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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主最大化是一種理想狀態,立法和執法者的“經濟人”本性和信息的不對稱使得民主最大化無法實現,同時也為司法審查的產生提供了現實的基礎。本文試以經濟學的視角,在分析司法審查設計的供求關系和內部分配偏好的基礎上,試圖尋找一定民主條件下司法審查設計的最優結合點。
民主是的應有之義,它最終需要達到這樣一個境地:任何人都不會被迫去做法律沒有要求他做的事情,也不會被禁止去做法律允許他做的事情,在權利與義務之間尋求一種平衡,以實現整體意義上的人民的利益。要保障民主的實現,就要防止權力的濫用。但“經驗告訴我們:一切擁有權力的人都傾向于濫用權力,而且他們會把自己權力運用到極限,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從根本上說需要用權力來制約權力。”所以,這種制度框架下的民主的真正實現,就必須依賴于司法審查等制度對權力進行有效制約。美國是司法審查最為完善的國家,其司法審查是指法院審查國會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憲法以及行政饑關的行為是否符合憲法及法律而言。也就是說,司法審查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既有對國會立法是箭臺憲的審查,也有對行政行為的司法監督。
目前學術界對司法審查的研究很多,但一般都研究其產生的必要性以及在我國如何構建等等,本文試以經濟學的視角對一定民主條件下的司法審查毆計予以分析,試圖從中找出司法審查設計的分配組合。
一、建立司法審查制度必要性的經濟學原因
(一)立法、執法機關的“經濟人”假設要求建立司法審查制度
絕對意義上的民主是一種理想狀態。在民主的構建中,設計主體存在這樣一種假設:在民主付諸實踐后,現實中的運作和預先設想的民主理想狀態保恃一致。也就是說需要其實施主體是嚴格按照民主制度的設計進行規范操作的。
然而制度經濟學告訴我們,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在其本性上都是“使自我滿足極大化的理性主體”,他們依據自的偏好和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進行活動。從立法:自度來說,立法者作為“經濟人”在了解和掌握了立法背景和現實環境的基礎上,他們并不是以社會民。最大化、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為目的,而是追逐自身,州益的最大化,制定一些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規。由此對民主的實現產生一個效用,設為Ul。同樣行政執法者也會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產生民主效用,設為U2,在Ul、U2不沖突的情況下,Ul+U2是遠遠小于設計者所設想的理想效用U的。可見,立法、執法和守法的權利以及權力的規范運用只是一種理想的假設,在現實中不可能完全按照民主設想的模式運行。
(二)信息的不對稱性要求建立司法審查制度
理想化的民主要求保證信息的對稱性。即認為民主的博弈雙方,即權力機關和權利公民之間。權力機關相互之間是信息對稱的。在任何一一方偏離民主軌道的時候,是有救濟的可能的。信息對稱假設表明公民和立法者、執法者具有同樣的信息優勢,能夠較好地保護自己的民益。
然而經濟學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專業知識與專業化產品通常要拿到市場上交易……由于市場主體之間彼此交換的是一種專業知識或專業化產品,交易雙方各自所占有的自身產品的性能、質量等方面的信息顯然要優于對方,尤其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往往很難在購買時就能憑常識即時、準確的識別產品的性能和質量;再加上市場交易本身的專業化導致市場交易范圍的拓寬,就在事實上拉長了市場主體之間的地理和心理距離。”這表明,交易雙方是不可能實現完全的信息對稱。同樣,如果把民主的實現看作市場交易,那么各個權力機關和人民便成為交易的主體,無論是權力機關之間,還是權力機關和人民之間,都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再加上資源的有限性,必然使交易雙方發生沖突,損害民主的整體效用。也就是說前面的U1和U2是不可能實現的,或者說是不可能同時實現的。尤為嚴重的是,由于公民的弱勢地位,公民的民利更加難以實現。更加需要保障。那么,建立司法審查制度來約束立法和執法行為,保障公民的民利的實現,顯得尤為重要。
總之,民主是目的,司法審查是手段。司法審查制度的產生源于:(1)立法者和行政執法者的“經濟人”本性,使得他們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視公民民利。(2)信息不對稱。立法和執法者相比較于公民,存在很大的信息優勢,從而利用這種優勢損害公民民利的實現。因此需要建立司法審查制度。建立司法審查制度,關鍵就是如何確定在一定民主水平下的保持什么樣的司法審查水平以及在司法審查內部立法審查和執法審查如何分配。
