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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共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擴大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推進黨的政治體制改革和國家城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構建與城市化快速發展相適應的社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強化黨建基礎、擴大基層民主、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水平,從而為縱深推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提供強大的政治、組織和人力保障。現就我區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省委十屆十次全會、中央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市委八屆十次全會、區委七屆八次全會精神,圍繞市委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的戰略決策,按照區委大力提高為民服務滿意度的工作部署,深化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建立城市社區對轄區進行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的機制,建設精簡高效的新型社區服務機構,提高社區綜合管理和協調服務能力,適應城市化發展和居民群眾的新要求,以服務實現凝聚,以凝聚實現穩定,實現城市基層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為市建設全省走新型工業化、城市化道路的先行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試驗區,建設生態文明、精神文明的示范區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以探索建立以社區為主的新型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目標,即:精簡管理層級,減少中間環節、實現領導體制扁平化,構建“一委一會一中心”的組織構架增強社區的服務、凝聚、管理、維穩功能,實行“一社多居”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推行“居政分離”促進居民自治回歸,夯實區域化黨建工作基礎推動城市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三、工作原則
(一)整合社區資源,減少管理層級的原則。推進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立足點是把原來的四級體系變為三級體系,充分整合社區資源,減少管理層級,推行城市基層扁平化管理,改變現有的“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管理模式,形成“市—區—社區”三級管理模式。
(二)減少經濟發展職能,強化城市服務的原則。推進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著力點是把原來的城市管理變為城市服務,強化各職能部門對群眾的服務,寓管理于服務中,實現公共服務重心下移和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的全覆蓋,促進社區管理向社會領域綜合發展轉變,社區黨委和社區服務中心統籌區域內黨務、政務工作,不再承擔經濟工作職責,行政審批及其它行政執法管理職能歸口收回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社區職能從抓經濟發展向抓社會服務轉變。
(三)保障社區發展,實行社區準入制度的原則。推進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最終目的是在社區全面實現“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陣地議事,構建條塊結合、優勢互補的城市基層區域化黨建新格局)、“三強一創”(強服務、強隊伍、強保障,創建生態文明社區)。把社區工作人員納入編制、社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區建設發展納入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通過強化服務職能,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積極推進生態文明社區創建,保障社區的發展。同時大力推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制度,凡屬城鄉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區;凡依法由社區協助的事項,應當為社區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凡委托給社區辦理的有關服務事項,應經區領導小組批準,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運行機制,確保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的良好局面。
(四)合理劃定服務范圍,實行“一社多居”的原則。社區管理服務的劃分應考慮服務的地域面積、服務半徑、人口數量和資源配置等因素,改革“一社一居”模式,實行“一社多居”,居委會名稱前不再冠以“社區”稱謂。
(五)實行居政分離,促進居民自治功能發揮的原則。居委會協助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不承擔行政管理性事務,除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外,居民原在居委會辦理的出具證明等有關事項由社區服務中心承擔,居委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開展居民自治工作。
(六)共駐共建,齊抓共管的原則。按照“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駐共建”的基本思路,建立轄區內黨組織協同聯動的“大黨委制”,構建城市基層區域化黨建格局。整合社區資源,充分發揮行政機制、互助機制、志愿機制、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社區資源的共有共享,營造共駐共建的良好氛圍,滿足社區居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服務要求。積極探索實現基層民主的有效形式,按照議事層與執行層相分離的原則,充分發揮自治組織的作用,構建鄰里彼此依賴、相互信任、守望相助的關系,提高社區居民的歸屬感和安全感,在感情層面上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從而形成“和諧互助、團結友愛”的社區人際關系,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四、主要任務
