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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更好地推進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工作的開展,了解與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的相關問題,制作了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調查問卷進行調查。本文擬從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調查內容、調查范圍及具體調查數據等方面進行分析。
關鍵詞:新疆;礦產資源;生態補償
一、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調查內容及調查范圍
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調查問卷總共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受訪者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受訪者性別、文化程度等5個問題;第二部分為生態環境保護認知情況,包括受訪者對身邊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的關注程度、礦產資源開發是否會對新疆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等17個問題;第三部分為生態補償認知情況,包括受訪者對生態補償的了解程度、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態度、當前生態補償面臨的困難等11個問題。發放調查問卷1179份,收回調查問卷1154份,達到97.88%,其中南疆阿克蘇、庫車、阿瓦提、庫爾勒發放調查問卷256份,收回調查問卷246份;北疆烏魯木齊、石河子、克拉瑪依、哈密、博樂、塔城、昌吉、阿勒泰、伊犁發放調查問卷923份,收回調查問卷908份。無論從調查問卷發放的數量還是從發放的地域來說,應該都能說明一定的問題。對研究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能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二、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調查分析
(一)受訪者個人基本信息分析
從受訪者的性別來看,選擇男性578人,占50.09%;選擇女性576人,占49.91%,由此可見,男女性別比例基本持平,調查對象性別比例正常。從受訪者的年齡來看,選擇18歲以下135人,占11.7%;選擇18-30歲526人,占45.57%;選擇30-50歲378人,占32.76%;選擇50歲以上115人,占9.97%,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年齡在18-50歲,年齡結構分布合理。從受訪者的文化程度來看,選擇初中及以下177人,占15.34%;選擇高中351人,占30.42%;選擇專科245人,占21.22%;選擇本科351人,占30.42%;選擇研究生及以上30人,占2.6%,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文化程度為高中及以上,專科、本科文化程度者過半,文化程度較高,文化程度結構分布合理。從受訪者的職業來看,選擇公務員124人,占10.75%;選擇企事業單位270人,占23.4%;選擇個體232人,占20.1%;選擇農民219人,占18.98%;選擇其他309人,占26.77%,由此可見,調查對象各種職業都有,而且公務員、企事業單位人數將近三分之一,職業結構分布比較合理。從受訪者所處的區域來看,選擇礦區234人,占20.28%;選擇非礦區920人,占79.72%,由此可見,調查對象大部分都在非礦區,這與調查問卷的發放有關,問卷調查發放主要集中在縣、市,所以礦區人數較少,所處的區域分布數據比較合理。
(二)生態環境保護認知情況分析
從受訪者是否知道世界環境日是哪天來看,選擇知道470人,占40.73%;選擇不知道684人,占59.27%,由此可見,大部分不知道世界環境日是哪天。這是因為我國雖然于1985年6月5日開始舉辦紀念世界環境日的活動,自此之后,每年的6月5日全國各地都要舉辦紀念活動,但沒有從法律上加以明確,所以大部分調查對象可能不知道具體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每年6月5日為環境日”。這有利于人們對世界環境日的記憶和宣傳。
從受訪者對身邊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的關注程度來看,選擇非常關注233人,占20.19%;選擇比較關注537人,占46.53%;選擇很少關注296人,占25.65%;選擇不關注88人,占7.63%,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還是對身邊生態環境破壞問題非常關注和比較關注,只有極少部分調查對象對身邊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不關注,說明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生態環境破壞對生活的影響。
從受訪者認為生態環境與個人生活的關系來看,選擇沒有關系120人,占10.4%;選擇有影響,但關系不大417人,占36.14%;選擇息息相關617人,占53.46%,由此可見,大部分認為生態環境與個人生活息息相關,只有極少部分認為生態環境與個人生活沒有關系,說明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生態環境與個人生活的關系影響。
