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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縣十七次黨代會、縣委十七屆二次全會精神,切實解決發展環境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改善發展環境,縣政府決定集中開展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優化發展環境集中整治活動,切實解決影響我縣經濟發展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和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社會氛圍,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到我縣投資興業,促進我縣投資和項目建設實現新的跨越。
(一)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
1.開展“慵懶散”問題專項治理。結合全縣“學業務強素質講正氣樹形象暨干部作風紀律整頓活動”,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效能建設八項制度,加大對各級干部職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工作日午餐飲酒和工作時間在網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發帖、聊天、打游戲、觀看視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解決服務觀念淡漠、辦事效率低下,部門內部管理不規范、流程不清晰等問題,提升機關效能,促進干部作風轉變。
2.開展重點項目建設環境專項整治。鞏固“深化企業服務年”工作成果,嚴厲打擊借重點項目建設之機強買強賣、強攬工程、圍堵建設工地、刁難施工單位,人為設障阻撓項目建設,干擾企業生產經營,突擊打井、栽樹、建房、加層及其他工程建設等惡意阻撓重點項目土地征用等行為。
3.不斷深化政務公開。進一步完善部門職責,明確辦事依據,實行服務承諾和重大事項公示制,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市實施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辦法》,不斷鞏固縣縣級第五輪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進一步清理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簡化保留審批項目的審批環節,規范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
4.堅持向重點項目派出監督檢查組制度。繼續對政府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派駐監督檢查組。在境內外客商投資企業主中聘請發展環境監督員,監督行政機關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監督項目規范管理及廉政建設情況。
5.嚴格實行重點項目和企業檢查備案制度。各部門要認真執行《市控制對企業檢查的規定》,對重點項目和企業,除安全生產檢查、對企業涉嫌違法生產經營的調查、暗查和縣政府組織、批準的檢查外,嚴格控制檢查次數和時限;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檢查次數和延長時限的,必須報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二)增強服務意識,提升管理水平
1.打造項目投資“綠色通道”。加強招商項目落地的后續服務工作,解決“重前期招商、輕后續服務”的問題。完善重大項目預約登記、聯合辦理、陪同辦理、上門辦理和代辦服務等便民服務制度,切實為投資者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
2.開展客商評價股(所、隊)長活動。縣政府各重點經濟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主要領導在縣電視臺、縣政府網站公開本部門服務承諾。各單位實行崗位公示制,在辦公場所設立醒目的公示欄(牌)。在縣直部門組織開展客商評議股(所、隊)長活動,嚴格實行末位問責制,切實改善政務服務環境。
3.加大項目庫建設力度。完善項目儲備制度,逐步建立高水平、高質量的動態項目數據庫,讓投資者隨時隨地可以了解我縣招商項目情況。
(三)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
1.落實政策,兌現承諾。嚴格落實優惠政策,兌現招商承諾,獎勵有功人員,維護招商引資政策的嚴肅性。
2.重合同,守信用。對與客商簽訂的合同履約情況進行自查和重點檢查,及時糾正違約行為。指導企業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增強企業守法經營意識,提升企業形象。
3.細化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杜絕亂攤派、亂收費、濫罰款,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四)狠抓投訴查處,保護業主權益
充分發揮客商投訴服務中心職能,提高客商投訴服務電話、舉報信箱的群眾知曉率,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嚴格執行損害投資環境行為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阻撓項目建設、干擾企業生產經營、破壞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件。
二、實施步驟
本次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9月30日前):摸底自查階段。各級各部門采取走訪、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廣泛聽取企業、項目建設單位對優化發展環境整治工作的意見,收集、梳理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二)第二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檢查整治階段。縣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部門自查整改的基礎上,對各級各部門自查整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不足和問題,責令相關部門和單位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項抓好落實。督查工作每半月開展一次,每次督查結束后,將督查中發現問題及部門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第三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總結提高階段。各級各部門對優化發展環境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在此基礎上,由縣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檢查評議,重點了解各部門、各單位的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和治理效果,及時推廣、宣傳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完善招商服務、考核評議和投訴處理掛牌督辦、摘牌消號等制度,逐步形成科學管用長效機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監察局、發改局、招商局、經貿局、工商局、住建局、人社局、文廣局、國土局、環保局、質監局及縣政府糾風辦、法制辦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縣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按照“抓典型、嚴查處、重問責、求實效”的方針,研究解決專項整治活動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二)明確職責任務。縣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各自職責,按照任務分工,認真抓好工作落實。縣監察局負責整個活動的督促檢查,推動活動深入開展,負責抓好干部紀律作風整頓、落實向重大項目派駐監督檢查組、向重點項目和企業檢查備案制度;縣公安局負責牽頭抓好項目建設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縣工商局負責牽頭抓好企業重合同、守信用工作;縣招商局負責完善客商投訴服務中心制度,及時受理、轉辦、督辦客商投訴,抓好招商引資政策落實;縣經貿局負責抓好企業負擔監測網絡運行,及時查處加重企業負擔問題;縣發改局負責牽頭抓好打造項目投資“綠色通道”和項目庫建設工作;縣人社局負責牽頭開展客商評議股(所、隊)長活動;縣政府法制辦負責牽頭抓好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和行政許可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和深化政務公開工作。
(三)加強檢查考核。各責任單位要將所承擔的整治任務列入本部門的工作目標,與本部門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縣優化發展環境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要從制度的執行是否到位、行政審批收費是否合理、發生影響發展環境的人或事是否處理等方面入手,制訂科學的考核辦法,將任務完成情況列入縣政府年度考核和政風行風評議的重要內容,并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責任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工作任務不落實的,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