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市場監管局履職報告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關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進一步抓好我縣肺炎疫情工作,形成上下聯動的聯防聯控格局,建成全民參與的群防群控布局,構成紀律嚴明的嚴防嚴控體系,切實構筑群防群控的嚴密防線,真正實現疫情防控網格化、全覆蓋、全天候、無盲區。
二、負責領域
(一)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菜市場、商店)(二)成員單位:縣文廣局(茶樓、酒吧(ktv)、打字復印店、網吧)、縣公安局(酒店)、縣綜合執法局(城區流動商販)
三、工作要求
(一)主要排查返縣復工人員近期14天行程、健康狀況、行業許口證、營業執照、健康證明。并負責說明返縣復工人員復工流程,以及相關排查單位的消殺工作。各部門聯絡員按照兩天一次,在微信群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由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收集匯總。(二)嚴肅紀律,嚴格追究。凡因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原因排查、監管、堵控不力或報告不及時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時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健全責任明確、部門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源頭管控、過程管控、結果管控,建立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煤質管控長效機制,整體推動全縣煤質管控工作,促進全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控制源頭、把住質量、管好流通為前提,以科學規劃、集中經營、統一配送為根本,以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為原則,通過確定煤質環保標準,完善優質煤炭配送網絡體系,加大優質煤炭供給,加強清潔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執法力度等措施,建立散煤采購、運輸、經營、使用全過程監管體系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系,最大限度降低散煤使用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的不利影響,通過1-2年時間,實現全縣城鄉散煤清潔、環保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建立煤炭專用市場、布設經銷網點,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縣、鄉(鎮)、村民用優質煤炭供應、派送、保障和監督網絡體系,實現優質煤炭銷售全覆蓋。
三、重點任務
1、按照《2020年州生態保護目標責任書》要求,認真完成煤炭管控各項指標。
時限要求: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按照規劃全面完成符合環保要求的煤炭二級配送網絡建設任務。
完成時限:按照交辦清單要求,按時限完成。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生態環境局
3、煤炭市場和各鄉(鎮)二級網點全部安裝視頻監控設備,由縣工信和商務局對煤炭交易市場實行全程監控。
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
4、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與縣煤炭市場、二級網點簽訂四方監管責任書,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煤炭交易市場與優質煤供應企業簽訂中長期購銷合同,從源頭保證煤炭質量。
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5、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全面落實煤炭抽檢計劃,加大煤炭質量監督抽檢頻次,及時向社會通報抽檢結果,嚴厲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違法行為。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6、堅決取締無證照煤炭經營戶,嚴厲打擊各類銷售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違法行為。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7、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煤質檢測能力建設,設立煤質檢測機構,確??h具備煤質常規項目檢測資質。
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8、縣工信和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煤炭市場、二級配送網點及煤炭經營企業的動態管理,強化日常監管。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9、嚴格實行煤炭采購及運輸報備制度??h煤炭交易市場按需求向縣工信和商務局上報采購及運輸需求,核準后,發放由工信、交通、交警聯合簽發的煤炭運輸專用通行證,堅決查處無專業通行證運輸煤炭的行為。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交警支隊
