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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經濟發展思路,以規范財政收支運行、加強財政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促進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以振興縣域經濟。
二、監督檢查對象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與專項資金或地方政府性基金(含防洪保安資金)相關的中央、省屬、地直駐縣企業和單位。
三、監督檢查內容
1、財政法規執行情況檢查。開展《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重點是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和挪用、騙取、冒領財政資金行為的檢查。對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綜合預算、部門預算進行清理,有效查處單位人員吃“空餉”問題。
2、對主要收費單位的收費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以公安、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城建部門、土管部門等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
3、開展契稅、政府調控基金、國有資產收益等征繳情況的專項檢查。
4、對全縣各鄉(鎮)**年度的財政決算及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開展縣直單位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檢查,重點查處**年度單位財務收支存在的突出問題。
6、繼續開展非稅收入收支情況檢查,重點是對罰沒款項的征收與解繳以及行政事業單位以捐贈名義收取的各類款項。
7、對專項資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對轉移支付資金、扶貧開發資金、農業開發資金、水利、水保資金、國債資金、政法專項資金、住房公積金、社保資金、校建、公路建設、新農村建設、陽光工程等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
8、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和其他各項檢查工作,對有舉報的案件進行重點查處。做到接待一起,查處一起,結案率達到100%。
9、對縣域內各類企業主要包括郵政、通訊、各專業銀行、供電,中央、省屬鎢礦、鎢業公司和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等地方性政府資金、防洪保安資金征繳情況進行一次清算。
四、監督檢查要求
1、時間安排:從現在起至**年12月底止。重點檢查**年1月份以后發生的違規違紀問題,同類問題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或重大違紀事項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其他違紀問題將一并處理。對各單位的檢查,原則上年內只安排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2、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監督的工作質量。要求對每一個監督檢查項目要有財經法規依據,按照“程序合法,材料齊全,事實清楚,定性準確,手續完備”的要求,做到準確無誤,監督到位。
3、嚴格執法,依法檢查。財政監督檢查機構要強化措施,嚴格執法,加大執法力度,突出財經監督管理職能,提高監督成效。對專項資金的檢查,要從資金源頭查起,跟蹤資金運行和項目進展的全過程,做到內外結合,資金與資金之間、項目與項目之間逐項檢查。對財政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要按照財政部等四個部門《關于嚴格追究擾亂財經秩序違法違紀人員責任的通知》(財監字[1998]4號)的精神及其他有關規定,將處理事與處理人結合起來,加大對違法違紀責任人的處理力度,提高監督檢查質量,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4、加強理論業務學習,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提高業務工作能力和財經監督檢查工作水平。圍繞規范財政財務收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揭示矛盾,提供情況,要在檢查中注重深入基層掌握第一手資料,從中發現財政財務收支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一、抓好學習,提升綜合能力
嚴格執行“環境監察執法證”、“行政執法證”的培訓考核制度,根據省廳培訓計劃,及時合理安排環境監察人員參加培訓,做到監察人員人人持證上崗。大隊按計劃上報培訓人員,定期組織學習《環境保護法》、《省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省紡織印染廢水排放標準》、《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大隊負責組織專題學習。全年組織外出學習2-3次,主要學習在環境監察大隊隊伍建設、環保聯動執法機制、環境受理辦理等方面的先進經驗。
二、強化作風建設,樹好隊伍形象
積極參加局部署的作風建設活動,嚴格按規定時間、規定動作認真完成。主動為企業服務,對新建建設項目積極組織現場監察。與環境監察人員簽訂廉政責任狀,定期開展“環保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活動,進一步提高監察人員的崗位廉政風險意識,實現崗位廉政監督的有效預防。
三、突出重點,規范現場監察
做好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標準化建設,力爭5家通過驗收。督促企業對環境安全隱患定期排查,督促企業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修編并組織演練。加大對轄區內重點排污企業的現場排查和監察,確保企業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企業名單附后)。國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儀器安裝率達100%,數據傳輸率達95%,有效傳輸率大于80%,并及時在重點污染源信息系統中公開相關信息。
四、全面申報,依法、足額征收排污費
嚴格按照排污費征收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強排污企業的申報審核工作,對排污企業的申報數據認真核查,嚴格按月或按季進行核定、征收,做到依法、足額征收排污費。定期對國控污染源排污單位排污費征收情況進行稽查。
五、從嚴執法,嚴厲打擊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對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治。組織開展對醫藥制造企業、重金屬企業、危險廢物等專項執法檢查。安排專人接聽環保熱線反映的環保熱點問題,堅持做到快速查處,及時反饋。加大環境案件辦理和調處工作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做好中、高考期間噪聲環境控制和監察工作;做好夏秋兩季的秸稈“雙禁”工作;配合生態科做好規?;笄蒺B殖環境污染的監察工作;加強環境執法后督查工作,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行為。
一、統計監審工作
(一)統計監審的組織實施
統計監審工作將嚴格按照統計監審工作規程,在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法制科會同有關專業科室協同部署,有序實施。
(二)統計監審的時間
從2013年4月份開始至9月底結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統計監審的對象
(1)工業:復合材料有限公司、電器有限公司、機電有限公司
(2)房地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服務業: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4)勞動工資:市中學、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市圖書館
(5)批零住餐:工藝品有限公司、市有限責任公司、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6)建筑業:太陽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
(四)監審內容
1、統計基礎建設情況。包括統計機構設置、統計人員配備和持證上崗、統計普法教育、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統計制度和基礎工作情況;
2、統計方法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3、相關統計:工業、貿易、服務業、勞資、房地產、建筑業等相關統計指標數據的質量。
二、統計數據質量查詢
為切實加強統計數據質量的監控,對統計數據異常及相關經濟指標不匹配的地區(或單位),進行統計數據質量查詢,被查詢的單位必須書面答復有關查詢事項,必要時進行實地檢查,實現對統計數據質量的動態監督。
三、協調配合上級部門的統計執法檢查
認真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對本地區的統計執法檢查,確保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檢查單位如有重復,及時調整計劃。
四、其他有關事項
1、統計監審工作依法履行統計監督檢查職能,按照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統一計劃,規范操作。由法制科組織協調,提前通知被監審單位,監審結束后由專業監審人員提交統計監審工作報告,并依據監審情況作出統計監審結論和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