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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地稅稅收執法隊伍建設,提高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素質,完成我縣地稅稅收任務,增強我縣財政實力,支援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發展,近期,我們對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狀況進行了調查,調查通過開座談會、查閱資料、個別交流、聽介紹等方式進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前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基本情況和特點
我縣地稅稅收系統共有XXX人,其中稅收執法人員XXX人,在城區XXX人,在農村鄉鎮XXX人。總的說,城區稅收執法力量較強,農村鄉鎮稅收執法力量薄弱。我縣地稅主要征管的稅費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等,另外還承擔著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保障金等征收工作。
近年來,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能夠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稅收征管法,積極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提升稅收管理水平,努力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堅定信心,攻堅克難,做了大量的工作,努力完成地稅入庫任務,為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支援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發展,作出較大的貢獻。
二、當前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存在的問題
1、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素質總體還不能適應當前地稅工作需要,稅收業務素質精、處理工作能力強的人員不多,在基層執法活動中,時常出現執法文書使用不當,程序違法等情況。對學習不夠重視,特別是45歲以上人員,缺乏學習進取精神,學習業務知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因而造成精通稅收知識、財務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的執法人員所占比例不高,難以適應不斷發展的地稅工作新形勢。
2、存在執法不作為和執法隨意性的現象
當前稅收執法程序較為繁瑣,取證困難,因此,相當一部分稅收執法人員存在畏難情緒,寧可不作為,也不愿意承擔責任。在執法不作為的情況下,又存在稅收執法人員執法隨意性的問題。在執法中,經常出現延期審批待批文書、逾期申報沒有按時催報催繳、逾期納稅沒有責令限期改正等過錯。在制作文書時,存在文書填寫、使用不規范、項目不全的問題,如缺少字號、日期,加蓋與權限不相符的公章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限下達文書等。
3、執法人員依法征稅意識差
一些稅收執法人員依法征稅意識差,在征稅中不是以法律為準繩,而是唯任務,想法逃避責任。在執法中表現為該查的不查,當管的不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隨意處理或擱置稅收執法權,將稅收執法的公共權力當作個人私權濫發號令,收“人情稅”、“關系稅”的現象禁而不止。
三、產生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稅收執法人員愛崗敬業、公正廉潔高效不夠
做好地稅征收工作,獲得納稅人的滿意,構建和諧地稅,需要公正廉潔高效的征收工作,但目前在這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部分稅收執法人員職業道德不高,精神文明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做到愛崗敬業、公正執法、誠信服務、廉潔奉公。個別稅收執法人員甚至營私舞弊,枉法貪贓,極大損害地稅部門的公信力,在納稅人造成極壞影響。
2、稅收執法人員提升素質力度不夠
要做好新時期的地稅征收工作,需要高素質的稅收執法人員,就需要不斷學習,掌握稅收政策知識與稅收業務技能。但目前這方面情況不容樂觀,相當數量的稅收執法人員習慣于傳統的工作思路和征管方式,只求于掌握最簡單、安排性的工作,缺乏自覺學習完善的意識,不能及時更新稅收業務知識,不熟悉各類新頒布稅收規定,甚至有的執法人員根本不知道新頒布的稅收規定,從而造成執法偏差和過錯。
3、接受監督意識不強
部分稅收執法人員還沒有轉變稅收執法理念,自覺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接受監督意識不強,總以為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接受稅收執法監督是自己戴“緊箍咒”,自己找麻煩,自己整自己,存在消極對待的情緒。
4、稅收執法監督內容不健全
雖然當前強調了稅收執法監督,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規定,但總體說,做表面文章多,實際稅收執法監督內容不健全,有的稅收執法監督面太廣,針對性不強,抓不住實質問題;有的是太簡單、太籠統,起不到檢查監督的作用。
5、稅收法律保障不夠
要做好地稅征收工作,維護稅法的嚴肅性,需要稅收法律來保障,要有完整的稅收司法保衛體系,但目前該體系建設還處于摸索階段,沒有真正建立健全,造成稅務機關的司法權力有限,使得稅收的偵察、詢問等權力缺乏剛性和力度,造成了稅收違法犯罪案件立案難、偵破難、審理難、執行難。
四、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1、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執法能力
隨著稅收事業的深入發展和稅收法制的逐漸完善,對稅收執法人員的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需要掌握的知識除了稅收業務本身外,還需要掌握財經、法律、司法、計算機等多方面知識,除了能夠按部就班、規范操作外,還需要有分析、預測、應急處理的能力。為此,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要組織稅收執法人員系統全面學習《稅收執法范本》、《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等稅收法律法規,有計劃地開展稅政、征管、稽查、計算機和文秘等知識的培訓,充實稅收執法人員的理論知識,提高政治思想覺悟與業務素質,提升執法水平。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廣大稅收執法人員牢記“兩個務必”的要求,認真算好政治、經濟、人身和家庭“四筆賬”,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侵蝕,建設一支思想、作風過硬、精通稅收政策業務,能打硬仗的稅收執法隊伍。
2、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
