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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職責分工情況的匯報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市食安委辦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
按照會議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標準及我市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情況做如下匯報:
一、關于食品安全標準問題
1、何謂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是國家為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發生,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本著最大限度釋放風險確保品質安全的原則,對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的衛生要求及其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銷售等方面所規定的技術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標準是對國家原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場準入的基本條件,也是各級行政部門食品監督執法的依據。
2、食品標準現狀
建國初期,我國的食品類標準較少,20世紀70年代末以后我國食品類相關標準開始日益豐富,當時頒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劑的產品標準,食品的衛生標準和產品標準較少。20世紀80年代后陸續了一系列的食品衛生標準和產品標準。在1981年頒布的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開創了中國釀酒行業的新紀元。1983年頒布了gb3865-83《中式糕點質量檢驗方法標準》和gb3866-83《西式糕點質量檢驗方法標準》。1985年頒布了糧食、油料檢驗方法標準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檢驗方法標準。1986年和1987年頒布了gb7100-86《糕點、餅干、面包衛生標準》、糧食類產品標準和以zb為編號的一系列專業生產技術規程。1988年國家衛生部又頒布了19個食品類衛生標準。20世紀90年代初商檢局頒布了一系列的進出口產品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衛生部還頒布了一批殘留等檢驗方法標準。1995年中國農業部頒布了第一批綠色食品相關標準,頒布了第一批無公害食品相關標準,標志著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在中國走向制度化,也說明了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提高和國家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1996年、和中國對食品方面衛生標準進行了三次大范圍的頒布和修訂,使衛生標準的覆蓋范圍更加廣泛。這些工作,對食品標準建設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歸結起來,在《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前,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形成了四個層次,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企業標準。從屬性方面看,又分屬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工業標準、食品質量標準、食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標準四個類型。這些標準總計4700余項。因為標準制定的立足點不同,客觀上造成了食品標準政出多門的問題,針對同一種食品,既有國家標準,也有行業標準。如蘋果,既有標準委頒布的國家標準,又有農業部頒布的無公害標準、綠色標準、外觀等級標準,還有原商業部頒布的蘋果銷售質量標準。這些標準往往規定各異,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產流通領域秩序混亂,令執法部門和企業無所適從。與此同時,對一些重要的品種,各部門似乎都視而不見,迄今沒有標準問世,留下空白和盲區,導致生產經營或執法監督無據可依。此外,一些標準數十年不作修訂,與形勢發展嚴重不相適應,老化滯后現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為解決上述問題,《食品安全法》要求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工業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等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安全標準,并明確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性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明確了食品安全標準由衛生部負責制定和公布、國家標準委提供編號,強調了有關產品國家標準涉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內容的,應當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包括8個方面的內容,即: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其中,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必須測定一個保障人體健康允許的最大值,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原料,但是,濫用食品添加劑會危害人體健康,必須制定標準嚴格限定其品種、使用范圍和限量。
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的營養成分不僅關系到食品的營養,而且關系到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主輔食的營養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標準。
食品的標簽、標識和說明書具有指導、引導消費者購買、食用食品的作用,許多內容都直接或間接關系到消費者食用時的安全,這些內容的標示應該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需要制定標準統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產經營過程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其中的每一個流程都有一定的衛生要求,對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預防疾病,具有重要意義,都需要制定標準統一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主要包括營養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學要求,如酸、堿等指標;食品的感覺要求,如味道、顏色等,這些也屬于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檢驗方法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方式或方法,檢驗規程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或規程會得到不同的檢驗結果,所以要對檢測或試驗的原理、抽樣、操作、精度要求、步驟、數據計算、結果分析等檢驗方法或規程作出統一規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食品安全標準是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強制性標準,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部門應該積極主動地研究制定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已經制定的,應 該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情況
