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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6)04-0024-01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國許多農村地區都開始更新或者是改進原有的方法,目的是不斷完善自身,使農村朝著健康方向發展。農村審計作為農村經濟監督的重要手段,更是對農村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擁有良好的農村審計內容和方式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
1 農村審計的內容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的經濟環境變得錯綜復雜,這也影響到了我國農村的審計內容。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農村審計的范圍也逐漸寬廣,對象也朝著多元化發展,對農村審計的工作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農村審計的內容,不僅包括了農村審計的對象和審計的標準,還對農村審計機構與審計人員都有一定的要求,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局勢,培養出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審計人才隊伍,對提高農村審計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都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不管是農村、農村合作社經濟組織,還是鄉村集體企業和經濟聯合體,都要在農村財務管理機構的帶領下,在國家審計、社會審計的監督下進行農村審計工作,積極做到做好做強,完善村務,保證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2 農村審計的方式
農村審計方式包括許多方面,主要是指農村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采用的各種方法和手段的總稱。本文主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對農村審計方式進行簡述。
2.1 農村審計中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
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也有許多種,我們可以將其分為一般方法和技術方法,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一般來說要結合使用才能達到最好效果,為農村審查提供充分可靠的審計數據。
2.1.1一般方法
一般方法中按照不同的分類元素進行劃分又可以劃分成兩類。一是按照審查順序,按照這種方法可以分為順查法和逆查法。順查法就是在審查書面資料的過程中按照特定的順序進行審計,這種方法簡單細致,按照步驟來不容易出現問題,但是也有不好的方面,當審查的書面資料過于繁雜時,順查法的使用就加大了審查人員的工作量,在時間和精力方面都是極大的浪費,因此只適用于結構簡單但是存在問題較多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逆查法則與順查法相反,是按照會計業務核算順序相反的順序進行審計的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在于能夠通過逆向思維的方法找到重點并進行深入研究,進而節約時間和人力成本。但是,這種方法對審計人員有較高要求,需要其擁有嚴密的邏輯能力和準確的分析判斷能力,且工作經驗的積累也是能提高該種審計方法的重要因素,因此只適用于規模較大、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的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是按照審查書面資料的數量和范圍進行,也可以將其分為兩類,詳查法和抽查法。詳查法,顧名思義就是對一定時期內的全部審查資料進行詳細審計,這種審計方法風險小,不易疏漏,審計質量較高,但是其缺點也不容小覷,審查一定時期內的全部資料不僅工作量大,也會提高審計成本,因此這種方法大多用于有嚴重問題的,經濟業務較少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相比之下,另一種方法――抽查法就來的簡單的多,是指通過抽取某一部分或某個時期的資料進行審計的方法,這種方法簡潔且效率高,但是容易存在漏網之魚,質量相較于詳查法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只適用于規模大但是內部控制健全有效的村集體經濟組織。
