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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結合工程實例,闡述了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需綜合考慮合理安排初步勘察、基坑工程勘察及詳細勘察,合理確定勘探孔的孔深和平面布置,并應加強勘察過程中的管理工作,確保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經濟合理。
[關鍵詞]基坑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勘探孔布置;勘探孔深度
引言
高層建筑結構設計中,根據《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第3.0.4條及廣東省《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BJ15-31-2016第3.0.4條的要求:“地基基礎設計前必須進行巖土工程勘察,詳細查明工程范圍內巖、土層分布及其物理力學性質和影響地基穩定的不良地質條件,為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及基坑支護設計提供全面、準確、合理的工程地質資料”,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需要委托勘察單位進行巖土工程勘察。
1工程案例背景
本項目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根據EPC合同,EPC單位負責對勘察單位進行管理。設計單位根據初勘報告及建筑方案階段設計文件分別向勘察單位提供了基坑支護勘探孔布置圖和勘察任務書、詳勘階段勘察布孔圖及勘察任務書;勘察單位根據任務書及勘探孔布置圖完成了勘探工作,并提交了成果文件且成果經審查合格。勘察任務完成后,勘察單位向勘察管理單位提交了請款資料,管理單位審查過程中發現結算總額遠遠超出合同暫定總額,并對超出原因進行了分析。
2工程實例分析
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我司作為咨詢單位對EPC總承包管理單位提交的原因分析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審查分析。
2.1從初勘報告及詳勘報告的角度,分析情況如下:
2.1.1對初勘報告的分析根據初勘報告,場地內地層界面尤其是基巖面起伏大,存在風化不均和斷裂構造跡象,工程地質條件較復雜,當采用嵌巖樁基礎時,在詳勘時建議應按建筑物布局情況,針對性進行布置勘探點,同時應對基坑周邊加密布設基坑孔,進一步查明地層結構及巖土力學參數,以獲取準確的地質資料,最終確保樁端坐落在設計的穩定持力層上。
2.1.2對詳勘報告的分析根據詳勘報告,該項目受區域地質構造影響,場地基巖各風化帶面起伏較大,殘積土層及風化巖存在風化不均勻的現象,中風化巖層揭露厚度0.20~22.30m(部分鉆孔未揭穿)層頂埋深20.40~87.00m;微風化巖層提露厚度3.00~15.570m,層頂埋深21.70~90.80m。由于巖層埋深大大超過了勘察合同暫定總額所假定的勘探孔孔深,所以巖層埋深較深是造成勘察費用嚴重超標的另一個主要客觀原因。根據上述分析,擬建場地復雜的地質條件是導致勘察費用嚴重超標的主要客觀原因。
2.2從設計單位提供的勘察任務書的勘探孔深度的角度,分析如下:
2.2.1規范上要求(1)根據廣東深《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第4.3.6條第8款規定:“對嵌巖樁,勘探孔深度應達到預估嵌巖面以下3d~5d和不小于3~5m,并穿過破碎帶、節理裂隙密集帶,到達穩定底層。”(2)根據《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款,“對嵌巖樁,應鉆入預計嵌巖面以下3~5d,并穿過溶洞、破碎帶,到達穩定地層。”根據第4.1.18條第3款:“對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層建筑的裙房,當不能滿足抗浮設計要求,需設置抗浮樁或錨桿時,勘探孔深度應滿足抗拔承載力評價的要求”
2.2.2勘察任務書中關于勘探孔深度的要求(1)塔樓部分一般性勘探孔鉆孔入中風化不小于10米;控制性勘探孔鉆孔入中風化不小于15米,或者鉆孔入微風化不小于3米。(2)裙樓及純地下室部分控制性孔進入中風化巖不小于5m,一般性孔進入中風化巖不少于3m。(3)對于巖溶、斷層破碎帶地區,勘探孔應穿過溶洞或斷層破碎帶進入穩定地層,進入深度應滿足3d,并不小于5m。通過規范要求和勘察任務書的比較可知,任務書中勘探孔孔深基本合理,但勘探孔入中風化巖層的深度要求是略高的,且從詳勘報告勘探孔柱狀圖中發現,大量勘探孔穿過中風化巖層,達到微風化以下6~8m,且一般孔孔深與控制孔的孔深沒有差別,基本都是入微風化以下幾米;
2.3從設計單位提供的勘探孔布置圖的角度,分析如下:
根據設計單位先后向勘察單位下發了基坑支護勘察任務書和布孔圖、詳細勘察任務書和布孔圖,分析如下:
2.3.1基坑支護勘探孔布置與詳勘孔布置缺少綜合考慮,由于工程進度較趕,進行基坑工程勘察工作時塔樓位置還沒完全確定,以至基坑支護勘探孔不能與塔樓地勘孔結合考慮,重復使用,詳勘孔在基坑邊重復布孔,造成部分勘探孔的浪費;
2.3.2詳勘孔布置與初勘孔布置缺少綜合考慮,造成部分勘探孔的浪費;
2.3.3裙房及大地下室部分按方格網布孔,與塔樓交接處部分勘探孔布置缺少細部處理,造成勘探孔的浪費。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場地復雜的地質條件是導致勘察費用嚴重超標的主要原因;勘探孔布置雖總體合理,但一定程度上缺少統籌安排、綜合考慮,造成了部分勘探孔的重復布置和浪費;勘探孔孔深也存在一定的浪費,且勘察過程中一定程度上缺少監督管理,也造成了勘察成本的部分增加。
3結論
通過對本項目結算總額超合同暫定總額的原因分析,筆者認為高層建筑勘探孔的布置及孔深的確定及勘察過程中的管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1)勘探孔的平面布置要綜合考慮基坑工程、詳細勘察的需要,在初勘孔的基礎上進行布孔,避免重復布孔,保證勘探孔被合理利用;(2)根據擬建建筑物特點及場地工程地質條件,結合初勘資料的建議,初步確定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礎類型、基坑開挖與支護方案,在此基礎上根據規范要求和同類項目的工程經驗確定勘探孔深度;(3)加強勘察過程中的管理,甲方代表及甲方委托的管理人員在確認勘探孔時應對孔深及入巖深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進行適當的判別。
參考文獻
[1]GB50021-2001,巖土工程勘察規范[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
作者:章慧蘭 單位:深圳市華陽國際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