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強化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耗費統計實施策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切實統籌應用能源,提升公民節約能源意識,全面掌握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的實際情況,規范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工作,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根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制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職責分工
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在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事務局")的統一部署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管委會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組織實施。
(一)市事務局負責全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包括制定統計調查實施方案、部署統計工作,組織發放統計軟計和報表,開展統計培訓,審核、匯總統計數據,編制統計工作報表。
(二)市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
1、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機關的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由市事務局負責。
2、市直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所屬公共機構的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制定本系統、本部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實施方案,于年月日前報送市事務局。
(三)各縣(市、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本轄區域內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信息統計工作。包括制定統計調查實施方案、部署統計工作,組織發放統計軟件和報表,開展統計培訓,審核、匯總統計數據、編制統計工作報告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實施方案,于年月日前報送市事務局備案。
二、統計報表的填報主體
(一)基礎表及臺帳
基礎表包括《公共機構基本信息》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由各公共機構填寫、上報。各部門統計數據直接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部門所屬的公共機構統計數據由各部門匯總后,報同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信息臺帳》是各公共機構分類匯集、整理和積累能源資源原始信息的帳冊,是填報能源資源統計報表的依據。各公共機構須逐月按時填寫。
(二)綜合表
綜合表包括《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行政區域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類匯總情況》。其中,《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供有關部門和單位匯總本系統、本部門所屬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數據時使用,由部門填寫后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行政區域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類匯總情況》由鄉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填寫,匯總本行政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數據,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
三、統計數據采集方法
(一)公共機構基本信息采集
鄉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會同相關部門全面統計、整理本行政區域、本級公共機構的數量,匯總本行政區域所有公共機構的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組織機構代碼等基本信息以及建筑面積、用能人數、公車數量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數據采集
1.電耗數據
電耗數據采集有兩種方式:一是從電力供應部門獲取數據;二是逐戶調查各用戶和公用電耗,然后累加獲得總電耗。
2.水耗數據
水耗數據采集分兩部分:一是自來水,從自來水供應部門獲取數據;二是自備井水,按照自備井實際水消耗情況獲得水耗的數據。然后兩部分相加獲得總水耗數據。
3.煤耗數據
采取逐戶調查各用戶煤耗量,然后累加獲得煤耗總量。
4.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能耗數據
采集有兩種方式:一是對集中管道供應的,由燃氣公司提供能耗數據;二是對分戶購買的,采取逐戶調查各用戶能耗,然后累加獲得消耗總量。
5.集中供熱耗熱量數據
已安裝熱量計量裝置的,通過對計量表讀數獲取數據。未安裝的不需填寫。
6.公車用油數據
逐車調查單車油耗量,累加獲得油耗總量。
7.公共機構合署辦公區的能源資源消耗數據
已安裝能源資源消耗分戶計量裝置的,由各公共機構分戶采集、填報。未安裝能源資源消耗分戶計量裝置或分戶不徹底的,應在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的協助下,參考用能人數、建筑面積、用能設備等因素,對能源資源消耗量進行合理分攤,分別填報。
四、統計數據填寫、審核
各公共機構應指定專門統計人員(以下稱"統計員")負責能源資源消耗數據的采集、報表的填寫和按時報送。統計員應當具備與統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對公共機構節能管理人員、統計專業人員進行充實和固定,使工作人員素質、數量與節能工作相適應,以滿足工作的需要。
各公共機構主管節能工作的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數據進行嚴格審核,確定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
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對同級公共機構上報的統計數據進行復核,并定期抽查,確保上報的能源資源種類、計量單位、消耗量及費用等內容符合《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制度》規定。
五、報送周期與時限要求
(一)市級公共機構
1.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按季度填寫本級機關的《公共機構基本信息》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并于次季度前30日內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報表及相應的電子報表一并報送市事務局。
2.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所屬公共機構要按季度填寫《公共機構基本信息》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并按季度、年度匯總填寫《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以此作為上報和統計分析的依據。
(二)各縣(市、區)級公共機構
1.各縣(市、區)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按半年和年度分別匯總填寫《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行政區域匯總情況》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類匯總情況》,于每年的7月5日前、次年3月5日前報送市事務局,由市事務局負責匯總報省。
2.各縣(市、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的周期和報送時限應在符合上一級相關要求的基礎上,自行確定。
六、數據分析
各公共機構應按季度、年度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建筑面積、用能人數、用能設備運行情況等,對電、水、氣、油、煤等能源資源消耗狀況進行分析評價。
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每年度對本部門、本單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進行分析,形成《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析報告》,與統計數據同步報送。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析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公共機構建筑面積、用能人數、主要用能設備變化情況,主要能源資源消耗指標的變化趨勢,人均能源資源消耗、單位建筑面積能源資源消耗、公車能耗和能源資源消耗總量同比分析,教科文衛體等同類公共機構比較分析,以及各項能源資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擬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數據安全管理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數據通報和公示應報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公開和公布。
國家安全、保密部門依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統計制度》要求,自行組織本系統的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相關能源資源消耗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況下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