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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化圖示 侗族傳統文化 英譯
Abstract: The study on China’s Dong nationality’s folk culture is the of grea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at present time. This paper, taking China’s Han nationality’s traditional culture as a bridge, analyzes the cognitive comprehension of Dong nationality’s folk language and culture under different cultural schema and probes into the strategies for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Dong folk culture’s publicity materials from the levels of schematic correspondence, schematic conflict, schematic default and schematic mismatching so as to provide some essential help for the elimination of cultural barriers in trans-cultural communication caused by cultural variety.
Key words:cultural schema, Dong traditional culture, publicity material translation
引言:
通過關鍵詞和主題搜索,當輸入“外宣資料英譯”、“民族典籍翻譯”、“民族文化英譯”、“侗族民族文化的英譯”等詞時,我們從中國知網2000-2012年不完全數據統計獲悉,涉及外宣資料翻譯或英譯的論文有34篇,涉及少數民族文化英譯的論文6篇,涉及侗族語言文化英譯的為0篇。根據筆者對國內研究現狀的分析發現,雖然中國典籍翻譯研究進行得如火如荼,出版了大量優質中國典籍英譯本,但涉及中國少數民族典籍英譯方面的產品較少。同時綜觀作者所在省市涉外侗族民俗風情旅游區,有關侗族民俗風情的譯文也較少,現存的譯文對大家所熟知的侗族文化標識的英譯存在不統一性和隨意性,對侗族民俗文化特有的且不被大家所熟知的文化標識的英譯資料更是微乎其微。因此選擇從文化圖示視角探討侗族文化與西方文化構式的異同,深入研究侗族傳統語言文化的英譯策略,不僅可以彌補民族典籍英譯在侗族方面研究的空白,而且可以為后期侗族典籍的英譯與研究提供有益的幫助和新的研究視角。本文將就此做一些初步探討。
一、文化圖示在翻譯過程中的運用
“ 圖 示 ” (schema) 最 早 是 由 英 國 心 理 學 家 Frederick Bartlett(1932)在他的作品Remembering中提出來的,他認為圖式是對過去經驗的反映或對過去經驗的積極組織。[1]圖式作為人們從自身的經歷中獲得的一種背景知識,在翻譯的理解與表達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圖示主要分為四類:即內容圖示(關于世界的基本知識);形式圖示(關于不同文體的修辭結構的知識);語言圖示(關于語言詞匯和語法的知識)及文化圖示(關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知識)。 博迪(Bedir)也提出了文化圖示的概念,即所習得的語言的文化背景知識(the background knowledge about cultural aspects of the language being learned)。[2] 簡而言之,文化圖示是指文本以外的文化知識,包括風土人情、歷史背景、民族心理等內容建立起來的知識結構。
語言不僅是信息的載體,也是文化的載體。正如英國語言學家萊昂斯?約翰所說“特定的社會語言是這個社會文化的組成部分,每一種語言在詞語上的差異都會反映使用這種語言的社會的事物、習俗以及各種活動在文化方面的重要特征”。[3] 翻譯,已不僅僅被看做是語言符號的轉換,而是一種文化轉換的模式,在翻譯過程中譯者必須對原語的文化圖式進行正確的解碼,并將其移植到目的語中去,才能有助于譯語讀者的正確理解和語言信息的充分轉換,因此,譯者應該了解語言并使用的“文化圖式”,才能使譯文達到有效交際的目的.
