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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責任制…………………………………………3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9
3、安全檢查工作制度………………………………………12
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各類基建事故,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穩步提高,根據上級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工程建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陽泉大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內工程項目業主項目部、監理、設計、施工(調試)單位及相關人員。
第二章業主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第三條根據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總體策劃中確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及保障措施,對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和指導,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依據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要求,負責核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開工條件及落實情況。
第五條分階段審批《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配置計劃單》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實施計劃單》,并委托監理單位對其進場的安全設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驗收,各種驗收記錄存檔。
第六條審批施工單位“兩措”費用分階段使用申報表,審批意見必須明確,按規定向施工單位支付現場安全措施費和文明施工措施費(“兩費”不進入主合同,此項費用由業主項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條工程建設過程中,通過隱患曝光、專項整治、獎勵罰款等手段,促進參建單位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續提高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條組織檢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在現場的實施情況,確保“二次策劃”內容得到有效落實。
第九條組織對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整改完善、不斷改進,使項目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達標工地評審要求。
第十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時,檢查施工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是否及時修整和恢復;并及時收集、歸檔施工過程安全及環境方面資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資料)。
第十一條定期開展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議。
第三章監理單位職責
第十二條監理部需認真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關合同和上級有關規定,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策劃與施工監理控制工作,確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標的實現。在監理工程項目的同時,負責監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擔作為監理應承擔的相應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監理責任。
第十三條 建立安全監理制度及運行機制,總監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面的控制和監督。配備資質和能力滿足崗位要求的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現場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監督。對現場發生的事故負主要連帶管理責任。監理人員應有有效的資格證并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監理部應配備滿足工程監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等安全監理依據性資料。
第十四條在編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時,應明確安全監理目標、措施、計劃和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關的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審查、備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審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監理安全控制工作計劃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將項目安全健康環境管理目標和文明施工策劃要求分解到各責任主體。
第十五條 應嚴格審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項目負責人、安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分包工程的范圍;大中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對重大技術方案、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業指導書進行審查,并監督實施: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查;審查單位工程開工條件;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計劃與施工順序是否合理。
第十六條對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訓教育進行有效的監督。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施工單位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審定方案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八條對危及安全施工的問題及時進行現場協調解決。
第十九條及時發現并制止現場違章,杜絕重復發生嚴重違章。
第二十條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要求施工承包商進行整改或要求暫時停止施工;對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第二十一條嚴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應具備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嚴格執行開工審查制度。
第二十二條有效協調解決各施工單位之間交叉作業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第二十三條對重大、危險、特殊作業實施旁站監理。
第二十四條按規定召開安全例會并負責記錄和發出會議紀要。
第二十五條按規定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和隱患處置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進行復查并記錄。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健康環境自評價,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笫二十六條按規定進行事故的統計、報告和處理;重大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不得隱瞞事故;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建立事故檔案。
第二十七條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和臺賬,做好安全監理日志記錄工作。
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員的權力: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仲裁施工單位之間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問題引起的糾紛;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或拒不進行隱患整改的施工單位,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議終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有權制止造成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第四章 施工承包商職責
第二十九條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政策和法規等。
第三十條服從建設單位、業主項目部及監理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設單位、監理有關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項規定。
第三十一條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的各級安全施工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所有參建人員(包括民工)均應納入安全管理網絡;按照合同要求明確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針、安全目標;制訂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證體
系和監督體系,并確保其有效運轉。
第三十二條確保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措施費用切實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監理監督。
第三十三條對現場的安全施工負責;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時,承包商負直接責任;對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負監督和指導、教育責任,必須將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項目經理對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三十四條必須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具有可操作性的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并確保實施到位。推行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及安全方針目標公開承諾制度。安全工作與施工管理必須做到“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
