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衛生監督日常工作計劃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公共場所種類和環境特征
(一)公共場所種類
1.住宿與交際場所
分別為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與美容場所
分別為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3.文化娛樂場所
分別為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4.體育與游樂場所
分別為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5.文化交流場所
分別為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6.購物場所
分別為商場(店)、書店。
7.就診與交通場所
分別為候診室、候車(船、機)室、公共交通工具(指飛機、輪船、火車客運車廂)。
(二)環境特征
人群密集,流動性大,易混雜各種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經營單位多,分布廣,基本條件相差較大。設備及物品供人群重復使用,易造成玷污。從業人員的衛生水平低,衛生制度不健全。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二、存在問題分析
1.對公共場所衛生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各級領導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著“重食品衛生監督,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現象。在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物質財富不斷增長的今天,公眾對食品衛生狀況越發重視起來,衛生意識不斷提高。一旦發生食源性疾患,影響面廣,社會反響大。各級領導對食品衛生工作給予重視,在工作方針,指導思想,具體措施上向食品衛生工作傾斜。而公共場所衛生問題相對而言較為隱蔽,容易被人們忽視。社會公眾對公共場所衛生狀況不了解,對公共場所可能引起的衛生問題缺乏相關專業知識。一些公共場所經營人員、從業人員既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又對衛生監督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存在消極抵觸情緒。由于領導、公眾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不夠重視,影響了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自身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的熱情,工作中態度消極、得過且過。
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法規薄弱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過輕,違法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大于受處罰后所受的損失,造成一些經營者漠視法律尊嚴,我行我素。隨著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對行政執法的要求越來越嚴重。衛生監督過程中,執法程序的嚴格、手續的繁瑣、效果的輕微,使監督員產生畏難情緒,影響了監督員執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級地方行政部門陸續頒發了一些地方性法規、條例、辦法等,基層衛生監督員往往不能及時掌握相關信息,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3.監督員數量少
基層衛生監督機構往往將公共衛生、學習衛生、勞動衛生合為一處,一些公共衛生監督員同時擔負其它衛生的監督任務,分散了經歷。
4.儀器設備老化陳舊
設備落伍,儀器陳舊,長期使用中,儀器磨損大,影響監測結果的精度和準確性,制約了監督監測工作的開展。
三、采取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重視
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到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堅持食品衛生、公共衛生一起抓。在制訂工作計劃、工作任務、具體措施時嚴格要求,強化管理。
2.開展衛生宣傳教育
衛生監督機構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等各種傳播媒介宣傳有關衛生法律、法規;走入社區,面向公眾宣傳衛生法規、衛生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衛生意識。
3.強化衛生培訓,提高衛生管理水平
組織經營人員、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定期對公共場所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督促各單位建立衛生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4.加大監督執法力度
加強日常衛生監督監測。對一些屢教不改的經營單位、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樹立法律的威信、維護法律尊嚴。
5.組織業務學習,提高監督員素質
定期舉行業務培訓,組織監督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對執法文書的書寫,執法程序的規范進行統一培訓,考核。開展專題討論,對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在集體會議上探討,共同研究,集思廣益。定期將最新的法規、辦法、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性意見反饋給監督員,督促監督員自我提高、自我學習、不斷提高監督員的綜合素質。
6.更新儀器設備
衛生監督是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維護公共衛生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手段,將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強化基層衛生監督工作,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舉措,是惠及轄區居民的民生工程。各縣市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規劃管理和督導考核,加大宣傳力度,確保衛生監督協管制度順利實施,使廣大群眾真正感受到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享受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成果。
二、明確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任務目標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主要任務是由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按照《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規范》的要求,協助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開展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巡訪及報告、公共場所衛生安全巡查、職業衛生咨詢指導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工作。目標是通過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健全基層衛生監督網絡,實現衛生監督功能下沉,執法監督關口前移,保障廣大群眾的健康權益。到2013年底,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建立衛生監督工作站,配備衛生監督協管員;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都聘用1名以上衛生監督信息員。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體系
(一)衛生監督協管機構設置。在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衛生監督工作站,接受上級衛生監督機構的指導和業務管理。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業務工作由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管理和考核。
(二)衛生監督協管人員配備。每個衛生監督工作站至少配備4名以上在崗的工作人員,專、兼職負責本區域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衛生監督工作站負責人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在各社區衛生服務站聘任1-2名衛生監督信息員。
(三)衛生監督協管人員聘任與管理。衛生監督協管員應當具有公共衛生、醫學或法律類知識,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能勝任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經區級衛生監督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聘用,報區衛生局備案;由區衛生局統一頒發《衛生監督協管員證》,報市衛生局備案。衛生監督協管員統一配備衛生監督標志服,不佩戴號碼胸牌。協管員的行政隸屬關系不變,實行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管理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協管業務工作由縣級衛生監督機構統一管理。
衛生監督信息員應當具有醫療、衛生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具有醫(技)士以上職稱,能勝任衛生監督巡查、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由社區衛生服務站負責聘任、日常管理,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工作站進行考核。
(四)房屋設備配備及管理制度。落實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辦公用房以及電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衛生監督工作站懸掛標牌,配備辦公桌椅、電腦、電話、取證設備、文件盒和檔案櫥等辦公設備。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有關工作制度,主要有: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協管員工作職責、廉潔自律規定、投訴接待制度、案件交接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等。
四、落實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責任
(一)區衛生局負責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組織、協調、管理和督導。區衛生局制定全區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規范,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制度和管理規定,在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衛生監督工作站,明確衛生監督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任務分工,為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順利開展創良好條件。
