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國際貿易常用結算方式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 托收 信用證 貨款結算方式
2008年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從1978年的206億美元上升到2.56萬億美元,我國在全球貿易中的排名連年上升,成為僅次于美國和德國的第三貿易大國。貿易量的快速增長,就使貿易結算能否安全收匯問題的重要性逐漸突出。目前中國對外貿易貨款結算及其出口收匯的實際情況已經表明,由于貨款結算方式的選擇不當,貨款結算安全的風險已經比過去明顯增加,并且迄今至少已有1000多億美元的海外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有些地區對外貿易的逾期應收賬款高達18%~20%,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因此,選擇最好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避免收匯風險已經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必須引起外貿企業的高度重視。
國際貿易貨款結算的基本方式包括匯款、托收、信用證。匯款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多用于勞務和資本往來,但在貨物貿易中,由于賣方承擔的風險太大,很少被使用;托收結算方式雖也屬于商業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單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在國際結算中使用較多;目前,信用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最為普遍,它屬于銀行信用,對貿易雙方均有約束,雙方承擔對等風險。本文將著重分析信用證和托收這兩種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的各自的特點,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一、托收結算的特點與優劣
托收是指出口商為了收取貨款,出具以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委托當地銀行通過它的國外分行或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方式。托收根據使用匯票的不同,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以跟單托收使用較多,而跟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分為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D\P”是指出口商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給銀行托收時,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商付清全部貨款時才能交出貨運單據。“D\A”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的承兌為條件,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即可向銀行取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付款。由此可見,選擇“D\P”方式比選擇“D\A”方式較為安全。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么,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他人或運回。而“D\A”方式的風險就比較大,因為,買方可能簽署了承兌書,取走了單據、提走貨物之后,到期不來付款,賣方損失更大。
國際貿易貨款采用托收結算的方式,優點在于其費用低廉,手續簡單迅速,方式靈活。但托收方式是一種商業信用,銀行只提供服務,不提供信用,進口商是否付款贖單或承兌,或承兌后是否付款,出口商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出口商就有可能遲收或收不到貨款的危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銀行對此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托收對進口商有利,特別是“D\A”對進口商更為有利,而對出口商來說則存在較大的風險。比如,經常有進口商在出口貨物出港后提出降價,如果這時出口商不同意,那么出口商只好將貨物轉賣他人或者把貨物運回,有時貨物已經到達目的地,進口商就是不贖單,結果造成了滯港費、倉儲費等。出口商不但沒有收到貨款反而無辜受到損失。可見,出口商在托收業務中,不僅資金負擔重,而且收匯風險很大,因此在出口業務中一定要認真審查進口商的資信狀況。雖然托收從形式上來講,進口商的利益受到較大的保護,但其依然面臨著被欺詐的風險,要防范出口商以虛假單據或發運殘次貨物等形式騙取貨款。