《食品安全法》授權衛生部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唯一的制定和機構。近兩年來,衛生部頒發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組建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評審委員會,并頒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據統計,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76項,包括68項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標簽等基礎標準,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58項。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為配合食品添加劑“嚴打”行動,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膠姆糖基礎劑和食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從法律角度講,今后,在食品構成中,除食品工藝配方核定的主料、輔料外,凡是發現不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品種目錄(總計2314種)之內的任何成分,均可視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凡是發現在食品加工過程中違反《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特定限制,超范圍、超量使用目錄中的添加劑的,均可視為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5、在檢驗檢測和監督執法中,如何處置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全品類殘缺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組織實施。但是在在檢驗檢測和監督執法實踐中,時常會遇到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全品類殘缺的問題。在處置此類問題是,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的食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部門可以參照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規定,組織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報國務院授權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的部門備案;二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按照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經營食品;三是既無國家標準,也無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符合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須備案登記,必須嚴格遵守。監督執法過程中也可作為參照。
6、食品安全標準與國家標準接軌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際食品貿易也在飛速發展,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世界關注的焦點問題,各國政府十分重視,因而貿易爭端也不斷出現。有不少發達國家的標準嚴于cac(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標準,采取了比較高的技術壁壘措施。好在sps(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協議)和tbt(貿易技術壁壘協議)協定規定,各成員國在發生食品貿易爭端時,必須以cac標準或風險分析的結論為依據,可以在wto爭端解決機構中解決。且wto規定了cac的標準要以科學性為基礎,采用風險分析的原理進行制定。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若貿易對方國標準嚴于cac規定的標準,可以要求其按照風險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學依據,以保障自身國家的合法貿易權益。這對相關貿易國設立不合理的貿易壁壘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對策。因此,我國充分利用sps和tbt協定的規定,積極應對,成立了專家委員會,開始對我國食品標準進行制、修訂。檢驗檢疫行業規劃在-對本行業標準制、修訂。但根據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對食品標準的不斷加嚴、更新及我國出口食品屢屢遭受技術壁壘的情況來看,我國在對食品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要站高望遠,加快步伐,以盡快與cac標準接軌,為我國的進出口食品貿易保駕護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分工情況
(一)分工依據
1、食品安全法及實施細則。從國際上看,監管體制一般分三大類,有多部門體系的、單部門體系的、綜合型體系的,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多部門體系的模式。這種監管體制,中國目前食品安全分階段管理的一個現實,就是生產經營分了若干階段,現在我們按照這個特點進行監管,是發揮各部門的優勢,既體現相互分工,又能夠實現綜合協調,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無縫呢?有時候比較難。這是多部門監管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部門職能要么重疊,要么出現空白。針對這樣的情況,《食品安全法》特別對綜合協調和部門分工進行了明確的規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條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時對各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責任也進行了明確?!妒称钒踩ā返谖鍡l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上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在下級行政區域設置的機構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對以上職責做了進一步的細化。
2、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為實現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和無縫銜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隱患,杜絕的實踐中存在食品安全監管盲區,12月29日,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政辦發[]130號),對銷售非自產初級農產品從業者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食品攤販監管、現場制售食品從業者監管、“小飯桌”、“農家樂”、公開舉辦農村家宴、食品展銷、倉儲、專業食品運輸等從業者監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監管。放心早餐的生產加工單位食品安全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監管。放心早餐銷售點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食品生產經營的兼營行為監管、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食品行為的監管等情形進行了明確和界定,堵塞了監管漏洞。意見授權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在實施本意見的過程中,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作適當調整。同時,要求各級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和配合。對于本意見沒有明確或新出現的事項,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精神,確定相應的監管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支持。對難以界定具體監管部門的一些食品生產經營業態,由當地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等辦法進行監管,各部門應當服從并積極參與或配合,杜絕監管盲區。