二、侗族傳統民俗文化外宣資料英譯
侗族傳統文化豐富多彩,表現在侗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原始古樸文明典雅風趣而且帶有幾分神秘;侗族傳統民俗文化作為一種歷史文化普遍存在于侗族人民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從飲食到居住穿著,從文學藝術到,從社會組織到社會生活和生產,從體育到醫藥等等,浩如煙海,獨具特色。由于語言的隔膜,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中的經典作品迄今未能受到足夠的重視與尊重,對外翻譯的現狀更不容樂觀,在多元文化受到高度關注的時代背景下,研究侗族這個少數民族傳統民俗文化的英譯,對增進各民族間以及中外文化之間的溝通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英漢兩種語言歷史悠久,侗族作為中國民族文化標簽的一支,積淀著深厚的文化底蘊,因此在進行侗族傳統文化外宣資料翻譯時,必須對其所承載的文化信息進行充分而正確的理解,激活內化在記憶中的兩種相關的文化圖式,找到對等的文化信息,然后轉換成目的語讀者所能接受的語言信息,并盡可能保留原文文化信息的表達方式,以達到忠實原文的目的。侗族民俗傳統文化往往涉及其歷史文化、、生活方式、生活習俗、神話傳說等,不一定在英文中能找到相應的表達方式,因此,我們試從以下四個角度,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翻譯方法。
(一)圖示對應
不同民族之間之所以能夠相互溝通,是因為不同民族之間或多或少存在共同的文化風俗習慣,在文化形成的過程中,有時會有著共同的文化認知基礎。[8] 例如:侗文化與漢文化就有許多融合或相似之處,而漢文化與英美文化也有不少相似之處。所謂圖示對應就是指用目的語中能準確、全面表達源語所承載的文化信息的現成的文化圖示來翻譯源語的文化圖示。在這種圖示下,采用直譯法可能是侗族傳統文化外宣資料翻譯相對簡單,而又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譯者可以直接在目的語中找到與源語對應的詞匯。如在漢譯英過程中,侗族傳統文化中對于“煙”一詞的描述為“煙作為侗族人民傳統的生活調劑品,對煙具十分講究,素有‘茶三酒四煙八桿’之說。” 所謂的煙具就可直接英譯成“smoking gadgets”;此外,鼓樓(drum tower);侗族大歌(The Dong Big Song)等詞語均可直譯。這些譯文不僅表達簡潔,而且建立在漢英民族相似文化圖示的基礎上,因此有利于跨文化的有效交流、減少文化沖突。
此外,英侗民族因地域條件及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生存方式也呈現出較大的差異。表現為開放流動性與封閉穩定性兩種不同類型。每個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中生存繁衍,由此而形成了建立在民族心理基礎上的民族差異。英倫三島四面環水,水產捕撈業在其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魚對大英民族有著不同的意義。而侗族和漢族同為農耕民族,既沒有游牧“馬背民族”的那種疆土擴張意識,也沒有“海洋民族”的那種海外擴張意識。漢族文化和侗族文化均為“內陸型”,但是魚卻是侗族的主要圖騰之一,在侗鄉處處可見魚的形象,以鼓樓的雕飾彩繪最為常見。在貴州黎平、榕江一帶還有一種酷似漢族道家太極圖的“雙魚圖”(Double fish patterns)。在漢族神話中,魚是生殖崇拜的反映,如“鯉魚抱子”(carps bring a son to you),侗族也有同樣的魚文化內涵。所以在翻譯過程中可以直接借用西方文化中與fish有關的詞語進行英譯。至于在侗族人民的心目中,把山、水、火、土、太陽、月亮和風、雨、雷、電都當作神靈,則與世界各民族的神話相通。在翻譯過程中可以直接借用希臘神話中相對應的神進行英譯。當然,直譯法并不是萬能的,也有行不通的時候。例如:“蠻夷之地” ,倘若直接翻譯成“the savage land”,從譯文讀者角度理解,該譯文容易被誤解成“荒原” 或“原野”。 筆者結合“蠻夷之地”所承載的文化內涵,認為將其譯為“the untouched area”較適宜,這樣既不會讓讀者誤解該詞的含義,同時更易于讓讀者接受,從而可以實現有效的文化交流。
(二)圖示沖突
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在思維方式上可能有共同點,但由于人們對不同事物所蘊含的象征意義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對同一事物在表達方式上會存在差異,由此導致在兩種文化進行匹配的時候產生沖突。此時我們可以采取交叉法,即用目的語中能表達出源語所承載的文化信息不同的文化圖示來翻譯源語中的文化圖示。這種方法要求譯者要正確地對源語文化圖示進行解碼,同時又具備大量的目的語文化圖示。下面來探討一下道德義務感和社會責任感在倫理道德實踐上存在的圖示沖突:
儒家的道德人格是在個體充分的道德覺醒的基礎上,自覺地去履行社會倫理綱常,把道德義務感和社會責任感付諸實踐。誠如孟子所說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舍生取義”則代表了一種更崇高莊嚴的社會責任感、民族責任感。侗族也有與其相似的倫理道德,不過尚未褪盡其原始氏族文化色彩。侗族的道德義務感體現在“補拉”文化中。補拉組織是遠古父系氏族組織的次生形態,至今仍在侗族普遍存在。補拉組織的功能之一就是履行道德義務。如在補拉的自治規約的五個功能中,第一個功能就是互助功能。從添子到辦三朝酒,到結婚辦喜事,從建房扛樹、樹屋架,到老人過世的治喪,都要全補拉成員出動,并且不計報酬。這種一家有事大家相幫的習俗,侗族叫“尼補拉”,它其實就是一種原始古樸的道德義務活動。侗族補拉成員互助的最高形式是“血族復仇”,它表現了一種“原始形態”的社會責任感。這種叫做“起補拉”的“血族復仇”,是基于外人對本補拉組織的人或物的嚴重侵害而產生的。后來,它與抵抗官府對侗族的迫害、進剿的斗爭又重合在一起,更體現了侗族的社會責任感、民族責任感。[4]不管西方文化還是中華文化,都有家族的概念,只是在西方文化中,家族是帶資本主義色彩的而中華文化中的家族則更帶有封建意味。不論是在侗族傳統文化還是漢族傳統文化中,世仇都是易結難解,涉及后代子子孫孫的問題。然而在西方傳統文化中,不存在世仇一說,只有血仇。由于受西方傳統文化內涵――獨立的影響,仇恨只涉及本人這一輩。所以在介紹侗族“補拉”文化時,首先宜將“補拉”直接音譯成“Bula”,然后用描述性語言,借鑒現有的漢族傳統文化外宣資料的英譯本中涉及“大家庭”文化的文本選擇性的加工和應用。在涉及“血族復仇”之類翻譯時,筆者從譯文讀者角度考慮大膽借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蒙太古與凱普萊特家族的典故,將侗族文化的“補拉”“血族復仇”英譯為“the feudal culture of Family Montague and Capulet in Dong Nationality”.這樣不僅能有效地表達“補拉”所承載的侗族傳統民族文化內涵,也避開了將“復仇”直譯為“revenge”時呈現出血淋淋的畫面,從而使譯文讀者心理更容易接受。
(三)圖示缺省
由于不同語言所表達的文化具有一定的差異,有時一種語言所表達的文化圖示在另一種語言里會產生缺失或找不到相應的表達方式,在譯者大腦中也無法建立相對應的文化圖示,這時就會出現文化缺省,因此需要譯者清楚地了解目標語國家和譯入語國家所處在的地理位置、風俗習慣、歷史傳統、等方面的差異,結合特殊的文化背景,大膽地對源語進行創造性的翻譯。比如:侗族人民信仰薩滿祖神,侗族各個村落紀念這位薩歲神的活動被稱為“祭薩”,在西方傳統文化詞匯中沒有與之相對應的詞語,無法用貼切的詞語譯出其詞義內涵,因此將其音譯為“The ceremony of Sa”或“the ceremony of worshiping Sa”,并加注:“the ancestral god of Dong nationality”;侗族特有的巫儺文化,在西方傳統詞匯中也無法找到相對應的詞,則宜將其譯為“Wu Nuo culture”并加注:“the specific religious culture”。除了音譯加注法能夠幫助譯者構建新的圖示外,意譯法也能幫助譯者在保留原文交際意義的基礎上,用簡單描述性的短語將原語的詞義信息譯出來,達到引導解釋新圖示的目的。如侗族傳統木藝手工床:花床可英譯為“well-sculptured bed”;千工床則可譯為“A bed manufactured through more than one thousand days” ;侗族女性始祖“薩”一直是侗族人民崇拜的始祖神,幾乎無所不能,翻譯時筆者避開音譯借用希臘神話的主神“宙斯”,將其意譯為“the female Zeus”。再者,侗族人主要信仰自己近似原創的巫儺文化,有極具的特色“趕尸”、“撐桿立米”、“晃雞定棺”、“巫師喚魂”等標簽,在外宣過程中,宜用歸化為主異化為輔的策略來翻譯,上述詞語可分別英譯為“carrying corpse back to the home village”、“using a scale pole to hold up a jar of rice”、“roosters standing fixed on the top of shaking coffin”、“witch master calling back one’s soul”以保留侗族原有的文化特色。
(四)圖式錯位
圖式錯位指的是相似的意義在不同文化中以不同形式體現出來。由于各民族的生活習俗、思維方式、價值觀等不同,兩種文化背景下的人們會以不同的語言形式表達類似的觀念。譯者只有較好地掌握不同民族的文化內涵,才能呈現各民族的文化特征和文化色彩,而且不會歪曲語言中的文化意象。一般來講,直譯加注或代換法適用于這種文化圖示下的侗族傳統文化外宣資料翻譯。例如,侗族、漢族及西方社會神話中都有關于人類誕生的神話,由于信仰和其他因素,三者擁有不同的人類誕生神話。西方神話堅持是上帝創造了人類;上帝用泥土先造了亞當,再用亞當的一條肋骨塑成夏娃,他們便是人類的祖先。而侗族的人類初生神話類似漢族女媧造人。祖婆薩巴天從自己身上扯下四顆肉痣,變成四顆蛋,然后孵化出人類的祖先松恩和松桑,兩人成親,養育后代,產生人類。筆者考慮到三個民族人類誕生文化的相似性與差異性,采用直譯加注將侗族的人類誕生神話概括性地翻譯成“Sa ba(the god of Dong nationality) made her four flesh moles into four eggs,then the ancestors Song En and Song Sang of Dong nationality emerged out of the eggs.”