此外,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采用托收結算的方式時,其最基本的交易基礎是買賣雙方必須相互信任,在其他方面沒有明顯妨礙賣方收款的諸如國家風險、政治風險、外匯管制風險等不利因素,托收的貨物往往是跨國公司內部母子公司交易的、非熱銷的貨物,并且雙方都有著減少手續費用,縮短交易時間,節約成本的愿望。
二、信用證結算的特點與優劣
正因為托收結算方式存在上述弊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了解、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應運而生。所謂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銀行根據進口商的申請,向出口商開出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文件。
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主要在體現三個方面:一是開證行取代進口商承擔起向出口商付款的第一責任,這也是信用證結算中“銀行信用”的根本體現;二是信用證是純粹的單證交易,收益人只有按信用證的規定辦理和提交各項單據,才能保證其貨款得到及時的償付,這是信用證“紙面交易”特點的突出體現;三是信用證是獨立自足的文件,也就是說,盡管信用證是進口商依據合同約定向開證行申請開立的,但一經開出就構成了開證行和出口商之間的契約關系。由此可見,信用證是法律意義上的獨立合同,銀行僅憑單據是否與信用證要求相符來決定是否償付貨款,而與任何其他合同無關。
由于信用證結算具有上述三個特點,其優點也就十分顯然,能夠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化為由銀行承擔,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由于銀行信用更加可靠、穩健,并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能夠為進出口雙方提供資金融通的便利,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此外,采用信用證結算對銀行也不無裨益,銀行利用自身聲譽向外開出信用證而獲得一定的開證手續費收入,并且它所做出的付款承諾也是以賣方交來的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以及買方的開證押金或保證金或質押為基礎的。因此,信用證結算方式上的述優點,使得它成為當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算方式。
但是,目前歐美市場上利用信用證進行國際貿易結算的比例不到20%,而其他商業信用方式則要占到80%以上。這是因為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采用信用證結算的方式雖然優點明顯,但其操作程序復雜,要求嚴謹,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貿易的結算成本,而且還有其本身體制的內在缺陷,稍有不慎則會增大貿易貨款結算的難度。例如,美國Beyene公司以信用證方式給阿拉伯共和國的Mohammed Sofan出口一批貨物,就因為在提單中將“Mohammed Sofan”打成“ Mohammed Soran”僅一字之差就遭到了銀行的拒付,而且法院最終判定銀行勝訴。
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信用證方式結算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信用證是純粹的單證業務,銀行付款嚴格按照“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而不管貨物,對于出口商而言,即使已經按合同和信用證要求履約,但如果在制單過程中出現失誤,則同樣可能面臨不能安全收匯的風險。此外,對于出口商而言,還可能因開證行資信不佳或收到虛假信用證、軟條款信用證而遭受風險和損失;對于進口商而言,即使在信用證中設置了約束對對方履約行為的要求,但如果對方提交假單據或單據與貨物不一致,同樣可能蒙受損失。
三、兩種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的分析比較
通過以上的比較可以看出,托收和信用證作為兩種最常用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各自都有不同的利弊優劣,托收結算收匯風險高于信用證結算,托收結算占用資金多于信用證結算;然而,信用證結算的手續卻比托收結算的手續繁瑣,且銀行費用也較高。因此,對于一筆具體的國際貿易業務來說,進出口雙方應從安全收匯、占用資金、手續繁簡和銀行費用等方面綜合分析,才能確定并選擇最為合適的貨款結算方式。