3、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 學生營養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食安委發〔〕4號)。為切實加強學生營養餐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學生飲食安全,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學生營養餐實施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員會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營養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食安委發[]4號),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學生營養餐監管中的職責進行了明確。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學生營養餐工程實施過程中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管、組織協調和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農業部門負責全市范圍內奶牛養殖、生鮮奶收購及飼料、獸藥和養雞場的監管工作。在省級有關部門未指定雞蛋供應企業之前,由農業部門對學生營養餐所用雞蛋供應企業進行初步篩選,報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審定后,會同食品藥品監管、質監、工商、衛生、商務等部門對外公布。負責對雞蛋供應企業所用飼料、防疫用藥及蛋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將檢驗結論定期公示;質監部門負責乳制品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審查學生營養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對乳品生產企業的乳品組織抽樣檢測檢驗,并定期公布檢測結論。協助相關部門對奶品中標企業所設置的配送機構及商進行日常監控,對配送機構及商擅自改變合同約定最小包裝規格、再次灌裝、分拆等行為依法查處;工商部門負責奶品、蛋品配送機構、中轉站及中標企業商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管,制定并監督實施配送機構、中轉站及商倉儲及物流配送質量安全規范,對配送機構及商供應的奶品、蛋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公示檢驗結論;衛生部門負責學生營養餐所涉食品(含飲用水)進入學校之后各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制定并監督實施學生營養餐衛生規范,對蛋奶等品種儲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應監測等進行技術指導,對奶品、蛋品及飲用水等品種組織抽樣檢測檢驗,并定期公布結果。負責學生營養餐食品衛生(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對直接接觸蛋奶等食品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教育部門負責學生營養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對總供銷合同項下所涉品種定期取樣送檢,對懷疑品種隨時送檢。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學生營養餐安全管理規范,落實學校內部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的管理職責,建立健全確保學生營養餐安全運行的基本制度,并監督執行。結合地域及學生分布情況,逐校或按片區配備學生營養餐專職質量安全管理員,并組織專業培訓。負責督促各實施學校加大資金投入,按學生營養餐衛生規范的要求,新增設施設備,改進儲藏、加工、分發食用的環境和條件;監察部門負責對學生營養餐實施過程中各縣區、各級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執法監察,依法依紀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財政、商務、供銷、民族宗教事務、審計、旅游等部門在各自法定職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職責范圍內履行相應安全監管職責。
(二)我市食品鏈條各環節監管職責分工情況
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立案查處;依法查處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阻礙、抗拒行政執法活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農業局主要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對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畜禽產品和水產品藥物殘留進行綜合整治;負責農產品跟蹤檢測和蔬菜安檢工作;負責定點屠宰場(廠、點)生豬、牛、羊的檢疫及其監督。
市經貿委主要負責食品流通、加工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實施“發展綠色產業、建設綠色”戰略。
市商務局主要負責酒類市場及生豬屠宰的監督管理。在屠宰環節,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凈化肉品市場監管。在有關縣區,此項職責由經貿局承擔。
市財政局主要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經費年度預算,并予以保證。
市衛生局目前仍然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實施餐飲服務許可審查;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開展對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治和調查處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據市政府機改方案及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定方案”的有關規定,餐飲服務、學校、機關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職責將有衛生局劃轉到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目前,劃轉工作已啟動,預計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的市場準入審查,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對違法的食品廣告和虛假宣傳、商標侵權和假冒商品、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進行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承擔原由衛生部門負責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實施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準入 ,嚴格審查和發放生產許可證;組織制定、審批、食品地方標準。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負責出入境食品及其裝載、包裝物和運輸工具的檢驗檢疫和監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市編辦、市法制辦、市藥監局要根據省、市編辦劃分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意見,積極推進我市監管體制創新,盡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分意見,并抓好落實和銜接工作。
