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規范防空地下室建設工作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凡在城市規劃區(含新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和舊城改造等)內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辦公樓、會堂、教學樓、圖書館、科研樓、學生宿舍、醫院、旅社、招待所、賓館、飯店、培訓活動中心、浴室、商場、倉庫、體育場館、影劇院、娛樂用房、機場、車站、車庫、加油站等各種民用建筑,不論單位性質、投資來源,都必須按規定依法同步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如確因地質、地形、結構或其他條件限制,不能或不宜結合地面建筑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報經市人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建設單位按規定標準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由市人防主管部門進行易地修建。
二、經規劃一次性批準的組團級及以上住宅小區建設項目方案設計時,建設單位應主動征求人防主管部門意見,按規定配置人防工程;按規定應建的防空地下室不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的,對先行開發建設的民用建筑,建設單位應按規定交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三、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用建筑項目,可按不能或不宜結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情況處理,建設單位按規定向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1、建設用地范圍內有流沙、暗河,或者基巖埋置度較淺,地質條件不適于修建的;
2、采用樁基且樁基承臺頂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防空地下室空間凈高達不到規定標準的;
3、建設用地周圍房屋或者地下管線密集,防空地下室無法施工,或者難以采取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的;
4、按照規定標準應建防空地下室有效面積不足一個防護單元(地面總建筑面積25000平方米以下,高層建筑除外),或者設備房間占用面積過大,致使剩余防空地下室面積不足一個防護單元面積的;
5、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難以按規定設置的。
四、建設單位在辦理民用建筑開工建設相關手續時,必須同時辦理防空地下室建設手續,并與市人防主管部門簽訂《依法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責任書》;在辦理地面建筑施工許可證之前,要按規定及時將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市人防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對不能或者不宜結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項目,建設單位報市人防主管部門批準后,按規定足額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五、防空地下室工程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其中單建掘開式工程應由人防專業設計單位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人防工程部分》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等國家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預留的平戰功能轉換項目,應采取可靠的轉換技術措施,保證在規定轉換時限內達到防護標準和要求。
六、防空地下室工程應按經專項審查并批準的施工圖進行施工,所選用的防護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如有變更,應報原審查機構審批;施工過程中,應依法接受市人防主管部門的質量監督;在工程施工的下列階段,建設單位應書面或口頭向市人防辦工程處報告,由工程處派員到現場進行施工質量檢驗;
1、防空地下室基坑開挖完畢,澆筑墊層或底板前;
2、頂(底)板、墻板、梁、柱鋼筋綁扎和平戰轉換預埋構件安裝完畢,澆筑混凝土前;
3、各類防護設備與設施安裝到位后。
七、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人防主管部門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工程內部及需驗收的部位要清理干凈;
2、有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產品質量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和技術標準規定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人防主管部門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防空地下室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建設單位應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報市人防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