特別地,在一筆具體的國際貿易業務中究竟采用哪一種貨款結算方式,往往還要取決于買賣雙方在對自身收益與風險衡量基礎上的談判,以及與雙方所交易貨物的特點、交易習慣和相應法規密切相關。如果雙方違約的風險幾乎為零(如跨國公司位居兩個國家的分公司之間的交易)的時候,托收結算優于信用證結算;如果有一方存在違約的可能性時,從該筆貨款結算的安全角度考慮,則雙方首選的支付方式就應該是信用證。
我國對外開放時間不長,國內進出口商與國外進出口商之間還沒有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彼此之間的了解和信任不足,因此在我國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首先需要考慮是貨款安全因素,因此,很多企業都較多地使用了信用證方式結算。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雖然手續比較復雜,要求比較嚴謹,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結算成本,但卻能夠降低貨款結算安全的風險,確保安全收匯,從而提高雙方履約的積極性。畢竟,在規避風險和降低費用之間,前者更為重要,只有在履約得到保證的前提下,才能考慮降低成本的問題。因此,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外貿企業在參與國際經濟競爭,不斷開辟市場空間,擴大對外貿易的過程中,最好是選擇信用證結算的方式,以便有效地規避貿易風險,獲得最大的比較貿易利益。
參考文獻:
[1]蔡玉彬主編:《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2]平主編:《國際支付與結算》.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年1月
[3]張宏東:《國際結算方式的變化與發展趨勢》.《金融理論與實踐》,2005年第7期
關鍵詞:支付結算;國際貿易;風險控制
1引言
隨著國際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家間的經濟交流越來越密切,不同國家選擇的國際貿易支付結算方式各不相同。選擇哪種支付結算方式的主動權往往掌握在相對發達的國家手中,發達國家一般會選擇比較簡單的支付結算方式,很少會主動選擇信用證這種支付結算方式,這就導致近些年來信用證這種支付方式使用的頻率逐年降低。進入21世紀以來,高速發展的全球經濟使得越來越多的國家參與到國際貿易中,多種支付結算方式的選擇眼花繚亂,選擇一種或幾種安全有效、相對統一的支付結算方式是科學開展國際貿易結算的基礎。當前環境下,我國目前使用的國際支付結算方式主要有匯付、信用證和托收,不同的支付結算方式面臨的支付結算風險各不相同,只有選擇符合目前國際貿易發展的結算方式,才能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占據主動優勢,占據更大的市場份額,使我國的貿易在世界站穩腳跟。
2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及風險
國際結算是指不同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進行交往而發生的以貨幣為媒介的債權債務關系或資金轉移行為。而貿易結算方式就是在頻繁發生的工作基礎上,通過某種方式來厘清兩方之間的債權關系,通常是以銀行作為中間人,票據作為媒介方式,構建一種融資與結算相結合的風險結算體系。
2.1匯付結算
匯付是目前國際上最常用的一種支付結算方式,是指進口商將錢款交付給銀行,銀行接受委托以一種方式將錢款交付給出口商的過程。這種方式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種由債務人主動向債權人付款的結算方式。由于這種方式更加安全便捷,操作起來相對簡單,使用的范圍越來越廣,越來越多的廠商更愿意使用這種方式進行交易。隨著貿易種類的增多,范圍的增大,匯付這種方式不僅適用于貿易結算,在非貿易結算方面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只要是屬于國際間資金的調撥都可以通過匯付的手段來實現。由于匯付是屬于通過第三方銀行進行的結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對于進口商而言,一旦選擇預付款的方式進行交易,就會延長資金的占用時間,使得本企業流動資金的一部分不能流動,一旦中間環節出現任何問題,進口商將會把自身暴露在風險之下,承擔所有的風險,而出口商將不會承擔風險;二是對于出口商來講,如果選擇賒賬或者貨到付款的方式,風險就轉移到出口商本身上來,一旦中間環節出現問題,或者進口商收貨之后不付款,全部風險由出口商承擔;三是對于采用票匯額的方式來進行交易,容易出現假匯票的情況,出口商容易收到假匯票使得錢貨兩空,風險全部由出口商承擔;四是選擇電匯或者信匯的方式,在出口商將貨物發出之后,銀行解付之前,進口商向銀行提出撤銷匯款的請求,從而使結算風險產生。[1]
2.2托收結算
