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糧食部門領導與企業對話規則落實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對話溝通的重點對象
國家、省、市糧食行業龍頭企業;有國家、省、市知名品牌或商標的糧食企業;有新技術、新產品的發展中糧食企業;能夠帶動農民增收的糧食企業。
二、對話溝通的內容
(一)向企業介紹和通報全市糧食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及相關政策;
(二)向企業介紹和通報國家及省、市有關產業政策導向情況;
(三)向企業介紹和通報企業發展所需外部資源配置的有關信息;
(四)聽取企業對我市糧食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五)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三、對話溝通的主要形式
對話溝通采取專題座談會、專題協調會、企業調研走訪、受理企業投訴與舉報、網絡溝通等多種形式。有關局領導每季度與有關企業對話溝通一次。
定期召開重點企業聯絡員會議,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會議制度。相關處室部門負責人參加。收集重點企業的動態,針對企業所反映的問題,協調、督促各相關職能部門辦理落實。
四、對話溝通的組織實施
并落實專人負責本部門對重點企業的聯系工作,建立重點企業聯系協調工作網絡體系。采取適當的形式隨時與企業進行溝通。
五、問題反映渠道
也可按照職責分工向有關處室直接反映。對企業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各糧食企業需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可直接向市糧食局辦公室反映。各處室應及時整理、分析和處理。
六、問題處理機制
根據不同情況,對話溝通中發現的問題。按下列辦法處理:對需多個處室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或需提請局領導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報請局領導審批或組織召開協調會解決,對協調會確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的形式送相關處室限期辦理;對屬于各處室職責范圍之內的問題,由相關處室在15個工作日內(緊急問題應立即辦理)限時處理,各處室的辦理情況要及時報送局辦公室。市局對企業反映的問題、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辦理情況要進行跟蹤,定期就各部門對重點企業反映問題的辦理情況進行匯總通報。
七、對話溝通制度的保障與監督
市局監督檢查處將對話溝通所議定事項納入督辦范圍,嚴格督查,認真落實。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各處室與企業建立對話溝通機制的措施和落實情況及對所反映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在與企業對話溝通中敷衍塞責、走形式主義等行政不作為或不當作為的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