二、司法審查的供求分析
如上所述,司法審查是國家制度設計的一種,是制度設計者用來規范立法和行政執法活動保障民主的有效途徑,同時也是公民為保護自身利益不受立法活動和行政執法活動損害,愿意而且能夠接受的制度需求。從經濟學角度來說,司法審查制度作為一種商品,制度設計者構成了司法審查制度的供給方,而公民就構成了司法審查制度的需求方。這種供給和需求量的大小則是隨著民主程度的變化而變化的。
(一)司法審查的制度供給曲線
很顯然,司法審查的制度設計構成了這一制度的供給。但這種供給是隨著社會民主程度的變化而變化的。民主程度越高,表明司法審查的存在空間越大,制度設計者對于司法審查的設計更加完善和全面??梢哉f,司法審查的存在空間是與民主程度成正相關的。并且,隨著民主程度的提高,司法審查的制度設計者將使其逐漸處于一種持平狀態。但是,司法審查本身又存在上下界限,這是民主發展的必然要求。民主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也要求司法審查的規范性。這種規范性,表現在法律規定的司法審查的法律界限,也表現在具體運作過程中的現實約束。這樣就構成了司法審查的制度供給。
S是司法審查制度的供給曲線,其數學表達式可以簡單的表示為:S=F(民主程度,其他)。A、B構成了司法審查制度供給的上下界限。在其他因素保持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民主程度的提高,S無限接近B,同時無法突破上下界限,網此,司法審查制度的供給曲線就是圖I中的OS。
(二)司法審查制度的現實需求曲線
司法制度的現實需求是指公民愿意并能夠接受的司法審查的量。司法審查制度是規范立法和行政執法活動,保障公民的民利。因此,民主發展程度越高,國會立法和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逾越法律界限的可能性越小,公民民利遭受侵害的可能性也越小,對于司法審查制度的現實需求就越少。不難看出,司法審查制度的現實需求是與民主程度成反相關的關系。
從圖II可以看出,曲線D構成了司法審查制度的現實需求曲線,其數學表達式可以表示為:D=F(民主程度,其他)。在其他因素不變時,隨著民主程度的提高,司法審查制度的現實需求將趨向于零。
(三)司法審查制度供求均衡點的確立
作為一種制度商品,司法審查制度在供給和需求的相互作用下,必然具有其均衡點。合并圖I和圖II,不難得到司法審查制度的供求平衡點。
首先,司法審查制度的供給和需求曲線都是在司法審查的現實界限之間的,一切現實兇素構成了司法審查制度供給和需求的外部條件,制度設計者和公民對于司法審查制度的供給和需求無法超過這個現實的基礎。其次,H點反映了供給和需求達到均衡后的民主水平,即S;D。相應的,也確立了均衡的司法審查制度的量,也就是司法審查所涉及的內容、手段以及相應的權限等。
(四)均衡點的移動
1.平行移動。如果S和D兩條曲線或其中一條平行移動,說明在一定的民主水平下,由于影響司法審查的其他變量的變化,導致了司法審查量的增加和減少。如需求線從D平移到D1,相應的均衡點從H移到Hl(見圖III),表明在一定的民主水平上,由于其他因素,如立法者和行政執法者素質低下,公民對于司法審查的需求量E升,也帶來了均衡點司法審奄量的增加。
2.非平行移動。如果S和D兩條曲線或其中一條非平行移動,說明供給或者需求曲線的斜率發生變化,反映了民主對司法審查影響力的變化,也帶來司法審查量的增加和減少。如需求線從D平移到D2,相應的均衡點從H移到H2(見圖III),表明由下其他因素的影響,比如國外民主作風的盛行于國內,司法審查和民主之間的對應關系發生了變化,同樣民主程度的變化,司法審查變化的量將減少。供給或者需求線的移動帶來新的均衡點,連接這些均衡點,將會形成一條直線HH1,稱之為“供求均衡線”。在這條直線上的點均滿足均衡條件。
三、司法審查的內部分配偏好
司法審查的內部分配偏好是指司法審查活動在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之間的分配。
(一)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的無差異曲線
司法審查包括審查國會立法和行政行為兩個方面,司法審查內部的分配同樣也是影響著民主的進程。根據實際,我們知道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之問可以相互替代。對于公民來說,如果總效用不變的也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的結合就形成了一條無差異曲線。經濟學上,無差異曲線是能夠給消費者帶來柑同滿足程度的商品或服務組合點的軌跡。這種相同的滿足程度在經濟學領域稱為效用,這里我們可以理解為一種對民主的認同感。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的無差異曲線如圖Ⅳ所示:
(二)司法審查制度設計者的預算曲線
