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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中 體育教學 安全
體育課是高中教學中必須的課程,也是絕大多數學生最為熱愛的一門課程。通過體育教學,不僅可以增強學生的身體素質,還能夠保障學生在高壓的學習狀態下保持健康的身體,促進學生身心全面發展。然而,由于體育自身的特征,在進行體育活動時,會伴隨著種種的安全問題。據調查顯示,我國高中體育教學中仍缺乏安全意識,缺乏防范的能力,當出現問題時,也無法及時進行解決。因此,為了真正實現體育教學的積極作用,就必須要正確的面對體育教學中的安全問題,加快改善高中體育教學中的安全問題。
一、高中體育教學中安全問題存在的原因
體育課在高中教學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教學改革的大背景下,不僅要求學生有著較強的文化知識,還要求學生擁有健康的體魄。然而,由于體育活動伴有對抗性、劇烈性等等特點,在進行體育教學中存在著種種安全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 高中學生自身的原因。在當今社會,升學、就業壓力較大,部分家長往往只注重孩子的文化知識,忽視了孩子的身體成長,有些家長甚至阻止孩子進行一系列的體育活動,這也使得許多高中學生身體素質較差,在體育課上從事劇烈的體育運動后,導致身體出現不適。而有些學生身體素質較好,喜歡從事一些冒險性的活動,這也存在著安全隱患。還有一些學生為了從事體育活動,故意隱瞞自身的疾病,從而出現意外情況。
2、 體育教師的原因。體育課雖然是高中的必須課程,但面對升學的壓力,部分學校對于體育課的重視程度也不高,有些學校的體育教師都是兼職,這也使得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體育教師無法正確的進行指導,當出現問題時,由于體育教師專業知識缺乏,無法及時進行施救,從而出現安全問題。
3、 學生管理上的原因。由于部分學校對體育教學重視程度不高,在管理上也存在著種種問題,這也是導致安全問題出現的一大原因。例如,部分學校的硬件設施較為落后,有些設備從建校開始就沒有更換過,學生在使用的過程中,極易出現安全問題。不僅如此,由于重視程度不高,也沒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制度。
二、 改善高中體育教學中安全問題的策略
針對高中體育教學中安全問題出現的原因,必須要加快進行改善,要真正發揮體育教學的積極作用,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 從學生方面著手。學生是體育活動的直接參與者,也是安全事故中的直接受害者,因此,要想減少安全事故的出現,就必須要從學生自身著手,提升學生自身的防范能力。學校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學,由于高中學生的身體和心智都不夠成熟,在面對安全問題時,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在這個時候,學校要做出正確的引導,這樣才能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對學生進行嚴格的管理,不準學生惡意的破壞體育器材,不準學生從事冒險性的體育活動,只有在嚴格的管理制度下,學生的身體才會健康的成長。不僅如此,要定期對學生進行身體檢查,防止學生因身體疾病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 從教師方面著手。教師在體育教學中不僅要引導學生從事正確的體育活動,還要保障學生的身體安全。對于教師而言,首先自身要有較強的防范意識,不能任由學生自由發揮,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要一一跟學生說明;其次要增強自身的專業知識,在學生從事某項體育運動前,就應當了解該項運動存在著哪些風險,并根據風險進行防范,一旦出現問題后,也要及時進行施救,防止事故的蔓延;最后要結合學生自身情況制定教學計劃,每個學生的身體狀況都有所不同,男生女生也有所不同,教師在進行教學時,不能強拉硬拽,要根據學生情況制定教學計劃。
3、 從學校方面著手。學校方面要加大體育教學中的重視程度,不能一面應付檢查,一面卻不管不問。針對安全問題所出現的原因,學校首先要將硬件設施進行更換,并要定期的進行維修保養。對于惡意破壞體育實施的人員要進行嚴厲的懲戒;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將管理制度落到實處,不能成為一紙空文;最后,要通過學校的努力,使全校營造良好的體育活動氛圍,不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能夠積極的認清體育活動的重要性,并報以正確的態度投入到體育活動當中。
綜上所述,體育課在高中教學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面對體育教學中所出現的安全問題,要根據原因進行改善,從而發揮體育教學的積極作用,保障學生能夠實現身心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躍波 . 高中體育教學安全教育的開展研究 [J]. 體育世界(學術版) , 2012,(12)
