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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助內容;資助目標;資助原則;感性思維.
一、國家助學金資助內容
(一)芙蓉學院國家助學金資助政策和對象
芙蓉學院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在該辦法中,進一步明確了資助標準與資助對象。對象主要是我院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者,由于名額和資助面的限制,在這部分學生中還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包括思想作風正派,沒有反國的不良動機;誠實守信,品德優良,學習刻苦,積極上進,主動參加各項公益活動。我院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級,名額比例是1:1:1,一等助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二)國家助學金評定程序
首先,學工部按省教育廳的名額分配計劃,擬定評選通知,并告知各系學工負責人。系部按要求做好相應的評審工作。
其次,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遞交由學生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如有其它情況,可提交縣級以上的病歷材料,下崗證、低保證、殘疾證、烈士證或家庭受災證明),填寫《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第三、系部初審。系部成立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評議小組以學生輔導員或班主任任組長,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班級總人數的20%,每個寢室一名代表,班干部和非班干部各占一定比例),認定結果出來后在全院范圍內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期限是5天。
最后,院學工部審核,報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系部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與國家助學金有關的系列材料,院學工部對所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報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5天,無異議后,通知系部做好國家助學金系統錄入工作,并上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國家助學金評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學生對國家助學金的相關政策不了解,導致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受限。據本人查閱相關論壇以及對學生的調查得知,存在學生對國家助學金不知情、不了解的現象,引起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點:一是大一入校在進行學前教育時,學生沒有認真聽輔導員對學生守則中有關國家助學金的講解和宣讀。二是個別班級的輔導員在進行更換過程中沒有做好交接工作;三是個別輔導員準備不充分,在開始評定國家助學金之前沒有將有關的文件和要求通知到班,反復宣講有關政策文件。
(二)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沒有獲得助學金資助。主要原因有兩個:(1)他們拒絕接受資助:在高校大學生中間,存在一批家庭經濟條件差,自尊心強的學生,他們寧愿自己利用課余時間在外面兼職打工賺取生活費,也不愿意同學們知道他們的家庭經濟情況;(2)無法提供貧困證明材料;部分學生因為戶籍所在地不給他們開貧困證明材料,導致他們放棄申請或者即使寫了申請不符合文件要求而遭淘汰。
(三)個別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即使每一年的助學金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進行,但評定結果總是會出現極個別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同學獲得資助的情況發生。
(四)個別未申請到助學金的同學內心不平衡,存在抱怨心理。曾經在我所帶的班級中,有一名學生在助學金評定結果公示過程中打電話給我,訴說他內心的想法:他的家庭經濟條件較差,但大學期間一直在書法協會兼職打工賺錢,月收入大概兩千左右。班上的評議小組覺得他有賺錢能力,不是那種需要資助的對象,所以貧困生認定結果中位居末尾,他覺得這樣很不公平。
三、國家助學金評定過程中的感性思維
(一)“清”即清楚――首先,作為國家助學金資助工作的主要執行者,輔導員應該清楚的了解有關國家助學金的一系列文件內容。其次,應該清楚每一位寫助學金申請的學生的各方面情況,包括家庭經濟情況、學習情況、生活情況和心理情況。第三,對評議小組的每位成員的身份和人際關系情況要清晰明確。
