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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在中國,個人所得稅作為一個對人們生活影響較大的稅種,近幾年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為明顯的是上調免征額,從2011年9月1日起,免征額上調至3500元。美國作為世界上的發達國家,該國的個人所得稅制發展得也比較完善,對我國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因此本文對中美個人所得稅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比較,以期從中得到一些啟示,為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發展提出建議。
一、中國個人所得稅稅制簡介
(一)納稅對象
在我國,納稅對象分為兩種,一種是居民納稅人,一種是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是指在我國有固定住所或者沒有固定住所但居住滿一年以上的納稅人,對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我國無固定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是無住所而且在我國居住未滿一年的納稅人,僅對其在中國境內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稅率
我國實行的是超額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相結合的機制。在經過一系列的調整后,2011年9月1日起我國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的是7級超額累進稅率,根據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分別適用于3%,10%,20%,25%,30%,35%,45%的不同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適用20%的比例稅率。
(三)計算方法
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應依據下面的公式進行計算:(詳見表1)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 = 總工資 - 三險一金 - 免征額
表1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
二、美國個人所得稅制簡介
美國采用的是綜合所得稅制,即將納稅人全年的各種來源的收入進行加總,扣除免征項目后,再按照總額相適應的累進稅率進行計算。
(一)納稅對象
美國將納稅人也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兩種,居民納稅人就其在全球所得進行納稅,而非居民納稅人僅就其在美國境內的所得進行納稅。
(二)稅率
由于美國納稅人是以家庭為單位,并根據家中是否撫養小孩等一系列情況進行減免,因此這里我們以家庭沒有小孩為例。
表二美國個人所得稅稅率
各州所得稅率根據具體情況還有略有差異。例如,根據資料顯示,2010年夏威夷是美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的州,稅率最高為11%,同期的紐約州最高稅率為8.97% 。
(三)計算方法
①全部所得- 免稅項目= 毛所得;
②毛所得- 調整項目= 調整后的毛所得;
③調整后的毛所得-分項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個人寬免額= 應納稅所得額;
④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初算稅負;
⑤初算稅負-稅收抵免款項= 應繳稅款
美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有兩個非常明顯的特點。第一是在征稅的時候會考慮家中成員的具體狀況,比如家中如果贍養老人或者是撫養兒童的話,會有一定情況的減免,因此,同樣收入的兩個家庭,有老人需要贍養或是有兒童的話所繳納的稅收會有很大差距。第二個特點是,美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高收入者。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在美國,年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的群體,他們所繳納的稅款每年占美國全部個人稅收總額的60%以上,是美國稅收最重要來源。這說明,美國政府每年的巨大的財政來源主要是來自于占總人口少數部分的富人,不是占總人口大部分的工薪階層。
參考文獻:
[1]黃勇.中美個人所得稅制度比較及啟示[J].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
論文摘要:個人所得稅的運行中存在許多急待解決的問題,從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模式、應稅所得的確定和稅率結構的調整三個方面進行探討并指出改進方向。
