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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高層住宅群 消火栓給水系統 設計
1 前言
近幾年來,小高層住宅群設計風靡全國,順德地區也漸漸出現了例如信合花苑、雍景豪苑、嘉信城市花園等熱銷的小高層住宅樓。最初小高層住宅群只是幾萬m2--,現在十幾、幾十萬m2----小高層建筑群也是司空見慣。所謂小高層住宅這里指總高十一二層的住宅,此類住宅往往采用一梯四戶的模式,一層架空用于綠化、管道轉換或設零星的商業網點。檔次稍低的,也有架空用做車庫,絕大多數則另設地下車庫。
2 小高層住宅群的設計特點
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套用現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GB50045-95),往往按如下設計方式:一、消火栓系統單獨設置,設臨時加壓泵房,每個消防栓箱啟動泵按鈕信號均要接至消火栓泵房,由著火信號自動啟動消火栓泵。二、必須設不小于6m3----(有的地方消防部門要求為12m3----)的消防水箱。當建筑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低于0.07Mpa時,要設消火栓穩壓泵。三、為保證消防水不被動用,單獨設消防水池或采用液位限制。
按上述設計,消火栓與生活給水系統各自獨立,室外管位緊張,設計困難;另外投資大,影響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利潤;屋頂設消防水箱,尤其不設穩壓泵房的消防水箱間,嚴重影響建筑立面。更主要的是,最終使用效果適得其反,有必要認真分析。
3 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生活給水系統宜合并
小高層住宅群一般為普通住宅,小于等于50m,室內消防栓用水量應為10l/s。如果首層有商業網點按二類商住樓考慮則應為20l/s,若有汽車庫按I、II類停車庫考慮亦采用20 l/s。即使按20 l/s,生活用水量按350L/(人·d)計算,對于8萬m2-左右的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供水量與生活水供水量基本持平,面積再大則生活供水量大于消防用水。顯然,生活水與消防水共用管,對于面積越大的小高層住宅群,就水量而言只會更有利于消防。
生活給水供水水壓與消火栓供水水壓差,經計算為0.12—0.18Mpa左右,完全可以共用設備。如采用變頻供水,生活供水減頻,消防恢復原頻,可克服生活供水采用消火栓水壓耗能略高的毛病。
對于小高層住宅群而言,室外給水工程量比較可觀,生活給水與消火栓給水系統分開的結果導致室外管道工程量幾乎增加一倍;對于有地下小汽車庫,總圖緊張的小區,有時竟很難找到管道位置。更應引起有注意的是,某些地方消防檢查統計表明,單獨設置消火栓給水系統竟有1/3不合格,“消防突擊檢查時運行合格率較低”的原因,恰恰是由于生活給水與消防給水分開的緣故。生活給水系統的增加投入可可以增加售房賣點或住戶對物業管理的滿意程度,因此生活給水問題普遍受到重視,生活給水泵因常開,開發商甚至愿意選購進口不銹鋼泵,物業管理也有完善、規范化的制度。消火栓給水系統則不然,很多只是應付例行公事的消防檢查,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最終單設消火栓給水系統反倒不安全。
現行消防規范還規定,消防水不能動用。消火栓系統死水一潭,還不允許少量動用,比如綠化灌溉用水。保證半個月或一個月,消防系統換水一次,以防止消防水質的惡化,但最根本的措施還在于消火栓給水與生活給水系統合并。
4 變頻或氣壓給水系統應視為常高壓給水系統,可不設屋頂水箱
何為常高壓給水系統,《高規》尚無明確定義。本人個人理解,對于水消防系統而言,無論是準工作狀態或消防時,都能保證消防水量與消防水壓的要求,即可認為是常高壓給水系統。
擔心變頻或氣壓給水不能保持常高壓的原因,無非是擔心電源切換時間以及設備機械故障。實際上生活、消防合用的變頻或氣壓給水系統,為了加強其消防功能,在供電電源設計上下足了功夫,為保證生活給水功能,提高樓宇的檔次,開發商也愿意花大價錢購置高級發電機。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92)6.1.5.1機組應始終處于準備啟動狀態,當正常供電中斷時,機組應立即啟動,并在15s內能投入正常帶負荷運行。
對于小高層建筑群而言,即使15s的消火栓供水量,也就是300L,保守點按30s,即穩壓罐水容積到600L,也足以保證消火栓系統的安全。
至于設備故障,生活給水泵及消火栓給水泵互相備用,大大增加了設備的安全性。何況山上的水池及管道輸送也不是絕對沒有故障的可能。隨著科技的發展,設備的可靠性還會進一步提高。
設屋頂消防水箱對于大型高層建筑問題不大,但對于小高層住宅群則有異議。如果一次著火區設一個顯然做不到萬無一失。《高規》未有著火次數的規定,《建規》則規定≤2.5萬人為1次, ≤5萬人為2次。按如今一般人均面積,2.5萬人反推算,住宅面積至少也在50萬m2以上;按較高的容積率,住宅占地面積也要28萬m2,其半徑在200 m以上。即使屋頂消防水箱在中心位置,管道阻力也相當可觀。若每一座小高層都加消防水箱,這種方式即過于原始,造價也高。相反,可靠的生活、消火栓給水合并變頻給水系統,則無此弊病。