不僅如此,侗族神話體系中,還有類似的創世神話。與西方《生物進化論》不同,侗族的創世神話《人類的起源》中,侗族先人用“混沌”(侗語中指似云靄、霧氣、煙光而彌漫未分的物質)的原始物質作為宇宙萬物的最初的元素,然后向生命的不斷進化。侗族神話從個別具體的事物入手,敘述沿著卵(神話人物棉婆孵的蛋)或由樹蔸白菌蘑菇蝦子額榮(浮游生物)七節松恩(人)發展,構建了一個初級的、幼稚的發展鏈條,鏈條中的部分環節的代表物仍能在當今找到活體,有的則已無跡可尋,所以在英譯時不能直接搬用西方生物進化論中約定俗成的生物進化的大致過程。筆者傾向堅持保留侗族生物鏈的特殊性對個別詞采用音譯附加類別詞的翻譯方法,將其英譯為 Egg (or Stump) Trametes AlbidaMushroomShrimpErong(kind of plankton)QijieSongen(ancestor of Dong nationality)。由于侗族沒有文字記載,只能以口口相傳的形式將文化和史詩傳承,在這個過程中時間跨度巨大,需長時間地溯源才能解決根本問題。所以,譯者只能對上述生物進化鏈進行嘗試性翻譯。
三、結語
綜上所訴,在進行侗族傳統語言文化外宣資料英譯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侗族傳統語言文化,從不同的文化圖示視角,遵循不同的原則:侗族語言文化與漢語語言文化及英美語言文化相同或相似,既文化圖示對應,可采用直譯法或半直譯附加意譯的翻譯方法;侗族語言文化在英美語言文化中難以找到內容形式完全一致的表達,既文化圖示沖突或文化圖示差異,可采用套譯法、直譯附加類別詞法、意譯法,直譯加注法等;侗族語言文化在英美語言中找不到相應的表達方式,既圖示缺省,譯者可以大膽創新,對文化缺省的翻譯進行文內、文外補償,文內直譯,有關文化缺省的說明則放在注釋中或結合語境采取意譯。但是,譯無定法,譯者應在明確外宣資料旨在盡可能的介紹給英語讀者的前提下,既忠實于“侗族傳統民俗語言文化的核心”又不一味地采用“歸化”,更好地傳播侗族傳統民俗語言文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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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民法法典化是我國學者正在熱烈討論的一個問題,對于怎樣處理民法法典化與中國傳統文化的關系問題,學術界重視不深,本文主要闡述了中國傳統文化對我國民法法典化的阻礙因素,同時提出了自己關于怎樣對待中國傳統文化在民法法典化中的一點看法。
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以及發揮效力,總是與特定的文化語境是密不可分的。文化是歷史的凝結成的穩定的生存方式或生存模式,它如同血脈,熔鑄在總體文明的各個層面,自發地或者自覺地左右著人的各種活動。作為人類文明重要組成部分的法律制度,不僅具有文化的表征和意蘊,而且其建立和生存要以文化為基礎,法律作為一種人類秩序,也需要文化的支持。
具體到我國民法法典化,它也需要有特定文化的支持。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雖然改革開放以來飛速發展,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中國傳統文化卻仍舊以其頑強的生命力影響著社會的各個方面,包括法律的制定和執行。中國傳統文化是民法法典化的社會基礎。當前在完善民事立法和制定民法典的過程中,我們要充分認識到中國傳統文化對民法法典化的阻礙因素,并在民法法典化的進程中予以避免。
在中國古代,盡管有著一般意義上的私有經濟形式,也存在很多今天意義上的各種“民事關系”,但并沒有產生出可以稱之為“民法”的法律,并且數千年來中國只有一種法律,就是“刑律”。同時,在歷史的發展中,禮與刑相結合為禮法,這種禮法文化深刻而持久的影響著人們的心態、行為、價值取向,塑造了中華文化的基本品格。在中國古代特有的社會環境中產生的專制主義、義務本位、等級觀念等等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文化現象,這些法律文化與近現代民法所強調的人格獨立、主體平等、私權神圣等基本原則是格格不入的。這些特征成為影響中國民法法典化的主要因素,以下就幾個方面分述之:
一、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所形成的小農意識觀念對權利意識的排斥,使得民法發展失去了應有的社會基礎
