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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年第次常務會議和區政府第次常務會議精神,加快推進我區殘疾人辦理二代證的工作進程,根據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省殘聯關于加快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制發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辦理第二代殘疾人證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提出我區2012年第二代殘疾人證“百日發證”服務活動實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
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是殘疾人享受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的重要憑證。辦理第二代殘疾人證是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需要,是建設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的一項重要而又緊迫的基礎性工作,方便和服務殘疾人。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對于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市政府年第47次常務會研究部署殘疾人工作要求:要加大二代殘疾人證辦理力度,把辦理二代殘疾人證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辦理任務完成差距大縣(市、區)政府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并承擔殘疾人辦證的鑒定費用,對辦證工作給予適當的經費補貼。要進一步簡化辦證程序,提高辦證率,讓持證殘疾人優先享受黨和政府的優惠政策是項民生工程。
二、明確目標任務
根據省、市下達給我區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簡稱“二抽”)殘疾人數23464人、辦證率應達到45%的要求。現將各街道二抽殘疾人數及2012年應辦證的任務數進行明確。
三、實施時間步驟
2012年第二代殘疾人證“百日發證”服務活動,實施時間從月下旬起至月底。
(一)大力宣傳,深化認識辦理殘疾人證的重要意義(月下旬)
各街道、社區要在宣傳欄的醒目位置宣傳國家、地方政府殘疾人的優惠政策。要組織殘聯干部和社區殘疾人聯絡員深入群眾、深入殘疾人家庭,將殘疾人可以享受的國家、地方政府關于殘疾人優惠政策宣傳到家家戶戶。向殘疾人宣傳、講解辦理殘疾證的程序及要求。公布區殘聯及各街道辦理二代殘疾人證的咨詢電話,強化殘疾人認識殘疾人證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重要憑證,提高殘疾人主動辦證的積極性。區級將要召開二代殘疾人證百日發證服務活動的動員會,組織發證啟動儀式,組織發證業務培訓。各街道也要相應召開百日發證專項動員會進行安排部署。充分發揮街道、社區殘疾人聯絡員的聯系殘疾人的作用,動員每一位殘疾人都樂意辦證。在深入群眾深入殘疾人家庭做宣傳工作的同時,對疑似的殘疾人直接填寫相關表格登記造冊。
(二)扎實開展殘疾人殘疾類別等級評定:(月上旬-月底)
1.簡化辦證鑒定程序:各有關部門要本著“加強服務,方便群眾,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則,進一步簡化辦證程序。一是區殘聯將二代殘疾人證申請表及殘疾評定鑒定表下發到街道殘聯,以便廣大殘疾人領取;二是申辦三、四級殘疾人證且殘疾狀況明顯的肢體、智力、視力、言語、聽力殘疾人,街道殘聯可采取目測鑒定方式,直接辦理二代殘疾人證;三是服藥一年以上且在精神病院有病例記錄,申請三、四級殘疾人證的精神殘疾人,只要其提供病例、服藥記錄復印件和社區委員會的證明,街道殘聯可直接辦理二代殘疾人證;四是6周歲以下并在殘聯或縣(區)級以上殘聯定點康復機構連續訓練半年以上的殘疾兒童,可有康復訓練機構出具證明(殘疾等級按三、四級處理),街道殘聯可以直接辦理二代殘疾人證。以上措施如出現殘疾人對等級持有異議,仍實行定點醫院鑒定為準。
一、二級殘疾人的評殘,原則上必須持有縣(區)級以上醫院評殘證明,即可直接辦理二代殘疾人證。
2.擴大殘疾評定定點醫院和評定醫師
原則上凡持有縣(區)級和縣(區)級以上醫院評殘評定表的殘疾人,均可直接辦理二代殘疾人證。但出具評定報告的評定醫師必須具有衛生部門頒發的醫生執業資格和相應專業的在職醫師。
3.實施街道下社區辦證、集中分片辦證服務
各街道應將辦理二代殘疾人證工作作為當前街道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采取措施,改變“等殘疾人上門、等醫院鑒定”的被動做法。一是擴大發證員數。將發證員擴大到街道殘聯理事長、街道社區殘疾人聯絡員。二是積極做好宣傳動員、下社區辦證、集中分片辦證服務。各街道每周必須組織安排評殘醫生或街道干部在社區配合下深入殘疾人家庭為殘疾人評定殘疾人類別等級。三是確保完成目標。今年發證率必須達到45%以上。四是從2012年月下旬起,將按各街道實際發證數,按每發一本二代殘疾人證補貼10元的標準實施補助,用于二代證發證人員補貼。按每人發放50元誤工、交通補貼給辦證殘疾人。
4.明確發放殘疾人證程序
由發證人員對申請表、殘疾評定表與申請人的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無誤,將殘疾人申請辦證有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管理系統。再由區殘聯辦證人員及分管領導初審。最后由市殘聯網上審核批準再發證備案。
四、組織經費保障
(一)成立領導機構。區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區府辦、殘聯、財政局、衛生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的發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區殘聯正副理事長兼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各街道辦事處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建立掛鉤聯系制度。做到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集中精力“三集中”。
(二)開展督查、表彰。區百日發證辦公室將對各街道召開動員會議、安排工作任務、開展入戶宣傳活動、辦證進度等工作進行督察,定期向區領導及各街道通報發證進展情況,上下聯動,確保發證工作進度、發證任務和服務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適時對發證工作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發證情況納入2012年度街道工作實績考評內容。
(三)確保經費到位。繼續實行政府承擔殘疾人評殘費用;實行發證人員及辦證殘疾人補貼制度;改善發證工作辦公條件。發證專項經費由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