房地產行業進入市場機制以來,對房屋美觀、實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出現許多新型建筑,對傳統消防方案,提出這樣或那樣的意見。制定適宜的消防規范舉足輕重,能否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更節省的方案,期望有關消防設計規范不斷完善。
5 現階段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要點
在針對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新規范未產生以前,為保證業主的利益和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更為可靠,現階段可采用部分變通做法。設計要點如下:
A 單體小高層建筑內消火栓給水與生活給水系統分開,生活給水進戶總管上設電磁閥,有火警信號時電磁閥關閉,防止著火時水源被生活給水系統占用。共用水池儲量為生活用水與消防用水的總和,變頻給水裝置的水量為兩者之和。
B 小高層住宅群室外生活給水與消火栓給水合流,以合用最大水量,最高水壓選變頻給水泵。變頻水泵壓力為可調,分別設生活給水壓力及消火栓給水壓力兩檔,消火栓給水壓力與消火栓連鎖,著火時火災信號自動改變變頻給水壓力設置。
C 小高層單位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與室外給水干管之間,設兩路進水管,每條進水管除了加閘閥外,加止回閥或管道倒流防止器,止回閥接近室內端接消防水泵接合器,避免給水系統被污染。
6 結論
A 消防有關規范對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系統設計應研究針對性的規定。
關鍵詞: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
1前言
近幾年來,小高層住宅群設計風靡全國,順德地區也漸漸出現了例如信合花苑、雍景豪苑、嘉信城市花園等熱銷的小高層住宅樓。最初小高層住宅群只是幾萬m2,現在十幾、幾十萬m2小高層建筑群也是司空見慣。所謂小高層住宅這里指總高十一二層的住宅,此類住宅往往采用一梯四戶的模式,一層架空用于綠化、管道轉換或設零星的商業網點。檔次稍低的,也有架空用做車庫,絕大多數則另設地下車庫。
2小高層住宅群的設計特點
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套用現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GB50045-95),往往按如下設計方式:一、消火栓系統單獨設置,設臨時加壓泵房,每個消防栓箱啟動泵按鈕信號均要接至消火栓泵房,由著火信號自動啟動消火栓泵。二、必須設不小于6m3(有的地方消防部門要求為12m3)的消防水箱。當建筑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低于0.07Mpa時,要設消火栓穩壓泵。三、為保證消防水不被動用,單獨設消防水池或采用液位限制。
按上述設計,消火栓與生活給水系統各自獨立,室外管位緊張,設計困難;另外投資大,影響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利潤;屋頂設消防水箱,尤其不設穩壓泵房的消防水箱間,嚴重影響建筑立面。更主要的是,最終使用效果適得其反,有必要認真分析。
3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生活給水系統宜合并
小高層住宅群一般為普通住宅,小于等于50m,室內消防栓用水量應為10l/s。如果首層有商業網點按二類商住樓考慮則應為20l/s,若有汽車庫按I、II類停車庫考慮亦采用20l/s。即使按20l/s,生活用水量按350L/(人·d)計算,對于8萬m2左右的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供水量與生活水供水量基本持平,面積再大則生活供水量大于消防用水。顯然,生活水與消防水共用管,對于面積越大的小高層住宅群,就水量而言只會更有利于消防。
生活給水供水水壓與消火栓供水水壓差,經計算為0.12—0.18Mpa左右,完全可以共用設備。如采用變頻供水,生活供水減頻,消防恢復原頻,可克服生活供水采用消火栓水壓耗能略高的毛病。
對于小高層住宅群而言,室外給水工程量比較可觀,生活給水與消火栓給水系統分開的結果導致室外管道工程量幾乎增加一倍;對于有地下小汽車庫,總圖緊張的小區,有時竟很難找到管道位置。更應引起有注意的是,某些地方消防檢查統計表明,單獨設置消火栓給水系統竟有1/3不合格,“消防突擊檢查時運行合格率較低”的原因,恰恰是由于生活給水與消防給水分開的緣故。生活給水系統的增加投入可可以增加售房賣點或住戶對物業管理的滿意程度,因此生活給水問題普遍受到重視,生活給水泵因常開,開發商甚至愿意選購進口不銹鋼泵,物業管理也有完善、規范化的制度。消火栓給水系統則不然,很多只是應付例行公事的消防檢查,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最終單設消火栓給水系統反倒不安全。
