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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廣高速里仁至楊村(贛粵界)公路建設工程是國家“十一五”計劃中重點交通工程項目,是全縣人民盼望已久的致富路、發展路,該項目的建設對于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瑞金至尋烏、至楊村(贛粵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及規費繳交標準》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大廣高速公路里仁至楊村(贛粵界)段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為確保該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依法辦事,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3、堅持走群眾路線,爭取群眾理解支持,確保社會穩定的原則。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里仁至楊村(贛粵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責任主體為縣國土局,沿線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為此次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總體目標是:201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征地拆遷任務,做到包時間、包任務、包經費、包社會穩定,確保高速公路建設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職責和任務
沿線鄉鎮、管委會成立支持大廣高速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鄉鎮、管委會高速辦),并明確相應的職責、任務。
(一)縣高速辦工作職責
1、積極做好本項目征地拆遷的宣傳、動員工作;
2、負責沿線鄉鎮、管委會所征土地和拆遷數量及其性質、類別的監督核實工作;
3、督促全縣有關鄉鎮、管委會的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掌握征地拆遷進度,確保征收土地如期交付使用;
4、負責全縣征地拆遷費用的及時足額撥付,做到不截留、不克扣、不挪用;
5、辦理項目用地的征收手續,做好土地的書面移交、上報工作,與施工單位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6、維護項目施工環境,制止、打擊強買、強賣、強要工程等擾亂項目建設的不法行為;
7、協調施工單位和沿線鄉鎮、管委會以及縣直各部門各單位的關系,協調與市高速辦的關系;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鄉鎮、管委會高速辦工作職責
1、在縣高速辦的指導下,具體執行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負責本鄉鎮、管委會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工作,確保土地如期交付使用;
2、根據實際丈量的土地面積和類別,核準補償金額,及時足額地將征地拆遷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拆遷的單位、集體和個人;
3、負責處理拆遷戶過渡安置,及時規劃、調配好拆遷戶安置宅基地,指導村級組織合理使用征地拆遷補償費;
4、協調處理好轄區內與本工程項目有關事宜和糾紛,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5、確保工程建設的臨時租用地需要,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6、完成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1、縣交通局:協助政府指導、組織整個征地拆遷工作,協調征遷工作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2、縣國土局:負責辦理項目用地的審批手續和土地征收手續,宣傳公路建設項目土地征收的相關政策,及時處理土地征收中發生的糾紛;
3、縣建設局:負責指導項目沿線的城鎮規劃和建設,為征地拆遷工作提供相關資料;
4、縣財政局:負責征地拆遷過程中資金監管工作;
5、縣林業局:配合做好項目沿線林地征收工作,妥善處理好林地管理相關事宜;
6、縣公安局:做好項目征地拆遷中的安全保衛工作,為征地拆遷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7、縣拆遷辦:協助做好項目拆遷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群眾不因拆遷工作矛盾而出現上訪事件;
8、縣果業局:負責征地拆遷范圍內的果園類別鑒定,確保果園征收及時交付使用;
9、電力、通訊等部門:負責做好桿線、光纜等搬遷工作;
10、縣水務局:督促施工單位因施工造成水利設施損毀的修復工作,協助沿線鄉鎮、管委會合理設置水利設施。
三、工作程序、方法和時間安排
(一)工作程序
1、組建征遷工作機構;
2、召開征遷動員大會,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工作,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征地公告;
3、劃定工程用地紅線;
4、進行征地拆遷的丈量登記,計算征地拆遷補償費;
5、與征遷戶簽訂征遷協議;
6、縣高速辦對鄉(鎮)上報的征地拆遷數量進行核實;
7、鄉鎮、管委會、村將征遷數量、類別、補償金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
8、向群眾發放征地拆遷補償金額;
9、實施征地拆遷;
10、書面移交土地,辦理征地手續;
11、協調解決工程臨時用地及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問題。
(二)工作辦法