(三)幾個特殊情況的處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國家質檢總局將小作坊監管的范圍界定為:10人以下,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不含現做現賣),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單位和個人。在實踐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數量多、分布隱蔽、生產條件差、生產設備簡陋、管理水平低、生產環境普遍較差等問題,個監管部門在對小作坊的認識上存在差異,因而導致對小作坊的監管存在職責不清的情況。我市在小作坊監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對主體和特征都很明顯的小作坊,由質監部門依據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頒布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著對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則,實施許可管理。市質監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小作坊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7項要求,共計44條(具體內容詳見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產食品需向縣區質監部門提出申請及相關材料??h區質監部門對其必備條件現場審查合格后當場隨機抽樣。樣品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縣區質監部門在小作坊申請書上簽署“現場審查并產品抽檢合格”意見。小作坊業主持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后,縣區質監部門為其出具開業生產登記證明。不具備自檢能力的食品小作坊應就近就地與法定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協議。理化指標、衛生指標中含有技術參數的項目,每季度委托檢驗一次。總砷、鉛、鋁等重金屬指標每年委托檢驗一次。在同級財政經費保障情況下,縣區質監部門對食品小作坊每年進行全項目的監督抽檢不少于2次。
對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圍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政辦發[]130號)明確的部門進行監管。《意見》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含現場制售食品從業者)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監管;對現場制售食品從業者監管,分兩種情形處置:依托食品流通環節經營場所(如商場、超市、食品店、集貿市場等)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在獨立且專屬的門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監管。
2、食品攤販的管理。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食品零售攤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管。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由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負責監管。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管轄區域內食品攤販進行規范管理。(主要指區域規劃、場所公共衛生、攤點布局等)
3、城鄉集貿市場、超市、食品展銷會的食品監管。這幾類場所均有較明確的“四至”邊界,環境具有一定的封閉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著便民高效、責任唯一的原則,城鄉集貿市場、超市、食品展銷會等場所內的所有食品從業行為,由工商部門統一監督管理。
4、對餐飲服務場所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監管。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政辦發[]130號)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主業以外兼營其他食品生產經營業務的,兼營業務日常監管由主營業務監管部門負責,在監管中發現兼營活動違法違規需要處罰的,應及時移送依法負責的監管部門處理。按照《意見》的精神,餐飲服務單位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銷售酒、飲料等非自產及預包裝食品的,不再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而由餐飲服務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監管。
強勢推動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匯報材料
尊敬的視察組各位領導:
下面,我就**市食品安全工作做簡要匯報,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在**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確領導和監督支持下,**市堅持“分段管理、協同配合”方針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緊緊圍繞“關注食品安全、關心群眾健康”主題,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監管職能,牢固樹立科學監管、依法監管理念,積極整合執法力量,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整治行動,確保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2007年,我市被授予“全國食品安全示范縣”榮譽稱號。
**市共有農資經銷店235家、奶站68家、養殖戶74家,農業示范區4個、定點屠宰場3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品種47個,其中,蔬菜42個,水產品5個。食品生產加工單位178家,其中,食品生產企業51家,面粉生產企業11家,食品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單位846家,其中,大中型食品流通單位35家,食品流通小攤販19家,其他流通業主792家。餐飲單位810家,其中,大型餐飲單位21家,中小型餐飲單位789家。
我們的主要作法是: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我市把抓好食品安全監管作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抓手,作為保障群眾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具體措施,切實加以推進。年初,市政府與25個成員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各鎮、各部門也相應地與各村、居委會和各科室簽訂目標責任書,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食品安全有部署、有重點、有落實和有成效,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為扎實推進各項工作,食品安全委員會4次召開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同時,市政府積極邀請市人大、政協分管領導參與食品衛生安全整治,對全市各行業食品安全整治情況督查并及時通報督查結果。各部門也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標考核范圍,定期督查本部門各科室工作進展,形成了“政府監督部門、部門監督責任人、責任人監督企業”格局。
