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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在省生態環境廳和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省、市統一部署要求,《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及我市“1+29”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印發。為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推動專項整治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結合我市實際建立生態環境領域安全風險防范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據
依據《國務院督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省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市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制定。
二、總體要求
全市生態環境系統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決貫徹國務院督導組工作部署和各項要求,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按照省委、省政府“主動向前一步,共同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和生產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部署,在加強生態環境安全監管的同時,牽頭抓好危險廢物處置、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監管工作,會同應急、發改、工信、交通、商務、教育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各自責任,切實發揮好各職能部門的作用,確保安全責任鏈條無縫對接,形成整體監管合力。建立健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安全工作責任制,形成上下聯動、分工明確的責任體系。局相關處室、單位,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按照分工要落實主體責任,局應急中心要牽頭做好工作調度協調。要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舉一反三,深入排查并切實消除生態環境領域安全風險隱患。
三、壓實工作責任
(一)強化組織實施
1、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領導關于安全生產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組、省生態環境廳、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市安委會決策部署,分解工作任務,推進問題整改,報告工作情況,加強對口聯絡。
責任單位:應急中心、固體處、輻固中心、環評處、綜合執法局等,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二)嚴把建設項目門檻
2、嚴格項目準入審查。出臺和逐步完善項目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要求,加強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對涉及危險工藝技術的項目,主動征求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意見,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達不到安全環保標準的,一律不予審批。對發現污染防治設施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主動與應急管理部門聯系,邀請共同參加項目審查會,開展聯合審查,同時建議建設單位開展污染防治設施安全論證并報應急管理部門,審慎對待風險較大、隱患較大、爭議較大的項目。
責任單位:環評處,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3、推進減化提質工作。配合市化治辦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行動,對不符合環保標準的化工生產企業,提請地方政府關閉退出。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及時通報市化治辦和應急管理部門。
責任單位:環評處,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三)聚焦重點領域專項整治
4、開展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根據《省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市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并組織實施《市生態環境局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按時向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信息、統計報表、工作總結。
責任單位:固體處、輻固中心,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5、開展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環境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促整改到位。涉及到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要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或聯合應急管理等部門開展風險排查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環境污染防治設施項目立項、規劃選址、住建、安全、消防、環保等相關手續,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綜合執法局,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6、配合開展市其他專項整治。除我局牽頭負責的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外,全市其他28個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任務涉及生態環境部門的共4個(見附件)。相關處室、單位,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按時序進度推進并向牽頭部門報送相關工作。
責任單位:應急中心、固體處、輻固中心、環評處、綜合執法局按分工負責,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四)信用管理與聯合懲戒
7、加強環評技術單位監管。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環評技術單位的管理要求,督促環評技術單位依法依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治理方案選擇、工程設計和建設、運行管理過程中,要吸收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的結論和建議,對工藝較為復雜、存在潛在風險的,建議企業和第三方機構組織專題論證。實施環評技術單位誠信管理,對嚴重失信違法的,進行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
責任單位:環評處,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8、加強企業環保信用監管。嚴格執行企事業環保信用評價辦法,將環境違法失信和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納入環保信用動態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行聯動懲戒。
責任單位:綜合處、環評處、綜合執法局,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五)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9、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全年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第一時間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協調、指導和支援地方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及時準確報送信息;完善與應急管理等部門聯動機制,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次生環境災害。
責任單位:應急中心、辦公室、監測處,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六)落實工作保障機制
10、加強地方立法立標工作。落實國務院督導工作意見,強化與行業主管部門、立法部門、司法部門溝通,對不適應當前安全生產與生態環境管理的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提出立、改、廢建議。
責任單位:法規標準與科技處,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11、加大環境安全風險防控資金投入。落實生態環境安全領域有關風險防控、事件響應和隊伍能力建設資金保障。
責任單位:財審處,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12、加強生態環境安全與生產安全工作的宣傳報道,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責任單位:宣教中心、應急中心,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四、完善工作制度
13、建立調度聯絡制度。有關處室、單位、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要切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及時報告工作情況,主動發現問題,并提出工作建議。應急中心要每月定期調度總體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積極向省生態環境廳、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匯報情況。建立整治工作聯絡機制,各有關處室、單位要明確一名聯絡員,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要明確一名局領導和一名聯絡員。
責任單位:應急中心,有關處室、單位,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14、建立監督指導制度。有關處室、單位要按分工對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監督和指導,幫助各地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監督指導中發現系統性、苗頭性問題,要及時報應急中心,重大問題報經局黨組研究批準后,統一報省生態環境廳、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責任單位:固體處、輻固中心、執法監督處、綜合執法局、環評處、應急中心,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
15、建立問題整改落實制度。對于省生態環境廳、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反饋的問題,應急中心要及時分解至相關處室、單位、駐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各園區環保分局。負有具體責任的地方和單位要牽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組織推進實施,加強跟蹤檢查,務求整改實效。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由應急中心匯總后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