第三十五條施工技術方案和措施、作業指導書等必須包括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并嚴格履行報審程序;實施中務必落實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第三十六條負責經常性的內部安全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內部安全大檢套,參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三十七條 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規定如實上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并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三十八條管理好現場物資,特別是對危險品的管理,存放、使用應符合國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規程要求。
第三十九條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嚴格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章業主項目部經理職責
第四十條業主項目經理是落實業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業主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一條以身作則,帶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施工的各項規程、制度、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立即糾正,并嚴格考核。
第四十二條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對生產、施工中急需解決的技術、經費、物資等要及時研究解決,確保生產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三條根據生產、施工的需要,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與經營管理的各項規程、制度和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施工。
第四十四條掌握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組織協調的總體情況,對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要求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及糾偏;組織召開業主項目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業主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
第四十五條施工中出現安全問題,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落實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發揮安全例會和工程協調會安全作用,規范例會管理,及時、準確地匯集和反饋安全生產信息,掌握施工動態,落實各項目部、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確保工程安全、規范、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陽泉大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各工程項目的參建單位參加的工作例會(工程安全工作例會包括:工程安全分析會、工程協調會等)。
第二章 會議的目的
第三條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傳達上級有關文件、通報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對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聽取工程施工項目部、監理項目部對工作情況的匯報,協調和安排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對工程的里程碑計劃和現場安全措施檢查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推廣,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并制定解決辦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第四條安全工作例會由公司工程項目部經理召集和主持,主項目部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托主項目部副經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會于會議召開前三天通知各參建單位,具體地點由項目部確定。
第五條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副總工程師、各專業部室人員,各參建項目部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
第六條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工程協調會每周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業主項目部相關領導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或工程協調會。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第七條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第八條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第九條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第五章例會議事程序及會議內容
第十條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項目部經理或副經理確定,各項目經理可提前向業主項目部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第十一條安全工作例會實行業主項目部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業主項目部經理裁定。
第十二條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項目經理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施工項目部發言部分:總結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及各工種;各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執行情況,匯報工程計劃完成情況和下階段工作計劃;匯報上次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匯報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建議,需要業主項目部協調、解決的有關問題。
第十四條監理項目部發言部分:評述、總結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匯報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匯報上次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匯報監理通知單執行情況,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階段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重點工作。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項目部發言部分:傳達上級有關文件、通報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研究、擬定安全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對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聽取工程施工項目部、監理項目部對工程情況的匯報,協調和安排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對工程的里程碑計劃和現場安全措施檢查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推廣,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并做出決策。
第六章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第十六條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記錄,并整理會議紀要在會后的三日內下發有關部門和各參建項目部,并要求各參建項目部組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此會議紀要。
第十七條會議紀要內容包括會議的主要內容,各參建單位提出的問題和形成的決議,業主項目部對工程建設情況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條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業主項目部經理或副經理請假。
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項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實,使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職 責
第二條業主項目部負責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第三條施工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第四條監理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日巡查和定期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第五條監理部、施工項目部負責組織每月至少兩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及不定期專項檢
第三章檢查制度
第六條實行建設單位項目部、監理部和施工項目部三級安全檢查制度。
第七條定期安全檢查:
㈠每月由建設單位項目部組織監理部、施工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聯合大檢查。
㈢監理部及施工項目部(可聯合進行)每個月至少進行二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㈢施工班組班長、兼職安全員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進行本班組施工區域的安全檢查。
第八條日常安全檢查:
(-)日常施工過程中,公司項目部、各監理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員應按照劃分的安全監督區域進行不間斷動態安全監督,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㈢監理安全專責應堅持對施工現場日巡查和不定期開展“三檢查”(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檢查違章作業、檢查安全施工設施),查“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查“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的檢查活動。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項目、重要部位、危險作業區、交叉作業,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防范,連續作業要跟蹤監督檢查。㈢項目部經理、安全及質量專工應不定時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監理部和項目部,要求監理公司對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要簽發監理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及時向業主項目部匯報并給予停工或處罰。
第九條專項檢查:
