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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20〕25號)和《省2021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精神,為確保我縣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用。
二、面試對象
符合《省2021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所規定的崗位條件,參加了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且入闈面試并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
三、資格復審
面試入闈人員持畢業證及學信網上打印的學歷認證表、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省統一筆試準考證原件復印件(有報考設置應屆畢業生及戶籍要求崗位的需根據公告和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不用提供教師資格證)于2021年6月21日到縣教體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資格復審者按自動放棄論處。
對資格復審中因資格不符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崗位及調劑到本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時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遞補。考生在原報崗位與調劑所報崗位均可遞補時,可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入闈。遞補出現并列分數時一并入闈。如出現無人可遞補的情況,現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入闈的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學科,入闈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錄用,取消招聘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面試工作安排
(一)面試時間:2021年6月26日
(二)面試地點:縣第一中學博大樓。面試入闈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省統一筆試準考證于6月26日早上8:00前進入面試地點。
(三)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主要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各科具體說課內容見附件),說課時間為10分鐘。美術考生除說課外,增加靜物素描(考生自帶素描工具,素描紙由考場辦提供)。
面試分組
1.語文、歷史、道德與法制組;
2.數學組、地理組;
3.英語組;
4.美術、信息技術組。
(五)面試成績評定。面試總分為100分,美術類說課和素描各占50分。
各學科面試組設評委5人,評委從外市聘請。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采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下一個考生面試完成后當場公布。
(六)面試考點管理。面試考點實行封閉管理,面試入闈人員、面試評委和考點工作人員進入考點后均要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并交監察人員統一管理,隔斷與外界的聯系。考點開通高考專用視頻監控并全程錄像。
(七)面試流程。
1.抽簽與候測。面試對象須于6月26日早上8:00前,憑有效身份證、省統一筆試準考證到一中博大樓的相應學科準備室集中點名、抽簽,并按抽簽順序依次備課、面試。候測期間,面試對象不能無故離開準備室。
2.備課。由工作人員按抽簽次序引領進入備課室,抽取課題后獨立撰寫說課稿,寫說課稿時間為1小時。面試對象不得攜帶任何資料、稿紙進入備課室,備課所用教材、備課紙均由面試組織者提供,考生在規定的備課紙上書寫學科組、抽簽號和說課課題,不得書寫自己的姓名、單位等個人信息,否則以舞弊論處,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由工作人員引領進入說課室,說課時間在10分鐘以內,結束前一分鐘,由監督員提醒面試人員注意時間,超出規定時間由監督員及時宣布終止。說課結束后須將說課稿交給主考官。面試結束后,面試對象由聯絡員引領至候分室等候。
4.評分。每位評委對照《面試評分標準》對面試對象進行量化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以其他評委評定分數的平均分確定面試對象的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5.候分:面試分數確定后,由聯絡員引領至說課室聽取宣布分數。之后考生離開考場。
(八)面試工作紀律
1.面試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到達考場,如出現缺席、遲到、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2.面試者不得向面試考官透露任何個人身份信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者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說課室,備課所需教材、紙張均由縣教體局統一提供,面試者如違反規定,一經發現,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4.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應本著對面試者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面試工作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面試期間,所有工作人員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單獨或私自接觸評委。
5.凡面試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屬于國家規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須實行回避。
五、預錄與體檢
1.中小學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美術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60÷面試總分)。
面試成績及總成績于2021年6月28日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對象。若總成績相同時,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時,筆試中學科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如前兩項均相同,則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師范類專業者優先。
2.擬聘對象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醫院接受體格檢查(體檢參照《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
六、審核與報批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組織審核(擬聘對象必須及時提供本人人事檔案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根據審核情況,擬定聘用人員,報請領導小組研究后公布。對因體檢或審核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從該崗位未預錄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七、聘用
經審核合格批準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如有自動放棄者,不足名額則按成績排序依次替補,不服從分配者按棄權論處。新招聘教師按有關規定進行聘用,工資從2021年9月1日起按國家有關政策和標準發放。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由縣政府副縣長黃雙龍任組長,縣教體局局長吳杰、縣人社局局長陳榮寶、縣財政局局長劉曉平、縣委編辦主任涂紅霞、縣教體局黨委委員吳亮貴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由吳亮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九、本招聘方案由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