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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農村債務問題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村干群關系、危及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大突出問題,一直以來倍受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堅持一手抓化債,一手抓規范,在抓好村級債務管理的同時,狠抓村級債權清理與農戶欠款往來管理,有效防止了村級新生債務的產生,對推動全鎮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構建和諧鄉鎮,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農戶欠款在村級債權總額中占絕對比例
截止年底,鎮21個行政村、208個村民小組共形成村級債權總額2251萬元,其中農戶欠款2048萬元,占村級債權總額的90%。農戶拖欠村級債務,形成村級債權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拖欠國家稅費欠款。一方面,有部分農戶因自然災害造成農作物大面積減產而減收,導致當年的國家稅費任務無法完成,形成拖欠。另一方面,部分農戶在家庭困難時期少交或緩交村組負擔的款項,后因村組干部頻繁更換,村組無人追討,欠款農戶也沒有自覺償還,形成農戶欠款。合并前的原長河村,年該村農戶全年負擔58萬元,當年只回收資金8萬元,農戶欠款達50萬元。二是借貸高額利率欠款。農村稅費改革前,部分村組為完成上繳資金任務、兌現村組干部工資等多種原因,向民間高利率借款,與此同時,農村欠款也按高利率計付利息,致使欠款農戶因利息負債。以申一組為例,該組現有農戶31戶,有村級欠款的農戶28戶。調查的10戶中,農戶欠款有30%以上是高額利息欠款。三是集資攤派負擔欠款。稅費改革前,農戶的負擔過高,畝平收取負擔在350元—450元之間,村組為完成“三提五統”、各種達標升級任務等向農戶征收的集資、攤派款,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導致農戶拖欠村級款項。四是村組干部轉嫁欠款。主要是部分村、組干部將與農戶個人發生的借款轉嫁到村組形成的農戶村級欠款。五是村級組織援借農戶欠款。部分農戶因天災人禍,子女上學等實際困難,尋求村級組織幫助,發生的少量現金借款。
二、疏于管理的債權形成過程往往成為債務的積累過程
村級債權疏于管理的主要表現有:一是往來票據不全。受農村傳統人情觀念、法律知識缺乏等諸多因素影響,農戶借款往往采取口頭約定,特別是在稅改前沒有辦理欠款手續的農戶較為普遍,代管部門只能憑村報來的農戶欠款表入賬。二是轉嫁隨意性大。由于缺乏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必要的監督機制,部分村組干部利用權力,把個人與農戶之間的債務轉嫁到村組,直接從村組套現,化“私債”為“公債”。三是債權債務認可率低。受村組干部不斷變化、合村并組、農戶搬遷、無人追討等因素影響,欠款農戶對缺乏欠款手續的債務存在普遍不認可的現象。四是債權“呆死”,債權實際上就是債務。一方面,農村一個時期財務管理的失控、村級盲目辦企業、“一村一品”、“一村一個經濟特色”違背了經濟發展的規律,不僅形成了較為嚴重的村級債務,而且形成了一定數額的呆死帳。在鎮農村債權中,因此而形成的債權呆死帳76萬元,占村級債權總額的3.5%。另一方面,農村干部無視財務管理,與外單位及個人發生的債權關系不予追討。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村干部的離任,使農村與單位及個人發生的債權關系,因單位不復存在,個人死亡、搬遷形成村級債權呆死帳。該鎮與單位個人發生的應收而無法收回的債權86萬元,占村級債權總額的4%。可以說,農村債權的形成過程往往成為村級債務的增長積累過程。
三、加強村級債權管理是化解農村債務的有效途徑
