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衛生管理制度范本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1、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統一著工裝。
2、 地面衛生清潔,地面無紙屑、雜物。
3、 飲水機無明顯水漬;垃圾桶、紙簍中使用垃圾袋,周圍
無垃圾與其他廢棄物;碎紙機周圍無紙屑。
4、 辦公桌、前臺、沙發、桌椅及辦公用品表面無灰塵;窗
臺等處無明顯灰塵。
5、 如有大風、雨雪等特殊氣候時,室內衛生應及時清掃。
6、 周一至周五設專人負責辦公區域衛生,周六進行集中清
掃。
一、人事管理工作的領導及程序設置
1、我局人事工作實行局黨委領導下,分管領導向黨委負責的管理制度。一切人事決定必須經局黨委研究做出。
2、對干部職位的任免原則、調動及對職工的獎勵均采取單位推薦、群眾評議,辦公室考察后由局黨委研究決定。
二、對干部職位的任免原則、標準及條件
1、提拔任用領導干部要在黨的領導下,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2、標準為:思想品質好,工作作風正派,工作能力強、奉公守法、無不廉潔行為。
3、條件為:要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國家干部、有5年以上從事本行業工作經驗、無劣跡的本局工作人員。
4、對犯有嚴重錯誤和不勝任部門領導工作或其它原因需免去領導職務的,由分管領導和所在部門研究報請局黨委,局黨委在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做出相應決定。
三、中層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調動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調整的中層領導或一般工作人員,由部門和分管領導提出申請,局黨委研究決定。
2、對個人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的,由個人向所在單位申請,并由被調入單位領導同意簽字后由局分管領導向局黨委會議提出并研究決定。
3、對不服從調動、調整的工作人員,可暫時待崗,待崗期間本系統內自找接收單位上崗。
四、接收錄用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錄用原則:必須根據本單位工作需求、職位空缺需要而定,錄用人員必須由縣編委部門同意。
2、各下屬部門或個人,未經主管局同意,不得擅自同意或答應錄用人員的口頭申請,必須由局統一根據需用情況安排。
3、下屬各部門需錄用臨時工時,要經主管領導同意,向局寫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錄用。
4、對退伍軍人的接收、安排,必須由局黨委會研究決定,下屬各單位不得擅自答應或接收。對接收安置的人員,原則上一律下基層衛生院工作。
5、對非組織部門安排要求調到我單位工作的,除特別需要的技術人才及本系統內股級以上干部子女可適當照顧或對我局的發展有重大關系的,一律不予接收。
6、錄用、安排工作人員,手續統一由局辦公室負責,個人不得越級辦理。
五、對干部職工的勞動保障、退休、辭退制度
1、勞動保障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2、干部、職工退休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個人通過關系對原始記錄改動,一經查出,必須糾正,并對當事人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3、職工疾病(包括退休人員)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均由本人負擔,離休人員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4、對常期病休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不能享受有關待遇。
近年來各地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密切合作,在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總體形勢向好的方向發展。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學校對食品衛生工作不重視,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水平低下,特別是對承包食堂疏于管理、缺乏嚴格的承包資質和準入要求,一些農村學校食堂衛生設施簡陋,達不到發放衛生許可證要求,一些地方對學校食品衛生監督不力,特別是對新建、改建食堂缺乏預防性衛生監督或未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審核等。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學校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發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自年衛生部在部分地區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以來,各地以學校食堂和餐飲業為切入點,結合當地情況積極落實,取得初步成效,積累了寶貴經驗,實踐證明,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對提高食品衛生監管效能、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促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自身管理和誠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據《衛生部關于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各自的職責,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要求,確保此項制度在學校食堂順利推行。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加強和規范學校食堂及小賣部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申請與發放。省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力量對本省農村學校食品衛生現狀進行調研,特別要對達不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農村學校食堂存在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本著依法管理和實事求是的原則,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可操作性強的分類管理辦法和要求。
三、加強對學校承包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指導。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規定》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食堂承包經營者資質的規定,要對學校食堂承包合同中學校及食堂承包者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中的職責進行明確和細化,并統一合同范本,以確保各項食品衛生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四、強化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的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學校在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應主動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審核申請并提供建筑圖紙等相關資料,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的職責,嚴格依照有關法規和規范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提出審核意見。要督促建筑施工單位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核意見對建筑設計進行修改。工程竣工驗收必須有衛生行政部門參加,以消除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在選址設施布局等硬件改造上的衛生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