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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農牧和科技局、海螺溝管理局農綜辦: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州農產品品牌戰略,大力開拓全州優質農產品市場,全面提升我州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市場化水平,圍繞“農業跨越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總體目標,以“品牌促產業、產業促發展、發展促增收”為導向,加快推進2014年“三品一標”品牌建設工作。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部門參與的原則,強化政府引導扶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力強的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全面提升我州現代農業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綜合效益,推進農業跨越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目標任務
按照州委、州政府關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緊緊抓住培育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的機遇,力爭完成道孚、爐霍、、色達、理塘、稻城、巴塘、得榮8個縣的整體認定,新認證無公害農產品10個,綠色食品4個、有機食品2個、登記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5個,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基地20萬畝。初步形成“創建一批、提升一批、申報一批、儲備一批”農產品品牌的發展格局,走出一條品牌強農、品牌富農的發展路子。
三、工作重點
(一)搞好農業區域品牌發展規劃。各縣農業部門要按照州委、州政府關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據當地實際,做好“十二五”期間農業區域品牌建設規劃,分年度、按計劃、有步驟地培育發展農業區域品牌,提高區域品牌產品的市場增強競爭力,促進區域優勢主導產業健康發展。
(二)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牢固樹立“質量為本、以質取勝”的理念,把加快農業標準化建設與農產品品牌培育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農業標準化體系。推行品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做到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都有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實行全過程標準化管理,“三品一標”生產基地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以優勢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力爭全州每個縣建設1個萬畝現代農業產業標準示范區,標準化生產基地達到30萬畝。
(三)積極發展“三品一標”農產品。完善我州“三品一標”品牌推薦申報、評(認)定機制和管理辦法,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社會團體和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農產品區域品牌認定和評估機制,各縣農業部門要積極做好推薦申報工作。扎實開展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工作,并將其作為農產品區域品牌培育的基礎性工作,依靠品質打造品牌。圍繞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規劃布局,以優勢特色產業為重點,著力建設優質糧油、綠色蔬菜、特色水果、生態食用菌、道地中藥材五大產業基地,集中培育一批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力爭完成道孚、爐霍、、稻城、巴塘、得榮、德格、新龍8個縣的整體認定,新認證無公害農產品10個,綠色食品4個、有機食品2個、登記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5個,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基地20萬畝。
(四)加強農產品基地全程監管。加快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農產品產地準出,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場準入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農產品品牌建設的各環節、各階段都置于嚴格有效的監督之下。抓好農產品生產源頭管理,強化對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投入品使用的監管。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管理,建立產地環境、生產過程、農業投入品等多個環節的農產品產地生產檔案,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品質和安全。大力推行農產品產地標識管理,嚴厲打擊假冒品牌農產品商標和標識的違法行為,保證品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做到質量有標準、過程有規范、銷售有標志、市場有監測,夯實農產品品牌創建的基礎。
(五)建立“三品一標”品牌動態管理機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三品一標”品牌保護和監管、質量保證與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三品一標”品牌屆期續查、年度審查、動態抽查以及公眾監督等辦法,形成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三品一標”品牌動態管理機制,確保農產品區域品牌健康發展。依法對“三品一標”品牌實施統一的行業規范、技術標準、準出制度、準入制度、宣傳推介、外形包裝、品牌保護、指導服務等。定期公布“三品一標”品牌名錄,建立重點支持的農產品區域品牌企業和產品目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加快農業區域品牌建設的重要性。加快農業區域品牌建設是實現農業跨越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途徑。各縣農業部門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把抓好區域品牌建設和促進發展相結合,著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農產品區域品牌建設主體,積極引導農業產業協會、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營銷大戶等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增強農產品區域品牌意識,制定當地農產品區域品牌創建規劃。圍繞發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發展,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部門參與”的農產品品牌建設機制。
(二)實行政府獎勵,完善農業區域品牌創建機制。按照州委、州政府關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從2013年起,州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品牌的創建工作,對在農產品品牌建設中取得突出成績和作出重大貢獻的先進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其中:對獲得“川藏高原特色農產品”州知名商標的每件獎勵1萬元,獲得省著名商標的每件獎勵5萬元,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商標的注冊人獎勵10萬元,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每件獎勵15萬元,對獲得無公害認定、認證的基地和產品一次性分別獎勵1萬元,綠色食品獎勵3萬元、有機食品獎勵5萬元。
(三)開展宣傳推介,完善農產品品牌建設配套服務。各縣農業部門要積極搭建品牌建設公共平臺,做好宣傳營銷策劃,通過展示、展銷等活動,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主動地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行業協會、農業龍頭企業對品牌農產品進行推介、宣傳,擴大品牌知名度,推進區域品牌的建設,在全社會營造“宣傳品牌、支持品牌、發展品牌、保護品牌”的良好氛圍。建立品牌創建公共服務平臺,鼓勵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為品牌創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認證咨詢、品牌推介、人才培訓、商標以及社會中介評價等服務。不斷完善打假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規范秩序,增強企業的品牌保護意識,防止出現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現象,維護品牌企業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