從受訪者是否參加或愿意參加環境保護行動來看,選擇參加、愿意807人,占69.93%;選擇不參加、不愿意347人,占30.07%,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是參加或愿意參加環境保護行動的,說明大家對參加環境保護行動意愿和積極性很高,都愿意為環境保護奉獻自己的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條規定:“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從受訪者認為新疆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狀況來看,選擇非常嚴重277人,占24%;選擇比較嚴重535人,占46.36%;選擇一般279人,占24.18%;選擇不嚴重63人,占5.46%,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新疆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狀況非常嚴重或比較嚴重,說明大家對新疆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狀況還是比較關心關注和擔憂。
從受訪者認為居住地的生態環境污染變化趨勢來看,選擇繼續惡化511人,占44.28%;選擇保持不變376人,占32.58%;選擇日趨好轉267人,占23.14%,由此可見,近半調查對象認為居住地的生態環境污染變化趨勢繼續惡化,尤其是南疆調查對象認為居住地的生態環境污染變化趨勢繼續惡化比北疆高,有少部分認為居住地的生態環境污染變化趨勢日趨好轉,說明大家對居住地的生態環境污染變化趨勢不容樂觀。
從受訪者對居住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來看,選擇非常重要340人,占29.46%;選擇比較重要452人,占39.16%;選擇一般重要270人,占23.4%;選擇不太重要92人,占7.98%,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居住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是重要的,只有極少部分調查對象認為居住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太重要,說明大家已經逐漸意識到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改變了過去只注重經濟發展忽視環境保護的觀念。
從受訪者對當地人們的環保意識來看,選擇很強125人,占10.83%,選擇一般584人,占50.6%;選擇差378人,占32.76%;選擇不清楚67人,占5.81%,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當地人們的環保意識一般或差,只有極少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當地人們的環保意識很強,說明人們的環保意識普遍不高,有待加強。
從受訪者對礦產資源開發是否會對新疆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來看,選擇會796人,占68.98%;選擇不會358人,占31.02%,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礦產資源開發會對新疆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說明大部分調查對象已經意識到了礦產資源開發對新疆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一般而言認為礦產資源開發對新疆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容易理解,因為礦產資源開發是一把雙刃劍,即給社會經濟發展起著巨大推動作用,同時,也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從受訪者認為發展經濟重要還是保護環境重要來看,選擇發展經濟182人,占15.77%;選擇保護環境340人,占29.46%;選擇都重要583人,占50.52%;選擇不知道49人,占4.25%,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發展經濟重要還是保護環境重要上認為環境保護重要或都重要,說明人們的觀念發生了改變,改變過去那種唯發展經濟忽視環境的觀念,過去經濟的發展是建立在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基礎上。而今天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決不能走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而發展經濟的老路。環境保護看起來是個生態問題,但實際上是經濟問題,是政治問題。我們必須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促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優先戰略位置,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全民參與環境保護的共識,形成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
從受訪者為了保護環境,寧可放慢經濟發展速度,是否贊同來看,選擇非常贊同215人,占18.63%;選擇贊同393人,占34.06%;選擇不太贊同371人,占32.15%;選擇不贊同175人,占15.16%,由此可見,調查對象認為為了保護環境,寧可放慢經濟發展速度其非常贊同或贊同略高于不太贊同或不贊同的比例,說明大家對為了保護環境,寧可放慢經濟發展速度支持的比例略高于反對者。這也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提出“環保優先,生態立區”的發展理念基本一致。為了保護好我們的環境,我們可以選擇優先進行環境保護,在環境保護的基礎上發展經濟,最終實現兩者協調發展。
從受訪者認為新疆當前面臨的環境污染問題有哪些來看,選擇水污染1068人,占92.55%;選擇大氣污染1032人,占89.43%;選擇固體廢棄物污染963人,占83.45%;選擇其他各種污染893人,占77.38%,由此可見,調查對象絕大部分認為新疆當前面臨的環境污染問題包括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其他各種污染等,說明大家認為新疆當前面臨的環境污染問題比較突出,因此,我們應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
