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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員會、鄉直各單位:
春節將近,煙花爆竹進入銷售旺季,非法生產、經營等行為有所太頭,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召開班子會、鄉村干部會、張貼標語、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大力宣傳煙花爆竹管理安全條例及非法生產、儲運、銷售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二、加大查處力度。動員各行政村、鄉直各單位組織人員對本鄉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房,將排查情況登記造冊。依法沒收非法生產、儲存、銷售不符合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并由派出所、安監辦組織統一銷毀,嚴防回流社會。派出所、工商等部門人員依法取締無證、無照銷售行為。
三、建立舉報制度。動員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對舉報查證屬實的每次給予100元現金獎勵。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舉報箱設在鄉安監辦東邊墻上。
四、嚴格責任追究。實行黨政領導負責制,與各行政村依據2011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對工作敷衍,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重大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落實包包責任制。對永安村原非法生產戶鐘明志采取包包責任落實:村級由王禮保同志落實、鄉級行政線由李世廣同志落實、黨政線由張登榮同志落實、鄉安監辦由司前進同志落實、派出所由史海峰同志落實。
六、工作時間、任務安排
1、自查自糾階段。摸清本區域內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單位的數量、分布、規模等基本情況,一經發現,立即電話告知鄉安監辦,并以零報告形式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報鄉安監辦,此項零報告常年執行。
2、“打非”整治階段。鄉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村以及兩個集鎮進行“地毯式”排查,做到發現一處,打擊一處,并對村上報的零報告真實性進行考評,每次發現2家非法經營戶的或者一戶非法生產的,該村在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直接執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