現行消防規范還規定,消防水不能動用。消火栓系統死水一潭,還不允許少量動用,比如綠化灌溉用水。保證半個月或一個月,消防系統換水一次,以防止消防水質的惡化,但最根本的措施還在于消火栓給水與生活給水系統合并。
4變頻或氣壓給水系統應視為常高壓給水系統,可不設屋頂水箱
何為常高壓給水系統,《高規》尚無明確定義。本人個人理解,對于水消防系統而言,無論是準工作狀態或消防時,都能保證消防水量與消防水壓的要求,即可認為是常高壓給水系統。
擔心變頻或氣壓給水不能保持常高壓的原因,無非是擔心電源切換時間以及設備機械故障。實際上生活、消防合用的變頻或氣壓給水系統,為了加強其消防功能,在供電電源設計上下足了功夫,為保證生活給水功能,提高樓宇的檔次,開發商也愿意花大價錢購置高級發電機。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92)6.1.5.1機組應始終處于準備啟動狀態,當正常供電中斷時,機組應立即啟動,并在15s內能投入正常帶負荷運行。
對于小高層建筑群而言,即使15s的消火栓供水量,也就是300L,保守點按30s,即穩壓罐水容積到600L,也足以保證消火栓系統的安全。
至于設備故障,生活給水泵及消火栓給水泵互相備用,大大增加了設備的安全性。何況山上的水池及管道輸送也不是絕對沒有故障的可能。隨著科技的發展,設備的可靠性還會進一步提高。
設屋頂消防水箱對于大型高層建筑問題不大,但對于小高層住宅群則有異議。如果一次著火區設一個顯然做不到萬無一失。《高規》未有著火次數的規定,《建規》則規定≤2.5萬人為1次,≤5萬人為2次。按如今一般人均面積,2.5萬人反推算,住宅面積至少也在50萬m2以上;按較高的容積率,住宅占地面積也要28萬m2,其半徑在200m以上。即使屋頂消防水箱在中心位置,管道阻力也相當可觀。若每一座小高層都加消防水箱,這種方式即過于原始,造價也高。相反,可靠的生活、消火栓給水合并變頻給水系統,則無此弊病。
房地產行業進入市場機制以來,對房屋美觀、實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出現許多新型建筑,對傳統消防方案,提出這樣或那樣的意見。制定適宜的消防規范舉足輕重,能否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更節省的方案,期望有關消防設計規范不斷完善。
5現階段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要點
在針對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給水系統新規范未產生以前,為保證業主的利益和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更為可靠,現階段可采用部分變通做法。設計要點如下:
A單體小高層建筑內消火栓給水與生活給水系統分開,生活給水進戶總管上設電磁閥,有火警信號時電磁閥關閉,防止著火時水源被生活給水系統占用。共用水池儲量為生活用水與消防用水的總和,變頻給水裝置的水量為兩者之和。
B小高層住宅群室外生活給水與消火栓給水合流,以合用最大水量,最高水壓選變頻給水泵。變頻水泵壓力為可調,分別設生活給水壓力及消火栓給水壓力兩檔,消火栓給水壓力與消火栓連鎖,著火時火災信號自動改變變頻給水壓力設置。
C小高層單位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與室外給水干管之間,設兩路進水管,每條進水管除了加閘閥外,加止回閥或管道倒流防止器,止回閥接近室內端接消防水泵接合器,避免給水系統被污染。
6結論
A消防有關規范對小高層住宅群消火栓系統設計應研究針對性的規定。
關鍵詞:住宅建筑;設計依據;電氣設計;節能環保
中圖分類號:TE08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住宅小區建筑逐漸從多層住宅向高層住宅發展轉變,高層住宅在現代城市住宅建筑中所占的比例逐漸增大。再加上,由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家用電器越來越多,使住宅電氣設計由原來的純照明向多功能的方向發展。因此,現代住宅樓建筑電氣設計顯得尤為重要,其科學合理與否直接影響著居民電氣供應的質量,且是保證居民生產生活和學習的關鍵。本文結合近年來的一些工作實例對現代住宅建筑電氣設計的主要內容、出現的一些問題及能源節約方面作一些探討,報道如下。
1、現代住宅建筑電氣設計依據
根據GB50045-1995(200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為“高規”)第3.0.1條規定,高層住宅樓是指十層及十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分為超高層住宅(100米以上或35層以上住宅),一類高層住宅(十九層及以上三十四層以下或50米以上100米以下商住樓);二類高層住宅(十至十八層為二類高層住宅)。