將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作為我區試點區域。辦事處目前轄9個社區,總面積約7.5平方公里,總戶數17206戶,58242人。
(一)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
1、精簡管理層級
撤銷街道黨工委和街道辦事處,根據市委《指導意見》中“一般每個社區地域面積為2—3平方公里,人口數量2—4萬人”的設置意見,結合辦事處和社區現有的辦公條件、轄區群眾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以及切實可行地加快推進試點工作的要求,劃分為白沙關、鋁興2個社區,分別成立白沙關社區黨委、鋁興社區黨委和白沙關社區服務中心、鋁興社區服務中心,實行區直管社區,社區直接面對群眾提供公共管理服務。社區服務中心按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設置,由于龔家寨片區主要服務鋁廠,為便于工作協調、聯系,擬采取“1+2+2”模式配備領導班子,即兩個社區黨委書記由同一人擔任,社區服務中心主任分別設立,居民議事會也分別設立。領導班子配備、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根據新成立的社區規模和工作實際另提出詳細方案按審批相關程序要求研究確定。社區黨委書記和社區服務中心主任分設,均通過公推直選方式產生。
(1)社區
轄原龔家寨街道辦事處的4個居委會以及以上地域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面積約3.2平方公里,總戶數8932戶,人口約30752人。轄區內有鋁廠、貴鋁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有區第一中學等等,服務中心暫設在原白沙關社區居委會樓內。
(2)社區
轄原街道辦事處的5個居委會以及以上地域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面積約4.3平方公里,總戶數8274戶,人口約27490人。轄區內有鋁廠、貴鋁技校等等,服務中心暫設在原鋁興社區樓內。
2、推行“一委一會一中心”組織構架
社區黨委是區域性建制黨委,直接受區委領導。社區服務中心直接受區政府領導,同時接受區職能部門指導。社區黨委對社區服務中心進行領導,統籌區域內黨務、政務工作,不承擔經濟工作職責。行政審批及其他行政執法管理職能歸口收回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設立社區議事協商機構居民議事會,負責收集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討論社區建設和管理事項,代表居民群眾和駐區單位對社區各項事務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引導群眾自覺參與社區事務、監督社區服務中心的工作。居民議事會由社區內各行各業代表組成,通過公開報名和民主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
3、實行“一社多居”
改革“一社一居”模式,實行“一社多居”,社區設立4個居委會。鋁興社區設5個居委會。
4、推行“居政分離”
居委會由社區服務中心進行指導,協助社區服務中心開展工作,不承擔行政管理型事務。居民原在居委會辦理的出具證明等有關事項由社區服務中心承擔。居委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精神文明建設、辦理公益服務事業、推動社區志愿服務以及開展群防群治、調解民間糾紛等自治活動,依法組織居民群眾對社區服務中心及工作人員工作開展情況和駐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和監督。居委會工作人員采取自愿服務方式,實行彈性工作制,政府不再按人頭發放補貼。對政府需要居委會協助完成的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兌現工作經費,實現“費隨事轉”、“養事不養人”。
5、調整社區黨組織設置
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流動黨員納入社區黨委管理范圍,探索在居民小區或樓棟建立黨支部、樓道建立黨小組,做到有群眾的地方就有黨的工作,有黨員的地方就有黨的組織,實現黨的工作和黨的組織全覆蓋。
(二)建立健全運行機制
1、采取公推直選,配強領導班子
采取個人自薦、黨員群眾聯名舉薦、組織推薦的方式產生社區黨委書記和社區服務中心報名人選,通過差額推薦、差額票決、差額考察,分別召開社區黨員大會和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差額直接選舉產生社區黨委書記和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2、通過“三個納入”,有效整合資源
按照“三有一化”要求,整合街道和社區資源,使人力、物力及服務資源向社區聚集,為社區充分發揮服務、凝聚、管理和維穩功能提供保障。一是將社區工作人員納入正式編制。把區直有關部門下派人員和原街道辦事處人員整合為社區工作人員,由社區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和考核,可以通過公開招考等形式充實社區服務中心工作力量。二是將社區工作人員經費、辦公經費、公益事業費等納入區級財政預算。三是將社區辦公和服務場所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采取購置或劃撥方式,為社區配備必要的辦公服務用房和辦公設備。通過“三個納入”增強社區工作崗位的吸引力,在較高層次上實現“有人理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
3、實行“大黨委制”,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
社區黨委為區域性建制黨委,實行“大黨委制”,選聘社區內有影響力的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兼任社區黨委副書記或委員,統籌抓好社區轄區內各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居委會及工青婦群團組織建設。結合“創先爭優”,按照“六聯”要求,采取“十化”推進措施,把試點區域抓成區域化黨建工作的示范點。
4、實行“三會一評”,擴大基層民主
居民議事會實行“三會一評”制,通過“社區居民提議,社區黨委決策,社區服務中心執行,成效接受群眾評議”的方式,組織群眾有序參與社區管理服務。群眾意見收集會。議題討論會。三是議事決策會。四是述職評議。
5、實行“一站辦結”,優化服務管理
社區服務中心設立辦事服務大廳,推行黨務、政務“一站式”服務,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規范并公開服務內容、服務程序。建立健全轄區內各類組織和駐區單位相結合、無償與低償相結合、社會化與產業化相結合的社會服務體系,認真做好便民利民、扶貧幫困、社會保障、就業創業等工作,確保轄區服務全覆蓋。廣泛開展志愿服務活動,不斷提高服務居民群眾的質量。
(三)社區職能配置及內設機構
1、社區黨委職責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監督、保障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及上級黨委的指示、決議在社區的貫徹執行;