托收是指出口方向進口方收取款項的一種方式,主要是指在國際貿易之間,出口商在發貨之后將相關單據交給銀行,通過匯票委托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將相關單據手續轉給進口商的方式。托收不屬于債務人或者進口商主動付款的方式,而是通過銀行向進口商也就是債務人主動催收貨款的方式,而這一形式的收款對象只能是相應的進口商,其他的付款人不能實現。托收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在國際貿易中若雙方選擇貨到付款的方式,在出口商將貨物發出后委托銀行進行收款,銀行在催收的過程中有可能會產生一些問題,比如進口商不按照約定時限付款或者是臨時提出一些折價要求,出口商已經將貨物運到進口商國家,而進口商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支付貨款,又或者是想將貨款價格壓低,又或是受國內及國際行情影響導致經營出現問題、財務狀況不佳等問題,容易使進口商無限期延期付款,無疑將加大出口商的風險,托收結算這種方式主要是根據買家的信用而定,一旦出現不講信用的買家,就會對賣家產生經濟損失,對出口商而言風險是無法避免的;二是銀行工作不到位,在實際貿易中不去驗證單據的真實性,或者銀行自身工作失誤,在進行收款的時候,進口商就不用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風險就轉嫁到銀行身上;三是不同國家之間托收的制度也是不一樣的,不同國家對托收的管理也不同,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還需要更加了解各個國家的托收制度,如果對某一國家的制度不了解,在實際貿易中容易產生相應的結算風險。
2.3信用證
信用證是一種由開證申請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對出口商做出書面承諾,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憑借相關單據向銀行申請付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銀行一旦做出信用證則將風險轉移到自身,是由銀行承擔風險的國際貿易支付結算方式。出口商與進口商接受信用證,就需要承擔一定的付款責任,信用證是我國在進行國際貿易中最常采用的一種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無論是哪種結算方式,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信用證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四點:一是進口商或是出口商有可能會增加軟條款以及偽造信用證,一旦銀行沒有發現,銀行將承擔經濟損失;二是銀行出具信用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在實際結算的過程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導致交易雙方中的某一方出現經濟損失;三是信用證在國際結算中不僅要承擔商業風險,還要避免國家間的政治風險以及戰爭風險的出現;四是國際付款一般追求實效性,而信用證需要的手續相對復雜,資料的來回傳遞需要時間,就導致信用證的時效性相對匯付以及托收顯得不足。[2]
3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風險控制
3.1匯付結算方式的風險控制
當今國際貿易往來中小額的交易比較常使用匯付的手段進行支付結算,但是不論用什么樣的支付結算方式都不能徹底避免風險,不能保證絕對的支付安全。對于交易的不同角色來說,應選擇不同的結算方式為自己規避風險。對于賣方來說盡量使用先付款的方式為自己規避風險,就買方來說在了解賣方信用,并且賣方信用很好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方式來進行交易。匯付主要是依靠買賣雙方的信用水平,如果雙方信用良好,使用匯付這種手段都不會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與買賣雙方的信用程度是有高度關聯的。所以對于企業來講,在選擇匯付這種結算方式之前,為了避免對自身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應該先做完善的背景調查,對對方企業的經營狀況、經營資質、信用歷史等都需要做深度的調查,是否曾經存在過貿易中的不良信用記錄,確保一切都沒有問題的前提下進行下一步的談判合作。在貿易中選擇資質好、背景好、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進行深度合作,在不能保證對方信用的前提下不選擇匯付這種結算方式。
3.2托收結算方式的風險控制