現代住宅建筑是有著住宅性質的高層建筑。在電氣設計中首先應遵守國家的一系列規范(GB50045-2005《高層建筑防火規范》、GB50368-2005《住宅建筑規范》和GB50096-2011《住宅設計規范》、JGJ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和《建筑物防雷規范》等)。此外,涉及到照明方面應遵守GB50034-200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涉及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遵守GB50116-19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等。
2、現代住宅建筑電氣設計內容分析
2.1 負荷分類
高層住宅建筑中消防泵、噴淋泵、防排煙風機、消防控制室電源等消防負荷超高層或一類高層為一級負荷,二類高層為二級負荷,另外潛污泵、普通客梯、生活泵等重要負荷雖然不是消防負荷但也根據高層以住宅分類超高層或一類高層此類負荷為一級負荷,二類高層此類負荷為二級負荷,其余的住宅內普通照明、地下室一般照明(非應急和備用照明)住宅內家用電器等用電均為三級負荷。
2.2負荷的計算
電力負荷是供電設計的依據參數。計算準確與否,對合理選擇設備及設備的安全可靠與經濟運行均起決定性作用。現代住宅建筑由于層數較多,高度較高,因此在電力負荷計算方面對于整個建筑設備和配電方式的選擇及后期使用的安全性都是非常重要的,住宅建筑的負荷計算,方案設計階段可采用單位指標法和單位面積負荷密度法;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采用單位指標法與需要系數法相結合的算法。其中高層住宅地下室除考慮照明用電外另預留一定動力和插座用電,地下室負荷一般按單位面積法進行計算,住宅用電60平方以下(含60平方)每戶考慮3KW,60平方至90平方(含90平方)每戶考慮4KW,90平方至150平方每戶考慮6KW,超過150平方的超出面積可按40W每平方至50W每平方計算。一棟高層住宅用電負荷按各類負荷考慮各自負荷性質的需要系數后求和,再考慮一定的同時系數后計算而得。
2.3供電電源
高層住宅的供電電源應按住宅建筑的負荷性質、用電容量、發展規劃以及當地供電條件等進行合理設計和考慮。
為了保證供電可靠性,一類高層住宅的一類負荷至少應有兩個獨立電源,當一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二類負荷的供電系統,最好由兩回線路供電。在負荷較小或地區供電條件困難時,二級負荷可由一回6路kV及以上專用的架空線路供電,在實際設計過程中我們經常無法從市電取得兩路獨立電源,就常常考慮設置自備電源,自備電源有柴油發電組及EPS電池等方式,我們較常采用的是自備柴油發電機組做為一、二類高層建筑一類級負荷的第二電源,機組應處于常備啟動狀態。一類高層建筑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保護對象分級為一級的建筑物的發電機組,應設有自動啟動裝置,當市電中斷時,機組應立即啟動,并應在30s內供電。當采用自動啟動有困難時,二類高層建筑及二級保護對象建筑物的發電機組,可采用手動啟動裝置。
2.4高層住宅配電方式
住宅建筑低壓配電系統的設計應根據住宅建筑的類別、規模、供電負荷等級、電價計量分類、物業管理及可發展性等因素綜合確定。
對于消防泵、噴灑泵、防排煙風機等負荷采用放射式配電,兩路電源引至各消防設備末端進行切換;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及排煙風機等消防設備外,各防火分區的消防用電設備,由消防電源中的雙電源或雙回線路電源供電,末端配電箱設置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該箱安裝于所在防火分區內;由末端配電箱配出引至相應設備,采用放射式供電。對于作用相同、性質相同且容量較小的消防設備,可視為一組設備并采用一個分支回路供電。每個分支回路所供設備不超過5臺,總計容量不宜超過10kW。
高層住宅住戶用電采用樹干式與放射式相結合的配電方式,各層電表箱樹干式引自配電干線再放射式引至各住宅戶內。
2.5高層住宅應急照明及供電要求
高層住宅火災應急照明應包括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兩種,供消防作業及救援人員繼續工作的場所如消防泵房、防排煙機房等處設置備用照明;供人員疏散,并為消防人員撤離火災現場的場所如樓梯間、門廳等處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和疏散通道照明。
高層住宅的疏散樓梯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設置疏散照明,二類高層居住建筑的疏散樓梯間可不設疏散指示標志。
