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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投資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
第三條 市、縣(區)勞動局是同級人民政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監督實施。
第二章 職工的招收和招聘
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自行決定企業機構設置,自行編制企業定員和勞動計劃。企業的年度勞動計劃,應在每年度開始前(新建企業在開業前)報企業主管部門、市或縣(區)勞動主管部門備案,專項列入全市的勞動計劃。
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自行招收(或招聘,下同)職工。企業用工應實行公開招收、自行考核、擇優錄用的辦法,并可根據需要進行就業前培訓。
各級勞動主管部門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招收職工進行管理,并提供服務。
第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招收職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除合同、章程或協議規定由外商、合營各方委派或董事會聘任者外,在同等條件下,凡中方能夠提供并勝任工作的,應從中方招用;合資、合作企業所需職工,應首先從合資、合作的中方企業職工中擇優錄用。
(二)外商投資企業應在本地城鎮招收職工,跨地區或到農村招收的,須經市或縣勞動主管部門同意。
(三)外商投資企業招收的人員必須年滿16周歲,凡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年滿18周歲。在校學生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人員不得招收。
第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招收職工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企業擬定招收職工的報告和簡章,經市、縣(區)勞動主管部門或人事部門同意后,由企業自行組織報名、考試(考核)、體檢和錄取工作。
(二)企業與被錄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鑒證。
外商投資企業招收就業前培訓生的,須待其培訓結業后再辦理上述錄用手續。
第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招用臨時工、季節工應通過市、縣(區)勞務市場,并按規定辦理招用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雇傭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須經市勞動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辦理申領《外國人就業證》的手續。
第九條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招聘本市在職職工,被聘人所在單位、部門應予支持。
(一)被聘人原單位同意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二)被聘人原單位不同意的,被聘人可向原單位提出辭職,辭職后其工齡連續計算。由此引起的爭議,當事人可向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市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招聘單位也可以通過協商,向被聘人原單位借聘人員,并簽訂借聘協議。
第十條 外商投資企業招聘其他單位出資培訓的職工,應償付被聘人單位一定的培訓費。被聘人與原單位訂有合同的,培訓費的償付按合同規定辦理;未訂合同的,被聘人原單位可根據被聘人培訓后回本單位服務的年限,按每滿1年扣減原支付培訓費的20%計算,收取培訓費。
第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可根據需要對招收的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對試用不合格者,企業有權辭退。
第十二條 凡按本辦法錄用的原具有全民或集體固定工身份的在職職工,其身份仍保留不變;原屬全民或集體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其全民或集體身份不予保留。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應按有關規定委托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企業主管部門或市、縣(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管理。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應由企業與職工協商訂立,并經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鑒證。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報原鑒證的仲裁機構備案。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
第十五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解除合同:
(一)職工經過試用不合格的;
(二)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宜改任其他工作的;
(三)職工違反勞動紀律,按照合同應予辭退的;
(四)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無法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
(五)企業宣告解散的;
(六)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因勞動教養、判刑(包括被判處管制、緩刑)或其他原因被開除、除名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外商投資企業不得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屬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況的;
(二)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職工因工傷、職業病經
醫院證明在治療、療養期內的; (四)職工因工傷、職業病在醫療終結后,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女職工在懷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符合前款第(四)項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后也不得終止勞動關系,企業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妥善安置。
第十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職工可提出辭職,解除合同:
(一)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不履行勞動合同,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二)經市、縣(區)勞動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及職工安全和健康的;
(三)企業不按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費用的;
(四)因履行國家法定義務的特殊需要的;
(五)職工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移居外地等情況,確有正當理由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
(六)職工因其他原因,經企業同意解除合同的。
