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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單一外包的風險機理
當物流外包企業只將自身的物流業務長期地委托給單一的第三方物流企業來完成,作為物流方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如果感覺到自身在市場沒有競爭性存在時,第三方物流企業就有可能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巧妙地利用不確定因素來減低物流服務水平,進而降低自己的物流服務成本,使物流外包企業的收益受到損失。
假定物流外包企業的總體物流外包風險為e,物流外包企業固有物流風險為e1。物流外包企業固有物流風險的實際含義是:當第三方物流企業的物流服務完全能夠滿足合同要求時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外包風險。
假定第三方物流企業的物流經營風險為e2,其實際意義是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獨立經營所的物流服務業務時的經營風險對物流外包企業風險的影響。
假定物流外包企業對第三方物流企業的依賴程度為r,在信息對稱條件下完全不依賴第三方物流企業時(例如自營物流),r=0;當完全依賴第三方物流企業時(例如全部物流完全外包,且簽訂永久性合同,并對第三方物流企業沒有任何監督),r=1。
一般情況下,r∈0,1。
假定第三方物流企業只一家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服務,如果物流外包企業完全依賴于物流方的第三方物流企業,第三方物流企業就會將自身物流經營風險完全轉嫁給物流外包企業。
公式(2)就是在企業物流單一外包過程中,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業務經營風險和物流外包企業自身固有的物流風險、第三方物流企業的經營風險、物流外包企業對第三方物流企業的依賴程度之間的關系方程。
1.2多重外包的風險機理
假定物流外包企業將物流業務外包給第三方物流公司1,第三方物流公司1將承擔的物流業務的一部分又外包給第三方物流企業2,依次類推,經過了n次外包。
由公式(3)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業務風險隨外包鏈的增長而增大,隨物流外包方對物流方的依賴程度的增加而增加。
(2)在物流重復外包過程中,距離物流外包企業越遠的第三方企業的經營風險對物流外包企業的影響程度越小。
1.3分散外包的風險機理
物流外包企業將物流完全外包給單一第三方物流企業的物流經營風險為:
特殊情況,假定m個第三方物流企業平均承擔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服務,每個第三方物流企業出現經營風險的概率為p。
于是物流外包企業的最大物流外包風險表示為:
由公式(5)和(6)可以得到如下結論:
(1)在m個第三方物流企業平均承擔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服務,每個第三方物流企業出現經營風險的概率為p時,物流外包企業的物流外包風險隨著分散外包數量的增加而降低。
2結束語
本文對物流外包風險的形成機理從單一外包、多重外包和分散外包三個方面進行深入的分析探討,并得出了各自相應的模型且指出在三種情況下物流外包風險減小風險的方法,使物流外包企業應在認識風險存在的基礎上有效規避物流外包風險,為企業物流外包決策提供理論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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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償債能力分析
短期償債能力度量的是公司對短期債務(一年內)的償付能力,經常使用的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和現金比率。流動比率是最常見的測度短期償債水平的財務比率,它等于企業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值,流動比率與企業的短期債務償還水平有著正向的關系,按照通常的財務理論,企業應當保持不低于2的流動比率,因為流動資產中的存貨通常占到流動資產的一半左右,而存貨的變現速度及質量都有著不小的不確定性。流動比率是度量短期償債水平高低的較為粗略的指標,我們在估計短期償付能力時還經常應用到速動比率和現金比率。流動資產內部的不同項目,其流動性有著較大的不同,其中的現金及準現金、應收款項及金融類資產,變現水平很高,是速動資產,因此,速動比率在測量短期償債水平方面較為精確。不過,行業之間的速動比率也可能存有很大的差別。采用現金銷售方式的企業,其應收款項很少,速動比率有可能遠遠低于正常水平。現金比率則指的是企業現金資產同流動負債的比率,它度量的是企業直接進行債務支付的能力。我們也使用現金流量比率來度量公司的短期償債水平,它是經營業務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同流動負債的比值。現金流量比率在兩個方面較之存量比率更有優勢,第一是它考慮了資產的變動及變現能力,第二是償付債務的是實際的現金,而非資產。