從受訪者對政府當前污染的態度持什么看法來看,選擇盡職盡責、監管力度較強158人,占13.69%;選擇監管力度一般399人,占34.58%;選擇監管力度非常不夠497人,占43.06%;選擇不知道100人,占8.67%,由此可見,調查對象絕大部分認為政府當前對污染的態度持監管力度一般或監管力度非常不夠,只有極少部分調查對象認為政府當前對污染的態度持盡職盡責、監管力度較強,說明大家對政府當前對污染的態度為監管不力或不滿,為此,我們應加強政府對當前污染監督的力度。
從受訪者對為了保護環境,可能會造成產品或服務成本的提高,價格就隨之提高了,那么是否愿意接受提高了的價格來看,選擇非常愿意90人,占7.8%;選擇比較愿意295人,占25.56%;選擇無所謂297人,占25.74%;選擇不太愿意350人,占30.33%;選擇非常不愿意122人,占10.57%,由此可見,調查對象相對來說,對為了保護環境,可能會造成產品或服務成本的提高,價格就隨之提高了,持非常愿意或比較愿意的略低于不太愿意或非常不愿意。一般來說,為了保護環境造成產品或服務成本的提高,價格隨之提高是不太愿意的,但隨著環境的日益惡化,人們逐漸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為了保護環境造成產品或服務成本的提高,價格隨之提高也逐漸被大家所認可或接受。
從受訪者對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的知曉程度怎樣來看,選擇非常了解97人,占8.41%;選擇比較了解237人,占20.54%;選擇一般了解385人,占33.36%;選擇不太了解290人,占25.13%;選擇不了解145人,占12.56%,由此可見,調查對象對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知曉程度一般了解或選擇不太了解的人數相對來說較多,說明大家對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知曉程度不夠,應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和宣傳力度,使大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有一個深刻的理解,因為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有很重要的比重,也就是說,環境破壞容易,治理難,甚至有些破壞沒辦法治理與恢復,存在不可逆轉性,所以我們決不能走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的老路。
從受訪者認為生態環境保護最有效的手段來看,選擇行政命令298人,占25.82%;選擇法律法規625人,占54.16%;選擇經濟補償231人,占20.02%,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生態環境保護最有效的手段是法律法規,說明大家對生態環境保護最有效的手段認識比較準確,我們知道,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切都要有法律依據,不僅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更應做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也與我們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一致的。
從受訪者是通過什么渠道獲得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來看,選擇電視、廣播1041人,占90.21%;選擇政府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900人,占77.99%;選擇報刊雜志941人,占81.54%;選擇社區或工作單位的普及教育活動737人,占63.86%;選擇親友、同事708人,占61.35%,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都認為通過電視、廣播、、政府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報刊雜志、社區或工作單位的普及教育活動、親友、同事等渠道獲得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說明在當前信息時代,人們獲得環境保護的信息來源是多方面的,并不再僅僅局限于某個方面。
(三)生態補償認知情況分析
從受訪者是否知道生態補償這一說法來看,選擇知道406人,占35.18%;選擇不知道748人,占64.82%,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對生態補償這一說法是不知道的,一來是我們國家過去對生態補償不夠重視或宣傳不到位,實踐真正進行有效的生態補償措施不夠,二來對生態補償的立法欠缺,沒有有效的立法與宣傳,實踐中又很少進行有效的生態補償,所以大家對生態補償也很陌生,生態補償的意識不夠。
從受訪者對生態補償的了解程度來看,選擇非常了解201人,占17.42%;選擇一般了解508人,占44.02%;選擇不了解445人,占38.56%,由此可見,相對部分調查對象對對生態補償的了解程度為不了解,還有相當部分調查對象對生態補償的了解程度為一般了解,由于大部分調查對象對生態補償這一說法是不知道的,即使知道可能也只是知道一點,因此大部分對生態補償的了解程度為一般了解甚至不了解,這也與大部分調查對象對生態補償這一說法是不知道基本吻合。
從受訪者認為有無進行生態補償必要性來看,選擇非常有必要349人,占30.24%;選擇有必要538人,占46.63%;選擇沒必要163人,占14.12%;選擇不知道104人,占9.01%,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有必要甚至非常有必要進行生態補償,說明大家已經逐漸認識到了進行生態補償的重要性。
從受訪者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態度來看,選擇非常支持467人,占40.47%;選擇一般支持555人,占48.09%,選擇不支持132人,占11.44%,由此可見,絕大部分調查對象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態度是支持或非常支持的,說明大家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態度或觀念的變化,這也與認為是否有必要進行生態補償的觀念基本保持一致。