2.1.2技術方法
農村審計的技術方法相比于一般方法就來的更加科學有效,主要分為審閱法、核對法、復算法和分析法。審閱法就是指通過閱讀和審查書面資料找到存在問題,是農村審計工作中最常用的基本取證方法;核對法就是指按照書面資料中訊在的內在聯系進行相互對照檢查從而發現問題;復算法是指通過重新計算數據來發現書面資料中存在的問題;分析法則是指通過觀察分析和推理,透過書面資料的表面,找到其本質問題的方法。這些方法同樣也是農村審計中的常用方法。
2.2 農村審計中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
農村審計中證實客觀事物的方法簡單來說就是檢查賬實是否相符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2.2.1盤點法
盤點法,是指通過賬簿記錄,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的清點盤查,以確定賬實是否相符的一種方法。盤點法又分為直接盤點法,即農村審計人員親臨現場組織實施盤點,和監督盤點法,即由財產保管人員或者其他相關人員進行實物盤點,審計人員進行實地監督的盤點方式。
2.2.2調節法
調節法是指審計人員在審查某個項目時,通過調節有關數據,證實所需證明數據正確性的一種方法。
2.2.3觀察法
觀察法要求審計人員需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它是在審計人員通過實地觀察的方法以此取得書面資料以外的審計證據的方法,對內部監控具有良好的效果。
2.2.4查詢法
查詢法,是指審計人員通過對有關人員進行詢問和質疑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疑點來獲取審計方法。一般來說包括面詢和函詢這兩種方法。面詢,就是審計人員與有關人員進行面對面的詢問,過程簡明直接;而函詢則是通過向有關單位發函來了解情況。
2.2.5走訪調查法
走訪調查法,顧名思義,就是審計人員通過走訪相關人員以獲得相關線索的審計方法。此種方法較為公平公開,是了解數據是否造假、情況是否真實的重要方法。
3 總結
總而言之,農村審計在農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占據的地位不言而喻,它不僅是農村經濟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發展新農村的必要途徑。因此,做好農村審計工作也是相關人員的重大任務。農村審計的內容決定了農村審計的方式和方法,通過查詢資料和實地考察相結合,一般方法與技術方法相促進,實地調查與嚴謹推論相融合的方法,真正做到促進農村審計的發展,幫助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參考文獻
[1]劉長寶.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重點內容和方法[J]. 才智, 2012(13).
【關鍵詞】持續審計 持續監控 內部控制 數據中心 審計模型 數據挖掘
一、引言
信息技術的發展在不斷創新企業管理方法的過程中潛移默化的革新著傳統的審計技術。因此,一代又一代的審計人不斷的進行探索,研究如何順應新特點,實現內部審計方式的跨越式轉變。多年來,智能審計、數據式審計、在線審計、持續審計、計算機審計、信息系統審計、IT審計、審計信息化、聯網審計、持續監控等概念不斷的充斥著審計人員的耳膜,同時,數據挖掘技術在審計中的應用研究也是層出不窮。這些概念的不同反應了其研究的側重點的不同,有些概念之間存在連續的與遞進的關系,但是,這些概念都突出了目前審計工作的真正需求:在線的、連續的、實時的、智能化的審計。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持續審計技術從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發展而來。持續審計的概念提出近20年,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也已被研究了近幾十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和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于1999年了被廣泛接受的持續審計定義:持續審計是一種方法學,使獨立審計人員使用一系列審計報告,對某一事項提供書面鑒證,而且這些審計報告是在被審計事項發生的同時或很短一段時間后的。此外還有一些研究者也對持續審計的概念進行了各自的闡述。盡管學者們對持續審計的定義不盡相同,但都強調了信息化環境下現代審計的時效性和可靠性。
