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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協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協僑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分別對長垣、封丘等縣市的宗教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中,委員們聽取了當地宗教部門的工作匯報,并同各宗教界人士就目前我市宗教總體發展形勢、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與反滲透、《宗教事務條例》落實情況、制約宗教發展的因素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座談。大家一致認為,我市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支持合法、反對非法,制止滲透,打擊犯罪”的工作主線,認真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為推動我市改革開放和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基本情況
我市有五大宗教,即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共開放宗教活動場所456處,教職人員100名。其中:天主教23處,教職人員10名;基督教281處,教職人員22名;伊斯蘭教52處,教職人員52名;佛教66處,教職人員11名;道教34處,教職人員5名。全市共有信教群眾23.79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4%,目前仍呈上升趨勢。
(一)領導重視,各級管理組織健全。宗教工作是黨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市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高度重視,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抓,幫助解決宗教工作中的難點、重點問題,協調矛盾,辦好實事。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在12個縣(市)區以及156個鄉鎮相繼成立了協調或領導小組,任務較重的村普遍成立了宗教管理小組,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了宗教管理網絡,并對行政區劃和干部調整變化的,及時調整更新原有的網絡,切實加強了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在組織建設上為開展宗教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證。各愛國宗教團體切實發揮作用,積極投身于社會各種公益活動。市基督教兩會于1月份和8月份分別為印度洋海嘯受災地區和貧困學生捐款兩萬余元和2500元,長垣縣基督教兩會元月份為印度洋海嘯地區捐款15189元,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了很好的影響。
(二)狠抓教育學習,認真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蹲诮淌聞諚l例》是我國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行政法規,標志著我國宗教方面的法制取得了重大進展,于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今年以來,我市切實把宣傳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抓宣傳、抓鞏固、抓基層、抓落實,及時將《條例》學習材料下發各縣(市)、各教會及各宗教活動場所。同時,運用媒體、宣傳欄、黑板報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舉辦學習班、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教育學習,使廣大宗教界人士與信教群眾了解《條例》、懂得《條例》、遵守《條例》,也使各級黨政干部提高了對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三)采取有效措施,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紛紛打著捐資助學、建教堂、辦培訓班、興辦福利事業、探親訪友等旗號,通過印發小冊子、散發傳單和音像制品等形式進行宗教滲透,干擾落實黨的宗教政策,抵制宗教管理,破壞正常的宗教活動。對此,各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加以防范。一是加強對教職人員及廣大信教群眾的反滲透宣傳和培訓,編發學習材料,如《抵御境外滲透“五不準”》、《境外滲透的危害》、《境外滲透與正常宗教往來的區別》、《境外滲透的主要方式和途徑》等,教育廣大信教群眾,堅決與外來人員劃清界限,堅定走“三自”道路的信念,不斷增強他們的識別能力和防范知識。二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把廣大信教群眾的精力和智慧凝聚到發展經濟、共同致富上來,為我市經濟建設做貢獻。三是進一步規范信教群眾的活動,對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具體指導,使廣大信教群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四是切實為信教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增強黨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五是對于私自接待外來人員或收受外來資金、資料的教徒,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切實起到處理一個、教育一片的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
(一)宣傳、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還存有死角和盲點。
(二)宗教教職人員普遍年齡偏大、宗教學識偏低、思想觀念陳舊、管理能力較差,優秀中青年教職人員人才少,新老交替后繼乏人,整體綜合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三)境外利用宗教對我滲透仍有跡象和苗頭,個別教會教區劃分不明,神職人員活動比較混亂,散發傳單和音像制品等現象仍時有發生。
(四)個別地方宗教因歷史遺留問題,內部關系緊張,寺管會在人員組成、任職期限、財務制度、管理方式上與主管部門聯系溝通不夠,透明度不高,缺乏有效、可行的監督機制。
(五)某些宗教活動場所仍然存在產權不明、歸屬不定的問題。
(六)個別宗教活動場所管理不夠規范,層次不高,與封建迷信活動混淆不清。
(七)一些愛國宗教團體建設還需不斷完善和進一步加快。
(八)宗教工作部門人員、經費短缺,辦公條件滯后。有的縣(市)區宗教部門是合署辦公,有的是宗教部門領導“跳獨角舞”,有的多項職責“一肩挑”,嚴重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幾點建議
(一)要加大《宗教事務條例》學習宣傳力度,不斷把《條例》的貫徹落實引向深入。各級宗教工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認真抓好學習培訓,真正把《條例》弄懂吃透。
(二)對于宗教內部關系緊張的,宗教工作部門應當避免偏袒性介入。要兼顧國家利益和信教群眾利益,加強對宗教團體和教職人員的團結、教育工作,同時要在廣大群眾中廣泛宣傳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遵守有關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真正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及時、妥善化解矛盾,維護一方安定。
(三)應當完善宗教人士培訓機制。依托宗教院校、一些高等院校和地方管理機構培訓教職人員,逐步提高教職人員的文化素質和宗教學識,從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愛國愛教的宗教教職人員隊伍。
(四)積極謀劃,協調關系,認真解決宗教自養問題。如果只單單依靠政府補助,就好比是“輸血”,無疑杯水車薪,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應該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幫助宗教團體找項目、拉投資,從而使宗教界與社會實現互動,完成自身“造血”功能,強身固本,真正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
(五)正確引導,注重愛國宗教團體建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愛國宗教團體作為非政府組織,協助黨和政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政府應當在盡快建立健全各愛國宗教團體的同時,以正確積極的政策為引導,合理運用其積極的輔助作用,發揮自身信眾基礎廣、募集資金量大等優勢,更好地為社會、為大眾服務。
(六)積極探索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新路子,幫助活動場所建章立制,不斷充實和完善管理內容,不斷提高管理標準和要求,引導管理工作入軌道,切實提高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應利用媒體等諸多宣傳方式,與有關部門一道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工作,使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正知正見正覺,正本清源,自覺抵制封建迷信思想、行為的侵蝕,使愛國宗教團體與廣大群眾共同建立一個文明的宗教活動場所。
(八)應當配齊配強宗教工作干部隊伍,加大投入,改善工作環境,保證齊員滿編,不空位空崗,不能兼職不盡責。做到有人辦事,有錢辦事,能辦好事,從根本上解決宗教工作人員的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