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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順利實施上杭縣2013年度省級環保為民辦實事項目,按要求如期關閉我鄉下坑村竹子窩、樟樹坑兩處煤礦,確保橫灘水源保護區的水質安全,為上杭城區提供清潔衛生、安全可靠的人飲用水,創造優美的汀江河流域生態環境,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強汀江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保護工作和上杭城區新水源點生態環境治理保護工作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環境優美、生態發展原則;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的方針,扎實開展上杭縣城區新水源點——橫灘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停止保護區內各類礦產勘探與開采,關閉所有礦硐,為美化汀江、凈化水源提供可靠保證。
基本情況
2011年,為進一步了解珊瑚鄉鉛鋅多金屬異常區的礦產資源情況,探礦權人郭應強委托省第八地質大隊繼續對珊瑚鄉開展鉛鋅多金屬礦勘探工作,并在下坑村橫灘竹子窩、樟樹坑兩處挖掘開采煤炭。現有二個煤硐。已完成礦區道路2公里。挖掘深度約300米,該兩處煤礦屬于探礦試開采性質。只有探礦權,而沒有采礦權。探礦有效期限為2011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該兩處煤礦經過做工作,上半年已停止了施工作業,但堆積了大量礦石煤碴,礦硐不斷流出污水,植被遭到嚴重破壞,附近溪水水體受到嚴重污染。該兩處煤礦處于橫灘水源保護區內,距離取水點不足1公里,因此采取措施停止探礦開采作業,封閉礦硐,填埋煤碴礦石,恢復礦區自然植被,對治理汀江河流域生態環境,切實保護好橫灘水源保護區水環境具有重要作用。
時間要求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11月底前完成檢查驗收。
目標要求
按上級要求全面關閉上述兩處煤礦。全面完成封閉礦硐,停止作業,填埋棄碴,環保建設,恢復植被,終止探采礦權的目標任務。確保橫灘水源保護區內的汀江河水水質達到國家二類水標準以上。
實施內容
鑒于在橫灘水源保護區內竹子頭窩、樟樹坑進行礦產勘探和煤礦開采將直接影響城區新水源點的水環境,造成水體污染。因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要求,對橫灘竹子窩、樟樹坑兩處煤礦實施依法關閉,實施關閉的主要措施有
1、向當地群眾和礦主宣傳《環境保護法》、《水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策部署,做通關閉煤礦,停止探礦的思想工作。
2、調查核實煤礦資產,確定補償方案和辦法,該礦主從2005年辦理了該地區的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并開始探礦試開采,2011年續辦探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9月底。現已投入200余萬元。完成了礦區道路2.1公里,礦硐挖掘深度300余米,礦區平臺500多平方米,簡易工棚2座,炸藥倉庫管理房一棟,以及探采礦機械設備購置。探采礦系風險較大投資項目,該礦主雖投入較大資金,但屬風險投資,自負盈虧。根據政策規定需要關閉礦硐,恢復植被,建議:一是終止該探礦權;二是給予適當補償,補償金額為按投資總額的20%即40萬元給予補償。
3、協調省國土資源廳,不再辦理該探礦許可證的續探手續,停止珊瑚鄉境內探礦權證的審批辦理。
4、炸硐或用水泥漿砌石封閉硐口,預計需4萬元(兩個硐口,每個硐口2萬元)。
5、拆除工棚300平方米需6000元,拆除炸藥倉庫管理房需1.6萬元。
6、建設棄碴場200平方米,并對棄碴進行覆蓋需2.5萬元。
7、建設攔碴壩150m3([30m×2m×1.5m]×2=180m3)需6.3萬元。
8、建設壩后滲濾凈化池300m2,征用糧田210m2需5.0萬元。
9、建設排洪截污溝1.5公里需11萬元。
10、封閉施工道路,進行植被恢復2.5畝需5.5萬元。
11、工作協調及宣傳經費3萬元。
以上11項實施內容共計需資金79.5萬元。
資金來源
該項目是為民辦實事項目,主要解決城區人飲用水源點環境整治問題,鑒于我鄉財政困難,因此該實施經費由上級環保補助資金等渠道解決。
實施步驟
到2013年10月底全面完成建設內容,11月底前交付驗收。關閉工作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準備階段(2013年6月)。成立下坑礦硐關閉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開會、印發宣傳材料、入戶宣傳、張貼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解釋關閉礦硐,進行水源保護區環境整治與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與探采礦主協商關閉相關事宜,了解關閉礦硐相關政策規定,取得國土、環保、林業等相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在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摸底、征求意見、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下達關閉整治工作任務,做好關閉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3年7月——10月)
1、2013年7月15日前完成調查核實煤礦資產,確定補償辦法。
2、2013年7月底前完成探采礦機械設備的撒離工作,停止探采礦作業。
3、2013年8月底前完成硐口封閉、施工棚和炸藥倉庫管理房拆除工作,封閉施工道路。
4、2013年9月底前完成棄碴場,攔碴壩建設,對棄碴進行覆蓋填埋。
5、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排洪截污溝、壩后滲濾凈化池建設及植被恢復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11月)
礦硐關閉工作領導小組及責任部門及時對照任務要求,檢查落實完成情況,做好相關驗收內業材料,總結經驗做法,提出環境保護提升措施,切實整治和保護好該地區的生態環境,確保城區新水源點的水質安全。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珊瑚鄉下坑礦硐關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鄉黨委書記);副組長:(鄉政府鄉長)、(鄉黨委副書記);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兼),成員:。辦公地點設在鄉綜合辦。各村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通力協作、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全面按期完成下坑礦硐關閉及環境整治工作任務。
(二)做好宣傳發動。各村各單位(部門)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把思想統一到上級關于新水源點建設工作上來,統一到保護環境、保護水源、保護家園上來。通過法制宣傳、標語、墻報、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解釋工作,真正取得廣大群眾對保護水源,新建城區新水源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積極投入到保護生態、愛護環境工作中。
(三)抓好組織實施。積極爭取上級對礦硐關閉工作和我鄉環境整治保護工作的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上級關于發展珊瑚生態經濟方面的政策傾斜和支持。根據進度安排,明確責任人員、落實任務要求,按期完成各項關閉和整治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