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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通過國際貿易爭端解決規則旨在增強WTO成員貿易政策和措施透明度,以及各成員的商務人員對它們的理解,以便更好地評估各國貿易政策對多邊貿易體制的積極和消極影響,從而鼓勵各成員政府更加嚴格地遵守WTO的規則與紀律,履行它們的義務,更好地享受作為成員的權利。
2006年3月5日,美國總統布什迫于國內鐵鋼工業的壓力和政治需要,宣布從2006年3月20日起,美國對大部分進口鋼材征收30%附加稅,并對厚鋼板實行進口限額。此背離自由貿易原則的舉動,幾乎引起所有向美國出口鋼材國家的抗議和反對。中國、日本、韓國、歐盟、澳大利亞、新西蘭、巴西和俄羅斯都紛紛表示將做出回應。中國作為WTO的新成員,如何運用國際貿易爭端解決規則解決此爭端,成了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筆者就美國大幅度提高進口鋼材附加稅案,談談解決國際貿易爭端應該考慮的原則與程序問題。
一、國際貿易爭端解決均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解決貿易爭端主要遵循的有關規定有:1947年的《關貿總協定》,和1979年的《關于通知、磋商、爭端解決和監督的諒解》(簡稱《東京回合諒解協議》),20世紀90年代,烏拉圭回合又改進并完善了關貿總協定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達成了《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以下簡稱《諒解》),共27條。《諒解》聲明,爭端解決機制的目的在于維護世貿組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機構的裁決不能增加或減少這一權利與義務,該機制是保障多邊貿易體系的可靠性和可預見性的核心因素。
1.多邊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方在發生貿易爭端時,各成員國不針對其認為美國違反貿易規則的事件采取單方行動,應采用多邊貿易機制解決方式,由世貿組織的貿易爭端解決機構(DSB)解決,并遵守其規則和最終裁決。
2.統一程序規則。 美國與各國的鋼鐵提稅爭端可能要經過磋商、調停、專家小組與上訴復審四個程序最終解決。
3.協商解決爭端的原則。 世貿組織成立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完整的,更有活力的和持久多邊貿易體制,以促進世界貿易的發展,提高世界各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因而要為爭端尋求積極的解決辦法,應相互給予同情,并就此提供充分的磋商機會,以達成雙方滿意的結果。
4.自愿調解與仲裁原則。 無論是斡旋、調解還是調停,都必須在美國與爭端各國的同意下才能進行,可在任何時候進行,也可在任何時候終止,仲裁程序也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以雙方達成一致的仲裁協議為基礎,并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
5.法定時限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新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嚴格具體地規定了各個程序執行的時間,如果一方在時限內沒有行使權利,另一方可立即推動進入下—階段,或者程序將自動進入下一階段。專家小組和上訴機構的審案時限與當事方的訴訟時限一樣嚴格而具體。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整個程序所需時間原則上只有31個月,與原來關貿總協定爭端解決相比大大縮短所需時間,提高了效率。
6.權利與義務平衡的原則。 我國、歐盟和日本等成員匡均認為按有關協議所獲得的利益正在直接或間接地受到美國所采取的鋼鐵提稅措施的損害,世貿組織應迅速發揮作用,提出撤銷該舉措、補救措施,以及授權該協議項下的減讓或其他義務,求得成員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平衡。
7.發展中國家的優惠待遇原則。 《諒解》第12條、21條和27條等條文都規定了一些照顧發展中國家原則措施,例如專家小組報告應該明確寫明已考慮到發展中國家成員方的差別待遇和更優惠的各項規定,并給予提供其他的法律咨詢與幫助。我國則享受該原則,如果我國對美國此舉投訴,專家小組會給予我國足夠的時間來準備和提交有關的證據。
二、貿易爭端解決應遵循的程序規則
1. 磋商程序。磋商是爭端解決的第一個階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員方為解決問題或達成諒解進行交涉的一種形式。當一方提出請求磋商時,被請求方應在10日內做出答復,并應在30天內進行磋商,以尋求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如果被請求方未在規定的期內做出答復或進行磋商,或者爭端當事方在收到磋商請求后的60天內通過磋商不能解決爭端,投訴方可請求成立專家小組。在緊急情況下,各當事方應從收到請求日起不超過10天進行磋商,如果在收到請求后的20天內未能磋商解決爭端,投訴方即可請求成立專家小組。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鼓勵貿易爭端的雙方首先通過磋商解決貿易爭端。任何磋商請求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應予保密。美國應在收到歐盟等任何一個國家請求的10天內做出答復,30天內真誠地磋商,其他國也可書面申請參與磋商,以達成各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2. 斡旋和調停程序。這是爭端各當事方同意之下自愿進行的程序。若在提出請求磋商的60天期限內,已進入斡旋、調停,則該起訴方必須允許留出60天的期限,才能要求設立專家小組。
在對貿易模式進行定義前,我們先來探討一下貿易結構的概念。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指一個國一定時期內,各種類別的進出口商品占整個進出口貿易額的份額。一個國對外貿商品結構,主要是由該國的經濟發水平,產業結構狀況,自然資源狀況和貿易政策決定的。發達國家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以出口初級產品為輔,出口工業制成品為主;而發展中國家的碩士論文對外貿商品結構的特征則是以出口初級品為主,出口工業成品為輔。國際商品結構是指各種類別的商品在整個國際貿易額中所占的比重,通常以它們在世界出口總額或進口總額中的比重來表示。