AT&T公司Bell實驗室于1986年至1990年開發了持續程序審計系統(Continuous Process Auditing System,簡稱CPAS)[1],成為最早的持續審計模型之一,為后來持續審計模型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后期較為著名的模型有Rezaee提出的建立具有自動審計能力的持續審計系統模型、Oninos提出的持續審計總體設計框架、Woodroof提出的應用于債務契約領域的持續審計系統模型。雖然CPAS由于應用部門的認識不足導致該系統并沒有在公司內推廣應用,而那些已經執行了大量實時易的公司則嘗到了持續審計應用的甜頭,如畢馬威、美國花旗銀行Citibank、美國Schwab公司、PayPal公司、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意大利銀行集團Bipop以及印度第二大商業銀行ICICI[2]、美國HCA醫療保健公司、IBM公司、德國Siemens公司等。目前,ACL公司開發的CAA軟件已經為四大和美國公眾公司廣泛使用,全世界已經有14700家企業在使用ACL公司的產品。
我國的審計信息化建設同樣進行的如火如荼。2005年,審計署“金審工程”一期項目順利完成,2012年完成工程二期,設計開發了包括審計管理系統(OA)和審計實施系統(AO)的審計應用系統。國家電網開發了包括一個平臺、三大系統和四項功能的審計信息化平臺。其中,ERP業務審計系統正在逐步開展試點應用。另外,南方電網公司、中石化、上海煙草公司等企業也建立了符合自己企業的審計信息化架構并逐步落地開發。
三、數據中心與審計數據標準化建設
從持續審計的概念和發展驅動因素來看,持續審計是建立在電子數據基礎上的。被審計單位的應用系統中存儲著數以T計的電子數據,如果不將這些數據有效運用,套用Swiss Post Solutions的Holdt先生的話,“資料只是躺在那里積灰塵和耗費金錢”[3]。馬洪江(2002)也指出,數據庫作為一種資源,本身并沒什么直接的價值,有價值的是從中抽取到的知識和信息[4]。然而,數據運用是一個問題,數據的組織、清洗也同樣是一個問題,而且是持續審計實施首先要解決的問題。長期以來,數據的問題成了制約持續審計應用發展的瓶頸之一,正所謂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持續審計系統的上線運行需同時建立審計數據中心,進行審計數據規劃,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審計中間表,實現審計數據的定時或不定時的采集、轉換、清洗、存儲、調用。
其次,審計數據還面臨著結構化、半結構化和非結構化數據的問題。據互聯網數據中心(IDC)的一項調查報告中指出企業中80%的數據都是非結構化數據,這些數據每年都按指數增長60%。還有報道指出平均只有1%~5%的數據是結構化的數據。這些半結構化數據和非結構化數據如何支撐持續審計模型的運行,目前并沒有非常有效的解決辦法。例如,類似于原始憑證、合同文件這種辦公過程文檔,持續審計模型如需調取、識別該文檔上的某項金額進而判斷業務的合規性,若無法調取則只能采用替代模型或者該問題根本就無法智能檢測。
四、持續審計的實現方式
持續審計模式下的審計目標并沒有改變,同樣是在對企業進行內部控制測評的基礎上,檢查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促進企業經營活動的健康運行,保障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相較于傳統的手工審計或者計算機輔助審計,持續審計模式著重從以下五個方面實現。
(一)內部控制測評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1997,2)認為“電子證據的完整往往依靠于內部控制措施在確保數據的準確和完整性上的有效性”[5]。因此,審計人員需要了解公司的業務流程以及相關的內部控制措施,來更好的保證在無紙化和實施會計系統下信息的準確性和可信性。因此,無論是在傳統的手工審計環境下,還是信息化審計環境下,內部控制測試是必要的,在評價內部控制恰當性、有效性、健全性的基礎上來確定是否依賴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并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范圍、時間和重點活動。
同傳統的內部控制測評相比,持續審計模式下的內部控制測評很大一部分工作屬于信息系統審計的內容。國際信息系統審計與控制協會(ISACA)對信息系統審計給出了定義:信息系統審計是一個獲取并評價證據,以判斷信息系統是否能夠保證資金的安全、數據的完整以及有效率地利用組織的資源并有效果地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因此,持續審計模式下的內部控制測評不僅包括信息系統在業務承載及處理過程中的可靠性、穩定性、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測評,還包括業務數據采集、生成、處理、報告全過程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