在經濟學上,預算線是指在商品價格和消費者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消費者所能購買的商品不同數母和各種組合。在這里,司法制度設計者在成本約束下,在一定的民主水平下,司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的組合。
(三)司法審查在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之間的最優結合點
最優結合點是在滿足制度執行者的預算約束的前提下,帶給公民最大的效用的點。
如圖VI,M點是無差異曲線C和預算線d的切,即最優結合點,在這一點,制度設計者將有能力體實施,同時公民也得到的最大的民主認同。相比餃FB點沒有達到最大的效用,而E點確是制度設汁者所無法達到的。在M點,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之間的分配,表明了公民在兩者之間的偏好差,這將能更好的給制度設計者以啟發。從而更大程塹的實現公民的民主認同。
如果不斷減少制度設計者的預算約束,預算線將平行向右上方平移。這樣會與更大效用的無差異曲線相切,形成新的最優結合點,連接這些點,形成一條曲線MN,稱之為“預算一效用線”,相當于經濟學上的“收入一消費線”。表明在這條線上,所有的點既滿足制度設計者預算的約束,又使得公民得到最大的效用。
(四)司法審查制度的“供求均衡線”和“預算一效用線”的關系
在圖III中,由于“供求均衡線”上的點處于現實約束的上下界限A、B內,也就是滿足政策設計者的預算線,同時滿足公民的需求,當均衡點的司法審查制度在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之間的分配使得公民效用最大化時,這一均衡點必將分布在“預算一效用線”上。也就是說,“供求均衡線”和“預算一效用線”相交。在這一交點上,滿足三個條件:(1)滿足制度設計者的預算約束;(2)滿足公民最大效用約束;(3)滿足公民對立法審查和行政行為審查最優分配期望。因此,尋找這一交點,使得制度設計者和公民都能夠實現效用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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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理論生活經濟學原理看生活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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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經濟學原理,經濟學,資本論
改革開放以來,高校經濟理論的教學內容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學的地位下降,研究市場經濟的西方經濟學成為高校學生學習經濟理論的主要內容。這種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學在內容和形式上創新不足,這需要我們理論工作者長期不懈努力去探求。同時,我們也應糾正對西方經濟學“一邊倒”,排斥經濟學的錯誤傾向。
為了在經濟理論教學中堅持,我于2007年編寫了一本頗具特色的高職高專教材《經濟學原理》(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試圖在宣傳經濟學方面作一些探索。下面把我的嘗試向各位同行匯報經濟學論文,以求得到指點。
一、增加了以《資本論》原理為主要內容的經濟學內容
當前我國很多高職高專院校的經濟學理論教學,只開設經濟學原理或經濟學基礎課程,不開設政治經濟學課程,而經濟學原理(經濟學基礎)課程使用的絕大多數教材,其內容全是西方經濟學。這樣,高職高專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就只學習西方經濟學,學不到經濟學。我認為這是不妥當的。把西方經濟學作為《經濟學原理》(或《經濟學基礎》)教材的全部內容,會使教材內容與課程名稱不相符。經濟學不等于西方經濟學。在經濟類的課程中,經濟學原理(經濟學基礎)和西方經濟學是兩種不同的課程,其內容不應該相同。經濟學原理應該包括比西方經濟學更多的內容。尤其是在我國,經濟學應是經濟類大學教育不可缺少的內容。在不開設政治經濟學課程的院校,經濟學原理(經濟學基礎)課程不應缺少經濟學的內容。經濟學原理(經濟學基礎)課程包括經濟學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我編寫的《經濟學原理》有意在改變這種不正常狀況方面作些嘗試。本教材既以西方經濟學的資源配置理論為主要內容,又包括了以《資本論》原理為主要內容的經濟學有關理論(特別是經濟制度理論和價值理論)。在本教材中,經濟學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兩個地方,一是第一章第二節(經濟制度),二是第三章(商品價值);其他章節也有經濟學的內容。