從受訪者認為是否應該進行礦區生態補償來看,選擇非常贊成402人,占34.84%;選擇贊成516人,占44.71%;選擇不贊成167人,占14.47%;選擇跟我沒關系69人,占5.98%,由此可見,決大部分調查對象贊成或非常贊成應該進行礦區生態補償。說明大家已經逐漸認識到了生態補償、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以及礦區生態補償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從受訪者認為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是否會保護和改善新疆的生態環境嗎來看,選擇肯定會417人,占36.14%;選擇不一定542人,占46.96%;選擇不會195人,占16.9%,由此可見,三分之一強的調查對象認為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肯定會保護和改善新疆的生態環境,近半調查對象認為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不一定會保護和改善新疆的生態環境,只有極少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不會保護和改善新疆的生態環境。近半調查對象認為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不一定會保護和改善新疆的生態環境,這說明調查對象對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保護和改善新疆的生態環境持不確定的態度,當然這還要看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設情況。
從受訪者認為新疆目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管理體制怎樣來看,選擇還沒有形成綜合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設置不合理,效率低下567人,占49.13%;選擇已初步形成綜合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設置還需改進,效率一般416人,占36.05%;選擇已形成完整的綜合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設置合理,效率較高171人,占14.82%。由此可見,近半調查對象認為新疆目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管理體制還沒有形成綜合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設置不合理,效率低下,只有極少部分調查對象認為新疆目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管理體制已形成完整的綜合管理體系,機構職能設置合理,效率較高。說明大家對新疆目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管理體制認識是比較清楚和準確的,應該說新疆目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管理體制已經初步但還沒有完全形成綜合管理體系,存在機構職能設置不合理,效率不高等問題。
從受訪者對當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滿意程度來看,選擇非常滿意95人,占8.23%;選擇滿意394人,占34.14%;選擇不滿意502人,占43.51%;選擇非常不滿意163人,占14.12%,由此可見,近半調查對象對當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是不滿意,不滿意和非常不滿意的也占了大部分。應該說當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是有不足,無論是生態補償法律法規制定還是政策制定都存在不足,說明大家對當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情況認識是準確的。
從受訪者認為當前生態補償面臨的困難有哪些來看,選擇工作經費不足949人,占82.24%;選擇工作量大787人,占68.2%;選擇企業不支持872人,占75.56%;選擇不理解611人,占52.95%;選擇操作難度大631人,占54.68%;選擇管理難706人,占61.18%;選擇后續管護問題難解決526人,占45.58%;選擇缺乏其他部門的配合等問題769人,占66.64%,由此可見,大部分調查對象認為當前生態補償面臨的困難有工作經費不足、工作量大、企業不支持、不理解、操作難度大、管理難、后續管護問題難解決、缺乏其他部門的配合等問題。說明當前生態補償面臨的困難確實比較多,大家也意識到當前生態補償面臨的困難。
從受訪者對生態補償標準應該由誰來定來看,選擇政府330人,占28.6%;選擇企業210人,占18.2%;選擇當地群眾282人,占24.44%;選擇相對獨立的評定或監督機構332人,占28.76%,由此可見,對生態補償標準,調查對象認為應該由政府和相對獨立的評定或監督機構相對較多,當地群眾和企業相對較少。說明大家對生態補償標準由誰來定存在加大分歧,應該來說,生態補償標準問題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要考慮到方方面面,影響生態補償標準的因素很多。
從受訪者認為在生態補償問題上,可以采取最佳的方式是哪一種來看,選擇征收環境稅或生態環境補償費311人,占26.95%;選擇通過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方式解決364人,占31.54%;選擇和當地政府或污染企業協商解決245人,占21.23%;選擇其他234人,占20.28%,由此可見,在生態補償問題可以采取最佳的方式上,調查對象的選擇各種方式上都有,而且相對比較均衡。因為生態補償方式問題比較復雜,補償方式多樣,一般要綜合采用,各種補償方式要結合。
作者:羅云方;黃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