在交易之前應該對對方企業做好詳盡的背景調查,信用是否良好,是否出現過不良信用記錄,與背景及信用良好的企業合作是規避風險的前提。即使對方企業是本企業的經常合作伙伴,也要實時審查對方的資質,隨時更新企業的背景調查,以防本企業麻痹大意給對手企業可乘之機,利用與本企業交易往來密切這一特點對本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背景調查主要包括對方的經營狀況、經營資質、資信狀況和能力等,盡可能全面覆蓋對方整個企業,全面規避風險;深度研究對手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外匯管理辦法以及貨物進出口管理辦法,例如一些國家明確要求企業要先在國家備案獲得某種商品的進口許可證之后才能進口該產品,出口商在出口之前就應該調查清楚進口商是否持有該種商品的進口許可證,以及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近期內進口國家相關政策會不會發生改變。以防出口商將貨物運送到進口國之后,由于進口商不具備資質,導致貨物不能出港,停靠在碼頭,而造成大量的經濟損失;一些國家明確要求企業在獲得相關的外匯許可證件后可進行結匯,企業在進出口之前要了解清楚對手企業是否具備這種資質,以防止貨物出口之后無法及時進行收匯工作,造成錢貨兩失;選擇資質良好的銀行進行合作,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大部分的企業都贊同進口商選擇代收行,所以在代收行的選擇上一定要慎重,出口商要慎重考慮進口商選擇的代收行,因為在貨物遠期交單的時候,進口商往往會通過與代收行的關系提前拿到提貨單而進行提貨,實際上貨物會提前到達進口商的手中,而此時進口商容易以各種借口來推脫付款,增加了出口商的風險,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就要全面考慮代收行的資質來減少出口商所承擔的風險。
3.3信用證的風險控制
信用證作為國際間應用最為廣泛的結算方式,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在選擇信用證這種方式之前要盡量避免風險,主要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全面調查對手企業的經營實力、經營現狀以及信用程度,通過調查對方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情況篩選掉一些不符合資質的企業;二是選擇具有良好背景的開證銀行,開證銀行的選擇至關重要,在選擇銀行時盡量選擇一些具有良好資質且資質全面的國有大銀行,要全面審查那些出口業務不熟以及資質不良的小銀行,必須嚴格審查小銀行是否有與進口商私下開具信用證的行為。一旦查明有此項行為應堅決不與其合作;三是選擇開證銀行的同時也要選擇一家不是開證銀行的銀行對本次信用證進行保兌,保兌銀行也必須是有相關資質且信用良好的優質銀行。
4結論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選擇多種多樣,而選擇不同的結算方式的同時也需要面臨風險,無論是作為進口商還是出口商甚至是銀行都不能完全避免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風險,這就要求在進行國際貿易之前要嚴格審查資質,選擇適合自身的貿易結算方式,將風險控制到最低標準,用最小的風險獲得最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1]羅俊勤.外貿企業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改變與發展趨勢的調查報告[J].現代經濟信息,2017(21):117-119.
[2]武麗君.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風險的控制分析[J].科技經濟導刊,2017(31):199-120.
一、引言
國際結算是整個國際貿易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結算是由國際貿易引起,國際貿易發展的規模及速度影響國際結算的變革,而國際結算的變革反過來又促進國際貿易進一步發展。在當前全球一體化的進程中,只有將國際貿易結算方式變得更為安全、有效和便利,才能使國際貿易的發展更上一個臺階。
國際結算是指在不同國家之間發生的貨幣收付的業務,而發生在國際貨物方面的結算即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國際結算的核心部分,它主要涉及支付手段、結算方式和主要以銀行為中心的劃撥清算的過程。資金在銀行間的劃撥路線和方式也成為國際貿易關注的主要問題,因為它涉及到國際貿易結算的效率和費用。
最原始的交易結算方式是在交易發生的地點和成交的同時,交易者之間直接以貨易貨。19 世紀中葉,在英國出現了憑代表貨物所有權的貨運單據付款的方法,并逐漸形成以貨運單據為標的CIF 貿易習慣,隨后銀行信用介入其中,最終產生了以單據為對象、以銀行信用為特征的現代信用證制度。信用證在全球的推廣應用,不僅克服了進出口各方之間互不了解、互不信任的矛盾以及資金周轉的困難,更為銀行信用保證和押匯融資提供了條件。同時,有許多企業采用跟單托收和少量的匯付來進行貿易結算,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從長遠來看,各種支付方式結合使用和互惠互利的國際保理和“福費廷”業務是國際結算發展的新趨勢。通過采用以上幾種結算方式的結合,進出口商克服了單一支付方式的缺陷,并控制了交易風險。同時降低了交易成本。此外,國際保理和“福費廷”都以國際融資為主要目標,達到雙方“雙贏”的局面,現在逐漸成為許多中小企業熱衷的國際結算方式。
二、 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優勢和風險分析