項目沿線鄉鎮、管委會紅線范圍內的征地拆遷數量實行與鄉鎮、管委會總包干的辦法,即包任務、包費用、包時間、包協調解決問題、包社會穩定。項目沿線鄉鎮、管委會與縣人民政府簽訂責任狀,確保土地按期交付使用;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線路桿線的搬遷由產權單位包任務、包費用,及時完成搬遷。涉及桿線改遷的征地工作由沿線鄉鎮、管委會協助辦理。
(三)時間安排
征地拆遷的時間要求是:
1、2009年8月底前劃定用地紅線;
2、2010年元月底前完成先期控制性工程用地的報批手續;
3、2010年2月底前先期交付控制性工程用地;
4、2010年3月底前全部交付工程建設用地。
四、征地拆遷范圍
本項目線路途經里仁、黃沙管委會、鎮、東江、渡江、程龍、夾湖、楊村等8個鄉鎮、管委會,項目工程用地按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圖紙及工程需要進行征地。
(一)永久性征地
1、范圍和內容:包括高速公路主線工程、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分離立交、支線工程、連接線工程,改溝及改路工程、沿線附屬設施等工程用地,即用地范圍內的水田、旱地、果園、水塘(含水庫)、林地、荒山荒地、余坪、房地(新宅基地、老宅基地)、道路、溝渠等;
2、征地補償標準及相關說明:本項目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省市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詳見附表(一)、(二)、(三)
(1)征地補償費用中已包含安置補助和青(魚)苗補償費用;
(2)果園、林地具體分類和補償單價按附表(二)標準補償;
(3)水田后改作旱地耕種的土地按水田標準進行補償;
(4)菜地原則上比照旱地的標準進行補償,但用水田改作菜地的可按水田的標準進行補償;
(5)水域特指魚塘、山塘和水庫,其補償費用中已包含異地恢復費用;
(6)規定用地紅線后改變土地性質或突擊搶種果樹、苗木的土地,按紅線放線時的土地現狀規定土地類別。
3、土地類別爭議的解決
(1)耕地性質爭議應本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原則進行處理認定,即原則上按土地現狀確定土地類別,仍有爭議的,則以土地承包證的地類性質為準;
(2)林地性質爭議根據《省縣際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實施細則》進行處理認定。
4、征用土地程序
(一)紅線內用地
(1)由項目業主委托測量單位會同沿線征遷機構根據公路用地紅線圖,規定項目設計征地邊線,并對用地面積數量(按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進行復核登記造冊;
(2)項目業主根據復核后的紅線內征地拆遷數量與縣政府簽訂《征地拆遷包干協議》;
(3)鄉(鎮、管委會)、村(組)進行實地丈量,將公路紅線內的建設用地按照地類劃分和具體面積分解到戶,經被征地戶簽字認可后,進行村村張榜公布;
(4)沿線鄉鎮、管委會高速辦按照公示后的結果與沿線村民委員會簽訂土地征用協議后,將協議和沿線土地征用分戶登記造冊表(以行政村為單位)一并送項目業主進行備案;
(5)項目業主按照共同核定的征地面積和地類以及分戶登記造冊表,將征地補償資金按照省政府確定的支付方式撥付到縣高速辦,由縣高速辦督促沿線鄉鎮、管委會將補償資金足額、及時、直接地發放到被征遷戶手中;
(6)沿線鄉(鎮、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協助用地單位辦理土地征用手續。
(二)二次征地
(1)二次征地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工程設計變更等原因而補(增)征的工程用地;
(2)二次征地的申辦程序:由需用地的施工單位根據設計變更要求填報用地申請表,上報項目業主;項目業主召集設計、監理、縣高速辦和施工單位等部門現場核實用地情況;經上述部門(單位)審核同意后,由項目業主下達征地通知,并撥付征地補償款;
(3)縣、鄉高速辦根據征地通知,積極做好征地工作,負責將土地交付使用,以滿足工程用地的需要。
(三)臨時用地(租用土地)
(1)范圍和內容:臨時用地是指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臨時使用土地,主要包括取棄土場、黑白站、預制場、施工臨時設施、施工臨時便道、施工場地等工程用地;
(2)租(使)用費用標準:臨時用地采取租用辦法的,租用期限原則上為二年,計價起點為一年,其租金為2200元/畝.年(含補償、青苗等費用);施工單位到取土場取土按每壓實方1元的標準支付取土費,不另支付租地費;
(3)臨時用地要本著“滿足施工需要,盡量避免占用耕地”的原則,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需要向縣高速辦提出用地申請(包括用地性質、位置、面積、地類、用途和征地平面圖),并與縣高速辦簽訂租用協議,同時協調國土、林業等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租地費、規費由施工單位按照租用協議和省重點工程有關規定繳付。租地協議簽訂后應報項目業主進行備案;
(4)臨時用地占用的耕地不再使用時,原則上要求恢復原貌;確實不能恢復原貌的,由租地單位按照所占地類補償標準與“三荒地”征地補償標準的差額,給予一次性補償;
(5)邊角地補償:為方便施工和農民耕作,對與紅線相連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邊角水田和魚塘進行補償,但如已進行補償的邊角地在以后的二次征地中被征用,則應按邊角地的面積相應減扣征地面積。
(四)建(構)筑物拆遷
(1)范圍和內容:用地范圍內的各類建(構)筑物及地面附著物,主要包括房屋、圍墻、水井、沼氣池、蓄水池、水塔、曬場、新房基、墳墓、電力和通訊設施等;
(2)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按省政府辦公廳《通知》中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其中房屋拆遷補償費已含拆遷戶拆遷安置、照明路線變更、有線電視線路變更、電話移機等費用;
(3)建(構)筑物拆遷面積、拆遷數量計量原則。
①主房在紅線范圍內,附房在紅線范圍外的,附房隨主房拆遷;反之,只拆遷附房;
②拆遷建筑物的面積均為建筑面積;