199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合并了原來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收人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三個稅種,通過這次改革,使我國個人所得稅朝著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進一步深人和擴大,以及中國加人wto后必然引發的經濟格局和收人格局的變化,個人所得稅無論在法規上還是征管上都暴露出不少問題。本文從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模式、應稅所得的確定和稅率結構的調整這三個問題人手,提出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建議。
1中國個人所得稅征收模式的選擇
1.1個人所得稅征收模式的比較
目前世界各國對個人所得稅征收模式的選擇分為三大類:
①分類所得稅模式
分類所得稅模式是指歸屬于某一納稅人的各種所得,如工資、薪金、股息紅利等,均應按稅法規定單獨分類。按各類收人適用稅率分別課稅,不進行個人收人的匯總。
其理論依據在于納稅人不同的收入體現了不同的性質,要貫徹區別定性的原則,采取不同的方式課征。因此,一般情況下工薪所得是依靠勞動取得的收人,其稅率相應較輕,而利息、股息、紅利和租金等則是資本性投資理財所得,其稅率相應較高。
它可以廣泛采用源泉課稅法,課征簡便,節省征收費用,可按所得性質的不同采取差別稅率,有利于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但它不能按納稅人全面的、真實的納稅能力征稅,不太符合公平負擔原則。英國的“所得分類表制度”是分類所得稅模式的典范,當今純粹采用這種課征模式的國家不多。
2逗蹤合所得稅模式
綜合所得稅模式是指屬于統一納稅人的各種所得,不論其從何處取得,也不論其是以何種方式取得,均應匯總為一個整體,并按匯總后適用的累進稅率計算納稅。
其理論依據為個人所得稅是一種對自然人課征的收益稅,其應納稅所得應當綜合納稅人的全部收人在內。
這種模式稅基寬,能夠反映納稅人的綜合負稅能力,并考慮到個人綜合情況和家庭負擔等,給予減免照顧,對總的凈所得采取累進稅率,可以達到調節納稅人之間所得稅負擔的目的,并實現一定程度的縱向再分配。但它的課征手續較繁,征收費用較多,且容易出現偷漏稅,要求納稅人有較高的納稅意識,征稅人有先進的稅收征管制度。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模式屬于這一類型。
③混合型所得稅模式
混合型所得稅模式是分類所得稅模式和綜合所得稅模式的疊加,即先按分類課稅,再采用綜合所得稅模式對全部收人匯總征收并清繳。
其理論依據主要考慮兼有分類所得稅模式與綜合所得稅模式各自之所長,但這種模式在稅收的公平與效率兩方面都不可能有超出分類所得稅模式和綜合所得稅模式的優點。日本、韓國、瑞典等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模式屬于這一類型。
1.2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模式的缺陷
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模式為典型的分類所得稅,將全部收人分解十一大類,采用十項不同稅率分別單獨課征。其缺陷表現在:
①相同數量的所得,屬于不同的類別,稅負明顯不同。
月所得在4001元以下時,各類所得的稅收負擔最高的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其次依次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中方人員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而外方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則不必繳稅。隨著收人上升到20 000元以上,則勞務報酬的稅收負擔率最高。
②按月、按次分項計征容易造成稅負不公
現實中,納稅人各月獲得收人可能是不均衡的,有的納稅人收人渠道比較單一,有的則可能從多個渠道取得收人;有的人每月的收人相對平均,有的人的收人則相對集中于某幾個月。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實行按月、按次分項計征,必然造成對收人渠道單一的人征稅容易,月.稅負高;對每月收人平均的人征稅輕,對收人相對集中的人征稅重。
③稅負的不平容易造成納稅人通過“分解收人”、分散所得、分次或分項扣除等辦法來達到逃稅和避稅的目的,導致稅款的嚴重流失。
1.3中國個人所得稅模式的選擇
考察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模式的演變過程,可以看出,分類型所得稅模式較早實行,以后在某些國家演進為綜合型所得稅模式,更多的則發展為混合型所得稅模式。
綜合型所得稅模式不符合中國目前國情。美國是采用徹底的綜合型個人所得稅模式的代表國家,這與它擁有先進的現代化征管手段,對個人的主要收人能實行有效監控相適應。同美國以及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水平較低,收人難以全面監控,涉稅信息的交流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科學高效的計算機支持系統,不具備實施綜合型所得稅模式的條件。
混合型所得稅模式較符合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具體做法是:對納稅人經常性的收人,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經營和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可采取綜合征收。對非經常性的收人,如利息、股息等,可采取分項征收。屬于分項征收的項目繳稅之后不再進行綜合申報與匯算,屬于綜合征收的項目也只就這一部分進行綜合申報與匯算。
