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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全市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步伐,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改善城市形象,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依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小康社會重要思想,以節能減排、改善人民群眾居住條件為目標,以提高居住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科學編制節能改造規劃,實施節能改造示范工程,完善節能改造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標
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對象為年之前(含年后部分)建設的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且已實施或即將實施熱計量改造的居住建筑。根據國家住建部、省下達的任務和要求,按照各縣(市、區)經濟發展水平、建筑總量等因素,每年由市政府下達分解改造任務。
既有居住建筑實施圍護結構改造后,實現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年節約采暖能耗公斤標準煤以上的目標。
三、實施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改造實行屬地管理負責制,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統一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改造,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2.堅持規劃先行,突出重點的原則。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規劃。以主要街道兩側、城市主要景觀周邊的舊小區為重點,以使用時間超過20年、居民改造意愿較強、便于組織實施的舊小區為重點,優先實施改造。
四、改造內容
1.改造居住建筑的屋頂、外墻、門窗、樓梯間隔墻等部位,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根據既有居住建筑的實際情況,對既有居住建筑供電、通訊、有線電視等配套設施進行有針對性的改造。
3.對具備條件的建筑,增加太陽能熱水系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市政府成立市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副市長任組長,主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區、區政府和發改委、規劃局、住建局、財政局、城管局等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全市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的組織領導工作。市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發改委:做好全市既有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程項目立項審批工作。
兩區政府:全面負責本轄區內改造項目的篩選、推薦并組織實施。負責做好群眾工作及社會穩定、信訪等有關問題的協調。
住建局:具體負責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協調管理。負責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政策、技術指導和施工管理,加強對改造工程的設計、招標、質監、安監等環節的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財政局:負責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資金預算立項、財政補貼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監管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市區,各縣(市)財政局負責本轄區。
規劃局:負責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項目的規劃審批工作,并對全市節能改造項目進行規劃指導。
2.各縣(市、區)政府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的組織實施。
3.宣傳發動。節能改造的宣傳發動是居民了解、支持、參與節能改造的重要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將宣傳發動貫穿于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的全過程,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其它宣傳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宣傳活動,讓群眾了解節能改造的政策,帶給社會和個人的益處,營造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的良好氛圍。
(二)抓好資金籌措
在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中,應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主導作用,同時調動產權單位、居民個人等各方面力量,通過財政支持、受益居民投入、社會投入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
(三)建立管理制度
1.目標責任制度。各縣(市)區要將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改造目標要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抓好組織實施。市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對目標和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年度考核。
2.組織管理程序。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項目的實施,總體上納入基本建設程序。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工程建設,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的權限對工程建設進行管理和監督。同時,建立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程審批聯合辦公機制,提高節能改造工程項目的審批效率。
3.建立技術體系。成立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技術委員會。在學習住建部中德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基礎上,由設計單位、相關院校、檢測機構等單位的技術人員,組成專業技術委員會,為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提供技術支持。
六、工程項目的運行管理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程的質量、安全等實施監督管理。
實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所屬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單位是改造項目的建設主管單位,負責辦理建設手續。建設單位負責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項目,經審核通過后,到市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現行省工程建設標準《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對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到建筑節能管理機構進行建筑節能備案。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規劃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簡化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項目的立項、規劃、施工許可證等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保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正常的進行。
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不得降低標準。
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監理規范進行監理,做好質量、安全、進度、投資控制。
辦理施工許可的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改造項目,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與居民代表參與,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未辦理施工許可的小型工程,可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日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資料。
通訊、供電、廣播電視、燃氣、供水等管線設施影響既有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施工時,由各管線、設施產權單位負責改造或移位,費用由相應產權單位自行籌措。
房屋產權單位和個人應配合節能改造施工,不得無理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