應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持續供電時間不應低于30分鐘,一般疏散區域的疏散照明照度不低于0.5LX,豎向疏散及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照明照度不低于5LX;航空疏散場所,避難疏散區域的備用照明的持續供電時間不低于60分鐘,照明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配電房、水泵房等火災時需繼續堅持工作的場所備用照明的持續供電時間不低于180分鐘,備用照明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水平。
當建筑物消防用電負荷為一級,采用交流電源供電時,由主電源和應急電源提供雙電源,并以樹干式或放射式供電。按防火分區設置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提供該分區內的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電源。
當采用集中蓄電池或燈具內附電池組時,由雙電源中的應急電源提供專用回路采用樹干式供電,并按防火分區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消防用電負荷為二級并采用交流電源供電時,采用雙回線路樹干式供電,并按防火分區設置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采用集中蓄電池或燈具內附電池組時,由單回線路樹干式供電,并按防火分區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
2.6 電纜選擇與敷設。
超高層住宅的,其消防設備供電干線及分支干線,應采用礦物絕緣電纜;
一類高層住宅,其消防設備供電干線及分支干線,采用礦物絕緣電纜;當線路的敷設保護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時,也采用有機絕緣耐火類電纜。
二類高層住宅,消防設備供電干線及分支干線,采用有機絕緣耐火類電纜。
超高層住宅及一類高層住宅采用礦物絕緣電纜時,采用明敷設或在吊頂內敷設;當采用難燃型電纜或有機絕緣耐火電纜時,在電氣豎井內或電纜溝內敷設時可不穿導管保護,但應采取與非消防用電電纜隔離措施;當采用有機絕緣耐火電纜為消防設備供電的線路,采用明敷設、吊頂內敷設或架空地板內敷設時,應穿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保護;所穿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應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護措施;線路暗敷設時,應穿金屬導管或難燃型剛性塑料導管保護,并應敷設在不燃燒結構內,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
消防聯動控制、自動滅火控制、通信、應急照明及應急廣播等線路暗敷設時,采用穿導管保護,并暗敷在不燃燒體結構內,其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當明敷時,穿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保護,并應在金屬導管或金屬線槽上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采用絕緣和護套為難燃性材料的電纜,不穿金屬導管保護,但應敷設在電纜豎井內;
2.6火災報警系統設計
高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應根據保護對象的特點,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管理維護方便。
高層住宅的火災報警系統尚應根據火災的撲救難度、火災的危險性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保護等級。
建筑高度超過100米或層數超35層的高層住宅的火災報警系統應按特級保護對象考慮,一類高層住宅的火災報警系統按一級保護對象考慮,二類高層住宅的火災報警系統按二級保護對象考慮。
高層住宅級保護對象的火災報警系統形式應采用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一級保護對象的火災報警形式采用集中報警系統,二級保護對象的火災報警形式采用集中報警系統或區域報警系統。
高層住宅的地下停車庫選用感溫探測器,商業、電梯前室等處選擇感煙探測器,配電房、風機房等處選擇感煙探測器,柴油機房采用煙溫同感的探測器,電氣豎井,電纜隧道等處選擇線型定溫探測器。
通過合理科學的火災報警系統的設計可更早的發現火災隱患,采取合理的處理和消防滅火措施以達到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目的。
2.7防雷與接地設計
高層住宅應根據建筑物高度、體型及所處區域的雷爆情況綜合計算年雷擊次數,根據年雷擊次數把高層住宅防雷等級分為二類防雷建筑物和三類防雷建筑物,年預計雷擊次數N>0.25次/a的住宅按二類防雷建筑物考慮,預計雷擊次數0.25次/a≥N≥0.05次/a的住宅按三類防雷建筑物考慮。