(二)“情”即情感投入――首先,作為與學生密切聯系的輔導員,應該對國家助學金的評定給予高度的重視,對每一位助學金申請者要投入充足的感情,用心去了解他們,用愛去鼓勵他們,用行動去支持他們。其次,抱著對每一位申請者負責的態度,身體力行的參與到整個評定過程。第三、調整心態,淡定以對。在整個評定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個別學生情緒激動、直言頂撞輔導員的現象。誠然,輔導員的情緒可能會受到影響,在無意識中可能會對該學生存有敵意或不滿。但此時,輔導員更應該及時反思自己的工作。
(三)“請”即請示匯報――首先,在國家助學金評定初期,輔導員接到評定通知,充分思考有關注意事項和流程安排后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情況,包括助學金的文件要求,名額分配和評定方式等等;其次,評定中期,主動匯報申請者的家庭經濟情況以及班級的評選意見,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告知上級領導,請示解決辦法。最后,國家助學金評定結果確定以后,輔導員要及時了解“民意”,針對反映的情況及時調查,并將反映的內容和調查的結果向領導匯報,提出自己的想法,并征求領導意見,按照領導要求做出調整。
作者簡介:王慧(1986-),女,湖南常德人,碩士,研究方向為學生思想政治教育。
參考文獻:
資助辦成立后,得到上級領導大力支持和幫助,縣教育局領導及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領導x主任其及其他工作人員曾多次到學校視察指導工作,并加強對學生資助工作業務方面的培訓,使我們能夠比較快熟悉學生資助工作。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校長親自檢查工作進展狀況。在這,我借此機會對各位領導說一聲“謝謝”!謝謝你們對我們工作支持和幫助!我們會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理念,以健全學生資助體系為重點,努力構造全方位,全過程的服務型資助與育人模式,著力提高資助育人效果。下面簡單介紹一下我們一些做法。
一、及時成立學生資助專門機構,不斷完善工作機制
長期以來,我們學生資助工作都是以年級為單位進行,由年級負責把關,后匯總到學校,由于各年級標準,做法無法統一,所以資助對象隨意性大,透明度低。隨著新的資助政策的出臺,及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我校及時成立專門資助機構,副校長主管,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并配備我校精通電腦操作,曾多年跟學生資助打交道的同志做為資助辦的專干。在學校經費非常困難的情況,擠出資金保障資助辦公條件,確保各項資助政策順利實施。
二、規范貧困生申報認定工作,確保資助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1、加強政策宣傳力度,確保資助工作透明度。每項資助項目開展前,我們都在學校內張貼資助政策及資助項目,公布資助對象、條件。
2、個人申報:由學生本人根據有關政策條件提出申請,匯報家庭基本情況,造成貧困的原因等。
3、班級評議:由全班同學根據申報人的日常生活,消費情況進行評議。
4、班主任審核:班主任根據申請理由、申報人日常生活學習表現,及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初次審核。
5、年級領導復核,年級辦根據各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把符合政策要求的學生提交到資助辦。
6、資助辦研究。資助辦得到材料后進一步進行研究分析學校貧困生總體情況,把全校貧困學生按困難類型區分為:特別困難、相對貧困、臨時貧困、不貧困四種,分類分級統籌考慮。
7、進行公示。確定資助名單后,在全校進行公示5天,如公示期有導議,經調查屬實,及時更換,并再進行公示。
8、把確認為貧困生的給予建立檔案,建檔后的學生還要進行一次建檔資料的確認,并簽字。
三、不斷完善貧困生檔案創建工作。
1、加強對家庭貧困學生檔案建立工作。我們通過問卷調查,舉辦座談會等多種形多及時跟蹤學生家庭經濟收入變動情況并及時更新檔案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如xx,XX年父母健在,家庭收入穩定,,我們不予建檔,XX年初,他爺爺病逝,3個月后父親急病離他而去,母親經受不了打擊,xx天后腦病癱瘓在床!他面臨著人生艱難選擇。我們得知這狀況后,及時為其建立貧困檔案,學校免其學費,并發動學生為其捐款,解決其生活問題,讓他安心備戰xx年高考!
2、加強對資助材料保管。紙質材料分類歸檔,電子材料備份保管。
四、提高工作責任心,確保資助工作和諧。
1、平時認真研讀有關資助政策、文件。確保資助政策宣傳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2、重視與暫未獲資助學生溝通,穩定其情緒。
3、加強與學生家長溝通,爭取家長理解,支持配合資助工作。如xxx同學,父親是銀行退休人員,母親是銀行工作人員,初評時我們列為不貧困不予建檔,可其家長強烈要求我們給予建檔,并聲稱這是國家的錢,他們只要求建檔蓋章,錢由他們自己找有關部門要,不關我們事。我們通過耐心細致工作,有關領導出面協調,讓他放棄要求,把機會給別人。
五、拓展資助渠道,加大資助力度。
1、學校自籌資金,擴大幫扶對象。
本校學生人數較多,大多數來自貧困家庭,資助面廣,有些班主任曾因本班困難學生多而自詡為“丐幫幫主”。國家資助有限,而我們學校又是一所年輕的學校,政府投資有限,學校負債累累。社會曾戲言:苦不苦,看看二高。每年年底,校長室坐滿債主,連家門口都有債主輪流值班。可學校還是堅持“決不讓一個學生在二高因貧困而綴學”的信念,每年都從緊巴巴的經費中擠出資金,對貧困生進行資助,遠的不說,就近三年達..萬. (XX年..萬、XX年..萬、XX年..萬),其中XX年就達..萬,而我們學校07到XX年高考獎還沒著落阿!