縱觀西方民法的發達史,從古代羅馬法到近代的《法國民法典》再到《德國民法典》,它們的產生無不與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盡管它們各自所反映的經濟基礎、調整的具體社會關系有所不同,但莫不與商品經濟結伴而行。無疑商品經濟是民法產生的經濟基礎,即一塊天然的奠基石。
但在我國古代,歷朝歷代無不從保守的小農意識出發,頒布了重農抑商,以農為本,以商為末的經濟政策。沒有了商業,市場運作便失去了前提,而權利意識和民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作為上層建筑的、服務于商品經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被農業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了它的不合時宜。
二、 家國本位的思想觀念和儒家文化的盛行扼殺了作為民事主體的人的主體地位和權利意識
自西周以來,宗法血緣關系就是維系個體家庭的紐帶,并形成了由血緣關系凝結起來的家庭組織。在家族時代,家族組織在社會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它是社會中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有著極為廣泛的社會職能,包括宗教、教育、經濟以及現在專屬于國家的行政、司法等方面的職能。個人被束縛在家族的身份網絡之中,沒有獨立的主體地位。個人完全融入于家族之中。中國的政治組織是一種家長政治,從組織層次上看,家族是國家的原型,由子孝、婦從、父慈所建立起來的家族關系,不過是民順、臣忠、君仁的社會關系的縮影。可以說中國古代的國家和家庭是兩個同構體,國家不過是家族組織的擴大。個人在家族中,因輩分的高低而上下有別,為身份所束縛,沒有個人的意志,個人在社會中因為等級尊卑而界限分明,同樣擺脫不了身份的束縛。因此,在我國古代,個人是沒有獨立的主體地位的,并且在兩千多年的傳統社會中完全不曾發生過“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無怪乎我國古代民法之不昌。
儒家文化的盛行讓人們的權利意識沉睡于未覺。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是在儒家文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儒家文化構思出一個普遍和諧與穩定的理想社會狀態,這種理想社會狀態是通過以“禮”為核心的道德價值觀和準則來維持的。這種道德觀念和準則是以義務為中心和本位,以利益的壓抑和權利的放棄為特征和內容的。所以,儒家文化所構思的理想社會狀態同權利保護的法律秩序狀態是格格不入的。它造就了中國的身份本位、義務本位,它否定個人地位、個人權利、契約自由,從而形成了中國的輕權利、法律,而重義務、道德的傳統法律文化。這種法律文化至今仍存在廣泛的影響。
同時,儒家的重義輕利的義利思想也使得人們權利意識甚為淡薄。儒家的義利觀強調的是人們對等級秩序的服從,壓抑人們對利益的追求,強調的是國家和家族的整體利益,忽視甚至無視人們的個體利益。它以社會和家族為本位,強調的是個人對國家、民族的義務和責任,直接造就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以義務為本位的特色。從而導致了人們的權利意識淡薄,不熱衷于個人利益的追求和保護。這在立法和司法上都有諸多表現,體現在立法上,各種民事關系多有民間習慣調整,缺乏完整而系統的法律;體現在司法上,重獄輕訟,往往將諸多民事案件當做民間的細微糾紛,而以人情世故來加以評斷。
三、 中國傳統的社會結構培養了人們“無訟意識”,阻礙了民法的發展
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鄉土社會,是以禮俗人情為連接紐帶的。從基層上看,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他們的活動范圍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孤立的社會圈子,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因此,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應是“和諧統一、以和為貴”的,由此孔子提出“無訟”的思想,認為訴訟是違反和諧的。此外,依照儒家觀念,訴訟的發生或糾紛雖是對美的破壞,但有時它們又似乎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若已出現,便理當消除。至于消除之手段,最佳者莫過于體現著“和”的調解(或“和解”了)。這體現在民間,就是人們之間的協商調解,希望將糾紛化解在成訟之先。如若化解不了非要訴至官府,則官員也可能進行調解,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希望消除雙方的矛盾。總之,不到一切希望全無的時刻,平常百姓和官員不會訴諸官府和判決。這樣,人們的“無訟”、“厭訟”觀念,自然影響了作為權利法的民法的發展。
