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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蔬菜質量安全監管,提高蔬菜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身體健康,促進現代高效農業健康發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范圍及地點
(一)蔬菜基地
區轄區內所有蔬菜生產基地,重點監測對象為連片成規模蔬菜生產企業與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基地產品。監測涵蓋全區32個規模高效蔬菜設施基地,具體名單如下:
南蔡:百利農業、天河蔬菜、宇春蔬菜、南苑蔬菜、源卉蔬菜、魯鑫蔬菜、潤華泰蔬菜、泓潤農牧、秀農葡萄、德維高新蔬菜、綠蔬園蔬菜、佩源蔬菜、金弘蔬菜、學斌蔬菜等14個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羅圩:三鼎蔬菜、蓬勃農業、利華農業、潤佳果蔬等4個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埠子:開心農園、富極產業、天潤蔬菜、新欣蔬菜等4個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屠園:陽光蔬菜、植雨果蔬等2個規模蔬菜基地。
陳集:大學生創業園、益民蔬菜等2個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中揚:毛集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倉集:六里棚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鄭樓:瑞鮮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洋北:辣椒、西瓜2個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雙莊:連云山莊規模設施蔬菜基地。
以上各蔬菜基地列為2011年開展產地定點抽檢單位,其產品由區檢測站負責監測。全區其他小規模分散蔬菜基地(包括農村菜園地)由鄉鎮(街道)農服中心負責抽樣監測,結果定期報送區農委。
(二)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
南菜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二、監測種類及數量
(一)監測蔬菜種類
綠葉類、甘藍類、白菜類、豆類為每月必檢種類,所抽樣品屬于以上蔬菜種類不少于60%,每類蔬菜保證2個樣品。如何所抽生產基地沒有以上品種,或者數量不夠,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可以在瓜類、茄果類、根菜類、蔥蒜類等種類中蔬菜進行選擇性抽檢以補足監測數量。
(二)監測樣品數量
質檢站每月抽檢30個樣品,即生產基地15個樣品,南菜市15個樣品,如因為季節原因當地生產基地蔬菜數量少,可適當減少抽樣數量,但應增加其他抽樣類型的數量。監測的樣品盡可能具有連續性與代表性,使監測結果具有可比性與現實性。各鄉鎮(街道)農業經濟技術服務中心根據轄區實際情況買月抽檢10個樣品,即生產基地5個樣品,菜場5個樣品
三、監測項目與方法
(一)監測項目
有機磷、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
(二)檢測方法及結果判定
統一選用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儀器PR-3或WT-51開展檢測,每個蔬菜樣品抽取3份,以3次檢測結果都超標判定此類蔬菜產品超標。檢測結果僅供參考,不作為處罰及仲裁依據。
四、監測時間安排
每月上旬10日前深入基地、市場開展現場抽樣檢測,當月下旬公布檢測結果,監測實行月檢月報制,各有關單位將監測結果于每月27日前報區農委。
五、承擔單位及責任
區檢測站負責全區31個規模蔬菜基地、市南菜市蔬菜農產品例行監測工作,匯總分析監測結果,及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各鄉鎮(街道)農業經濟技術服務中心協助區質檢站做好32個規模蔬菜基地監測工作,負責轄區內已明確為區質檢站監測對象之外的蔬菜生產基地產品例行監測工作與定期報送監測結果信息。
六、有關工作要求
區質檢站、各鄉鎮(街道)農服中心在開展蔬菜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過程中,對于經檢測結果不合格的基地蔬菜產品,監測人員代表區農委當場責令基地停止輸出、就地封存。對于經檢測結果不合格的南菜市蔬菜產品,市場管理方責令批發經營戶停止該蔬菜銷售并退出市場。同時,市場管理方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區工商分局與農委,配合農委做好問題產品溯源,配合工商追究經營戶相關責任。
各蔬菜基地、南菜市要認真開展好內部蔬菜產品監測工作,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