(二)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全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實施管理。制定全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檢查考核標準等、指導全區協管員培訓;對全區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區級衛生監督機構實施轄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指導基層醫療機構為轄區居民提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加強對實施情況的監督和考核,提出考核意見。依法處理協管員上報的公共衛生問題和違法案件。
(三)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具體承擔轄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負責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實辦公場所及設施設備,加強對衛生監督協管員的管理,按照服務規范開展協管服務工作,并及時做好信息收集、信息報告等工作,不斷提高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質量。
(四)衛生監督協管員履行衛生監督協管職責,掌握被協管對象基本情況,建立底冊和管理檔案。按規定開展巡查,填報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協助開展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對轄區內衛生監督信息員進行工作指導,匯總上報其提供的有關信息。衛生監督協管員無行政執法權(有執法證的除外),其檢查記錄可作為案件來源。
五、完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機制
(一)加強培訓,全面提高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水平。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組織全區衛生監督協管員骨干培訓。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制定我區的具體培訓計劃,加強對協管服務的培訓指導,使協管員熟悉服務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協管服務指導水平和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能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站級衛生監督信息員進行培訓。到2013年底,衛生監督協管員(信息員)參訓率達到100%。
(二)規范管理,全面塑造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標準化形象。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實行全市“六統一”,統一規定“衛生監督工作站”標示牌樣式及懸掛位置;衛生監督協管員(信息員)工作證件樣式;衛生監督工作站上墻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內容、制度、職責、流程的內容及樣式;衛生監督協管檔案管理;衛生監督協管日常使用的表格文書格式以及協管員統一著衛生監督標志服,促進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建設。
(三)以點帶面,全面推進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重點加強衛生監督工作站的硬件和內涵建設,提升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能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年內,要求所有社區衛生監督工作站建成組織機構健全、制度規定完善、硬件設施齊全、協管服務規范的示范點。
為了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管理,保護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
愛國衛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人民健康水平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全民參與的群眾性衛生活動。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市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管理原則)
愛國衛生工作應當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制。
第五條(各級政府職責)
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使衛生狀況的改善與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相協調。
第六條(愛國衛生宣傳)
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化等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愛國衛生的宣傳工作。
第七條(愛衛會機構)
市和區、縣、鄉鎮(街道)的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是同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部署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
各級愛衛會下設辦公室。愛衛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愛衛辦)是同級愛衛會的辦事機構,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愛衛會職責)
各級愛衛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統一規劃、部署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
(三)指導、檢查和督促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履行其承擔的愛國衛生職責;
(四)組織動員社會全體成員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五)表彰獎勵愛國衛生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九條(愛衛辦職責)
各級愛衛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愛衛會的決議并組織貫徹實施;
(二)督促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落實其承擔的愛國衛生工作任務;
(三)開展愛國衛生監督、檢查評比和效果評價;
(四)總結交流愛國衛生工作;
(五)進行愛國衛生工作的宣傳;
(六)開展愛國衛生科學研究工作;
(七)執行愛衛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條(單位愛衛機構、人員設置)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部隊及其他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設立愛國衛生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工作人員,并在所在地愛衛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系統、本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
第十一條(工作制度)
每年4月為本市愛國衛生月。愛國衛生月重點解決社會衛生的突出問題。
提倡和推行建立衛生勞動日制度,每月最后一個星期六為本市衛生勞動日。
第十二條(城區愛國衛生)
各區、縣、街道、縣(區)屬鎮應當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等級衛生街道(鎮)標準,設置和完善衛生基礎設施,健全、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并按期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有關衛生指標。
第十三條(農村愛國衛生)
鄉(鎮)、村應當結合鄉(鎮)、村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安全衛生供水、衛生廁所修建和環境衛生建設。
第十四條(單位愛國衛生)
各單位應當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計劃,健全、落實衛生制度,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有關衛生標準。
第十五條(健康教育)
各單位應當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宣傳科學衛生保健知識。
學校應當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教學計劃開設健康教育課,幼兒園應當對幼兒進行衛生保健常識教育。
第十六條(除四害)
單位和個人應當參加消滅老鼠、蒼蠅、蚊子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孳生場所的活動,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準以下。
第十七條(個人社會衛生規范)
個人應當遵守下列社會衛生規范:
(一)不隨地吐痰、便溺;
(二)不亂扔垃圾污物;
(三)不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
(四)不從事其他有礙社會衛生的行為。
第十八條(監督隊伍及其職責)
市和區、縣愛衛會可聘任愛國衛生監督員。愛國衛生監督員的職責是:
(一)對所管理范圍內的愛國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受同級愛衛會委托,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執法規范)
愛國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佩戴執法標志,出示執法證件。
第二十條(表彰獎勵)
對在愛國衛生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愛衛會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一條(榮譽稱號的取消)
對已獲得愛國衛生榮譽稱號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者衛生質量明顯下降的,由授予榮譽稱號的愛衛會或者上級愛衛會取消其愛國衛生榮譽稱號。
第二十二條(處罰)
在愛國衛生監督檢查中,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十四、十五、十七條的行為,由有關部門按國家和本市的法規、規章進行處罰;有關部門未處理的,區、縣以上愛衛辦有權建議該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妨礙執法處理)
拒絕、阻礙愛國衛生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應用解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