(二)廣泛發動,宣傳教育先行。一是開展食品安全培訓。邀請專家學者、組織技術人員對食品執法人員、食品從業人員、食品信息員、協管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重點對9家大型賓館700名工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2010年,共舉辦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班32期,培訓人員2900余人次。二是充分利用各類媒介進行宣傳。在**市電視臺、廣播電臺以播發新聞片和專題片的形式,多層次、多視角、廣覆蓋的宣傳《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力求覆蓋到各行各業和各家各戶。同時,定期通告全市食品市場動態、監管重點和預防措施,提醒廣大群眾注意防范。三是積極開展各類活動。在“3.15”、“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及食品安全宣傳周,集中開展宣傳活動,發放各類宣傳品5.5萬余份,展出宣傳展板60多塊,在全市所有餐飲單位張貼宣傳掛圖1000余份,為食品安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全面整治,強化綜合監管。一是加強農產品源頭監管。健全監管組織,成立**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配置農藥殘留檢測儀,每天對蔬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當天公布檢測結果,使農藥濫用和藥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整治力度,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對禁用、限用和高毒農藥實行掛牌銷售和臺帳制度,堅決杜絕甲胺磷等5種禁用農藥的銷售行為;對全市40個獸藥經營店、44個飼料經銷店、56個規模養殖園區開展專項檢查,規范獸藥、飼料及原料奶生產經營行為;開展無公害產品認定,大面積推廣無公害種植、養殖示范區,建成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15.7萬畝,設立4個2.5萬畝的無公害設施農業示范區,創建1個3.2萬畝的有機水稻示范區和1個1.7萬畝的水產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區;開展動物防疫,組織55名技術人員和95名村級防疫員對全市畜禽進行拉網式免疫和消毒,禽流感、口蹄疫、豬藍耳病免疫密度均達到100%;嚴把畜禽檢疫關,在3個屠宰場派駐檢疫員8人,堅持24小時在崗,嚴格宰前、宰后檢疫檢驗程序,不斷規范屠宰檢疫程序和出證行為,同時,無害化處理檢疫不合格肉品,確保上市肉品檢驗檢疫率達到100%;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對22個擠收奶站的《衛生許可證》、《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生鮮乳準運證明》、《健康證》等證件的辦理情況、操作規程和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二是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制定《**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拉網式檢查全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重點糾正加工條件不合格、衛生狀況差、原輔料進貨不索證索票、不按照規定登記臺帳等行為,責令36家存在問題的小作坊限期改造,取締5家改造后仍然不具備生產條件的小作坊;開展月餅生產加工專項檢查,督促月餅生產企業嚴把原料進貨關,嚴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原料加工食品,嚴格控制食品添加劑使用劑量,確保節日期間群眾飲食安全;開展食品抽樣檢驗,3家醬醋廠7個產品合格率100%,11家大米面粉企業12個產品批次合格率100%,7家面包蛋糕企業9個產品合格率89%,葡萄酒3個產品合格率100%,4家掛面糖果企業6個產品全部合格;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邵剛鎮建國精米加工廠等3家企業無證生產行為,并封存現場所有產品。三是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推行四項制度,在全市農村食品流通企業全面推行實名登記制、證明登記制、標牌公示制、信用類別公示制四項制度,規范農村食品流通企業經營行為,提高經營者自律水平。開展集中整治,針對食品季節性、節日性、區域性的質量周期特點和群體消費特點,重點整治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和群眾申訴舉報多的產品品種,依法打擊經營者證照不全、超范圍經營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對食品來源不明、無“三期”標識、無廠名廠址、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腐爛變質的食品堅決予以下架;推行信息監管,在全市食品超市、大型商場、批發部設立基礎信息采集點16家、特殊信息采集點7處,安裝使用“誠信通”終端509部,系統數據庫錄入食品身份信息6萬余條、認證許可信息20多萬條、進貨信息30多萬條,特殊信息采集點補錄送貨食品信息4120條,接收消費者查詢信息10萬余條,實現了轄區內所有食品經營戶“誠信通”全覆蓋;強化清真食品管理,在市場、超市、食品店設立清真食品專區(專柜),嚴肅查處未取得清真經營資格擅自懸掛清真食品招牌、清真食品與非清真食品混放等行為。四是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監管。堅持“一個標準用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規范全市餐飲單位,細化目標任務、量化整治標準,達標一個驗收一個。整治農村餐廳后廚加工場所,嚴把餐飲業經營許可、健康體檢、上崗培訓準入關,重點檢查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健康證、衛生設施、衛生制度、食品原料進貨索證索票及原料進貨臺帳登記等情況;整治學校、建筑工地集體食堂,加強集體食堂衛生監督與指導,及時幫助學校和施工單位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督促落實各項食品衛生管理制度,預防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整治“農家樂”,對“農家樂”的設備配備、辦證情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情況、餐飲具消毒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整治消毒餐具,利用清晨就餐高峰期,集中治理餐廳重復使用餐具、假冒消毒餐具、餐飲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徹底等違法行為,對22家餐館809個非消毒餐具予以查封并現場監督整改,同時,定期抽檢餐廳餐具消毒情況并公布抽檢結果。嚴把餐飲服務許可準入關,堅持實行申領餐飲服務許可證審查驗收制度,堅決做到“條件不低、標準不降”和“合格一家、驗收一家,發放一家”。目前,共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306家,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辦證率達到95%。
(四)突出重點,強勢開展專項整治。一是開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向食品生產經營戶發放食品添加劑目錄,將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糧、油等生活用品納入重點整治范圍。今年以來,共檢測各類食品124種全部合格。二是開展中高考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指派衛生監督員對考點周邊餐飲單位巡回監督,全程監控考生飲食情況,嚴防中高考期間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三是開展小作坊專項整治。與全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建立健全食品企業質量檔案;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行網絡監管,強化食品質量安全動態管理。四是開展流通環節食用油專項整治。制作下發了《食用胡麻油經營情況統計表》,全面調查全市所有糧油銷售點、食用油小作坊,對全市經銷食用油的67家經營戶、14家小作坊的32個品種食用油進行檢查,并對本地生產的食用油進行抽樣送檢。五是開展泡打粉專項整治。依法處置**市紅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劍石牌”和“桂花牌”泡打粉,封存現場7.65公斤產品。