2、爭取社會救助:學校牽頭,聯系企業,經濟能人,進行一對一幫扶。
3、學生互動。每年都發動學生對突發事件導貧困或突發危病同學捐款,特別是XX年對高0716班學生xx骨癌捐款達1.5萬元。雖然這愛心不能挽救他生命,但這大愛也能讓他在九泉下得到慰籍。
六、重視對貧困生感恩勵志教育,提高育人效果。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戶籍在*市區(含*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內,通過高校招生計劃錄取,家庭特別困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大學生: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含低保邊緣戶)的子女;
(二)父母雙亡且監護人無力承擔上學的;
(三)經濟特別困難的單親家庭子女;
(四)因受災、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子女;
(五)革命烈士子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資助或終止資助;
(一)經審核,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
(二)違反校紀校規等有關規定受到處分的;
(三)高校年度期末有一門或一門以上功課,經補考仍不合格的;
(四)本人申請不愿再接受資助的。
二、資助學生確認
凡申請資助的學生都需填寫《*市區貧困家庭子女大學助學申請表》,并通過以下途徑予以確認:
(一)學校認定。凡符合資助條件的高三學生(含歷屆生),可在當年的第二學期前憑有效證件以及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簽署意見,向所在學校申請大學助學。學校根據有關要求,審核認定資助的初選名單,簽署意見,于學期結束前報市關工委辦公室。
(二)部門單位推薦。有關部門和單位可根據本系統的工作職能,推薦需資助且又符合資助條件的貧困家庭子女名單,于學期結束前報市關工委辦公室。
(三)關工委審核并報協調小組審定。由市關工委辦公室負責匯總審核資助名單后,報資助工作協調小組審定,于每年7月上旬予以公布。資助工作按高校錄取順序分批進行。
三、資助類別和標準
第一類:考上重點大學的,資助標準12000元,第一學年6000元、第二學年3000元、第三學年2000元、第四學年1000元。
第二類:考上本科(二本)大學的,資助標準10000元,第一學年5000元、第二學年3000元、第三、四學年各1000元。
第三類:考上本科(三本)大學的,資助標準8000元,第一學年4000元、第二學年2000元、第三、四學年各1000元。
第四類:考上大專院校(不含民辦大專)以及職業技術院校的,資助標準6000元,第一學年3000元、第二學年2000元、第三學年1000元。
已享受國家規定的師范免費教育政策的不再享受該資助政策。
資助經費支出時間為每年8—9月。
四、資助形式
(一)結對資助,由單位集體或個人直接出資資助學生完成大學學業。
(二)匯集社會力量,擴大幫困助學資金,由關工委組織安排資助學生。
資助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由市關工委通報資助情況。各種形式的資助工作每年一次,不搞多頭資助。
五、資金來源
為保證資助工作的長效性,解決資助資金來源要堅持“政府撥一點、慈善總會助一點、部門單位出一點、社會各界募一點”的原則。
(一)財政部門要把助學經費列入年初預算,每年安排約占年需資助資金總數60%—70%的專項資金。
(二)貧困家庭子女大學資助要列入慈善總會的幫困助學范圍,每年要安排資助資金。
(三)允許有條件的部門和單位在預算內、外經費中提一點作為幫困助學資金。
(四)廣泛吸收社會各界人士和團體的捐款。
建立“*市區貧困家庭子女大學助學資金”專項帳戶,該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況每年向資助工作協調小組匯報,并接受社會監督,
六、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