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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動態化的規范管理,現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實施〈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切實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盱政辦發[2012]156號)文件精神,按照縣統一安排部署和低保信息化管理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進一步做好農村低保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時間
4月21日至5月31日。用40天時間突擊行動,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對我鎮農村低保全面進行增減提標核查工作。
二、工作步驟
(一)會議動員、明確責任階段(4月21日)
強化工作責任。以強化責任為重點,規范低保對象的認定。在提高干部政策水平的基礎上,還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責任意識。鎮民政辦為農村低保的承辦單位,村(居)書記為主要負責人,主任為具體負責人,會計為業務負責人,堅決執行誰認定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上報誰負責工作責任制,出問題嚴格追究責任。務必做到“應保盡保,超標退保,分類施保,陽光操作,依法保障”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宣傳、受理、調查、評議、公示、復核階段(4月22日—5月21日)
1、宣傳、受理時間:4月22日至25日
各村(居)要做好政策的宣傳、低保申請書的收集上報工作,受理地點設在民政辦公室,由蔣毅負責受理。
2、調查、評議時間:4月26日至5月5日
成立由鎮工作人員、村、組干部及村民代表組成的低保調查評議小組,對原低保戶和新增低保對象戶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和評議。
3、公示、復核時間:5月6日至21日
5月6日將評議結果在申請人所在村組公示點張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見,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群眾提出異議的擬保對象戶,二次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后再次進行張榜公示,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三)完善資料上報縣局審批階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對張榜公示后無異議的擬保對象戶,由村(居)委會會計負責通知相關對象戶提供資料(資料不齊全的擬保障家庭不予申報),并填寫低保相關表格,簽署意見并蓋章后,連同花名冊上報縣局審批。
三、幾項要求
1、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各村(居)要成立組織,明確責任。書記為主要負責人,主任為具體負責人,會計為業務負責人,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村(居)要按照工作步驟,穩妥有序,規范操作。鎮民政辦對擬保對象進行逐戶核查,嚴格把關,杜絕違規操作現象。
2、開好會議,宣講政策。由于低保工作涉及面較廣,工作量大,時間緊,情況復雜,政策性強,要充分利用村組干部會、民主評議會向大家宣傳到位,講解到位,責任明確到位,切實做到政策講準,內容講清,責任講明。
3、落實責任,強化督查。今年農村低保戶增減提標面大,要求材料多,各相關人員既要分工明確,又要密切配合協作,鎮民政辦要對各村(居)的工作進度進行跟蹤服務、指導、督查,確保農村低保工作落到實處,把好事做好,確保我鎮社會的穩定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