(二)長期償債能力分析
長期償債水平,涵蓋償付長期債務利息和還清債務本金兩大方面。從比率的性質來說,也包含存量比率和流量比率兩大類別。長遠方面來看,企業的全部債務都需要還清,因此度量企業長期償債水平高低的比率便是總資產與總負債的比值大小,我們使用資產負債率來測度總債務的存量關系。資產負債率是總負債同總資產的比率,它表示企業的總資產里有多少是通過負債的形式取得的,反映了企業對于債權人利益的保護程度高低。此比率偏低,則說明企業的償債水平越值得信賴,同時也代表著企業借入新債的能力越強。通常,企業應當控制資產負債比率在合適的水平上;資產負債率偏低,說明企業利用債務的程度不夠,不利于企業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利用財務杠桿效應,使投資者賺取更多利潤;資產負債率高,說明企業的債務負擔較重,不僅容易使企業陷入償還危機和財務危機,對于債權人的利益保護也缺乏必要的保證。
二、負債融資與籌資風險
負債融資的籌資風險包含兩個主要的方面,第一是由負債融資所引致的使企業股東獲益降低的風險,第二則是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甚至清算的風險。負債融資所面臨的風險,其影響因素復雜多樣,主要有下述兩大類別:
(一)內因分析
1.負債規模。負債規模指的是企業資產總額中負債比例的水平。企業的負債水平處在很高的位置,需要定期開支的固定利息也會上升,企業因經營獲益下降而引起失去支付能力或財務破產的可能性也會升高;同時,企業的財務杠桿系數也會上升,股東的收益水平將隨著企業的獲益水平變動而產生更大的波動幅度。所以,企業要控制好合理的負債水平,把財務風險控制在適宜的水平。2.負債的利息水平。負債融資支付的利息水平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也同債務市場的供需行情有著極大的關聯。在同等負債水平下,如果企業的債務利息率偏高,甚至接近企業預期的資產報酬率,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也就越大。如果預計的投資報酬率無法實現,導致實際的報酬率接近甚至小于債務的利息率;債務籌資便會拉低股東的獲利水平。同時,企業預期面臨的財務風險波動性也會越高,股東的獲利高低及企業的財務風險都將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3.負債的期限及結構。在合理的債務總規模下,安排好負債的時間長短也非常有必要。在負債的籌資結構方面,應當實現以下目標:長期的資金需求要用長期負債來完成,短期的資金需要則使用短期負債進行匹配,這能夠控制并鎖定企業的籌資風險。
(二)外因分析
[論文摘要]隨著電力投資體制改革,電力建設與經營從由過去的國家一家出資辦電,轉為國家、地方、獨立投資者、甚至于外方共同合資的多家辦電的格局。正是由于多元化投資主體的出現,形成了一批由投資方組建的獨立發電公司,這些公司在具有壟斷性質的電力系統中的各種經營風險已引起各投資者的特別關注。研究電力項目投資風險,并探討相應的社會防范措施對于電力項目的投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電力項目投資管理全過程中涉及到大量因素和環節,哪個因素和環節沒有處理好,就對整個電力項目經營產生風險,從而導致項目投資風險。所以,做好電力項目投資的風險分析與管理,對電力項目的順利進行、對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電力項目風險的來源及特征分析
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的主要來源有三個方面:第一、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如國內經濟形式不穩定、政策與法律變動、市場需求變動、競爭對手出現等等。第二、項目本身的復雜性。第三、項目的設計者、建設者及運行者能力的有限性。電力項目的設計單位、建設單位、運行單位在人才資源、人才結構、人才素質及經驗上的有限性:項目開發商在資金實力上的有限性,以及在技術儲備、生產基礎、市場通道等方面的有限性。我國現階段的發電企業是資金、技術密集型,具有一定天然壟斷和公用事業性質的能源企業,它將與電力市場、資金、技術等因素聯系在一起。按照電力生產的特點,從發電企業的內外兩方面分析,發電企業外部的制約因素有:電網送出線路、社會用電量、經濟增長速度、國家產業政策及電力系統改革、原料的供應、不可抗力等;內部制約因素有:設備的可靠性與經濟性、人員的素質、管理水平、投資方及其管理模式等。就風險的性質分有兩種:純粹性風險和機遇性風險,在電力項目中,除不可抗力屬純粹性風險外,其他的均為機遇性風險:其基本的特征為,各項風險既有一定的獨立性,又有相對的關聯性,可表示為:F(投資風險)=F(政策風險、技術風險)+F(市場風險、技術風險)+F(技術風險、管理風險)+F(金融風險、政策風險)+F(政治風險)+F(不可抗力),從上式中可以看出,各種風險之間的聯系,但相關之間的風險有的為正相關,有一些為負相關,在具體分析時應注意各子項之間的關系。電力項目投資的風險,是指電力項目開發、建設、經營過程中由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項目本身的復雜性,以及設計者、建設者能力水平的有限性而導致電力項目失敗、終止、達不到預期的技術經濟指標的可能性。
二、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的規律解讀