10、按照《儲(售)煤場地整治標志》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整治完善煤炭交易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揚塵防治、場地硬化、噴淋設施、污水沉淀等環保設施。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11、不折不扣落實煤炭檢查站卡口或視頻監控檢查制度,加強駐卡值守,對運煤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嚴禁運輸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車輛進入轄區。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交通局、縣交警隊、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和商務局
12、實行運煤車輛“兩證一票一單”制度(“兩證”:煤炭經營戶委托運輸憑證或營運證照復印件,由縣工信、交通、交警聯合簽發的煤炭運輸專用通行證;“一票”:單車煤炭銷售發票;“一單”:加蓋有煤炭印簽的煤質檢驗報告單)。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交通局、縣交警隊、縣市場監管局
13、嚴格執行“一級市場集中購進批發,二級網點統一配送零售”制度,二級網點銷售的煤炭必須通過一級市場統一配送,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銷售,建立購銷臺賬,實現來源可溯、質量可控,從根本上杜絕劣質煤炭銷售經營問題。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和商務局
1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違法行為,對銷售或運輸劣質煤炭的經營戶處以同等貨值3倍的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在煤炭產品中摻雜摻假、以此充好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陪罰款。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1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擅自改裝已取得營運證的車輛,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許可證;依據《公安安全保護條例》,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貨車總體的外廓尺寸、軸荷或者總重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汽車渡船限定標準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整改,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交通局、縣交警隊
16、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商住小區、個體經營戶和居民住戶的生產、生活用煤必須符合規定標準,按照所在區域燃煤標準采購和使用一級煤炭市場或二級網點統一銷售的達標煤炭。對采購、使用和銷售的煤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不定期進行抽檢,發現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煤炭,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進行處罰,并公開通報曝光。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17、加大煤質管控財政支持力度,落實市場建設、卡口管控、檢測能力、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優質煤銷售差額補貼等經費。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財政局
18、落實煤質管控主體責任,同時強化分級管控,靠實鄉鎮村一級煤質管控屬地管理責任,做到監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19、以縣生態環境部門綜合執法機構為基礎,從工信和商務局、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交警、城管執法等部門抽調人員,脫離原崗位,組建固定的煤質管控聯合執法隊,具體負責采購、運輸、銷售、配送、使用各環節、全過程的聯合執法任務。
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0、在全縣執行現有無煙2號煤標準(揮發分≤12%、全硫≤1%、灰分≤30%)的基礎上,擴大無煙2號執行范圍,將三十里鋪鎮擴大為無煙2號煤標準執行范圍,加大聯防聯控力度,防止有煙2號煤倒流縣。
完成時限:2020年6月開始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1、對反映的以次充好、擾亂煤炭市場經營秩序的線索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依法打擊。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公安局
22、利用電視、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各種媒體加大環保型煤、無煙2號優質煤使用的宣傳推廣力度,做到家喻戶曉,引導群眾購買使用環保型煤、無煙2號優質煤炭。強化信息公開,對劣質煤炭抽檢、查處情況進行公開公示,實行有獎舉報,公開曝光查處銷售、運輸、使用劣質煤炭的典型案件,引導全縣形成自覺抵制劣質煤炭的濃厚氛圍。
完成時限:2020年5月開始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23、對中央、省級環保督查反饋的煤質管控不到位問題整改開展“回頭看”,按時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并銷號。