負責黨在社區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社區各黨支部及其黨員的教育管理;
負責指導社區內具備條件的各類經濟、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工作,不斷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
組織領導社區內廣大黨員為社區服務與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領導并支持和保證社區自治組織、群團組織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依法行使職權,共同參與社區化服務與建設;
全面領導社區服務中心工作,確保社區服務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社區服務中心職責
指導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組織協調社區單位、居民參與支持社區共駐共建;
為社區居民、單位提供政務和社會化服務;
負責并協調區屬各職能部門在轄區內的行政與管理事務,負責區屬各相關職能部門派駐人員的協調和管理;
負責轄區人民調解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維護轄區社會穩定;
發動社區群眾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區建設;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3、內設機構
本著“精簡、高效、服務、便民”的原則,內設黨群工作部、社會事務部、環境衛生部和民意訴求部4個機構。
(1)黨群工作部
負責文秘、信息、工資、保密、檔案、固定資產管理和后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為轄區居民出具有關證明、申請、報告等;負責黨建工作;做好轄區黨代表和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的選舉及有關工作,為駐區成員單位黨組織參加黨聯席會議提供服務,聯系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負責做好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等各方面的綜合協調、服務和督促檢查工作;積極配合、協調區屬各工作部門在本區域內的服務與管理;協助區人武部做好武裝工作;負責本轄區的內外聯系及綜合協調等工作。
(2)社會事務部
負責轄區衛生、計生、文化、教育、民政、民宗、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信息咨詢、法律事務和中介事項等相關服務和管理;協調、管理和考核各職能部門下派人員和聘用人員;組織轄區志愿服務工作;負責制定黨務、政務便民利民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對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或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審批事項,提供咨詢和代辦服務;對轄區內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反饋,提請區委、區政府研究解決;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介紹、培育、引入社會組織,豐富和拓展服務內容。
(3)環境衛生部
負責配合、協調和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行政職能部門的派駐和延伸服務,按職責范圍開展“臟、亂、差”集中整治;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協調物業公司(部門)對本轄區住宅小區的管理工作;動員居民共同創建整潔、優美、舒適、方便的生活環境;協調配合做好轄區內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環境保護、市容衛生、市政工作、公共交通、公共建設等協調配合處理工作。
(4)民意訴求部
負責做好本轄區內綜治、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指導推動群眾工作,組織開展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法律咨詢活動。
五、組織實施
(1)完善機制
結合社區黨委、社區服務中心的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工作職能,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相關部門要配合社區理清工作職責、完善運行機制、劃分工作崗位、明確工作要求、確定雙向考核評估辦法。制定完成社區黨委、社區理事(議事協商)會選舉辦法。
(2)健全制度
簡化工作流程,就社區服務中心的工作流程方面進行逐項梳理,切實將服務重心下沉;精簡臺帳資料,梳理出上級部門必查臺帳項目、理清基本數據資料臺帳;健全和完善具體工作規章制度。
(3)優化隊伍
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社區專職黨務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隊伍聘用、管理、培訓、督導、激勵機制。大力發展民間組織和各類社會服務組織,提高基層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
(4)突破難點
探索建立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不斷擴大社區服務范圍;集中精力突破改革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特別要在完善公共服務、人員統一管理、辦事程序優化、自治意識培育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工作亮點。
(5)組織選舉
根據實際情況,前后,組織社區選舉,產生社區黨委和社區理事(議事協商)會。
六、總結評估階段
(1)結合前期運行情況,對前階段職能下沉、服務群眾、發揚基層民主等各項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分析,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2)對試點工作中的有關具體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及時研究解決;對試點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和先進個人,做好典型宣傳報道;通過自查和專家評估、居民測評等方式,對改革試點工作情況進行評估。
(3)結合各社區工作開展情況,對試點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總結經驗,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并對推進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