第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對因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合同或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四)、(五)項和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三)項規定解除合同的職工,須根據其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發給補償金。工作每滿1年應發給1個月的本企業職工人均月工資的補償金;工作在10年以上者,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一個半月的本企業職工人均月工資的補償金。
對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被解除合同的職工,除發給補償金外,企業須發給相當于3至6個月的本企業職工人均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九條 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的外商投資企業職工,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二)、(四)、(五)項和第十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合同的職工,凡屬保留身份的固定工,在其解除(終止)合同后有接受單位的,按調動處理,無接收單位的按待業處理。其中,屬參加合資、合作的原中方企業的固定職工,在試用期內被辭退的,可回原單位,也可自謀職業。
(二)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六)項和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六)項規定解除合同的職工,以及從待業人員中招收的職工在解除(終止)合同后,均按待業處理。
(三)從外地和農村招收錄用的職工在解除合同后,仍回戶口所在地。
外商投資企業應為解除合同的職工(按調動處理者除外)出具解除(終止)合同的證明,由其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勞動部門登記待業。
第四章 工資和保險福利
第二十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的工資形式以及獎勵、津貼等制度,由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由董事會確定,并應根據企業效益和物價水平的變化作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按規定為中方職工建立檔案工資制度。
第二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調動或再就業的,執行所在單位的工資、獎勵、津貼制度。
第二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假期,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十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的醫療費,用于職工的醫療和保健。
第二十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由企業按其工齡長短給予最長不超過24個月的醫療期。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死亡或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況的,其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對因工傷、職業病正在治療、療養的,或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須按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退休前的保險福利費。
第二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為中方職工向市或縣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職工退休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
第二十九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為中方職工建立住房基金,其標準按中方職工工資總額的20%(鄉村企業與外商舉辦的合資、合作企業可按10?15%)提取。提取的住房基金用于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為中方職工建造或購置住房。
第五章 勞動保護
第三十條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勞動保護工作,保證安全生產,并接受勞動主管部門的安全監察。
第三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其勞動保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凡不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要求的,不得投產。
?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健康,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發放勞動防護和保健食品等。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加班加點應征得職工的同意,在不影響職工身體健康的情況下進行,并給予相應的報酬。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嚴重職業中毒和職業傷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報告市、縣(區)勞動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并接受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與職工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和因開除、辭退、解雇職工等發生的勞動爭議,按《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爭議仲裁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大家上午好!我們為今天的培訓班作了很久的準備工作,培訓班的目的新主要是三個:一是認真學習商務部新出臺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二是認真總結我省境外投資的經驗;三是認真研究和部署下一步更好的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首先請允許我代表省商務廳對大家為*“走出去”發展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你們再接再歷,提振信心,在新的對外投資便利化條件下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績。
一、新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意義重大
今年3月16日,商務部舉行新聞會,正式對外《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法于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此舉將進一步擴大中國的對外投資,對調整結構,振興產業,促進與世界經濟一體化意義重大。與現行規定相比,新《辦法》主要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下放核準權限。《辦法》規定,商務部僅保留對少數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資的核準權限,包括1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特定國別的對外投資等。以2008年核準申請件數估算,將有85%左右的境外投資核準事項今后將交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
