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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工作的通知》(政辦秘[2017]14號)和2019年4月11日區農村小額保險會議要求,全面推進“三農”保險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加強我鄉農村人群的保障程度,切實緩解弱勢群體因災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做好農村金融服務的各項政策,按照上級《意見》要求,通過推廣農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產品,積極服務“三農”,進一步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二、基本目標
2020年我鄉農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工作以“政府引導、自愿投保、規范實施、持續發展”為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2020年確保達到推行村一戶一人及以上參保的目標。
三、實施內容
(一)保險原則:政府引導、部門協調推進、居民自主自愿參保。
(二)承保機構: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分公司”)。
(三)推廣產品:我鄉推廣的產品為農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兩款產品。農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參保年齡為出生28天以上至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在本鄉居住的居民,保費每人每年50元,意外傷害保險金額15000元,意外醫療費用6000元;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參保年齡為51周歲(含)—90周歲(含)以上身體健康者,保費每人每年50元,意外傷害保險金額15000元,意外醫療費用6000元。
(四)保障范圍:參保人因意外傷害導致的死亡、傷殘、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包括門診及住院)在保險金額內進行賠付。(意外傷害醫療費用指在城鄉醫保報銷后,對于剩余符合醫保部分可以再次報銷。)
(五)參保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參保群眾到村委會繳費或村干部上門收取,中國人壽分公司以鄉為單位出具保險合同。
(六)理賠程序:由村經辦人員備齊材料報鄉經辦機構,在提供材料完備的情況下當月報案次月結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金融扶貧的有效手段。全面推廣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對做好農村金融服務,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險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各村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積極支持、推動農村小額保險推廣擴面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鄉將此項工作納入效能考核。
(二)認真組織,扎實推進。各村要扎實推進,切實提高廣大農民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的醫療費用保障水平;要研究解決推廣工作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及時評價和總結,不斷完善推進措施。
(三)強化管理,健全網絡。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是對城鄉醫保工作的有效補充,也是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舉措。各村要積極支持中國人壽農村保險服務的設立和工作開展,進一步建立健全保險服務網絡,配備駐村服務員,負責建立村民保險檔案和保險報案、理賠等服務工作,初步實現以村為單位的承保、報案、理賠一條龍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