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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積極發揮“五五”法制宣傳教育的服務保障作用
1、強化黨的十七大精神及《憲法》的學習宣傳。堅持把會議精神的學習宣傳作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圍繞“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的目標,采取切實有效的宣傳手段,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性作用。要繼續開展憲法教育,大力宣傳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基本權利義務,積極引導干部職工自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在全局進一步樹立憲法的權威性。
2、強化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以創建法治為契機,大力宣傳《法治建設實施意見》,為法治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營造氛圍。繼續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規全面、正確地實施,增強全局人員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自覺性,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3、強化服務社會經濟發展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主動參與宣傳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圍繞我縣“十一五”發展規劃,著力抓好與工業經濟、外向型經濟、城市建設、服務業發展、農民增收和全民創業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全局人員進一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為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4、強化維護社會穩定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做好黨和政府重視、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強《條例》以及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引導全局人員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積極引導公民依法上訪和理性維權,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按照深化平安建設工作部署,立足本職工作實際,開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打黑除惡等專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為社會經濟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注重法制宣傳教育重點對象,分層次全面推開“五五”普法工作
1、開展領導干部的法制宣傳教育。局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不斷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決策、依法執政的能力。進一步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完善落實局領導班子集體學法、領導干部法制講座、法律知識年度考試等制度。堅持以考促學,不斷強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要加強對領導干部掌握法律知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據。
2、開展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行公務人員學法積分制,嚴格執行公務人員每年學法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0學時、行政執法人員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識更新學習的規定,把公務人員掌握和運用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作為錄用、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積極組織參加全縣公務員學法用法考試。
3、開展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積極探索家庭、學校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體系,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培養青少年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的行為習慣。
三、積極開展法治實踐活動,切實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組織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大力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法律六進”活動。要強化大局意識、服務觀念,堅持從實際出發,解決實際問題,努力使“法律六進”活動成為弘揚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眾的民心工程。
2、認真組織開展“一學三講”主題活動。在全局開展“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系列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全局人員維護穩定的意識和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觀念。進一步落實在價格系統形成學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辦事的風尚。同時要結合“三八”婦女維權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6.26”國際禁毒日、“12.4”法制宣傳日等重要宣傳節點,積極參與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確保宣傳活動有聲勢、有效果。
四、加強組織領導,促進法制宣傳教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1、完善組織領導體制。統一部署安排,統一檢查考核。要進一步加強完善法制宣傳教育組織機構建設,配齊配強普法教育人員,理順工作關系,強化協調指導。要按有關規定落實普法專項經費,將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本部門三個文明考核。
2、推進法制宣傳形式的創新。培育法治文化,促進法治文化建設。加強與廣播、電視、電臺、報刊等媒體的聯系,開設價格熱線,協同媒體搞好價格法制專題報道,提高宣傳的質量和效果。加強法制陣地建設,進一步整合法制宣傳資源,充分運用“法制廣場”、法制趕大集、法律一條街,舉行各種類型的法律咨詢活動。同時,發揮其他宣傳載體作用。注意運用法制宣傳資料、宣傳欄、板報、橫幅、《價格法》實施紀念日等形式,開展適合不同對象特點的法制宣傳教育,推進全局形成知榮辱、守法紀、促和諧的新風尚。
作為政府法律事務部門,縣法制辦積極從服務大局的角度出發,建立完善重大決策法制參與制度,具體在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受政府委托處理法律事務以及協調或參與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如,依法處理網上輿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別墅”案件,妥善解決市政工程新工藝價格爭議引發的工程延誤問題,平穩處置城中村農民住宅產權過戶問題;又如,統一審批規范,制止違反規劃用途的商業經營行為;針對企業經營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業關停事件引發的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和參與處置“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應急預案”和“非正常上訪應對預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關內容,指導對非正常上訪、的處理。
二、創新機制,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取得新進展
《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后,縣法制辦結合實際,起草了新的《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對縣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實行“三審制”。“一審”,即要求相關部門在起草時,其內設法制機構要出具法制初審意見,并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尤其是聽取曾就相關事項有過爭議、提出不同意見或提起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相對人的意見;“二審”,即在縣法制辦審查時先提出修改意見,再將修改稿以網上和書面形式向社會各界和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征求意見,在此基礎上召集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進行審查、論證、修改;“三審”,即對縣法制辦審查通過的規范性文件,一律報縣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對審議通過的規范性文件,縣法制辦按規定報上級政府和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并按月匯編,刊發《象山縣人民政府公報》,主動向社會公開。
