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會計檔案銷毀工作計劃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晰責任分工
由于這次檔案清理涉及部門較多,集中體現“量大、時間跨度大、工作責任大”等“三大”特點,我行高度重視檔案清理工作,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開小組工作會,及時了解階段性工作進展,抓好督促指導。為了做好清理工作,我行建立好上下聯動、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行領導召集會議研究部署,各部門負責人之間不斷溝通協調,仔細商討檔案清理、移交、保管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按照“應清盡清、先清后銷、依法合規”工作原則,創新工作思路,克服檔案多、時間緊、人手少困難,多措并舉確保檔案梳理和清點工作有效開展。
二.認真開展清理,全面有序推進
本次清理對象為我行綜合檔案部門保管的自建行以來至2018年底的各門類檔案。我行嚴格按照檔案清理銷毀工作計劃制定階段性工作時間表,將超期限、超范圍和不再具有保管價值的檔案通過鑒定剔出去,將仍有保存價值的重新劃定保管期限繼續保管,一是利用綜合辦公平臺檔案管理系統中各類檔案存量記錄和實體檔案存量對比核實,用耐心真正做到“一件一件文件過,一份一份清”,確保數量的準確。二是明晰工作步驟,一方面確定檔案清理范圍,另一方面按“超范圍歸檔、超期限保管、不再具有保管價值”三個標準將不同類別不同保管期限的檔案分類登記,保證工作高效完成。從局部到全面層層推進檔案清理銷毀工作。我行按照上級行計劃時間提前完成檔案篩選清理、造冊、檔案鑒定等各項工作,截至目前,我行篩選清理超期限文書檔案4181件,需銷毀文書檔案2203件;超期限會計檔案564件全部銷毀。
一、進一步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把檔案工作列入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分管領導;各種檔案實現集中統一管理。在管理措施上,領導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檔案法》及有關資料,研究制定檔案整理歸檔制度;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檔案借(查)閱制度;檔案保密制度;檔案鑒定、銷毀制度;檔案收集制度;檔案統計制度;檔案保管制度;檔案員崗位職責和達標升級有關措施及方案,同時還加強對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指導,從制度上、措施上有效地保證了檔案工作地順利開展。檔案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區檔案局組織的業務培訓學習,經培訓上崗,了解工作職能,熟悉業務,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愛崗敬業。
根據檔案管理的實際需要和縣檔案局的專項目標要求,縣旅游局配備檔案柜、辦公桌椅、電腦等基本的辦公設施,添置門窗、窗簾,基本上滿足了檔案室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光、防潮、防濕、防鼠、防磁等的要求。
二、檔案業務建設情況
根據《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建設規范》的要求,結合我區檔案管理業務建設的情況,每年我們按照區檔案局安排的時間按時立卷,請他們現場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的收集、歸檔工作,既得到了檔案部門的監督指導,又減少了無效勞動,提高了案卷質量,保障了檔案管理的時效性和系統性。對于各基層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我們經常深入基層,要求認真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立卷,對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的收集、歸檔工作,對檔案文件嚴格按照程序做好鑒定、銷毀、歸檔等工作。
三、檔案信息化建設情況
我局從2012年始將信息化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使用檔案局推薦認可的檔案管理軟件,建立了較完善的案卷級目錄數據庫,積極推進文件級目錄數據庫建設,探索建立電子文件數據庫。
四、檔案服務監測情況
按照《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了八項檔案管理制度,即:檔案保管制度、各種文件材料歸檔制度、檔案查閱利用制度,檔案鑒定銷毀制度、檔案資料保密制度、檔案工作人員守則。按規定收集整理文書、財會、設備、圖片等檔案。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及打算
1、強化檔案為領導決策和部門工作服務的意識。圍繞市衛生局的工作重點,選好題,收集好材料,加強研究、開發適用的檔案信息,主動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開展檔案服務利用工作,深化項目檔案工作,將檔案服務工作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第一線延伸,加大對重大事件(合同、協議)的規范建檔力度。
2、整體推進檔案信息化進程,繼續推進檔案網絡建設。努力與檔案信息化接軌,做好互聯網站檔案信息服務工作。
3、搶抓機遇,切實加強綜合檔案室基礎設施建設和業務建設。
4、加強檔案保護,開展檔案修裱、消毒等工作,保證館藏檔案完整齊全,延長檔案壽命。
5、加強監督,繼續開展檔案監督檢查工作。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最新版20xx
財政部就《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財政部網站提出反饋意見,截止時間為20xx年6月27日。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xx年12月版和20xx年5月版的兩個版本做對比有四大變化。
此前,由于1998年版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與征求意見稿在內容上有很大的不同,針對《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xx年12月版(一下簡稱:一稿)和20xx年5月版(以下簡稱:二稿)的兩個版本做對比,把現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一同貼出,只是為了直觀的看出與征求意見稿的差距。
二稿在一稿的基礎上明確了,會計檔案一般包括紙質會計檔案和電子會計檔案。納入保管的會計資料增加了固定資產卡片、納稅申報表兩類。
二稿不同于一稿的重要變化有四點:
1、移交期限。
現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對會計檔案移交的期限,規定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一稿改為半年內移交,二稿又恢復了原來的規定,可在一年內移交檔案。
2、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對于定期保管的期限規定不同。
現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定期保管期限分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種。
一稿:定期保管期限分為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四類。
二稿:定期保管期限分為20xx年、30年兩類。
3、駐外機構檔案管理。
二稿第二十七條: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企業、機構的,其會計檔案管理應優先遵守駐在國家(地區)的有關法律及行業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不違反駐在國家(地區)相關法律及規定的前提下,應當按照本辦法及我國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現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未涉及此內容,一稿是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企業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此處可以理解為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國際大形勢。
4、審計機構參與檔案保管期限鑒定。
二稿第十五條:單位應當由檔案機構牽頭,組織會計機構、審計機構、紀檢監察等機構共同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
現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沒有提到對到期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一稿的規定則是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簽定。
此處的變化可以理解為審計機構的業務范圍又增加了。
另外增加兩部分:
1、檔案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
2、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登記制度。
附通知原文:
財政部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了加強我國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提升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據財政部立法工作計劃,我部對1998年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進入首頁左側的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登陸財政部網站(網址:),進入首頁右下方的財政法規意見征集信息管理系統提出意見。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 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 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