推行分類與綜合結合的混合型所得稅模式,還應當實行嚴格的源泉扣繳制度,凡是能扣繳的都要實行扣繳,先把應收的稅款收上來,同時要實行有限度的申報制度。年收人在6萬元以下的,即使實行綜合征稅,也可以不申報,只進行年末調整,這樣可大大減少申報納稅人數,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簡化征管的目的,適應我國當前的稅收征管水平,又體現了相對公平合理的原則,有利于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
2中國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的確定
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的確定取決于征收范圍和扣除項目。
①征收范圍
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是列舉11個征稅項目,表面上看項目明確、清楚。實際執行時,由于我國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居民收人貨幣化、帳面化程度比較低,還有直接或間接的實物分配等,各種收人名稱既多又不統一,難以對號人座,容易造成偷稅和漏稅。同時,隨著分配方式增加、分配體制的改革,收人分配的來源及項目逐漸增多,以原來的11個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難以實現個人所得稅的調節職能。從西方發達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看,更多的是把原來的一些減免稅項目列人征稅范圍,同時,對于將在經濟生活中新的收人分配方式,及時納人征稅的范圍,以避免個人所得稅的流失。盡管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各不相同,但總體上看,其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均不僅包括周期性所得,還包括偶然所得;不僅包括以貨幣表現的工資薪金所得、營業所得、財產所得等,還包括具有相同性質的實物所得和福利收人,不僅包括正常交易所得,還包括可推定的勞務所得。總之,為稅收公平和反映納稅能力起見,將一切能夠給納稅人帶來物質利益和消費水平提高的貨幣和非貨幣收益均納人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建議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采用列舉免稅項目,明確免稅的項目后,其余收人和福利實物分配均為征稅范圍,以避免解釋不清造成偷稅和避稅,同時壓縮現行的減免稅范圍。現行減免稅的項目比較多,范圍比較寬,有10條免稅項目,3條減稅項目,還有其他一些政策減免。過多的減免違背個人所得稅的立法宗旨和政策目標,弱化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分配和組織收人的功能,還導致稅制復雜,給政策執行和征收執法帶來操作困難,又造成執法隨意性。
②扣除項目
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項目考慮的因素過少,扣除額過小。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深人,個人的社會保障、子女教育和個人的再教育、醫療費用、購買住房的費用、贍養費用等,都是個人的大筆開支。因此,應在提高基本扣除額的同時,制定一些標準扣除,如醫療費用和社會保障費用據實扣除,教育費用、住房費用和贍養費用按標準扣除等。而且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扣除標準,如果在收人高的地區規定較高的起征點,對收人較低的地區規定較低的起征點,實際上就違背了個人所得稅“殺貧濟富”,調節高收人的原則。
3中國個人所得稅稅率的設計
就稅率形式而言,超額累進稅率最能體現量能負擔的原則,但是在不能普遍實行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而主要是采取代扣代繳方法的條件下,它只能適用于專業性和經常性的這一類所得,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和有固定基地的專業獨立勞動者勞務報酬所得,至于非專業性和非經常性的所得,則難以有效地累進征收,只能適用比例稅率形式。
改革后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可將上述4類所得設計相同的一套超額累進稅率,從而也可初步實現個人不同所得的橫向負擔公平。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基本狀況;存在問題
[Abstrae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economy has been more and more in-depth market the economy as a whole life. Personal income tax is closely related with People's Daily life, one of the categories of taxes, in our tax system take the position also rise gradually, and wages, salaries, the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system in our country has become a focus of dispute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and legislation hot.