1 教材概述
美國中學教材Science Explorer是根據美國國家科學教育標準編寫的,2000年由培生教育出版集團(Pearson Education,Inc)出版,2010年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該教材的中譯本《科學探索者》,該教材從學生身邊所熟悉的事物與現象出發,注重反映現代科學教育最新理念。美國中學生物學教材(Life Science)《生命科學》,2008年美國McGraw Hill圖書公司出版,2011年由浙江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該教材的中譯本。
2 美國中小學教材安全教育研究
美國中學生物學教材注重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全面、安全教育理念先進、安全教育無處不在、安全教育注重實效。
2.1 教材重視實驗室安全
美國中學生物學教材重視實驗室安全教育:
① 每個實驗都注重安全教育,都有十分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及必要的注意事項;
② 安全使用實驗材料:如實驗強調盡量避免對實驗對象的傷害,實驗結束后要妥善處理實驗對象;
③ 每冊書后都有專門的實驗室安全守則,包括警示性符號、穿著規定、一般注意事項、急救、動植物安全、實驗結束規定等內容,同時要求學生在設計實驗時,必須事先征得老師同意,才能進行實驗。
2.2 《科學探索者》教材高度重視實驗安全教育
該教材共有87個實驗,分為試一試、技能實驗室、生活實驗室等。
① “試一試”即著眼于基本概念的鞏固與強化,共43個實驗,以圖表的形式呈現,內容主要包括實驗名稱、實驗過程、得出結論等;實驗內容涉及中學生物學基本概念的鞏固與強化;都有安全圖示,注重實驗室安全。
② “技能實驗室”即探索技能的強化,實驗共24個實驗,都是由問題來引入實驗,注重學生科學方法的培養,引導學生積極探究。
③ “生活實驗室”即科學知識的應用,共20個實驗,實驗貼近學生生活,有利于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生物學知識開展實驗,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④ 教材每一分冊后都有以附錄形式呈現實驗室安全守冊,要求學生在設計實驗時,必須事先征得老師的同意,才能進行實驗。實驗結束后,要將工作臺整理干凈,所有儀器放回指定位置;按老師要求處理實驗材料;每次實驗結束后都要洗手;所有電器用完后都要關掉。
附錄:美國教材實驗室安全守則:警示符號包括廢棄物處理、身體安全、動物安全等共18個;實驗室安全守則共50項:包括穿著規定5項、一般注意事項共11項、急救共5項、加熱及用火安全共8項、化學藥品的使用安全共8項、玻璃器皿的使用安全共6項、銳器的使用共2項、動植物安全共6項、實驗結束后規定共4項。
2.3 《生命科學》教材高度重視實驗安全教育
教材共有199個實驗,其中“導航實驗”位于每章學習預備活動中,對本章學習內容具有指導作用,共27個;“迷你實驗”位于每節課中,以圖表形式呈現出來,對本節課重要概念學習具有指導作用,共52個;“實驗室實驗”位于每章學結之后,對本章學習內容具有綜合作用,共54個;“家庭實驗室”——來自廚房、裝飾品的抽屜或院子的實驗,位于每冊書之后,貼近學生生活,有利于學生利用日常材料進行實驗研究;共27個。
① 每個實驗都注重安全教育(包括家庭實驗、導航實驗、實驗室實驗、迷你實驗),幾乎每個實驗都有十分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實驗過程中安全圖標)及必要的注意事項(包括實驗過程中文字說明),在實驗結束后強調對實驗材料的安全處理。
② 從每章的導航實驗、實驗室實驗到每節課的迷你實驗;從課堂實驗、實驗室實驗到課外的家庭實驗室;無不強調安全教育。如有的實驗明確指出需要獲得教師的批準才能進行實驗等;家庭實驗室“所有實驗均需在成人指導下完成”。
③ 安全使用實驗材料:如實驗強調盡量避免對實驗對象的傷害,實驗結束后要妥善處理實驗對象:如“將水螅放回培養皿”等無不體現出生命倫理;安全使用實驗器具(如解剖器具、玻璃器皿、酒精燈等)和實驗藥品(酒精、酸、堿等)是生物學實驗的基本技能,教師應強化安全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同時,教師要注意實驗廢棄物的妥善處理。要注意實驗安全教育。
3 啟示
美國教材注重實驗室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以不同方式呈現出來,對我國中學生物教材實驗的安全教育頗有啟示,我國的生物學教育工作者特別是教材編寫人員應從美國教材中汲取一些有益的經驗。增加安全警告圖示,警告圖示有利于培養學生對實驗安全教育的感性思維;增加實驗室安全注意事項,注重實驗室安全;增加非儀器支持實驗,增加網絡實驗、模型和發明類實驗類型。同時教師應積極關注學生設計實驗,注重實驗室安全教育等。
參考文獻:
[1] Alton Biggs,et al. Life Science[M].New York: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2004.