③房屋面積的丈量以四面外墻為準;
④對磚混結構和磚木結構或其他結構混建的房屋(如底層是磚混結構,而上層是磚木結構或其他結構),按房屋的結構性質分類計算面積;
⑤磚木結構和土木結構樓房,第二層以上的樓層如樓板以上的檐墻高于2.2米的按一層樓計算面積,2.2-1.5米(含1.5米)的按一層樓面積的一半計算樓層面積,低于1.5米的不計算樓層面積;
⑥爭議的解決:在丈量房屋面積時發生爭議,按《房產測量規范》認定解決;
⑦對于規定紅線范圍后搶搭、搶建或違規批建的建(構)筑物,按違規建(構)筑處理,不予認定和補償;
(4)拆遷工作程序:拆遷工作參照征地工作程序開展;
(5)拆遷安置
①各鄉(鎮)、管委會在拆遷工作中,要貫徹統一規劃,合理安置的原則,對拆遷范圍內的村、組應結合新農村建設合理規劃建設新村;
②在安置拆遷房宅基地時,土管、城建部門應按縣新農村建設的有關政策從速從優辦理土地、建房手續,涉及的辦證費用只收取工本費,免收土地管理費、公用設施配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等,使拆遷戶盡快獲得新的生產、生活條件;
五、征地拆遷資金管理
1、項目征地拆遷補償費支付方法:經縣、鄉兩級高速辦對征地拆遷面積、數量、類別、補償費用核實無誤后,縣高速辦將補償經費下撥到鄉鎮、管委會高速辦,由鄉鎮、管委會高速辦將資金直接劃給征地拆遷對象指定的賬戶。資金分二期撥付,即征地工作:鄉鎮、管委會與征地戶簽訂征地協議后付50%,交付施工單位施工后再付50%;拆遷工作:鄉鎮、管委會與拆遷戶簽訂拆遷協議后付50%,拆遷完畢后再付50%。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如面積發生變化,以實際丈量為準,實行多退少補;
2、征地拆遷機構工作經費。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規定要求,縣征遷辦每年補助工作經費5萬元;鄉鎮、管委會征遷辦每年補助經費3萬元;行政村每年補助工作經費1.5萬元。縣征遷辦工作用車購置和使用補助費12萬元,鄉鎮、管委會征遷辦工作用車購置和使用補助費8萬元;
3、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調劑費由縣人民政府統籌使用,專項用于征地拆遷工作中涉及群眾的安置補償調劑。征遷工作機構工作經費與征地拆遷完成情況掛鉤,對達不到時間質量要求的鄉、鎮、村,并出現嚴重問題的扣減其工作經費;
4、征遷補償資金、征遷安置補償調劑費和工作經費、工作車輛購置使用費實行分賬設立,按照“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全程監控”的方法進行監管;
5、項目征用集體土地(公用地)所得到的補償歸所在集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經濟、新農村建設、農用地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以及道路、學校等公益事業。要加強監督、檢查,嚴禁私分、侵占或挪作他用。
縣高速辦將會同監察、審計等部門對征遷補償資金的撥付到位和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貪污、克扣、挪用,或以抵扣歷年往來、稅費等名義截留征地拆遷補償資金,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工作措施
1、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各有關部門和項目沿線鄉(鎮)、管委會要從全縣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宣傳動員擺在征地拆遷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標語、宣傳欄、宣傳報導以及通告,召開動員會等形式,廣泛宣傳本項目建設的重大意義,宣傳本工程征地拆遷政策,廣泛教育、動員沿線群眾以主人翁的態度支持、理解、關心項目建設,為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的氛圍,確保工程如期開工;
2、加強領導,統籌協調。里仁至楊村(贛粵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迫,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沿線鄉(鎮)、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做好協調工作。對征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縣高速辦和鄉(鎮)一把手要親自協調、迅速解決,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激化矛盾,不出現集體上訪事件;要確保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確保土地按時交付使用;在安置拆遷戶宅基地時,有關部門應從速從優辦理土地、建房手續,及時安置被拆遷群眾的生產、生活;
3、嚴格落實補償政策,確保群眾利益。嚴格執行資金的撥付程序,嚴明財經紀律,及時張榜公布補償標準和財務帳目,涉及征地拆遷工作的每一筆資金必須經得起群眾監督,經得起財務審計檢查,經得起效能監察。征地拆遷補償費用要及時足額地發至被征地拆遷的單位、集體和個人,不得有中間環節,不得克扣,不得拖欠,不得挪用,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征地拆遷的各類數據必須真實、準確,嚴禁虛報、假報等欺上瞞下行為。如有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縣高速辦要加強督查,不定期檢查資金劃撥到位、使用情況;
4、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增加征地拆遷工作的透明度,縣、鄉兩級高速辦要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郵箱、信箱,紀檢、監察等部門要自始至終參與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組建專門的工作隊伍開展檢查工作,確保工程建設不出現違法亂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