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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農經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中央、省、市農業農村工作會和市七屆一次黨代會、人代會精神,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農業經營方式為主線,以深化農村經營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促進農村土地依法流轉、鞏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為重點,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促進農民增收為核心,著力推進全市農經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為挺進全國“百強”縣市、爭創全國統籌城鄉發展試驗區、全省現代農業樣板區、全市(市)新型城鎮化示范區做貢獻。
二、工作目標
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得到切實保護,培育壯大土地流轉市場,力爭全年流轉土地1萬畝以上,土地承包糾紛得到及時調解和仲裁,一般糾紛現場調解,復雜糾紛依法仲裁,所有糾紛市內解決;規范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試點,力爭培育省級示范社2家、省級行業“十佳”和“二十強”社4家、市級示范社4家、市家示范社10家,幫助有條件的合作社積極爭創國家級示范社,開展合作社專項資金審計10家,多途徑培訓合作社成員100人以上;農村“三資”監管工作進一步規范完善,審計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大;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工作實現新突破,完成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村1個;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長效機制逐步健全完善,惠農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申報審批及時規范,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1-2次;高質量地完成農經統計工作。
三、工作措施
1、以農村土地流轉交易中心為平臺,進一步推動農村土地流轉
(1)優化服務,促進流轉。一是按照“五有”(有牌子、有固定場所、有專兼職人員、有管理制度、有流轉信息)的標準,完善鄉鎮土地流轉交易中心和村級“三資”工作站,為農戶進行土地流轉提供優質服務。二是積極探索流轉風險防范機制和大宗土地流轉的市場準入、項目論證及風險擔保等制度,努力避免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三是探索流轉價格評估機制,制定流轉價格指導辦法,有效維護農民土地權益。
(2)創新機制,推進流轉。一是創新土地經營體制機制。堅持明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原則,引導農村土地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集中,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二是探索土地要素收益分配機制。要實行市場化運作,引導農民以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入股,變資源為資本,變農民為股民,建立切實可行的分配機制,實現農村土地收益最大化,增加農民收入。三是落實土地流轉政策。認真宣傳貫徹市委、市政府土地流轉獎勵政策,整合財政支農、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資金,支持和鼓勵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業產業化和現代農業發展。
(3)加強管理,規范流轉。一是加強土地流轉形式的管理。土地流轉要遵循法律和政策規定,采取法定的轉包、出租、轉讓、互換、股份合作等方式進行。二是實行流轉合同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合同簽訂、登記、備案和經營權證變更制度,使用全省統一格式的流轉合同文本,指導流轉合同簽訂。三是加強流轉合同及有關檔案資料管理,加快實現土地承包基礎數據管理的數字化和信息化。
2、以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為抓手,進一步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提檔升級
(1)規范發展。一是依法指導合作社組建,健全和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登記、經管備案、稅務登記和管理等辦法。二是引導農村多元化資源資本參與領辦和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創新試點。與此同時,繼續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基地”股份合作經營模式。三是鼓勵同業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礎上開展聯合與合作,做大做強農業支柱產業,增加農民收入。
(2)規范運行。一是繼續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聯社活動,指導幫助合作社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合作社成員檔案,規范合作社財務管理,對財政扶持和獎勵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建立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三是建立合作社信息平臺,實行動態管理。開展運行監測和情況統計工作,以信息化推動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同時,狠抓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依托“陽光工程”,為合作社提供技術、銷售、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建立一支懂政策善經營會管理辦事公道的經管人才隊伍。
(3)規范創建。一是大力開展創建省級示范社、省級行業“二十強”合作社、“十佳”合作社、市示范社、市示范社和沖刺國家級示范社活動,通過創建示范社活動,帶動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二是配合市直相關部門開展“合作社最佳農產品”培育和評選活動,支持引導合作社開展標準化生產,樹立精品意識,提高品牌化經營水平。三是幫助合作社加強農產品營銷。組織合作社參加“農超對接”等活動,促進合作社與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供)銷銜接。推薦有條件的合作社參加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提高產品知名度,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
3、以“三資”監管為載體,進一步推動農村集體經濟跨越式發展
(1)建立“三資”監管長效機制。一是監控“三資”運行。認真貫徹執行《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運行規程》(都政辦發[]128號),采取多種形式和辦法強化鄉鎮“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和村級“三資”運行的監管;二是嚴格執行“五項”制度。即資產產權登記制度、項目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制度、資產產權轉移變更評估制度、年檢備案制度和財經管理制度,確保做到清產核資常態化,產權登記明細化,產權交易規范化,產權監管動態化;三是提高農經干部“三資”信息網絡的操作技能。通過以會代訓、印發資料等形式,努力提高“三資”監管中心和工作站人員“三資”信息網絡的操作技能,切實精通和利用信息網絡平臺,管好、盤活集體“三資”。同時,認真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確保農村集體經濟健康運行。
(2)規范資產資源購置處置。一是規范程序。村集體經濟組織購置處置大額資產資源時,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形成決議,評估價或標的額在1萬元及以上的,依法委托鄉鎮(街辦)“三資”中心或市綜合招投標中心進行。二是嚴把招投標關。凡是資產資源以及工程項目的評估價或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集體經濟組織在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下進行公開協商和招標,“三資”中心派人全程監督;1萬元以上(含1萬元)30萬元以下的,由“三資”中心在“產權交易及項目招投標大廳”進行公開招標;30萬元以上的,由市綜合招投標中心進行公開招標。三是加強資金管理。處置集體資產資源所得資金全部納入“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專戶管理,處置集體資產所得資金只能用于添置集體資產或化解村級債務,不得挪作它用;承包、租賃集體資源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
(3)創新集體資產運行方式。指導社區股份合作社規范運作,實現集體經濟持續增長,增加社區居民收入。繼續推進“三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切實抓好中筆社區和梁家畈村試點剎尾工作,選擇1個符合條件的村(社區)納入今年省級“三村”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項目。其它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探索盤活集體“三資”新途徑,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大膽創新,盤活“三資”。學習借鑒外地經驗,加快農村各類生產要素的資產化、資本化進程,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拓寬農村融資渠道,解決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資金瓶頸問題。
4、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為契機,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1)構建農民負擔監管的長效機制。一是強化“兩項責任”,堅持“五項制度”。“兩項責任”:即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五項制度”:即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和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二是及時發放《農民負擔及補貼政策監督卡》。嚴肅政策,規范程序,保質保量,按規定發放《監督卡》,確保惠農補貼政策落到實處。三是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重點對農民建房亂收費、農村中小學亂收費、修建通村公路亂集資、向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攤派、抵扣挪用惠農補貼資金等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同時,及時開展減負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2)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申報審批。一是積極引導。圍繞加快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積極引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的開展,努力構建政府資助、農民參與、社會支持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二是完善管理辦法。明確籌資籌勞適用范圍,規范民主議事程序,把握籌資籌勞限額標準,確定籌資籌勞分攤辦法,明確以資代勞工價標準。三是嚴把關口。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項目的審批和實施中,嚴把操作程序關、籌資籌勞上限標準關、收款票據關和資金勞務使用審查監督關。
(3)依法調解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一是宣傳法規。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推動法律知識進村入戶,營造依法調解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良好氛圍。二是培訓人員。按照分級負責、形式多樣、注重實效的原則,對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信息員、調解員和仲裁員進行業務培訓,建立一支懂法律、善調解、會仲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隊伍。三是完善機構。本著屬地管理、方便高效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市、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機構和農民維權站,構建鄉村調解、市級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