原告:自貢市公共交通總公司。
被告:自貢市五星廣告燈飾公司。
1987年底,原告自貢市公共交通總公司(以下簡稱自貢公交公司)自籌資金,采用電動、聲控技術,自行設計、制作完成了題名為《希望之光》的立體造型大型藝術燈組。原告以此燈組參加了1988年第二屆中國自貢國際恐龍燈會展出,并被自貢市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評為一等獎,選送到北京參加了北海公園龍年燈會展出,展出結束后,該燈組運回原告處存放。
1993年以來,被告自貢市五星廣告燈飾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廣告公司)未經原告自貢公交公司許可,將《希望之光》燈組錄像鏡頭自制成電視廣告,作為本公司“五星”版霓虹燈產品的廣告片,同時在自貢市及市轄區的電視臺上播放。該廣告片中未指明所用燈組的名稱和作者姓名,五星廣告公司亦未向自貢公交公司支付報酬。
1994年8月31日,自貢公交公司向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被告五星廣告公司為推銷自己產品的營利目的,未經本公司許可,也未向本公司支付報酬,擅自將《希望之光》燈組復制在自己的商業廣告中,在市、區電視臺上長期播放,此行為侵害了本公司對該燈組享有的著作權。要求法院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判令五星廣告公司承擔停止侵害、公開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被告五星廣告公司答辯稱:原告自貢公交公司制作的《希望之光》燈組是設置在室外公共場所的美術作品。我公司自制的廣告片中,只是錄下了原告公開展出的該燈組鏡頭,燈組名稱和作者名稱也赫然在目。我公司的這種行為應屬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項所指的合理使用行為,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該行為并不侵犯原告對燈組享有的著作權。要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判
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自貢公交公司設計、制作的《希望之光》大型燈組,是以線條、色彩、燈光等要素表達主題并具有獨創性的美術作品。該作品是專門為參加燈會創作的,燈會結束后即運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場所設置或陳列。被告五星廣告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自制的商業性電視廣告中使用《希望之光》美術作品,不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該院于1997年2月15日判決如下:
一、被告五星廣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公開向原告自貢公交公司賠禮道歉。
二、被告五星廣告公司一次性賠償原告自貢公交公司損失15000元,限本判決生效后15日內履行完畢。
宣判后,雙方均服判,未上訴。
「評析
這是一起將他人創作的立體美術作品錄制后,制成宣傳自己產品的電視廣告在電視臺上播放所引發的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權的案件。所涉及的主要問題,是該種作品著作權的確認,公開展出的作品在哪些情況下的使用是“合理使用”。
一、原告創作的《希望之光》燈組作品享有著作權。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其中包括美術作品這種表現形式的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七)項解釋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建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原告采用電動、聲控等技術,自行設計制作的《希望之光》燈組,是以線條、色彩、燈光等要素表達主題,具有審美意義的立體造型藝術作品,它屬藝術領域內具有獨創性的并能以一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因此,受案法院將該燈組認定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作品,是正確的。
二、被告將《希望之光》燈組作品的錄像,制作成自己的產品電視廣告片播放,不屬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行為。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十)項的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屬于合理使用的行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本案被告使用《希望之光》燈組作品的錄像,制成電視廣告片播放,是為自己的產品作宣傳,顯然不是為了介紹、評論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而是為了營利目的。《希望之光》燈組作品參展后運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場所設置或者陳列,不能認定該燈組為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該燈組作品曾在室外公共場所設置或者陳列而公之于眾,應屬作品的發表。據此,被告的行為不屬該兩項規定所指的合理使用的行為,而屬侵犯原告燈組作品著作權的行為,應依法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責任編輯按:通過本案,我們應當對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項所指的合理使用行為有深刻的理解。
一、關于“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行為。構成這種合理使用行為,應當符合三個條件:其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的他人作品,應當是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作品的發表方式多種多樣,如本案燈組作品創作完成后,參加燈會展出,即是以將作品設置或者陳列于公共場所而公之于眾的方式發表。所以,案涉《希望之光》燈組作品屬已發表之作品。其二,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必須符合適當的量的要求,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本案被告宣傳其產品的電視廣告片,是被告的作品,如果其中僅是偶而出現原告的燈組作品,并主要是作為一種客觀現場背景,原告作品的出現就不會構成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如果原告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在被告作品中,并是其電視廣告片中的主要背景或主要構成素材,則原告作品的出現就構成了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其三,引用的目的限于介紹、評論被引用作品或其他作品,或者為了說明某一問題。本案被告的電視廣告片中使用原告燈組作品的錄像鏡頭,不是為了介紹、評論原告的燈組作品及第三人的燈組作品,也不是為了說明展覽會活動或原告創作作品的過程等,而是為自己的“五星”牌霓虹燈產品作廣告,很容易使人誤認燈組作品就是被告的產品作成的,此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引用目的的。綜上,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在其電視廣告片中使用原告作品,只要有一條不符合該種合理使用行為的要求,就不能認定被告的行為是屬該種合理使用行為,被告關于其行為應屬此合理使用行為的辯解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