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四、工作職責
1、各鄉(鎮)政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支持和督促相關部門履職盡責煤質管控工作,確保按時限和要求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2、縣工信和商務局嚴格落實《州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發揮牽頭職能,強化統籌協調,督導各鄉(鎮)進一步規范完善煤炭交易市場和二級配送網點建設。督促各鄉(鎮)徹底排查煤炭交易市場和二級配送網點,對相關問題列出整改清單,掛牌督辦。
3、縣市場監管局嚴格執行民用散煤使用標準,按照年度煤質抽檢計劃,加強煤炭質量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通報抽檢結果,依法查處無證零散經營、銷售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等違法行為。
4、縣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各鄉(鎮)進一步規范煤炭交易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環境設施建設,對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督促完善環評手續,監督落實各項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對煤炭使用單位(企業)煤炭質量進行嚴格檢查,依法查處使用不合格質量標準煤炭的違法行為。
5、財政、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據《州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及省、州、縣相關文件明確的任務,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煤質管控工作。
一、挪威銀行監管概況
挪威金融監管局是挪威的金融監管機構,負責對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和證券交易進行一體化的監管。作為歐洲第一個采用一體化監管模式的監管機構,挪威金融監管局的監管模式現已成為組織金融市場監管的標準模式。
挪威金融監管局可以說是歐洲國家一體化金融監管的先驅。早在1983年,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就已歸并到銀行檢查署。1986年,挪威銀行檢查署與挪威保監會合并以后,挪威金融監管局一直負責監管挪威的金融服務和證券市場。近期,一些新的監管任務,如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招投說明書以及保險中介的監管,也歸并到挪威金融監管局進行監管。隨著金融服務業的擴展,挪威金融監管局的監管任務在穩步增加,同時監管能力也逐步增強。目前這一機構已成為一家權威、高效的監管機構,執行廣泛的監管任務。
挪威金融監管局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機構,根據挪威議會、政府和財政部的決定依法運作。挪威金融監管局監管對象廣泛,包括銀行、財務公司、按揭貸款公司、提供電子貨幣服務的機構、證券公司、養老基金、保險中介、投資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交易所及其它經批準的市場、清算所及證券托管所、房地產機構、外部會計師、審計師,此外還監管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及證券市場合規情況。
挪威金融監管局的任務是確保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安全、有效地運行,保障社會和金融消費者的福祉,保證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處于一個適宜的監管環境之中。通過對企業和市場的監管,挪威金融監管局努力促進金融業的穩定和市場的良好運行,增進市場信心,預防金融業危機的發生,并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和事件。
挪威金融監管局監管范圍廣泛,這就需要其有前瞻性地單獨或合并使用一系列監管方式,包括:
——監管和監測。這是挪威金融監管局的核心任務,它包括監督被監管對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引,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來實施業務監管等,通過國際合作來監測宏觀經濟形勢和影響金融部門的重大變化情況等。
——監管規則設定。監管規則設定旨在為經濟活動和金融市場提供一個適宜的監管環境,使監管對象之間既具有競爭性,又能保持盈利。它既包括制定監管制度,也包括起草法律法規、參與立法委員會的立法活動等。此外,挪威金融監管局還參與到國際標準的制定。
——行政許可。包括依法對監管范圍內的業務開辦進行許可、審批。同時,對許可申請人提供建議,并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解釋。
——信息和交流。挪威金融監管局十分重視與監管對象、工會組織、政府部門以及媒體的良好溝通,信息和交流目的是使挪威金融監管局的服務更加公開和透明,使享受服務的人了解相關法律以及挪威金融監管局作為一個監管機構所扮演的角色。
挪威金融監管局由五名正式成員和兩名候補成員組成的董事會領導。董事會的正式成員和候補成員都由財政部任命,任期四年。日常管理工作由局長負責,局長由財政部任命。挪威金融監管局由三個監管部、一個行政部和各級輔助單位組成。各部根據功能和技術的不同下設處和科。跨部門的團隊合作也日益普遍,以應對不同監管領域日益緊密的聯系。
二、挪威銀行監管中的幾個特色