二是簡化核準程序。《辦法》規定,對于中方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企業只需遞交一張申請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三是突出管理重點。《辦法》規定,商務主管部門主要對是否影響雙邊政治和經貿關系、是否損害國家經濟安全、是否違反國際義務、是否存在惡性競爭等企業的境外投資進行核準。境外投資經濟技術可行性由企業自行負責。
四是強化引導服務。《辦法》規定,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引導、促進和服務工作,《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建設“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駐外經商機構及時提供咨詢和信息服務。建立和完善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等。利用多雙邊經貿磋商機制或投資促進工作機制,促進對外投資,與有關國家簽訂了雙邊投資促進保護協定和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加強政府間溝通交流,創造良好國際環境。
五是提出行為規范。《辦法》規定,企業應遵守東道國法律法規,承擔社會責任,依據自身條件、能力和東道國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
二、我省境外投資相關情況
2008年,對于我省的境外投資工作來說,是豐收的一年。2008年我省共核準境外企業機構家,總投資額億美元,實際發生額億美元,同比增長62%,在全國排名第四位。
2009年1-4月,全省累計新批境外投資企業41家,累計合同投資額51億美元,中方投資額為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分別增長143倍和36倍。充分顯示了我省境外投資企業積極性越來越高,特別是一些有較強實力的企業對境外資源性項目的開發興趣高,手筆大。此次*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收購集團公司億股〔占股權〕,總交易價格億元(約合億美元),總交易投資額為1元(約合億美元)每年將收獲得噸的鐵礦石供應資源。
截至2009年4月,我省共有境外投資企業家,總投資額億美元,中方投資額億美元。從境內投資主體所在的地區來看,其中省直家,市45家市48家,市25家,市16家,市10家,市7家,市5家,市4家,市4家市3市1家,1家。
三、關于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根據商務部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商務部關于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我們下發了《*省商務廳關于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并特地舉辦此次培訓班,希望通過這次培訓我們的商務主管部門和企業能更加了解有關境外投資方面的政策,我們的境外投資企業隊伍越來越壯大,境外投資的工作開展得越來越順利。
大家上午好!我們為今天的培訓班作了很久的準備工作,培訓班的目的新主要是三個:一是認真學習商務部新出臺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二是認真總結我省境外投資的經驗;三是認真研究和部署下一步更好的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首先請允許我代表省商務廳對大家為*“走出去”發展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你們再接再歷,提振信心,在新的對外投資便利化條件下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績。
一、新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意義重大
今年3月16日,商務部舉行新聞會,正式對外《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法于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此舉將進一步擴大中國的對外投資,對調整結構,振興產業,促進與世界經濟一體化意義重大。與現行規定相比,新《辦法》主要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下放核準權限。《辦法》規定,商務部僅保留對少數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資的核準權限,包括1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特定國別的對外投資等。以20**年核準申請件數估算,將有85%左右的境外投資核準事項今后將交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
二是簡化核準程序。《辦法》規定,對于中方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企業只需遞交一張申請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三是突出管理重點。《辦法》規定,商務主管部門主要對是否影響雙邊政治和經貿關系、是否損害國家經濟安全、是否違反國際義務、是否存在惡性競爭等企業的境外投資進行核準。境外投資經濟技術可行性由企業自行負責。
四是強化引導服務。《辦法》規定,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引導、促進和服務工作,《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建設“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駐外經商機構及時提供咨詢和信息服務。建立和完善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等。利用多雙邊經貿磋商機制或投資促進工作機制,促進對外投資,與有關國家簽訂了雙邊投資促進保護協定和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加強政府間溝通交流,創造良好國際環境。
五是提出行為規范。《辦法》規定,企業應遵守東道國法律法規,承擔社會責任,依據自身條件、能力和東道國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
二、我省境外投資相關情況
20**年,對于我省的境外投資工作來說,是豐收的一年。20**年我省共核準境外企業機構家,總投資額億美元,實際發生額億美元,同比增長62%,在全國排名第四位。
2009年1-4月,全省累計新批境外投資企業41家,累計合同投資額51億美元,中方投資額為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分別增長143倍和36倍。充分顯示了我省境外投資企業積極性越來越高,特別是一些有較強實力的企業對境外資源性項目的開發興趣高,手筆大。此次*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收購集團公司億股〔占股權〕,總交易價格億元(約合億美元),總交易投資額為1元(約合億美元)每年將收獲得噸的鐵礦石供應資源。
截至2009年4月,我省共有境外投資企業家,總投資額億美元,中方投資額億美元。從境內投資主體所在的地區來看,其中省直家,市45家市48家,市25家,市16家,市10家,市7家,市5家,市4家,市4家市3市1家,1家。
三、關于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根據商務部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商務部關于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我們下發了《*省商務廳關于做好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并特地舉辦此次培訓班,希望通過這次培訓我們的商務主管部門和企業能更加了解有關境外投資方面的政策,我們的境外投資企業隊伍越來越壯大,境外投資的工作開展得越來越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