國際貿易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除了價格競爭之外,選擇結算方式也成了一種重要競爭手段,且每一種結算方式都有其潛在的風險和“陷阱”。一方面,買賣雙方要考慮收匯的風險和資金的融通,另一方面,又要考慮結算和其他相關成本。現就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優點和存在的風險作進一步的分析。
(一) 國際貿易中使用匯付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也是較簡單的結算方式,是通過銀行電匯T/ T或票匯D/ D 實現貨款的轉移。其優點是結算程序最簡單,僅僅涉及款項的轉移,銀行的手續費也最少,只有一筆數額很少的匯款手續費。而且,貨到付款因其相對于買方有絕對優勢,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使用越來越廣泛。
然而,在國際貿易結算中采用匯付方式,對貿易雙方存在以下一些風險:(1) 如果采用預付,進口商的資金占有時間較長,并將承擔幾乎所有的風險;(2) 如果貨到付款或者賒賬O/A,風險將由出口商承擔,其經濟負擔同樣較重;(3) 在使用票匯時,如果信用不好,可能會使用假匯票或者變造的匯票,導致錢貨兩空;(4) 在使用電匯或者信匯時,匯款人可能將辦理好的匯款手續的銀行電匯或者信匯的收據傳真給出口商后,再在款項解付前向匯付行提出撤銷匯款的要求。
(二)國際貿易中使用托收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相對于信用證,托收的成本相對小了許多,因此,進口商更加傾向于使用這種結算方式。在實際業務中,使用較多的是該項業務中的跟單托收,因為其附帶商業票據更為詳細和安全。
但托收在實際使用中,存在諸多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盡管相對于貨到付款,對出口商的風險已經降低許多,但托收方式仍屬于商業信用性質。賣方委托銀行向買方收取貨款,能否收到貨款完全取決于買方的信用,比如有些信譽不佳的買家在貨物行情下跌的情況下拒付或者要求折扣。因此,實務操作中采用托收方式收取貨款,對賣方來說仍有較大的風險;(2)托收往往受到有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動蕩的影響,而且不同國家和地區對于托收的做法也往往不同。在南美一些國家,由于當地的一些習慣做法,他們在實際操作中,將D/P方式等同于D/A的方式,在這些地區使用D/P方式同時不了解這些習慣做法,可能導致收匯失敗。
(三) 國際貿易中使用信用證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信用證的最大優勢在于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因而一直被視為是一種安全可靠風險相對較低的結算方式。然而,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信用證同樣存在許多風險,主要方面如下:
(1) 從效率方面來講,其機械刻板的一致性原則,常為不法商人所利用,一旦其中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即使是很細小的問題,當事人一方也可能蒙受巨大損失;(2) 從功能方面講,信用證的作用在于風險規避和結算兩個方面。相對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范圍,采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除承保進口商的商業風險之外,還要承擔政治、戰爭風險;(3) 從實效方面講,信用證程序繁雜,對于提交的單據要求嚴格,與托收相比,出口企業制單、議付行和開證行審單三個環節上至少要多花費5-6個工作日,在需要轉開證或限制非所在地銀行議付的情況下,需要更長時間。
以上這些問題,對出口商即時安全收匯埋下風險隱患,對進口商來說也是即費錢又費時。
(四)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比較
通過下表1,我們可以發現:作為國際貿易的雙方――買方和賣方,一方的有利點往往是另外一方面的不利點,即賣方收匯的安全系數增加會引起買方收貨風險的增大。盡管雙方都希望最大程度地保護自身的利益,但是現實中又不存在絕對的“雙贏”。不論是哪種結算方式都可能對一方或者雙方產生相關風險,如何促使雙方在“保護自己”和“對方接受”取得一種平衡就顯得十分重要。
表1 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比較
注:數字越小其選擇的偏好率越高
三、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在具體一筆業務中,我們采用哪一種結算方式,往往取決于各當事人自身收益衡量與風險偏好基礎上的博弈,此外還與貿易貨物的特點、貿易地區的交易習慣和有關法規有關。為了減少給不法商人欺詐的機會,在實際業務中,必須靈活選擇結算方式,使用組合策略取長補短。根據不同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具有一定針對性和可行性的防范措施就顯得十分必要。