[Keywords]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前言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調節社會成員收入分配、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重要經濟杠桿。對于一個國家來講,征收個人所得稅具有增加財政收入、調節居民收入分配、促進社會經濟增長等重要作用,同時,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也影響著每個公民的可支配收入。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所得稅發展速度一直較快,隨著征收范圍的擴大,目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已占我國總人口的10%左右,個人所得稅已成為最具潛力、最有發展前途的稅種之一。同時個人所得稅收入在財政收入總額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已成為一個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稅種。現就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狀況、存在的問題還有如何更好地解決作如下探討。
一、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基本狀況
個人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于1799年在英國誕生。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于1981年開征,征稅內容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經營所得以及其他的各類規定的收入和報酬。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特征:
1.分類征收
分類所得稅制是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所采用的稅制,即將個人收入劃分為11大類,采用不同的費用減除規定和高低不等的稅率及優惠辦法是該稅制的特點。這種征收辦法的好處有很多,因為實行分類征收可以較為全面的采用源泉扣繳辦法,對征納雙方都具有操作方便以及減少漏洞的優勢;同時,又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不同的所得實行不同的征稅辦法,防止“一刀切”,便于體現國家的政策。
2.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并用
實行分類所得稅制一般采用比例稅率,而綜合所得稅制一般采用累進稅率。現如今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就是融合了這兩種稅率的優點,即累進稅率體現公平,比例稅率體現效率;同時累進稅率調節收入水平,比例稅率實現普遍納稅。
3.采用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征納方法
根據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應納的稅額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采取有支付單位源泉扣繳,另一種是納稅人自行申報。對于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的支付環節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均由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額的義務。對于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或者是不便于扣繳的情況,以及個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均采取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方法繳納稅款。
二、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公民納稅意識淡薄,偷稅現象比較嚴重
首先,源泉扣繳和主動申報的方式是我國個人所得稅的主要征收方式,之所以納稅人有逃稅的空間是因為稅務部門對于納稅人的收入來源沒有相應的監督機制。其次,就是社會評價體系存在問題。有人一方面為社會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稅。因為社會和個人都存在著捐贈比納稅更有價值和意義的思想,富人逃稅、明星偷稅時有發生,有些人認為是無所謂的事情;另外社會上不覺得偷稅可恥,別人也并不因此視你的誠信不好道德敗壞,而在國外偷稅就是天塌下來的大事,只要你有偷逃稅行為,就會有一系列難以想象的問題,不但你在經營上會因此受阻,而且你的行為會受到公眾的鄙視。這就是我們評價體系的偏差。還有就是歷史原因:受長期封建社會的影響,我國個人納稅只知服從官管,依法納稅意識薄弱,這也是該現象產生的一個方面。
(二)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不健全
分類課征的方式是我國當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其內容是將個人的全部所得按應稅項目分類,對各項所得分項課征所得稅。其特點是對不同性質的所得設計不同的稅率和費用扣除標準, 分項計算稅款,分項確定適用稅率和進行征收的辦法。這種模式,廣泛采用源泉課征,雖然可以控制稅源,節省征收成本,減少匯算清繳所帶來的麻煩,但不能體現公平原則,不能很好地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高收入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個人收入的構成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繼續實行分類稅制必然會出現取得多種收入的人,多次扣除費用、分別適用較低稅率的情況,使個人所得稅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作用收效甚微。這樣不但不能完整、全面的體現納稅人的真實納稅能力,反而會造成綜合收入高、所得來源多的納稅人不用納稅或少納稅,收入相對集中、所得來源少的納稅人卻要多納稅的現象。
三、結論
由上可知,一個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占全國稅收規模比重跟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漸深入與完善,勞動分配制度的日益多元化,課征個人所得稅的稅基越來越寬,稅源越來越廣,其在我國整體稅制構成體系中的地位也會越來越突出,所以,對個人所得稅的研究及對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調整以使其適應新的經濟發展形勢應當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不應急功近利也不應坐視不管。而應讓個人所得稅真正起到既調節個人收入分配又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我們相信,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個人所得稅會逐漸完善起來,并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主體稅種。
參考文獻:
[1]王廣偉. 貨幣、利率與匯率經濟學[M].
北京.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3.62-65.
[2]劉宇. 個人所得稅稅制模式改革研究
[D]. 復旦大學. 2010.5.44-48.
[3]Robert S. Kaplan,Anthony A.Atkinson.
Advanced Management Accounting[J].
prentice Hall,Inc.,2007.132-144.
[4]S.Mark Young.Readings in Management
Accounting[J].Prentice Hall Inc., 2007,
(22)12-17.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