挪威在歐洲大陸國家中比較早的建立起了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金融體制。在這樣的金融體制下,銀行業所面臨的經營環境遠比分業經營模式下更為復雜,這也對銀行業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挪威金融監管局作為歐洲最早出現的一體化金融監管機構,自成立以來就一直把銀行業監管作為混業監管的重中之重。經過20年的監管實踐,金融監管局已經總結出一套既符合本國銀行業的發展特點、又充分利用自身監管資源的監管模式,其中的一些頗有特色的制度安排對于提高銀行業監管的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挪威特殊的金融經濟體制下,金融監管局的監管范圍實際上已經超越了傳統意義上的金融領域,而成為了一個廣泛涉及財政金融事務的監管機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金融監管局將外部審計和外部會計也納入了其監管的范疇,這就為金融監管局進行監管創新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金融監管局負責審計機構和審計師的登記、認證以及管理,以確保審計機構和審計師保持充分的獨立性,并按照法律、法規及公認審計準則進行審計。監管局還聯合挪威執業會計師協會對審計機構和審計師的行為,及審計報告的質量進行檢查。其中,執業會計師協會主要負責對其會員進行檢查。金融監管局除了審閱執業會計師協會每年遞交的監管報告以外,還負責對其他審計機構和審計師進行現場和非現場的檢查,其主要的監管對象是那些涉及金融領域,特別是涉及銀行業的審計機構和審計師。對于不能達到監管要求的審計機構或審計師,監管局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與之相似,機構或個人開展外部會計業務同樣需要通過金融監管局的認證,并接受其監督。金融監管局同樣要通過其監管行為來確保會計行業在公認準則下健康有序地發展。
金融監管局要求商業銀行及其他信貸機構必須將待實施的信貸規則事先上報金融監管局,而金融監管局將判斷該信貸規則是否符合各種相關制度的要求,并決定該規則能否實施。這種制度安排實現了信貸風險監管關口的前移,使監管者可以提前了解商業銀行的信貸制度安排,并控制信貸規則的準入,統一規范信貸市場秩序,同時,避免了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信貸規則進行事后的消極、被動修改的情況,有效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和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
近年來,由于金融監管局成功地實施了信貸規則準入制度,挪威的信貸市場取得了穩健的成長,信貸規模明顯增長,而信貸損失則呈穩步下降趨勢,銀行利潤也實現了平穩的增長。
作為與監管對象之間信息交換機制的另外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金融監管局一直保持著在現場檢查后與被檢查銀行董事會見面的慣例。這實際上是建立了將監管信息向銀行管理層進行“正反饋”的渠道,并為外部銀行監管和銀行內部控制的有機協調創造了條件?,F代銀行監管理論強調銀行內部控制的作用。1997年巴塞爾委員會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就提出了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內部控制原則。從中不難看出,在現代銀行監管理念中,實現外部監管與內部控制密切配合是提高監管效率的必要途徑?;谶@種考慮,金融監管局強調在現場檢查后與銀行董事會及時見面,將發現的問題及相應的處理結果予以通報。這保證了銀行董事會和管理層可以更好地了解基層的真實情況,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在第一時間解決銀行內部由于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委托——”沖突問題,保證類似問題在該銀行范圍內不再發生,從而有效規避銀行風險。
金融監管局規定商業銀行在披露重要信息以前必須先將信息呈送金融監管局,
經批準后方可對外公布。這就是信息披露前置制度,它是針對商業銀行在信息披露過程中可能引發的負外部性而制定的一種預警機制。金融監管局認為在商業銀行披露重要信息以前應首先與金融監管局進行溝通,使金融監管局有充分的反應時間針對可能產生的某些重大消極影響來制定處理方案。這樣可以避免金融市場上的債權人和投資者在短時間內對一些銀行個體性或暫時性的問題產生過度反應,引發銀行體系的系統性危機。多年來,金融監管局通過信息披露前置制度,及時、準確的掌握了銀行業運行中的各種風險狀況,為進行科學決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金融監管局的監管和指導下,挪威銀行業在混業經營的復雜環境下,依然成功克服了自身的脆弱性,抑制了金融市場的過度波動,實現了銀行業的平穩發展。
金融監管局建立了一套風險責任追究制度,該制度主要適用于銀行的高管層,主要目標是督促管理層采取措施對操作風險和管理風險進行規避。在執行中,該制度以列席商業銀行董事會、約見銀行董事會成員為主要執行手段。當銀行管理人員在執行、交易、交割等重要經營過程中,因為管理或決策失誤而給銀行造成損失,或當金融監管局發現高管人員沒有盡到規避操作風險和管理風險的職責時,金融監管局有權約見銀行董事會成員,要求董事會對高管人員的風險責任進行追究、處罰,嚴重的可以要求高管人員引咎辭職。金融監管局建立的針對銀行高管層的問責機制,在問責中重視發揮董事會的作用,并通過引咎辭職等制度來強化問責機制的作用。通過這一機制,金融監管局可以督促董事會和高管層在強化銀行內部控制的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三、對我國銀行業的幾點啟示
(一)建立銀行信貸規則統一審查制度
挪威金融監管局針對信貸規則準入所進行的監管,在維護信貸市場良性發展方面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這種制度的優點在于:一是保證了各商業銀行所制定的信貸規則都能夠符合監管部門的監管思想,從而統一信貸市場規則,避免各信貸機構各自為政,造成信貸市場無序競爭。二是避免了由于商業銀行對潛在的信用風險認識不清而造成信貸規則具有盲目性。三是避免了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信貸規則進行事后的消極、被動修改,有效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和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