鎮黨委、政府針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創新農村債權管理模式,狠抓村級債權與農戶欠款往來管理,有效地減少了農村社會經濟糾紛,防止了農村債務反彈。一是完善了農村債權管理制度。該鎮把農村債權管理寫入《鎮農村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從制度上加大對農村財務管理力度。同時,對農村債權中農戶欠款進行清理、確認,補足欠款手續,從根本上杜絕了農戶不認帳、村組干部寫“黃帳”、債權多數呆帳的局面。對拒不補寫欠條的農戶,由村組織三至五人以上的群眾代表予以簽字確認,并張榜公布。二是規范了農村債權農戶欠款往來管理流程。該鎮委托鎮財管所根據農戶欠款往來管理的現狀,制定了《農戶資金往來結算臺賬》,明確農戶當年的政策內負擔,接轉上年轉來的農戶欠款。臺賬設有農戶姓名、家庭人口、承包面積、其它承包面積、當年政策負擔項目、應交資金、結算情況、下欠情況、經辦人、年末下轉,以及涉及承包土地應盡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等11項內容,采取經辦人與農戶簽字結算、群眾代表清查確認,村主管會計蓋章上報服務中心入賬的方式,切實加強對農戶欠款往來的管理。三是實行農村債權與村級債務結對置換管理。通過引導農戶欠款與村級債務結對置換,不僅較好地消除了部分有效農戶欠款,也較好地化解了村級債務。該鎮原,年至年的六年間,該村采取結對置換與清收農戶歷年欠款相結合的辦法,將村級116萬元債務和村級農戶欠款相抵化平,成為無債村。四是開展農戶欠款當年不發生試點。該鎮在斗興廠村開展了農戶欠款當年不發生的試點工作,制定村規民約,把村組干部責任與當年農戶資金回收任務重點掛鉤,由村民代表監督,“村組干部所包的組,當年未收回資金形成的農戶欠款扣除村組干部工資”,激發了村組干部的工作主動性,緩解了農戶與村組間的矛盾,增加了農戶的還款積極性。五是強化了村組干部責任。制定了《鎮農村工作責任結賬辦法》,并把當年資金回收、農戶欠款往來的管理寫入“責任結賬辦法”中,包村鎮干部的責任憑年終考核情況發放年終獎金,村干部憑年終考核情況計發工資,明確鎮村干部對農戶欠款往來管理的責任。
四、加強農村債權管理需要標本兼治
(一)要有效消除呆滯債權,處理農戶欠款。一是對死亡遷移的農戶欠款由村民代表決定予以核銷;二是對因家庭天災人禍等特別困難的農戶,由村民代表決定酌情核減;三是對農戶欠款中的利息及不合理的負擔資金由村民代表決定酌情處置,處置資金由村與組結算,化解組與農戶之間的矛盾。在處置農戶欠款時要講究方式方法,一是要開展對農村債權的清理自查,確保農戶對欠款的簽字認可;二是要依靠群眾,制定農戶欠款償還辦法;三是要加強對農民權利與義務的宣傳教育,促進欠款農戶訂出還款計劃,并由村民議事會監督,促其按期償還,并防止新發生農戶欠款不打欠條的現象發生。
(二)要為農村債權管理提供政策、法律法規上的支持。一是需要政策支持。在國家惠農補貼不斷增加的情況下,部分農戶只講權利,不講義務,嚴重影響了村級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該鎮申一組事務管理員汪澤元告訴筆者:“農戶王某欠組一萬余元,稅改后的負擔資金一毛不拔,我們拿他沒辦法;不僅引起了其他農戶的不滿,而且使農村干部的工作舉步維艱。”大多數農村干部群眾希望對農戶欠款管理給予政策支持。二是需要法律法規支持。承包農村土地,對農民講是權利。《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條規定了承包方應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農村債權中農戶欠款形成就是農戶沒有承擔和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在追繳上,農戶沒有打欠條,不具備付諸法律的條件,也沒有付諸法律途徑解決的先例。農戶欠款逐年增長,讓農村干部束手無策。農村稅費改革八年來,“鎖定農村債權”、“嚴禁收取農戶欠款”等農村政策背景,讓農村干部對于出臺新政策和法律支持農村工作充滿等待。
(三)要加強對農民的引導與宣傳教育。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簽約,是控制農戶欠款逐年增長的有效途徑。一方面,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推進農村債權的法制化管理進程。另一方面要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簽約。簽約合同最好由村民選出公證人,促進合同的履行。合同內容要通俗易懂,讓農民直觀地接受。筆者調查該鎮農村發包的156件“其他承包方式”的合同中,合同履行占99.8%。由此可以看出,農村其他方式承包合同可以較好地履行其權利義務,而家庭承包方式卻較差。該鎮申一組,年31戶只有四戶履行合同義務,只占13%。因此,農村家庭承包方式的合同簽約與管理,是促進農村債權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提高農村財務新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勢下農村工作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