公司項目部開展的專項檢查,可采取制定檢查方案及檢查大綱,明確檢查時間、范圍、內容及檢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擊檢查方式進行,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及時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實現閉環。
第四章安全檢查要求
第十條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圍繞本工程執行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和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方案進行,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環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
第十二條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精神狀態;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等,并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各參建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除使用本上級的標準外,還應執行本工程有關各項規定并做好各項記錄。
第十四條每次安全檢查均應作好記錄,并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做到資料齊全。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是建筑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行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把職工組織起來緊緊圍繞安全目標進行生產建設,同時也通過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去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法規。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建設單位對建筑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監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其目的在于保證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職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針對施工現場檢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現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施工現場管理是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關鍵。
一、 檢查內容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包括建筑企業本身對生產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也包括根據設備和季節特點進行的專項檢查,安全檢查歸納起來主要為查思想認識、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措施。檢查一定要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的重點,而不同的安全檢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點。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導和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促進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檢查的依據由建設部的強制性行業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工程施工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防護設施、機械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勞保用品進行檢查,對管理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安全行為進行糾正。
二、 檢查方式
1. 公司聯合檢查:每月月中與月底由公司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安全員、技術員及項目負責人對公司范圍內的各項在施工程進行聯合檢查。
2. 項目部經常性安全檢查: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其所在項目工程的安全情況每日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隱患、不安全行為等及時處理。
3. 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檢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對公司范圍內所有在施工程進行檢查,并協助項目部安全員對工程項目中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進行處理。
4. 專業性安全檢查:對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機械、腳手架、臨時用電、壓力容器等的安全問題進行單項專業檢查。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配合。
5. 季節性安全檢查:根據季節對施工安全造成的影響,制定針對季節特點的施工方案,結合公司聯合檢查、項目部經常性安全檢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檢查、專業安全檢查方式,對在施工程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6. 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各班組在作業前后、交接工序時對自身的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并互相監督。
三、 檢查項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檢查機構的主要監督部門,負責所有在施工程項目的安全指導工作,公司各項目部的專職安全員是項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體執行者,對所在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
1. 施工部檢查項目
對于工程建設初始階段就應開始安全審查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設施的投入均在檢查范圍之內。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勞務分包方的資質手續、安全協議,施工現場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都要有系統的檢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對安全資料檢查按照項目工程專職安全員的安全內頁來進行,但是由于施工現場情況復雜、人員多變、多工種交叉作業等因素,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內頁中相關項目結合起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變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檢查活動當中主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場容衛生、機械設備、具有實效性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做出口頭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處罰款通知,并會在日后的日常檢查中進行復查。
季節性和專項工程等特殊情況的檢查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對應內容進行,突發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產事故等按照預先編制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以上項目必須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同時編制。
2.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項目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具體執行者,負責監督指導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以及發現和處理現場環境中不安全因素。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把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資料如實反映到安全內頁中。
專職安全員不僅是現場安全的監督者,還應對施工作業人員的錯誤思想進行糾正,讓他們有意識、自覺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單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進行糾正。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會議,是對施工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種方式,這樣即能保證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臺時及時進行更新。
四、 檢查整改
1. 在公司聯合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對其所在項目工程開具整改意見通知單,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檢查中配合其落實。
2.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告知作業人員并提出整改意見,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應當立即制止。
3. 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項目部負責人或該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并提出整改意見,配合該項目部落實。
4. 對大型機械、腳手架、臨時用電、壓力容器等的安全問題專業性很強,應由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作業人員協同安全管理人員共同協商后制定專項方案進行整改。
5. 受季節影響,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應根據預先制定的季節施工方案進行整改。
6. 各班組對發現的不安全問題要及時通知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并停止作業,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繼續作業。
7. 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應由項目部進行登記,制定整改計劃,在隱患未消除前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五、 整改分類
1. 需立即整改的問題。凡是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危險的隱患,應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通知停工并與項目工程負責人以及相關技術人員討論整改方案,全力解決人力、物力、財力,加快危險隱患整改。整改完畢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來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