與之相比,我國信貸市場上各銀行機構在制定信貸規則時擁有比較多的自,各銀行各自為政,信貸規則五花八門,信貸市場缺乏一個明確、統一的運行規則,難以有效貫徹國家宏觀調控和監管部門的監管政策。同時,商業銀行在設計信貸規則過程中難以克服盲目性,監管部門也難以有效遏制商業銀行在設計信貸規則時打政策球的行為,一定程度上可能助長商業銀行的機會主義傾向,造成信貸市場上的無序競爭。我們可以借鑒挪威金融監管局采取的信貸規則準入制度,要求商業銀行在制定信貸規則以前,先將草案報送銀監會,銀監會按照《信貸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監管制度的指導精神,對信貸規則進行審查和核準,保持信貸政策的統一。如當前在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中,就可以統一要求銀行制定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行業以及過剩行業的信貸政策,貫徹國家實施的節能減排等經濟發展戰略。
(二)建立中介機構業務禁入制度
挪威金融監管局將銀行業監管和審計、會計活動監管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獲得監管活動中的范圍經濟。這樣的監管體制不但保證這些社會中介機構在對銀行財務信息進行審核時更好地保持客觀、獨立和公正,而且也使監管局可以更方便地獲得銀行的各種信息,并可以提高這些信息的真實性,降低信息的收集成本,從而實現監管內部成本的“外部化”。這一成功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在我國目前尚不具有金融財政一體化監管平臺的條件下,可以通過嘗試建立“中介機構業務禁入制度”來對一體化監管框架進行局部的模擬。即: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時必須得到銀監會的認可,如果一家中介機構與銀行合謀弄虛作假,造成信息失真,銀行監管部門可以禁止該中介機構今后再次進入與銀行業務審計有關的業務領域。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來解決中介機構存在的潛在的“委托——”問題,拓展銀行監管邊界,使銀監會可以把中介機構監管與銀行監管有機的結合起來,提高銀行監管效率。
(三)建立銀行信息披露事前報告制度
新巴塞爾協議將市場紀律作為銀行監管的三大支柱之一,而市場紀律的核心問題就在于信息披露。新協議認為市場是一股強大的推動銀行合理、有效配置資源并全面控制經營風險的外在力量,因此,強調通過信息披露來確保市場約束。然而不可否認的是,作為高負債經營的特殊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對于某些信息的公布確實可能帶來巨大的負外部性。特別是那些涉及經營虧損、惡性突發事件或個體性危機的信息,一旦公開就可能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甚至可能危及整個金融系統的平穩運行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各國監管當局不得不予以高度重視。挪威的部分銀行已經從2006年開始執行新巴塞爾協議,但金融監管局卻仍然堅持信息披露前置制度。從他們的經驗中我們不難發現,對于銀行業的信息披露進行特殊的控制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借鑒挪威金融監管局的經驗,我國應該引入銀行信息披露的事前報告制度,對銀行業信息披露進行適當的控制。首先,要從制度上要求商業銀行在披露重要信息前,應事先呈報銀監會審閱。其次,要求商業銀行在收到其他外部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如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呈報銀監會。最后,應該給予銀監會一定的權限,由其決定信息披露的適當時機和方式,力爭在信息披露以前將問題化解,即使不能化解,也要為解決善后留出處置余地。當然,這并不是摒棄市場紀律和信息披露的原則,而是希望通過一定的彈性監管來找到更理想的方式化解各種危機。
(四)建立監管信息的傳導機制
挪威金融監管局與被監管銀行之間長期保持著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保證了外部監管與內部控制相協調。而我國在這方面起步比較晚,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當前監管者對被監管者的信息反饋還不充分。如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機構鏈條較長,當基層銀監部門發現了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在經營中出現某些問題后,缺乏一個有效的途徑將這些信息反饋給國有商業銀行的董事會和管理層,造成銀行董事會與管理層、管理層與分支機構之間多重的信息不對稱,委托——沖突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由此引發的直接后果就是銀行監管很多時候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哪里的銀行分支機構出現問題,就對哪里進行局部的處理,而不能真正對銀行整體的經營思路和內控機制產生影響,因而無法徹底解決問題。我們應該借鑒挪威金融監管局的成功經驗,在銀監會和商業銀行董事會之間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傳導機制,使銀監部門現場檢查等監管信息及時傳導到銀行的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對銀行內部控制、公司治理、經濟資本管理等機制進行修補和完善。借助外部監管和內部治理的合力,來促進銀行機構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