(二)審計數據復算
信息化環境下,由于信息系統開發程度良莠不齊,審計數據并非完全在信息系統中生成、流轉、報告,且信息系統關于數據修改的設計并不一定嚴謹,而持續審計模式需要完全依賴電子數據,因此,審計數據的真實性保證尤為重要,否則一切都是徒勞。審計數據的全面復算可以從源頭上防止“假賬真查”。
陽杰(2008)在對導入式智能審計的研究中曾提到“會審軟件必須具有會計信息化的全部功能,實現對基礎數據的全面’重算’,而不是部分’重算’”[6]。審計數據的全面復算在信息化環境下并不難實現,而流程的梳理,中間表的設計,關聯規則、勾稽關系的發現才是本階段的工作重點。審計數據的全面復算不僅僅包括賬、表數據的重新生成、復算,還包括依據數據間勾稽關系的驗證性復算,而數據間勾稽關系的發現囊括了業務數據和財務數據。
(三)審計數據分析和挖掘
審計風險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為識別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提供更好的基礎,因此審計數據分析并非無用功。審計數據分析按照所反映信息的綜合度分為財務指標分析、業務類別分析、賬戶金額變動情況分析。而關于審計數據分析的分析工具就非常多了,這里的分析一般描述性統計分析工具用的較多。
數據挖掘就是數據庫中的知識發現,是智能審計決策系統的主要任務之一,是發現審計線索的有效手段之一。運用數據挖掘技術發現經濟業務規則或者數據規律,以發現脫離該規則、規律的異常事項,獲取有效的審計證據。
(四)持續審計檢測模型的構建及運行
持續審計檢測模型的構建基于對審計業務關系和對應的數據關系的描述上,分析相關的控制環節,編制可行的計算機審計方法。持續審計的檢測模型可以來源于審計人員的審計經驗、已經發現的審計問題、已經識別的業務風險或者法律法規條款。持續審計風險模型的建立一般包括模型命名、確定模型目標、明確審計依據、定義算法、確定數據源、定義輸出結果六個過程。
(五)對關鍵業務流、資金流、數據流的持續監控
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一定遇到以下情況,假設在對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的過程中,為了弄清楚資金的來源賬戶、流向賬戶、業務用途、賬戶金額變動規律等內容,審計人員需要上各個部門或者機構去獲取資料,而有些資料可能并不容易獲取,審計工作往往被這種細碎的障礙耽擱變得復雜。而持續審計模式下,我們要發現代表流程中各節點的關鍵要素,實現對企業內部關鍵的業務流、資金流、數據流進行持續的、動態的、半可視化的監控。
五、結論
持續審計價值的運用是各單位目前均意識到并爭先恐后研究的領域。文章論述的四個主要方面是持續審計廣泛開展應用的關鍵研究內容,也是顯現持續審計價值的重要研究領域。持續審計模式需要重新設計審計程序以及對應的審計管理模式。其次,持續審計的過程更多情況下是審計疑點的發現、挖掘的過程,進而支持審計人員進一步發現審計證據,支持審計報告或者審計結果。誠然,羅馬并非一日建成,持續審計在實現的道路上同樣阻礙重重,這些阻礙不僅來自于技術瓶頸,還來自于使用者、被審計單位的接受、認可、配合程度。然而,新事物必然代替舊事物是亙古不變的哲理,持續審計的實現及應用是代代審計人員不懈追求的審計藝術殿堂。
參考文獻
[1]Vasarhelyi,M.A.and F.Halper.The continuous audit of online systems[J].Auditing:A.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1991,10(1):110-125.
[2]何芹.持續審計在我國政府審計中的應用分析[J].會計之友(中旬刊),2009,(01):28-29.
[3]Robert Hertzberg.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企業如何利用數據取得競爭優勢[R]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2010.
[4]馬江洪,張文修.數據挖掘與數據庫知識發現:統計學的觀點[J].工程數學學報,2002,19(1):1-13.
[5]Zabihollah Rezaee,Ahmad Sharbatoghlie. Continuous Auditing: Building Automated Auditing Capability[].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and Theory,2002,21(1):147-163.