此外,諸如“法自君出”、法的倫理化等等原因也導致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缺乏民法發展的因素,從而最終導致了民法法典化進程之舉步維艱。
就民法法典化的進程而言,總的來說,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無疑具有重大的阻礙作用。但是也應該看到,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作為中華民族長期社會實踐的成果之一,是特定社會歷史條件的必然產物,具有“不得不然”的歷史合理性。對待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我們應該本著批判的態度,去蕪存菁,發現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之不足,吸收傳統法律文化之精華,同時大膽引進西方先進民法文化中可供利用的資源,以實現我國民法法典化。
參考文獻:
[1] 陳小君.傳統文化的反思與中國民法法典化[J].法學研究,1998,(1).
關鍵詞:傳統建筑裝飾;民俗文化;特征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changes of The Times also let people'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radition,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e material, the scholar's research and analysis. I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decoration, its modelling art and each has its characteristics, the type at its beautiful appearance also contains rich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folk custom and social ethics connotation. In this paper, the folk cultur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decoration features are discussed below.
Key words: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decoration; Folk cultu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中圖分類號:TU23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中國的傳統建筑經歷了漫長的歷史變遷和演變,其積累的歷史文化更是豐富多彩,這也使得傳統建筑等同過于一個藝術品。在這些品種多樣的傳統建筑物中,中國傳統文化也因此得以展現,其包含的社會倫理、社會文化、時代觀念和民俗文化等也成為學者研究中國歷史文化的重要依據。
1、建筑裝飾與民俗文化的關系
中國的建筑裝飾是一種藝術文化的表現,其自身也與民俗文化聯系密切。例如一些農舍門戶上面的雕刻著的細致精美的磚雕,這樣的作品當然可以堪稱為藝術品。然而,在這些藝術品的背后,卻蘊含了中國傳統時代的倫理道德和民俗文化,兩者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諸如“桃園結義”、“二十四孝”、“福祿壽”、“八仙過海”等等中國傳統文化故事,這些都在傳統建筑裝飾中有所體現。一些建筑裝飾品還表達除了對家宅的繁榮富強的美好愿景,因此飾有蝙蝠、雙魚和如意等的建筑裝飾品也有很多。其中“蝙蝠”的諧音為“變福”,雙魚和如意更是象征了家族的和諧美滿,這些傳統裝飾品將民間的傳統文化展示得淋漓盡致。建筑裝飾的藝術性也有所體現,例如蝙蝠在外貌形態上都是較為丑陋的,而應用于建筑裝飾中卻被美化; “八仙”裝飾圖案中,經常以八位仙人的八種神器作為暗示,也一點也是建筑裝飾藝術性的體現。