本教材不是把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作簡單的拼湊,而是盡量進行有機的結合經濟學論文,避免出現理論上的矛盾,堅持經濟理論的科學性。例如:用價值規律來解釋均衡價格;歸納了“資本”的五種含義;以《資本論》中的利息理論為基礎來解釋利息的產生;用貨幣流通規律來解釋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用生產力發展來解釋政府宏觀調控的必要性;等等。
二、在具體內容上的改進
把以《資本論》原理為主要內容的經濟學融入本教材中,我在具體內容上作了以下的探索。
1.“社會人”范疇(第一章)。第一章包括資源配置(第一節)和經濟制度(第二節)兩部分。在經濟制度部分提出了與資源配置部分的“經濟人”相對應的“社會人”范疇。本教材講的“社會人”,不是美國行為科學家梅奧提出的管理學的“社會人”范疇,而是研究制度的“社會人”范疇。本教材按照的觀點,給“社會人”下了定義:“所謂社會人,就是與社會相聯系,受社會影響和制約的經濟主體。”同時指出:“研究經濟問題,特別是研究經濟制度,必須以社會人為前提。不研究經濟主體的社會關系,就不能深入揭示經濟現象的本質。”
2.狹義的生產關系和廣義的生產關系(第一章)。本教材從狹義和廣義來介紹生產關系范疇,提出:“講生產關系,一般是指生產資料所有制,可以說,這是狹義的生產關系。從廣義來說,除了生產資料所有制這個最重要的內容,生產關系還有其他方面的內容,如市場交換關系、企業治理關系等。”同時還對生產資料所有制與市場交換關系、企業治理關系之間的聯系和區別作了說明。
3.制度變遷的原因(第一章)。本教材不僅講了制度變遷的直接原因經濟學論文,還講了制度變遷的根本原因,而且運用觀點來解釋,指出:“制度變遷的根本原因、根本動力,就是生產力的發展。”
4.供求決定價格(第三章)。有不少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教導學生這樣的觀點:供求只是影響價格,不能決定價格。其實,這種觀點既與現實不符,又與經典作家的觀點不符。本教材引用馬克思的原話,對供求決定價格的觀點作了明確的表述:“商品的價格是由什么決定的?它是由買者和賣者之間的競爭即需求和供給的關系決定的。”①
5.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第三章)。本教材在解釋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時作了這樣的表述和說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指在供求平衡的市場條件下,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生產某種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它是供求平衡下全社會生產某種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的平均數。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既包括勞動者在生產中平均耗費的勞動時間,又包括正常使用生產資料所平均耗費的生產資料中已凝結的勞動時間,這兩種不同的平均勞動時間分別決定了商品的新價值和舊價值。”與流行的說法相比較,本教材增加了兩個新摘要勞動時間的一個構成部分,它決定商品的舊價值,這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28頁中提到過的。
6.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含義(第三章)。本教材用勞動的智力成分來解釋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教材中指出:真正決定人類勞動本質的東西是智力勞動②;智力勞動的含量決定了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區別,決定了各種復雜勞動的復雜程度的不同。
7.用價值規律解釋均衡價格(第三章)。在我國流行的政治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教科書中,價值規律和均衡價格是脫節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不講均衡價格經濟學論文,西方經濟學教科書不講價值規律。本教材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用價值規律解釋均衡價格。教材寫道:“價格趨向均衡價格變動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只有按照代表價值量的均衡價格進行商品交換,才能實現買賣雙方的利益平衡。也就是說,價值體現了利益的平衡。而在價格偏離均衡價格的時候,買賣雙方的利益就失去了平衡。這時,為了經濟利益而開展的競爭就會引起供求變化,從而導致價格回到代表價值量并體現利益平衡的均衡價格上來。……價值有一種力量,把價格拉向代表價值的均衡價格,這就是價格變動的必然趨勢。”
