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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質災害分布情況
根據《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成果,我鎮境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其中滑坡5處,崩塌1處,全鎮39個行政村中有6個行政村分布有地質災害點。
二、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范圍
根據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結合地質災害發生規律和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今年本鎮境內不穩定的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規模重點1處,次重點3處,一般2處,受暴雨、臺風的襲擊還可能造成新的地質災害,要求各村各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全鎮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有6處,主要范圍為房前屋后的高陡邊坡等危險點,主要威脅對象為邊坡前后房屋及322余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突發性地質災害大多是在強降雨下誘的、汛期發生數占全年80%以上,我鎮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汛期,即4月1日—10月15日,要求各村、各部門提前做好防范各項的準備工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確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避免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1、組織機構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人為本,建立以鎮政府行政鎮長負責制和有關部門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成立鎮地質災害防災救災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派出所所長、黨政辦主任、國土所所長擔任副組長,城鎮管理辦公室、水利站、學區、公路站、衛生院、電信局、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供電所、企業服務中心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鎮人民政府一項重要日常管理工作來抓,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鎮財政預算。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強化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鎮國土所會同同級城建辦、水利站、公路站、學區等部門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部門責任制,密切配合,及時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至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受災威脅的群眾手中,把地質災害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2、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1)鎮國土所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宣傳工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地質災害監測制度,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
(2)城鎮管理辦公室要嚴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導住宅、校舍等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建設,加強對生命設施的防護和巡查工作,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削坡建房和從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動。
(3)鎮水利工作站要及時向鎮國土所能報暴雨、洪水等有關防汛信息。做好水庫等水利設施和沿岸地質災害的巡查、防治、搶險救助等工作。
(4)鎮公路站要做好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地段防治的檢查工作,組織力量搶修因災損毀的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的暢通,負責公路沿線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5)鎮廣播電視站應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如在臺風、暴雨地質災害易發期,及時播報省、市、縣人民政府的防災工作部署和災害氣象消息、預警、預報等。
(6)學區負責學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學校地質災害監測、治理工作,并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師生避險轉移工作。
(7)其他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監測及預報
鎮國土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汛前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點要進行全面檢查,平常每15天對全鎮各隱患點進行一次巡查,暴雨期間每半天對全鎮各隱患點進行一次巡查監測,若發現險情應直接報縣監測中心,并速報縣人民政府,應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點受威脅人員、財產等避險轉移工作。
(三)災前監測與安全轉移
對已調查的地質災害點和已列入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應進行加密監測,當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等級3—4級或5級時,應實行24小時監測,還應對房前屋后、公路沿線高陡邊坡、水利設施等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加強巡查。鎮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隊伍,根據災前的人員轉移方案,迅速做好受威脅人員的撤離,財產轉移和重要設施的保護工作,緊急情況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四)搶險救災
災情發生后,鎮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下稱《應急預案》,按既定預案指揮搶險救災工作。鎮國土所要迅速查明災害類型、范圍、規模、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監測,做好搶險救災的技術指導工作,搶險救災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的分工及時做好搶險救災的相關工作,必要時可請求上級派駐軍給予支援,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搶險救災工作要切實做到防范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防治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
發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鎮政府接到災情險情后,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國土局主管部門速報,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直到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國土局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情出現的地點、時間、類型、規模、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采取對策和措施。
(六)綜合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強調“以防為主,以避為宜,以治為輔”,防、避、治相結合的方針,防治方案包括避讓、工程治理、監測預報和限制性措施等,確定各災害點規劃防治措施主要從災害點所處地質條例、地形地貌條件及人為誘發因素入手,遵循技術的可行性,經濟合理性的原則,根據《縣鎮主要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表》,發動受災害威脅居民對其房屋前后的人工邊坡采用工程護坡,支檔等工程防御措施、在場地施工條件、資金允許的條件下應降低坡高,對靠近住宅樓邊坡適當采取支檔措施。無條件降低坡高和采取邊坡支檔措施的地災隱患點應以監測為主。若遇險情,及時將人員、財產撤離、轉移。
(七)《防治方案》的實施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立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縣為單元縣、鎮、村、災點的群測群防網絡,加強群測群防體系力度。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強監督,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力度,鎮政府要加強地質環境的管理,嚴格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地的審核審批,杜絕人為活動加劇引發地質災害的行為,違反規定,發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加強宣傳,提高干部公眾的防災意識,通過廣播、宣傳圖片、掛歷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鎮、村有關人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提高干部和公眾對地質災害危險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各級領導關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公眾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從而提高防災、抗災能力,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五、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責任人
地質災害的發生有漸變或者突變的過程,在出現大規模變形破壞之前,往往有比較明顯的征兆,通過監測,及時捕捉這些征兆作出預報,應可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防責任人,原則上是誰受威脅,誰負責監測,誰就是預防責任人。鎮政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落實預防責任人,威脅公路、通訊、水利、學校等設施地質災害危險體,由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并落實預防負責人。在主汛期要增加監測頻率并加強災害體變形破壞過程前兆(地聲、泉水變渾、泉水干涸、裂縫擴張、醉漢林出現等)巡查,以便及時掌握地質災害危險體的變形發展趨勢,作出準確的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