(一)匯付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實際業務中匯付的使用主要集中在電匯的小額貿易中。由于除了前T/T之外,其他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都不能保證100%安全收匯方式。
因此,對賣方而言應該盡可能選擇預先支付的手段,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考慮采用其他的匯付方式:而對于買方,在確定賣方有極高的信用的情況下,可以采用T/T的方式進行交易。
(二)托收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1.調查對方信用,選擇可靠的合作伙伴。出口商在交易前要慎重調查合作伙伴的資質,選擇可靠的合作伙伴,即使是多次打過交道的客戶也應仔細調查和考察其資信狀況和經營作風。對客戶的調查范圍主要應包括:經營范圍、經營能力、產品的市場行情、以往的資信狀況(通過有關商務部門或者駐外機構)等等。
2.了解出口國的有關貿易條例和法規。由于各個進口國的貿易管制條例和法規不盡相同,因此,在和一個實行嚴格貿易管制的國家的進口商打交道時一定要謹慎。比如有些國家規定進口方在進口某種商品時必須事先獲得進口許可證,因此出口商在裝運貨物之前必須收到進口商寄來的進口許可證副本或取得進口許可證的通知電報后再發貨。有的國家規定進口要取得外匯許可,因而出口商也要了解對方是否申請到外匯,否則,出口商的收匯將無保證。
3.盡量選用即期付款交單。由于D/ P遠期付款方式的具體掌握方法在國際上尚無明確的規定,各國的處理方法也不同,因此,D/ P遠期托收還存在許多爭議,因此出口商應慎重使用。如果使用,特別要對期限加以控制,一般應掌握在不超過從出口地到進口地的運輸時間。另外,在與歐美及拉美國家的進口商打交道時,盡量不要采用D/ P遠期方式結算,因為這些地方對D/P作D/A的操作方式。
4.選擇信譽良好的代收行。在出口業務中經常有一些進口商,他們同意D/ P支付方式,但提出由自己來選擇代收行,這時一定不能貿然答應他們的要求。因為進口商既然特意指定代收行,就說明他與該行具有良好關系,在遠期付款交單的情況下很可能憑借自己與代收行的特殊關系提前借出貨運單據提貨,貨到手后再找借口拖延支付貨款,這時,即使出口商想追究代收行的責任,也常常由于地域的問題不能取得理想結果。因此,應該通過駐外機構了解對方所在地的代收銀行的信用,確保收匯的安全性。
5.出口合同爭取使用對自身有利的術語成交。對于出口商而言,采用CIF術語較為有利,因為在CIF 術語下由賣方自辦保險。出口業務采用托收結算方式時,可能會因為進口商破產或拒付以及其他一些政治上、行政性上及商業上的原因不能收回貨款,如果出口商事先投保,就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6. 交易前找可信的商。托收業務畢竟是一種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結算方式,出口商在采用這種方法回收貨款時要作最壞打算,要考慮到因種種原因會導致進口商拒絕付款贖單,使已發運到目的地的貨物將面臨無人提取從而變質喪失效用的局面。這時如果出口商在托收合同中規定了國外的“必要時”,就可以由其去代收行取單、提貨、存倉、保險甚至尋找新的買主,這樣會使出口商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信用證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1.做好客戶資信調查。客戶資信調查主要包括對方的經營狀況、清償能力、經營規模、經營業績以及產品的市場價格情況等,通過信息機構獲取有關資料,對以往交易情況做出分析。通過調查研究,選擇資信可靠、經營能力強的客戶進行交易,為交易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礎。
2.加強對開證銀行的資信調查。信用證屬銀行信用,因而開證行的信用至關重要。實際業務中,一些資信不良的小銀行與進口商勾結開出信用證后,又以各種理由拒絕付款,使出口商遭受損失。為防范這一風險,出口商應事先了解進口商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金融狀況以及當地銀行信用證業務的做法,在訂約時具體規定信用證的開證行,并要求由開證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對該證進行保兌。
3.認真訂立買賣合同。在信用證結算業務中,合同是信用證的基礎。因此,應該預先在買賣合同中對信用證的內容做出明確規定,以免日后產生爭議。信用證有多種類型,各自有自身的優勢和風險,買賣雙方應該慎重進行選擇。比如,對于買方而言應該爭取使用遠期信用證,這樣可以緩解資金壓力,加快資金的使用效率,便于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果賣方有欺詐行為,可以有一定的時間讓買方向法院提出解除貿易的命令,降低自身的損失。對于賣方而言,應該爭取對方的開證行開立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增加信用證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