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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航空安全責任書的合同屬性進行了分析,探討了其成立、生效的要件。強調重在執行,要全面、協調履行責任義務,抓好每一項安全指標的落實,實現目標管理。在考評中,要堅持技術理性和程序正義,強化對標考核、過程性考核,追究違約責任,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關鍵詞:航空安全責任書;行政合同;對標考核
局方與企業、企業與部門往往會簽訂航空安全目標責任書。這是一份責任,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諾。從法律關系上講,這也是一份合同書。經查新,目前還未有關于安全責任書法律關系的研究。
1一諾千金——合同成立且生效
這是一份上級對下級提出工作目標和要求的單務行政合同。從訂立的要件看,雙方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行為人,是適格的主體。由于行政合同的性質,雙方的地位并不對等,公司不可能和局方討價還價,在企業內部作為下級的一方對合同條款爭辯的空間比較小,可能性也不是很大。簽訂雙方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企業的安全管理目標,合理、合法,符合公序良俗原則,是雙方真實合意的表示。簽訂是自愿的,不存在任何脅迫、欺騙并危害國家和第三人利益。簽訂安全責任書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眾和員工的利益,符合國家公眾和從業人員利益,符合國家安全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規定。責任書在簽訂前,公司的安全目標是明確的,甚至責任書的內容也征求過意見,以利雙方充分理解其內容,屬于意思自治。部門負責人作為受要約人,對要約人公司作出承諾。綜上,責任書符合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各種要件,具備法律效力。
2履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
安全責任書的解除,需要滿足:一是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二是責任書所依據的國家政策變化。三是當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行政合同而使行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敬畏和遵循。責任書一經簽署,不可撤銷。因為此責任書的簽署過程并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責任書不能一簽了事、藏著掖著、一塞了事,檢查時又查找不到。要對各項目標、指標了然于心,對照分解落實。一是要堅持全面履行原則。對責任書所要求的每一項目、指標,都必須予以落實。如何落實,則要靠管理者的任務管理能力、目標管理能力,要充分合理地調用各類資源要素,把控工作進度。責任書中有杜絕類指標,杜絕航空責任事故、空防責任事故,防止重大地面事故、維修特大事故。還有數量類指標,如局方今年進一步細化了對運輸航空事故征候指標的要求,由籠統的運輸航空事故征候萬時率0.6,進一步明確為人為原因運輸航空事故征候萬時率不高于0.14、機械原因運輸航空事故征候萬時率不高于0.16、嚴重事故征候萬時率0.10。二是堅持協作履行原則。如飛行部為了降低責任原因事件萬時率,也需要安全監察部門、飛行技術管理部門的配合,共同用好品質監控數據,突出訓練針對性。三是經濟合理履行原則。我們強調安全發展,不能因噎廢食,不能為了安全而安全。安全本身就是產品質量的固有特性,不能離開生產量談安全。為了片面實現安全目標,無限提高成本、減少生產量、影響師帶徒培訓等都是不可取的。
3對標考核——嚴格違約責任
責任書規定了義務,要求嚴格履行責任,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對突破年度安全指標、發生觸碰規章標準底線、安全誠信紅線的事件,對年度考核結果有直接影響。按照嚴格責任原則,突破指標即違約。不宜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否則會縱容講價錢、推卸責任、找客觀理由等不良風氣。對于安全責任不落實,發生嚴重不安全事件的,則適用過錯歸責,要依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以此實現違約者主觀與客觀要素的統一,體現了意志與結果的關系。在合同期限(即年度)后,要實施對照考核,維護責任書的權威性、嚴肅性和約束力。考核必須要動真格,如果“好人主義”盛行,欺軟怕硬,怕引火上身,在考核中“放水”,責任書也就成了一紙空文。安全考核既要及時,又要注意技術理性與程序正義。如果平常的考核結果都不及時公開,或者不敢于公布,起不到任何提醒、警醒、督促的作用,到最后就一定更難于公布總體情況,即使公布出來也爭議多多,制造矛盾。當扣分標準存在區間,需要量責時,更要從其主觀故意、行為、后果和危害性等多個方面綜合考察。扣分不是目的,教育警醒才是出發點。
4防責任書流于形式
航空安全責任書看似一份承諾,更是對全年安全責任目標任務的分解。從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到員工,都要以目標為導向,而不是質疑、懷疑。分管安全的領導更要有一根堅強的神經,不怕別人說三道四。企業上下都要有正確的安全文化導向。要有持之以恒抓好的勁頭。簽了,不等于一勞永逸,更不等于安全目標的實現。責任書不能束之高閣,是計劃書、任務書,要經常照照鏡子、正正衣冠。檢查時,部門找不到或不能及時找到責任書,本身就是一個問題。綜上,安全責任書是一份用于企業安全管理的嚴肅的合同。意識是根,作風是魂,管理是本。履行好安全責任書的法定義務,扎實抓好,定見成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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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令 單位:中國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