六是開展夏季飲料專項整治。重點對飲料、桶裝水、冷凍飲品、酒、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兒童食品、調味品、熟食、涼菜等產品進行整治,堅決查處使用不合格原料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飲料的不法行為。七是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針對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農民食品消費特點,出動食品執法人員4135人次,重點整治農村食品小攤點、小作坊、小市場、小商店、小餐館以及熟肉食品、散裝食品、膨化食品,嚴格檢查經營戶進貨渠道、三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和小餐廳、小作坊衛生環境和設施設備及集貿市場銷售的牛、羊、豬肉及家禽的檢驗檢疫情況,共檢查各類業主7369次,查處各類違法案件109起,銷毀不合格食品3451公斤,限期整改268家。八是開展問題奶制品專項整治。按照“五個100%”的要求,集中徹查三聚氰胺問題奶制品。即清查所有生鮮乳收購、生產運輸企業;清查所有奶制品生產加工企業;清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食品流通環節;清查所有餐飲服務單位;清查所有化工產品生產和經營單位。積極穩妥處置和豐乳業公司20袋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嚴重超標事件,及時銷毀問題奶粉,控制問題奶粉擴散并摧毀問題奶粉銷售渠道,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九是開展校園周邊區域食品安全專項整頓。校園食品安全是校園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決貫徹中央、自治區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組織食品安全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區域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嚴格主體資格,把好準入關。對校園周邊地區的食品經營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廳實行網格化監管,逐戶排查,取締無許可證書、無準入證書的經營戶;對經營者加強宣傳,嚴格要求其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進貨臺賬、人員健康證明、餐具消毒等制度,明確經營范圍,促進其守法經營。在此次專項整頓中,共檢查校園周邊區域的食品經營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廳 47 家。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校園活動,組織同學們學習如何識別過期變質和假冒偽劣商品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知識,增強識假辯假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注重社會監督,充分借用社會力量,讓問題食品無處藏身。市工商局、食品藥監局在部分學校聘請教職人員不定期地進行巡視和監督,一旦發現問題食品或無照經營,立即投訴舉報,使問題食品不留死角。
在全市上下的通力協作和全社會的積極參與下,**市基本實現食品安全狀況總體可控、食品安全形勢逐步好轉。但是,在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是:
一是部分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意識淡薄,主要表現在重效益、輕質量,質量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實,至使產品質量不穩定,缺乏市場競爭力。
二是配套法規滯后問題仍然突出,保健食品監管法規至今沒有出臺,造成監管沒有依據,出現監管真空,只能參照《食品安全法》摸索監管。
尊敬的各位領導,**市在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中,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廣大群眾的需求、各位領導期望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們將繼續把確保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是強化主要責任人食品安全意識。提高全市各部門特別是各鎮負責人食品安全認識,強化第一責任人意識和食品安全無小事觀念,從思想上增強做好食品安全的危機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決克服麻痹大意和厭戰情緒,使其充分認識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義不容辭的職責和義務。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準確掌握全市食品衛生行業詳細情況,出臺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和監管措施,分步實施,逐步推進,層層落實。抓緊制訂加強食品監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規范性文件,明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和階段性目標。下決心查處典型案件,特別是影響全市發展穩定的食品衛生大案要案,使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步入良性運轉的軌道。
三是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在全市食品生產和消費環節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推行末位淘汰,嚴格市場準入,并把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與衛生許可制度、企業食品安全體系建設結合起來,形成一套動態管理體系,激發食品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打擊力度。重點查處非食品原料生產和濫用添加劑以及使用過期失效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的查處打擊力度,對無證經營或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要責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取締,凈化全市食品市場。
門店質檢員根據重點工作的項目,有效針對賣場重點區域的加大檢查力度,每日對進行檢查,適時進行抽查等工作,全方面的對涉及到責任人管理區域等進行工作交流,對出現的問題立即下達整改通知,并現場進行培訓。
月26日至28日,還專門針對生鮮員工組織進行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考核,以達到生鮮員工對食品安全的學以致用,從而對業務技能和專業知識有一次深入的了解和學習,有力保障學習的成果,為生鮮員工從事食品加工生產工作做到健康、衛生、安全,為使顧客買到放心食品具有積極意義。
還專門制定培訓計劃,聯系衛生部門專業人員對門店員工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進一步鞏固學習內容,明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在月日安排進行的供應商溝通會當中分別由分管物價質檢員傳達相關會議精神,分管店食品類、生鮮區主管、濱湖店食品類、生鮮區主管分別通報針對檢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通報,介紹各類別相關銷售指標及情況,制定既定目標,結合市場需求的實際與與會供應商進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討;鄂黃分公司總經理熊海云作工作總結,要求門店各實屬實體加強供應商之間的交流和合作,加強互惠互利互信的原則執行力度,注重各項環節和工作流程的高效快速的長效機制的形成,樹立各方堅實信心,共同應對危機與挑戰。
會后,向各參會供應商下發食品安全責任狀,要求各供應商簽署責任狀,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明確職責,約束其不規范經營的行為,最大力度的保證安全工作始終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