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二者不可偏廢。稅收執法人員一是要轉變陳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與時俱進,轉變陳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二是必須牢固樹立依法治稅、依法行政的觀念,維護稅法的尊嚴和權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避免執法的隨意性。在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的同時,要加強程序教育,規范程序設置。執法程序是稅收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行為時應當遵循的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是限制稅收執法人員隨意執法的前提,是保證執法相對人權利的關鍵,是公平和效率的平衡機制。要加強對稅收執法人員的程序培訓,通過培訓使稅收執法人員對于執法程序有一個系統的理解。要理順現行的一些不規范的程序設置,避免因程序設置本身的不科學、不規范而產生的問題。要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凡涉及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的,除法律法規規定應該保密的,都要向社會公開,依法允許查閱,加大外部監督的力度。
3、轉變思想,大力弘揚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精神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是新時期的治稅思想,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是地稅部門建設稅收文明的必由之路,要加強對稅收執法人員的教育與引導,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樹立七種治稅觀念。一是樹立責任本位觀,要由傳統的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要把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工作環節,切實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須賠償;二是樹立正確的收入觀,堅持按經濟發展狀況來確定稅收收入任務,“有稅不收”或“收過頭稅”都是違反稅收治稅原則的,要提高稅收收入質量,提高信息化運用水平,為組織收入服好務,增強收入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宏觀稅負水平;三是樹立正確的服務觀,要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在執法中服好務,在服務中執好法。要在執法中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維護和尊重納稅人的權利;四是樹立正確的稅收成本觀。既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稅,又要注重科學管稅、注意節約稅收執行性成本和稅收遵從性成本。簡化手續,方便納稅,提高行政審批效能,節約稅收成本,提高科學管稅水平;五是樹立正確的誠信觀,要堅持誠信的稅收執法理念,構建和諧征納關系,提升社會公信力;六是樹立合理行政觀,對有多種方式能達到行政目的的,應采取對納稅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要規范和約束自由裁量權,對納稅人性質和情節相同的違法事實,應當給以公平、公正的處理,而不能畸輕畸重;七是樹立程序否決觀。程序正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執法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響到整個執法的合法性,要始終堅持“步驟不能省略、順序不能顛倒、方式不能改變、時限不能縮短”的稅務行政執法程序。
4、統籌懲戒與激勵,建立健全完善的責任落實機制
要加大稅收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開展常規執法檢查與信息化檢查相結合的日常執法檢查,嚴格落實過錯追究,尤其要認真查處行政執法中的問題,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真正實現權力分解和制約。在稅收執法中,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的監督檢查機制,做到“崗位、責任、考核、獎懲”四落實,對稅收執法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并增強稅收執法公開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要加強黨風廉政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稅收執法人員的公仆意識,堅決杜絕和嚴肅查處稅收執法人員辦人情稅、關系稅等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與業務技能。除公開執法依據、程序外,還對執法結果包括定稅結果和處罰結果等予以公開,全方位接受納稅人監督。要落實考核監督結果,統籌懲戒與激勵,建立健全完善的責任落實機制與獎懲處理機制,追究過錯責任不能只與經濟掛鉤,還要同稅收執法人員職務的升遷、培訓、進修相關聯,加強懲處力度。對執法能力強、執法無過錯的稅收執法人員要予以對應的獎勵,充分調動其正確執法的積極性
5、兼顧效率與公平,努力營造和諧的執法環境
稅收執法人員在稅收征收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廉潔、高效”,獲得納稅人的滿意,打造和諧地稅,離不開良好的執法環境。在加強稅收執法隊伍建設中,必須加強和同步開展執法環境建設,要做到兩不誤,兩促進。在開展執法環境建設中要做到三點:
一要處理好依法治稅與稅收計劃的關系。稅收計劃制定應逐步改革“基數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以經濟發展狀況為依據。同時,改革對稅收執法人員的考核辦法,把稅收征管質量的考核重點放在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是否嚴格執法,而不是單純考核稅收任務,以入庫稅額大小論英雄。
二要協調好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以及其他各部門的關系。在處理稅務案件時要與包括工商、銀行、公檢法等其他相關部門明確協稅義務和責任,使依法治稅的協作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在此基礎上,充分保障納稅人的各項權利,包括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努力探索將政府和上級權力機關的監督、審計機關的監督、審判機關的監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人民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等一并納入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新方式。
三要廣泛開展稅收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大力提倡嚴格執法、依法辦事、依率計征,充分體現稅法的嚴肅性與威懾力,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公開曝光偷、逃、騙稅和暴力抗稅案件,達到“處罰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力營造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積極配合的良好執法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