國際上衡量貿易模式的指標有:(1)ctb(對貿易平衡的貢獻率)。ctb指數,又稱對貿易差額的貢獻指數,它不僅反映了各行業的貿易差額,而且通過比較總的貿易差額中各行業所占的比重與貿易總額中該行業所占的比重,反映了各行業的凈出口對整個貿易差額的貢獻,即各行業的比較優勢。
貿易競爭力指數(tc)法、國際市場占有率法、簡單比價法、國內資源成本法等,它們從出口規模、凈出口狀況、市場份額、價格、生產成本等不同角度對商品國際競爭力進行測算,對分析一國或地區的商品國際競爭力都具有較好的應用價值,其中顯示性比較優勢法和貿易競爭力指數法運用較多。
tc(貿易競爭指數)。它是用來判斷一個國家的某種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是否具備相對競爭優勢的度量指數,其計算公式為tc=(ej一lj)/(ej十lj),式中均、ij分別代表一國類商品的出口額和進口額。如貿易競爭指數為正,表示該國j類產品的生產效率高于國際水平,對于世界來說,該國剝商品的凈供應國,具有較強的出口競爭力,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較強;貿易競爭指數為負,則表示該國類商品的生產效率低于國際水平,出口競爭力較弱,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較弱;如果指數為零,則說明該國類商品的生產效率與國際水平相當,其進出口純屬進行品種交換,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處于中等水平。
ms(國際市場占有率)。該指標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出口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占有的份額或程度,用公式表示為ms=均/wj,式中ej和wj分別表示一國j商品的出口值和世翔商品的出口值,其值越高,說明該國此種商品的國際競爭力越強。在自由良好的市場條件下,本國碩士論文市場和國際市場一樣,都是對各國開放的。一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大小,最終將表現在該產業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外商直接投資與我國貿易的關系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但以往大部分學者在這方面的研究常常停留在出口貿易模式方面,使用的外商直接投資數據也只是流量而非存量。本文引進了貿易模式演進的概念,使用流量與存量相結合的方法,從理論和實證兩個角度,從貿易總量、貿易結構、貿易條件三個方面較為完整地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資和我國貿易模式演進之間的關系。
研究結果表明:(1)外商直接投資指數和我國商品進出口總額成正比。(2)FDI對我國進出口貿易模式有長期均衡顯著影響,會引起工業制成品進、出口比重的上升,有利于我國貿易模式的正向演進。(3)外商直接投資指數對我國價格貿易條件總指數的改善起積極作用。
迄今為止,全球化的浪潮發展得如火如茶,國際投資使得國際貿易的發展更為迅猛,經濟一體化的縱深寫作碩士論文發展使得國際貿易的作用發揮得更為自如。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表的報告顯示,2007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總額達到1.538萬億美元,超過2000年創下的前歷史紀錄1.4萬億美元。其中,中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吸引的FDI總量居世界第五位。2007年中國實際使用非金融機構外商直接投資748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3.6%(按照uNcTAD①統計,為670億美元,下降3.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吸引的FDI從最初的每年幾億美元到后來的每年十幾億、幾十億美元再到現在每年幾百億美元,可以說FDI在量上的發展保持了一個較快的增長。隨著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增大,國際游資等大規模FDI流入中國,2007年的實際外商直接投資較上年增長13.8%,創下了中國FDI的最高紀錄。FDI對我國經濟的各方面影響甚廣,其中最顯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外商投資企業對我國外貿進出口的貢獻。從以往的數據及前任研究成果看來,FDI與一國的貿易額有極大的關聯性,并且相關系數還不小。從我國的情況看來,外商投資企業通過擴大自身優勢產品進出口不僅大幅度增加了我國外貿進出口總量,而且對我國進出口結構也起到了很大的提升作用。據海關統計,2006年我國進出口總額達到17607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3.8%。其中,出口9691億美元,增長272%;進口7916億美元,增長20.0%。出口大于進口1775億美元,比上年增加755億美元。與此同時,全年對外直接投資額(非金融部分)16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1.6%②。
在這種背景下,研究FDI對我國貿易模式轉型的影響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我國FDI和貿易進出口額雖然增長迅速,但我國目前進口的是高技術產品,出口的制成品卻大多是附加值低、加工程度淺、技術含量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③,或者是粗加工或初加工產品,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品仍然很少。具體表現在紡織品出口比重過高,遠遠超出世界平均水平;機電產品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品出口比重大大低于發達國家。貿易利益與貿易總量相比十分之少。但是僅僅從總量上分析FDI與我國貿易結構的關系顯然是不妥的,這也正是之前的學者研究時容易忽略的地方。本文將通過FDI如何影響貿易模式的理論研究及對FDI和我國貿易進出口總額、貿易結構、貿易條件三個角度的實證分析來研究其與貿易模式轉型的關系寫作碩士論文及其從何種機制、渠道來影響貿易模式,并據此探索應當如何對FDI在各個層面加以引導,為今后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