一、在審計是,強調以經營審計為重點
傳統內部審計的目標是查錯防弊,發揮保護性制約性作用,因而其工作重點放在財務審計上。以財務審計為重點的內部審計并不能直接協助提高效益,增強競爭能力,在資源稀缺性程度日益嚴重和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這種嚴峻經營環境的挑戰下,逐漸推動了往日的作用。內部審計部門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管理當局的新要求,逐步將工作內容從以前的財務審計轉向富有建設性的經營審計。這一轉變過程可從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頒布的《內部審計師職責說明書》對內部審計所下定義的變化中清楚地反映出來。協會于1947年最初的《職責說明書》指出:“內部審計師主要處理和財務方面的問題,但也可以適當處理經營方面的問題。”這時,強調內部審計人員的根本職能是進行會計和財務審計,審計對象剛剛涉足經營活動領域。1957年修訂后的《職責說明書》指出,“內部審計是組織內部審核會計、財務及其它經營活動的獨立評價行為”,從而將經營審計和財務審計并列起來,同等重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1971年,協會再次修訂《職責說明書》時進一步指出“內部審計作為對管理當局的一種服務,是組織內部審核經營活動的獨立評價行為。”這就將現代內部審計的活動范圍擴展到組織活動的每一個方面,大大拓寬了內部審計的作用領域。此外,1971年的說明書還為內部審計師增加了一項新的職責,即“提出改善經營的建議”,從而極大的增強了內部審計工作的建設性。此后,協會于1981年和1993年修訂說明書時又更明確地指出,內部審計師應評價所在企業各方面的經營與管理活動,從增強企業整個內部控制系統的效能著眼,為企業的董事會和經理人員提供實現經營目標所需的顧問服務。
,西方國家內部審計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內容相當深入。從美國來看,內審部門已廣泛開展了企業戰略和經營決策審計、投資效益審計、市場景氣狀況審計、物資采購審計、生產工藝審計,產品推銷(包括廣告促銷效果)審計、與開發審計、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后勤服務系統效率審計、信息系統設計與運行審計等。有的企業內審機構甚至對環境污染、社區關系等因素對企業商業利益和持續經營的影響也進行評估,“綠色”審計、責任審計也成都成為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據全美天然氣協會和愛迪生電力協會調查,1989年美國公用行業的企業內審工作時間只有19%用于財務審計上(且還側重于內部會計控制的測試和評價),其余時間都轉向了經營審計。英國、德國、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的情況與美國相似。在日本,由于企業強調雇主和雇員間結成利益和命運共同體,注重維持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領帶與和諧關系,因而內審部門更少開展諸如財務收支審計、雇員欺詐行為調查之類的制約性審計,而是將工作重點致力于改進管理效率、增加企業利潤等建設性審計上。
內部審計內容從財務審計轉向經營審計,以經營審計(經營活動的評價和改進)為主導,這是西方企業現代內部審計理念的最顯著特點。
二、在審計策略上,采取參與、合作的方式
參與式審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審計開始時,就對被審部門抱著信任態度,與他們討論審計目標、審計、計劃采取某些審計程序和的理由,以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2)征求被審部門的意見,尋求他們的合作;(3)及時與當事人討論審計中發現的,共同改進的必要性,并探討改進的可行措施;(4)向補審部門報告期中審計結果,期中審計報告可以是口頭的,非正式的,以便及時就地解決和改正存在的問題,避免發生更大的損失;(5)提出最終審計報告時,采用建設性的語調,重點放在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改進的可能性和改進措施上,被審部門已經采取的改進行動也包括在審計報告中,以反映他們對審計工作的積極態度。
例如,美國百事可樂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近年來為適應市場競爭白熱化對公司生存和命運的嚴峻挑戰,不斷改進審計工作,采取了解決問題導向型的審計方式。即鼓勵被審部門的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提出所關心的問題;在編寫審計報告時使用正面而非責難性的措辭,對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指明可改進的機會,不簡單地予以暴露;只向被審部門提供其需要的有用信息;針對不同層次管理人員的不同需要,提出不同的審計報告。其中,反映重大審計問題的報告和審計報告呈現送最高管理當局,以便獲得他們的支持、協調和授權;而詳細性的審計建議報告則直接送給部門經理或第一線管理人員,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就地改進問題。內審部門采取這種新型的審計方式改善了與管理人員的關系,增強了內部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和建設性,提高了公司生產率和盈利能力,因而倍受公司管理當局的贊賞。
三、注重將審計結果的傳遞作為向管理當局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一種良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