建筑色彩本身也屬于建筑裝飾中的一個環節,建筑物的自身色彩更是具有倫理性和民俗性的特點。中國的建筑色彩與中國傳統文化聯系得十分緊密。例如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五行”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法則。所謂“五行”,就是指金、木、水、火、土五種自然元素,后來“五行”所表示的內涵也開始被人們賦予。比如五臟、五音、五色、五味、五方等等,這些都對應與“五行”元素有所聯系,例如五臟的肝、脾、腎、肺、心;五音的商、角、羽、徽、宮和五色的白、青、黑、赤、黃等等,這些都與金、木、水、火、土五種元素一一對應。元素之間的相生相克關系也開始出現,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木……和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等一些說法也開始盛行開來,這種五種自然元素也漸漸到了傳統的建筑裝飾中。例如一般傳統建筑的屋頂經常以黑瓦進行砌筑,這是因為黑色象征著五種自然元素中的水元素,水能克掉火,所以是處于對建筑的安全性著想。
2、建筑裝飾中象征手法的體現
中國的傳統建筑裝飾與民俗文化的聯系是密不可分的,象征手法在其中的應用更是十分廣泛和常見。例如動物中的龍和獅子,這兩種動物在傳統的建筑裝飾中經常可以見到,龍在這之中象征著帝王,獅子則象征威武和力量。在民宅的建筑裝飾中更是得到了廣泛應用,威武和力量的獅子也成為了驅邪避災的重要裝飾物。植物在傳統建筑裝飾中也是經常見到的,例如荷花、竹子、松樹、梅花、牡丹、桃子等。其中,荷花代表了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思想品質,松梅竹則象征了高潔的人品;牡丹則代表了高貴的氣質。一些建筑裝飾中還將多種植物進行了組合搭配,將兩種植物的象征內涵融合一體。例如將象征長壽的松樹和仙鶴搭配在一起,象征“松鶴長壽”;將象征富貴的牡丹和象征長壽的桃子結合搭配,則象征了“富貴長壽”。
除了這些動植物形象象征之外,建筑裝飾中對于諧音的應用也是十分廣泛的。例如獅與“事”、魚和“余”、蝙蝠和“變福”等。這些形象在建筑裝飾中有著各自應用,例如裝飾圖案上有兩只獅子,則是代表了“事事如意”的意思,獅子與長綬搭配則是象征“好事不斷”的意思,加配錢紋則是象征“財事不斷”的意思。在這之中,魚的象征意思極為豐富。首先,因為魚與龍都在水中生存,而龍象征神獸,魚象征為凡物,因此魚的第一種象征是表示凡物進入朝門之后福祿兼得的意思。另外,魚是一種卵生生物,產仔數量多,因此也有子孫滿堂的象征意思。魚還與漢字“余”發音相同,因此蘊含多余的意思,象征人們多福多財多壽的愿景。由此也可以知道,魚在建筑裝飾中廣泛應用的原因所在。
中國的傳統建筑裝飾中,“八寶圖”更是體現了象征手法的應用。所謂“八寶”,指的是和盒、玉魚、鼓板、磐、龍門、靈芝、松和鶴八種,這些八寶也經常在建筑物的門楣、門扇、廳堂和屏風上得到應用。八寶中,每一樣都有著自身的意義和作用。和盒,其實是一種六角形的盒子,圖形中有兩個仙童,一個手拿荷花,另一個則手拿和盒,其代表是指財源滾滾的意思,也有象征夫妻和睦的意義。玉魚則是指雙魚,在之前,玉魚代表的是豐收和興盛的意思,到了后來,又表示成夫妻和睦和子孫滿堂的意思。鼓板即拍板,一般用來表示生活節奏協調,生活平安順利的意思。磐是一種打擊樂器,一般表示男女老少相處和睦,家庭和諧平安的意思。龍門在古人眼里是一種超度化生神功的靈物,代表了一種對仕途和地位的追求的精神。靈芝是一種名貴藥材,在古人眼里更是一種仙藥,因此它表示的是人們對健康和長壽的追求。松是一種長青樹,因此是表示長壽的意思,也有嚴肅莊重的涵義。鶴也是表示長壽安康的意思。由此可見,八寶圖主要有三層意思,其中和盒、玉魚、鼓板、磐代表了夫妻和睦、家庭好合、子孫滿堂、財多常樂的意思,龍門則表示工作順利、功成名就的意思,靈芝、松、鶴則表示了長壽安康、飛黃騰達的意思。八寶圖的裝飾物也經常應用在居室和家用器具上,是傳統建筑裝飾中的一個主要內容。
3、建筑部件裝飾中的民俗文化體現
在我國的傳統建筑裝飾中,屋頂、門窗、鋪地等建筑部件都是需要加以研究分析的,當中蘊含的民俗文化更是豐富多彩。例如屋脊兩端的走獸都是民俗文化的體現,一般龍的形象較為廣泛應用,龍能噴水,是祈求消除火災的意思。而在傳統的門窗中,門窗隔扇上也經常有以格心欞花圖進行裝飾,圖中一般以動植物和天地為主要內容,其中一些象征太陽、月亮,一些則表示吉祥如意的意思,也有象征整個天體宇宙的意思。鋪地的裝飾一般有亂石地、冰裂地等各種圖案紋絡,冰裂地在視覺效果較具美感,同時以自身形體象征了純潔的心靈,表示不追求繁華富麗和迷信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