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教育系防止與處理群體事件實施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預防和處置教育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的原則,堅持“教育疏導、防止矛盾激化和擴大”的原則,對群體性事件及其苗頭要及時、果斷采取措施,堅決制止違法行為,盡快平息事態。力爭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范圍和級別
(二)本方案適用于我市教育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引發的,通過集體上訪、非法聚集、圍堵、罷課、罷教等方式,向有關機關或單位表達意愿、提出要求的群體性事件及其醞釀、形成過程中的串聯、聚集等活動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三)本方案中的群體性事件是指由教育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引發的、眾多人員參與的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此類事件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大規模人員違規集體上訪、越級上訪;
2.人數較多的非法聚會、游行、示威,聚眾圍堵、沖擊黨政機關等重要單位;圍攻、挾持國家公務人員;
3.聚眾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據公共場所等;
4.非法集體罷教、罷課、罷工;
5.跨地區、跨行業聯動上訪請愿;
6.其它由教育系統內部矛盾引發的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
(四)根據參與人數的多少,群體性事件分為以下四個級別:
1.參與人數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為一般性群體性事件;
2.參與人數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為較大群體性事件;
3.參與人數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為重大群體性事件;
4.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為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評估群體性事件的級別,還應統籌考慮事件的發展演變趨勢、性質、影響范圍等因素。
三、職責分工
(五)市教育局履行下列職責:統一領導、部署排查調處全市教育系統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系統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機制;督促檢查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市直屬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以下簡稱直屬學校)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各項措施的落實;會同各區政府、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直屬學校組織指揮重大和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等。
(六)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直屬學校在自身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組織排查、調解本校內(本區內)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搜集、上報群體性事件情報信息;組織調動校內(區內)的應急資源做好群體性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宣傳普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引導群眾以理性方式表達訴求,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和解決問題。
四、監測和預警
(七)信息監測與報告
1.市教育局各有關處室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加強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強化值班制度、落實監測人員,完善監測網絡,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積極應急措施。對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發生群體性事件后,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直屬學校應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報告事件主要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事由、經過、影響范圍、動態趨勢、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現場指揮員的聯系方法等,可先口頭報告,隨后及時提供書面情況報告,并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書面續報動態信息。發生群體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圍堵黨政機關、非法占據公共場所等特別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常規靜態信息可定期報告。
(八)預警
1.市教育局值班人員接到發生重大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報告,應立即上報局主要領導和分管或帶班局領導,事態嚴重或情況特別緊急時,可直接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2.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直屬學校應通過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對事件的風險系數、發展趨勢等及時分析,科學預測,提出一般處置或啟動相應應急方案的建議,并報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對監測到的預警信息及時分析,并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對公眾的信息,經局領導同意后,由新聞發言人統一。
4.預警信息后,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及各相關學校0根據預警級別及時按照方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進一步擴大。
五、現場處置
(九)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市教育局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接報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協助公安等部門開展警戒、控制現場、疏散救護等基礎處置工作;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分別向市應急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參與處置事件的單位要信息共享、協同作戰、高效聯動。
(十)在處置群體性事件現場,市教育局領導及有關負責同志要面對面地做群眾的工作,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準確判斷群體性事件的性質和發展趨勢,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講究策略和方法,相機采取措施,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要責成相關部門或單位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眾利益的,要如實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盡快予以糾正;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講清道理,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教育工作。
(十一)群體性事件現場事態平息后,有關單位和學校對現場處置時向群眾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盡快解決到位,不得搞虛假承諾或者久拖不決。要堅決避免違背承諾、失信于民,重新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現象發生。
(十二)對于群體性事件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可令其具結悔過或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系統內黨員和干部、教師等違規參與群體事件需追究黨紀和政紀責任的,通報其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保障措施
(十三)組織保障。市教育局設立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市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分管局領導(副局長、副書記)
成 員:工委辦、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計財處、高教處、基教一處、基教二處、職成處、德育與體衛藝處、安全處、建設辦主要負責人;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直屬學校分管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群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的協調工作。
(十四)后勤保障。市教育局對應急工作所需后勤服務提供必要保證。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學校要根據本單位情況,做好應急工作后勤服務準備工作,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發生時,保證能有效調度。
(十五)相關單位協調保障。市、區教育部門應與維穩及綜治、公安等部門聯系協調,做好各種應急方案,建立聯系網絡,保障突發事件后果最小化。
各高校、各區教育部門、各直屬學校也要指定專人負責應急聯絡協調工作,并組建應急處置工作隊伍,根據方案,做好應急演練。
七、附則
(十六)本方案是指導市屬各高校、市、區教育部門、各學校制定本單位應急方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教育局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
各高校、各區教育部門、直屬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方案,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十七)本方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八)本方案自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