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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各單位、街道各部門、各社居委:
為認真貫徹省、市、區綜治委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平安單位”建設,根據精神,街道決定在12月底前對轄區“平安單位”開展動態管理檢查。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并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發展,富民強街”的主題,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扎實開展和推進“平安創建”活動,轄區各單位以落實責任制為核心、狠抓落實,建立健全“創安全、保平安、促發展”的高效機制,使“平安創建”成為區、街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成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和諧平安的良好環境重要保證。
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平安創建”動態管理領導小組。第一組長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組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安慶路派出所所長擔任,副組長由街道分管綜治工作副主任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副所長、街道綜治辦主任、司法所所長、各社居委主任、片警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綜治辦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目標
通過“平安創建”動態管理重點檢查,努力達到“平安街道”創建的工作目標:力爭做到刑事案件下降,治安案件發案下降,群體性事件下降;無造成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無造成嚴重影響和嚴重后果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無引發社會恐慌的重大惡性案件和社會治安問題;確保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確保社會秩序和諧安定,確保治安大局持續穩定。使人民生活更加安康,促進街道轄區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協調發展。
檢點和方法步驟
(一)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創建“平安單位”的責任落實到位、到崗、到人,切實負起責任,并把此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街道綜治辦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督促指導,并定于12月下旬對創建“平安單位”進行檢查考核驗收(細則附后),對成績突出的,及時表彰獎勵;對創建活動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嚴肅追究責任,該一票否決的堅決行使一票否決權。
(二)社居委以及轄區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和單位責任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中的組織協調作用,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創安”、“創模”的有效方式,拓寬創建范圍,提升創建檔次。
(三)檢查組根據檢查的情況做出評分和書面報告,并明確提出被檢查單位保留或撤消“平安單位”稱號的意見。
“平安創建”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轄區各單位、各社居委一定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平安創建”的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確保我街道轄區有良好的治安形勢,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平安和諧的良好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