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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辦法(試行)》精神,根據《關于在柯橋街道開展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就設立流動人員積分窗口制定以下方案。
一、窗口工作職責
(一)接受咨詢。利用“縣流動人員積分制信息管理系統”平臺及時、主動公開積分管理信息,提供信息查詢服務;為流動人員提供辦事程序咨詢,提供業務辦理的相關規定及辦事指南。
(二)受理登記。一次性告知申請積分手續及審核的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向申請人員提供相關申請表格或指導幫助填寫有關申請所需材料。受理并初審提交的資料,出具申請積分回執。
(三)協調督促。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復審進度,收集流動人員對積分管理的意見及建議,定期向流管局提出加強和改進積分管理工作的建議。
(四)積分通告。對申請資料符合規定的,在8個工作日內統計得分,在15個工作日內將積分情況告知申請人;對資料真實情況有異議的,提交相關部門進行復審,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審情況告知申請人。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明確告知理由,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二、窗口設置方式
(一)窗口運作機制。根據《縣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窗口日常管理由街道負責。對窗口移交的有異議的資料,由街道流動辦提交相關機構或部門進行復審,對積分分值有異議或投訴的,由縣流管局協調職能部門進行核查。
(二)窗口辦公場地。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辦理人員,在柯橋派出所辦證大廳新增設積分管理窗口。
(三)窗口工作人員。在整合資源的前提下,根據實際工作量,從派出所抽調1名民警負責窗口流動人員積分管理工作,再增配2名工作人員受理初審申請資料。
(四)窗口配套設施。為確保工作有序開展,達到試點效果,新配備4臺電腦,1臺觸摸屏,2臺掃描儀,2臺打印機,1部電話機。
三、窗口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流管局要負責協調好各個相關職能部門對所得積分有異議的核查工作。街道要高度重視設立積分管理窗口工作,定期研究各個環節的積分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及時整改。
(二)精心實施,加快推進。街道要充分整合好積分管理窗口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工作力量,盡快完善積分管理窗口的首問負責、服務承諾、限時積分等制度,確保窗口的及時設立和正常運作。
(三)規范流程,注重質量。整個積分管理流程要規范,嚴格執行實施細則,初審、復審到位,檔案由派出所負責保管。
該方案從2012年9月20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