8.收入的來源和分配制度(第七章)。本教材堅持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在專講收入分配的第七章開始時就指出:“各種形式的收入都是勞動創造的。但是,收入如何分配取決于生產條件,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現實社會普遍存在的分配制度。”大多數同類教材都沒寫“各種形式的收入都是勞動創造的”這個的結論。
9.資本的含義(第七章)。學生們會接觸到不少“資本”概念,如“資本家”、“資本主義”“國有資本”、“資本金”、“資本與負債”、“資本品”、“資本市場”等,可能會對“資本到底是什么”迷惑不解。應如何解釋資本的含義?本教材的解釋是:在經濟學中,“資本”是個多義詞。它在不同的場合使用時,表示的含義是不相同的。資本的含義主要有以下幾種:①資本是靠剝削雇傭勞動而帶來剩余價值的價值,體現著資產階級剝削無產階級的生產關系。②資本是能夠帶來價值增殖額的價值。③資本是企業中屬于所有者的價值。④資本是被生產出來又作為生產要素投入生產的物品。⑤資本是長期資金的特征。
10.利息存在的原因(第七章)。不少政治經濟學教科書在講述利息存在原因時,分別對資本主義利息和社會主義利息進行分析經濟學論文,沒有從一般意義上來分析撇開制度特性的利息。西方經濟學解釋利息存在的原因所運用的是“時差利息論”和“迂回生產論”,沒有講到本質上。本教材對利息存在原因的說明,以《資本論》中的利息理論為基礎,同時抽掉其中有關資本主義性質的內容,指出:“利息存在的最重要原因,是資本具有價值增殖的本質屬性。”對此,從資本供給者和資本需求者兩方面來進行分析。
11.利潤產生的原因(第七章)。本教材沒有采用“利潤的來源”的提法,因為這提法容易造成誤解。在西方經濟學教科書中,一般講利潤有三個來源:創新、承擔風險和壟斷;而根據觀點,各種形式的收入都是勞動創造的,利潤也不例外。關于利潤產生的原因,我認為,承擔風險只是與創新活動相伴的一種行為,它本身不會產生出利潤。因此,本教材只講創新和壟斷這兩個原因,重點講述創新,分別敘述了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營銷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等活動是如何產生出利潤的,由此得出結論:“創新利潤是由于創新活動使產品價格高于成本而產生的。”本教材重視企業家在創新中的作用經濟學論文,指出:“創新的關鍵人物是企業家。……企業家的創新勞動是高級的復雜勞動,在同樣時間內比普通勞動創造更多的價值。”
12.用貨幣流通規律解釋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第十章)。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講貨幣流通規律一般是在關于貨幣職能的部分,而不是在通貨膨脹理論部分。西方經濟學教科書中的通貨膨脹理論一般不講貨幣流通規律。本教材把二者結合起來,用貨幣流通規律解釋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并用一個與貨幣流通規律有聯系的、表示貨幣供給量對通貨膨脹作用的總供求平衡公式來說明。這公式是:價格水平×流通商品量=貨幣供給量×貨幣流通速度。
13.宏觀調控的必要性(第十一章)。本教材對宏觀調控的必要性作了較多的論述。教材中首先說明:“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各市場經濟國家實行宏觀調控,是因為市場經濟自身的缺陷與社會經濟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加劇。”通過分析這些矛盾,從四個方面說明宏觀調控的必要性:①生產社會化發展要求宏觀調控;②經濟穩定要求宏觀調控;③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宏觀調控;④社會穩定要求宏觀調控。在論述第一個必要性時指出:“生產社會化的發展與市場對宏觀經濟調節失效的矛盾,是現代市場經濟實行宏觀調控的根本原因。”
14.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決定因素(第十二章)。一般的教科書在講述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決定因素時,只講人力資源、自然資源、物質資本、科學技術四個因素,本教材增加了第五個因素——制度。本教材指出:“從根本上說,制度是通過影響人的經濟利益從而影響人的經濟行為來對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發生作用的。”
注釋:
①馬克思:《雇傭勞動與資本》,《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38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②此觀點來自何明著:《勞動價值論的發展及數學化——關于完善勞動價值論的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