三、定紛止爭,行政復議在預防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作用進一步發揮
2009年,縣政府共接到行政復議申請11起,依法受理10起,審理后作出維持決定6起,責令履行決定1起,因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而終止3起。從被申請人情況看,涉及規劃、勞動保障、 以往各部門對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報備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未報、漏報現象嚴重,對此,縣法制辦通過考核扣分、與部門負責人溝通、發送執法監督通知書等形式,督促部門建立健全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報備機制,并落實專人負責。到目前為止,各部門報備比較順暢,不僅對報備的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定性相當準確,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時報備、月月報備;四是執法投訴問題解決取得實效。一段時間,法制辦接到數起關于制止城區違規建房不力的投訴,反映執法部門雖然數次進行現場檢查、制止,但違規建房者在被檢查后或利用部門休息放假的時間里,加緊施工,周而復始,投訴者和執法部門一籌莫展,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經調查,出現此類現象的原因在于職能部門執法人手缺少,與轄區鎮鄉、街道分工不明確,日常監管出現空隙。法制辦與相關單位溝通后,要求對違規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況下,堅決采取行政處罰措施。此類事件的解決,不僅投訴群眾非常滿意,相關長效執法機制也得以確立。
五、夯實基礎,法制隊伍建設得到積極推進
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實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內容越來越豐富,任務越來越繁重,碰到的困難和問題也越來越多,新形勢對法制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對各地法制隊伍總體力量比較薄弱,并且發展極不均勻的情況,法制辦從我縣實際出發,一方面抓法制辦自身隊伍建設,在縣領導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辦專職副主任,并增設了復議應訴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門法制隊伍建設,指導執法任務重的部門努力創造條件設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門和鄉鎮、街道明確相關內設機構為法制工作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目前,全縣法制工作網絡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機關均確立了法制分管領導、工作機構、專職人員,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組織保障。此外,由法制辦牽頭組建的縣政府法律顧問團,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當好領導決策參謀,很好地彌補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經濟、刑事方面法律業務的薄弱環節。
一、上半年工作回顧
1、通過案卷評查和對執法案件個案指導,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通過對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規范了行政執法程序,糾正了行政執過程中一些錯誤的做法。特別針對部分行政執法單位沒有將行政執法案件裝訂歸卷、歸卷文檔資料不完備、作出行政處罰證據完全缺乏(既沒有調查筆錄、也沒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勘驗筆錄等證據)、應當適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用簡易程作出、應當聽證的沒有告知當事人有聽證的權利、在案卷中沒有體現當事人有權申辨和陳述的權利、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沒有送達文書等錯誤做法進行了糾正和規范。
深入執法單位現場培訓與個案指導。已在縣拆遷辦、交通局兩單位進行了執法人員執法實務培訓,與執法人員進行法律實務交流,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執法難點、焦點進行了解答,提升了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與素養。
2、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案件集體討論辦法”機制
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是行政執法程序的重要環節和行政執法機關內部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加強廉政建設,預防行政執法腐敗,維護行政機關形象有重要作用。2013年5月,我辦草擬了“重大行政執法案件集體討論辦法”,上報縣政府,以石府辦字[2013]175號文件下發到各行政執法單位。“辦法”對適用的范圍、程序、內容等方面作了詳盡的規定,可以預見,該“辦法”的頒布實施加強了監督、減少了腐敗。
3、建立和完善行政調解機制
根據上級精神,為充分發揮行政調解的功能與作用,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成立了“縣政府行政調解中心”,建立健全“三調聯動”工作機制。對行政調解的主體、范圍、行政調解的原則、程序、結案、歸檔均進行了規范。在實際工作中,堅持把行政爭議化解在行政機關內部,能通過行政調解化解的矛盾,決不走行政復議途徑,能通過行政復議解決的矛盾,決不推向行政訴訟,能終止于行政訴訟的紛爭,決不流向的原則,盡量化解社會不穩定隱患。
4、參與組織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培訓,對全縣重點項目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度評估
與縣政法委組織了全縣重點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培訓,就風險評估應當遵循的程序、原則、范圍、內容等進行了講解,使具體工作人員具備了風險評估操作能力。
5、積極履職,推進其他業務工作上臺階。一是不僅認真履行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職責,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而且積極為其他文件出臺,以及招商嚴把政策關,上半年審核文稿和合同近百件;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當好參謀,注重了重大決策實行聽證制度的執行到位,就預留地管理意見認真組織聽證會,廣泛吸取民智、民意;三是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進步提升,上半年辦理行政復議案6件,行政爭議得到有效化解。
6、積極做好“三送”等中心工作
“三送”工作既抓規定動作,更重創新。1-4月份,我辦“三送”工作點為橫江鎮洋和村。一是幫扶1萬元資金發展煙葉生產,洋和村歷史上首次全面完成煙葉種植任務;二是扶持了小組番鴨養殖,扶持資金5500元;三是爭取項目資金和組織群眾修好通組公路3.8公里,其中,鵝窩里1公里、至2.8公里;四是積極爭取大排涼毛窩人畜飲水工程和七里逕水庫南灌渠維修工程立項;五是籌措資金3000元于春節期間走訪慰問了困難群眾。5月至今,“三送”工作點調整至小松鎮丹溪村,積極爭取到了小松街至丹溪村王柏坑等兩條通組公路計3.3公里的項目,已督促配合早日動工;同時正在爭取水陂修復項目一處及村衛生室項目。
招商引資工作有初步成果。已于6月初邀請臺商到縣實地考察,達成到縣投資3000萬元開設鞋廠的初步投資意向。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繼續抓好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備案工作,做到政府出臺的文件有件必審,有件必備。認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事前監督職能,使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做到合法、合規和符合上級政策措施,又能結合本縣的實際做到科學、具體、可操作性強,為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準確的依據,為發展縣域經濟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據。
2、對全縣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審批事項清理成果貫徹執行情況進一步實施監督檢查。具體包括:1、是否及時承接下放管理層級、委托實施項目;2、是否重新進行流程再造;3、有關審批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是否對外公示;4、有關印章、書面憑證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5、實施行政許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6、是否建立相關監督檢查制度;7、是否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能;8、行政審批案卷是否立卷歸檔、立卷歸檔是否規范等。
3、進一步做好行政調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機制,積極探索行政調解、行政復議的新方法,使人民內部矛盾得以和諧解決,使行政層級監督得到有利的強化,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得以加強,進一步提升和諧社會建設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