二類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采用裝設在建筑物上的接閃網、接閃帶或接閃桿,也采用由接閃網、接閃帶或接閃桿混合組成的接閃器。接閃網、接閃帶應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并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網格。
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采用裝設在建筑物上的接閃網、接閃帶或接閃桿,也可采用由接閃網、接閃帶或接閃桿混合組成的接閃器。接閃網、接閃帶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并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于 20m×20m或 24m×16m的網格。
3、節能設計
現代高層住宅建筑的大發展也伴隨著能源的浪費和消耗,所以高層住宅建筑的節能顯得至關重要,它直接關系到國家的能源供應,經濟浪費和環境保護,對于高層住宅建筑的節能主要采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
采用能耗低的變壓器、電氣設備和用電設備。
采用設備就地補償與變配電所集中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以達到更低的無功功率損耗。
住宅建筑的門廳、前室、公共走道、樓梯間等設人工照明及節能控制。除電梯前室外的其它公共區域設置聲光控制開關控制。
采用節能LED照明燈具及帶節能型電子鎮流設備熒光照明燈具等節能型燈具。
4、高層住宅電氣設計中尚應注意的問題
4.1雙電源末端切換應注意以下問題。
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及排煙風機等的兩個供電回路,應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自動切換;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及排煙風機等消防設備外,各防火分區的消防用電設備,可由消防電源中的雙電源或雙回線路電源供電,末端配電箱設置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該箱安裝于所在防火分區內。
4.2火災報警系統線路選擇與敷設應注意以下問題
(1)橫向敷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傳輸線路如采用穿導管布線時,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不應穿人同一根導管內;探測器報警線路采用總線制布設時不受此限;
(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的電纜豎井,宜與電力、照明用的電纜豎井分別設置;當受條件限制必須合用時,兩類電纜宜分別布置在豎井的兩側。
(3)火災廣播線路與火災報警控制總線不應敷設在同一線槽或橋架內。
4.3樹干式配電,在樹干分支處應注意以下問題。
在樹干分支處(回路導體載流量減小處)。應加設短路保護,當短路保護設備不能設置在回路導體載流量減小的地方時,應采用下列措施:
(1)短路保護電器至回路導體載流量減小處的這一段線路長度,不應超過3m;
(2) 應采取將該段線路的短路危險減至最小的措施;
(3)該段線路不應靠近可燃物。
5.結束語
由于現代住宅建筑的特殊性,使得其電氣設計越加復雜,存在著一些爭議及問題。然而,住宅建筑電氣設計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科學合理的住宅建筑電氣設計有利于保證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節約能源、環境保護等。因此,相關工作者應努力探索,積極創新,提高建筑電氣設計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JGJ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2]JGJ242-2011《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3]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4]GB50116-19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5]戴瑜興,黃鐵兵.《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數據手冊》[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