電力項目投資風險與開發時序上三個階段有關風險構成,即:前期開發風險,即從項目立項到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的市批這一階段所存在的風險;建設期的風險,即從項目開上建設到機組投入商業運行所存在的風險;經營階段風險,指電廠投入商業運行進入市場后所存在的風險。雖然電力項目投資風險具有不確定性,但同時它也遵循風險投資的一般規律,這些規律主要包括:
(一)風險收益對稱規律
電力項目開發的高收益總是伴隨著高風險,越是高風險的電力開發項目,越能使該項目開發的成功者獲得市場上的壟斷地位。而低風險只能帶來低收益。若要多獲得一份收益,就必須多承擔一份風險。
(二)風險一安全柵欄規律
對于高風險的投資項目,在項目完成之前,其風險構成了一種逆向的阻礙力,這是不利的一面。而項目一旦完成,風險便會成為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的一種屏障,對成功這是一種安全保護。因此,風險就像一種柵欄,在跨越之前是一種障礙,在跨越之后則成為防線。
(三)風險決策權衡規律
傳統的決策理論與實證分析總是以項目的預期利潤率作為選擇的依據,但在電力項目投資時這并不是唯一依據。決策者在進行新項目投資決策時,不僅要考慮逾期利潤率,而且要考慮風險,要進行風險與收益的權衡。對于一些保守性決策者來說,雖然某些項目的收益很高,但他也會由于風險太大而放棄該項目。(四)項目投資測不準規律
由于電力項目周期長,開發過程中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如設備價格、貸款利率、設計變更、及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發生變化,因此其開發建設的總投資很難進行比較準確的估計,實際的結果往往出現悲觀傾向,即實際投資大于預算投資。
(五)開發風險時間運動規律
一方面,隨著項目開發過程的推進,一些不確定的因素逐步轉化為確定性因素,從而使風險隨著時間的推進而發生遞減。另一方面隨著項目向前推進,累計投入(包括人、財、物、時間)越來越多,因而一旦失敗,其損失度將隨著時間的推進而遞增。風險的遞減與損失度的遞增構成了項目投資開發風險時間運動的一對矛盾。
三、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社會防范的方式
(一)政府或社會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信息指導
電力項目投資風險與外界條件的不確定性有關,而不確定性又與信息有關。信息越真實、越完整,風險就越小。因此,政府或相關行業主管有必要為電力投資企業提供信息與指導,包括政策引導、技術咨詢、技術交流、相關產業的市場及技術數據等。例如:與電力建設有關的大型電力設備制造情況、產品質量情況、煤炭供應情況、電力市場未來發展與預測情況等等。這些信息都對投資者的決策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優惠政策
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優惠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從投入角度給電力項目優惠,主要采取優惠利率、延長貸款期限的貸款方式。從風險防范的角度看,這種優惠方式的功能是減少電力項目資金投入的風險,因為資金投入的風險隨著利率的降低、貸款期限的延長二部分地位政府分攤。另一種方式是從產出角度考慮,給電力產品以減免稅優惠。這些優惠方式的意義在于政府通過讓利而增加電力項目的風險收益份額,增強電力項目投資的風險收益,以鼓勵投資者投資。
(三)政府或社會為電力項目投資承擔部分風險
政府為了解決地區缺點局面,保證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轉,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來參與電力投資,對電力項目投資承擔部分風險,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承擔風險主要由三種方式:
其一:是政府為投資企業提供信貸擔保。其實質是為電力投資企業長期貸款承擔一部分風險責任,這不僅能使企業解決資金來源,還能提高企業從事電力投資的積極性。
其二:是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一些政策上的承諾,以吸引并鼓勵投資者。如:在投產初期,可以實行還本付息電價,保證一定的基本購電量,這樣就可以使電力投資企業保證在經營期有一個基本的銷售收入,減少經營風險。
其三:是政府和社會為電力工程技術的發展進行科技投入。這主要指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某些特定產業部門(如機械制造、自動控制等部門)及重大科技計劃的投入,它對電力項目投資起到間接防范風險作用。
另外,政府還在電力項目的建設中提供組織、協調的保證作用,無論是在征地、五通一平,還是在建設中的任何問題,都給予很大的支持,使得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減少建設期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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