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土地承包論文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解決措施
1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主要原因
1.1富民政策帶來農村土地承包的糾紛。實施“一免兩補”政策后,農民承包土地的愿望越來越強烈。農民在土地出讓時,未知“一免兩補”政策,私自將土地轉包。富民政策出臺后,致使農民與農民之間土地轉包糾紛案件突發,出現發包方上訪現象。
1.2農村土地承包政策誤解帶來糾紛。在政策出臺前,農村土地產出率比較低的情況下,農民并不重視土地問題。隨著二輪土地延包和富民政策的出臺,廣大農民對農村土地政策的理解不一。
1.3戶籍政策與土地政策不一致帶來的糾紛。按現行的戶籍管理政策當事人可將非農戶口轉為農業戶口。很多農民誤認為:只要有農村戶口,就應該享有土地經營使用權,從而帶來農村土地糾紛。
1.4理解、執行政策不全面帶來糾紛。在農村預留的土地全部以合同的形式一年一發包。各鄉鎮、村屯的很多干部群眾在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政策時,就土地問題而學習貫徹土地政策,而忽視《合同法》、《村民組織法》,造成由于土地糾紛帶來的合同糾紛。
1.5發包方引發的糾紛。一是執行黨和國家的土地政策不嚴格而引起,特別是在農村有的村屯超過5%的標準預留機動地,有的違背農民意愿頻繁調整土地。二是發包不公平,未按發包程序辦理,農民群眾有意見而引起。三是由于基層組織或干部干擾農民經營自引起,給農村土地承包帶來糾紛。
1.6承包方引發的糾紛。一是由于承包方拒不履行義務引發土地承包糾紛;二是因為情況變化,群眾要求變更或解除而帶來的糾紛;三是由于承包方擅自改變承包土地用途而帶來的糾紛;四是承包土地的農民之間,因相鄰關系侵犯土地使用權等原因帶來的土地承包糾紛。
2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建議
2.1切實明確和解決土地糾紛的根源。(1)集體經濟組織預留的機動地;(2)依法開墾的新增耕地;(3)未經依法批準的“小開荒”;(4)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5)全家人口消亡或承包方全家遷入市區,轉為非農戶口的,應收回土地。
無人駕駛飛機結構緊湊,行動靈活,借助道路或平坦地面即可起降,受環境因素制約較小,天氣與空域管制對他的影響極小,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獲得圖像。目前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技術已經在地形測量、地籍測繪、工程測量等工作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根據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在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中應用精度檢核情況,其平面精度可以達到厘米級,另外,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塊測量無需房檐改正,更加簡單,因此,無人機航攝低空攝影測量可以滿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精度要求。
(二)無人機航攝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發證中的應用
1.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獲取測區影像數據、野外像控點測設、內業空三加密、影像糾正與處理以及數字測圖幾個主要步驟。土地承包經營權成圖比例尺為1:500,需要地面分辨率為5cm,根據成圖比例尺確定相對航高,并進行航線設計及分區,進行航空攝影測量設計。像控點可以選擇硬化道路交叉口、房角等明顯的地物點,也可以在航攝前布設,布設時需要綜合考慮像控點測量因素和低空攝影測量的要求。使用GPSRTK測量其平面坐標及高程,像控點布設密度需要滿足《低空數字航空攝影測量外業規范》(CH/Z3004-2010)要求,且需多布設部分控制點用來檢查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的精度。內業空三加密主要輸出加密后的影像、DEM數據、記錄影像大地坐標和3個角元素的文件、記錄自動提取的特征點的大地坐標文件、精確匹配后確定的用于相對定向和空三平差的定向點影像坐標文件、相機文件、空三精度報告以及照片的外方位元素等。2.基于低空攝影影像的地塊圖繪制由于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得到的影像比例尺較大,可達到1:500,地面分辨率可達5cm,田間道路、田埂、溝渠等地物清晰可見,且可以進行距離、面積量算,可以直接作為工作底圖進行調查。與數字線劃圖工作底圖相比,低空攝影影像更加形象直觀、易于判讀,便于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工作。在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地物信息,直接繪制地塊圖,清晰明了,易于判讀,且精度較高。3.成果公示由村、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審核地籍草圖后,在村、組公示。可以以低空攝影測量獲取的影像為底圖,輔助以數據線劃圖,同時結合表格數據進行公示,便于群眾了解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發證情況,及時發現問題。
(三)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精度分析
可以使用GPSRTK測量地塊界址點或根據像未參與計算的像控點檢查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精度。在本項目中,由于布設像控點時多布設了部分控制點,可以直接用來檢核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的精度。從獲取的影像中解析未參與計算的像控點的坐標,與全野外測量得到的坐標對比,計算點位較差。結果表明,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平面精度較高,約65.2%的控制點點位較差小于8cm,僅有6.3%的控制點點位較差大于等于12cm。以控制點全野外測量得到的坐標為真值,計算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平面中誤差為±7.98cm。無人機低空攝影測量的精度可以滿足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發證工作的要求。
(四)結論
三級流轉服務機制不暢,在流轉審查、登記管理、合同簽訂和流轉信息網絡等建設方面難以發揮作用,制約了市(縣)、鎮(街道)服務平臺在規范管理、土地集中連片整理、基礎設施改善等工作。且由于流轉市場不夠健全,涉農產權流轉價格難以形成,信用價值難以評定,資產變現困難。3.市場配套不全中介組織發展滯后,缺乏市場化流轉、評估、擔保機制,市場化流轉機制不夠健全,交易成本過高;農業政策性保險難以全覆蓋,因流轉、擔保、保險、貸款等產生的風險不能有效預測和分散,缺乏比較健全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金融機構涉農金融支持創新不足,涉農產權抵質押配套制度不夠成熟。
二、基于農地流轉視角的涉農金融支持供求分析
(一)農地流轉引發的金融支持需求分析
農地流轉激發了涉農金融支持需求新領域。對于流入戶而言,流轉后要加強產業規劃、土地重整和治理,后續要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機械設備購置、新型農業技術引進以及農業生產資料購買,這些因素都需要金融資金的支持和引導。據調查,溫州大規模土地流轉中,低丘緩坡、山地類土地流轉意向更強,期限更長,占較大比重;此類土地流轉后,土地平整、機耕路建設等投入需大量資金,投資回收期要達到5年以上,對中長期融資缺口較大。對于流出戶而言,將會轉向從事二、三產業的就業創業,消費需求不斷升級,居住條件需要改善,也進一步延伸出農戶的金融需求。然而,由于農業固定投入、生產投入具有較強的專用性,經營權、農業設施等評估難、流轉難、處置難,使涉農融資需求受到嚴重抑制。由于農地從分散走向集中,由“小生產”轉向“大生產”,業主的金融需求出現了5個方面的變化:貸款對象由眾多單個農戶向規模業主轉變,貸款額度由小額分散向大額集中轉變,貸款方式由小額信貸向抵押保證類轉變,貸款期限由短期周轉向中長期轉變,貸款風險由分散趨于集中,風險控制難度加大。農地規模流轉帶來的金融新需求對現有農村信貸產品創新提出了新要求,要求金融機構增大貸款額度,創新貸款方式,延長貸款期限,降低貸款利率。
(二)涉農金融支持供給情況分析
2013年末,全市涉農貸款余額3323.11億元,占比45%,較上年增長10%。農信系統11家、農行、農發行、郵政銀行和村鎮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發揮了主力作用,5類機構合計占比42.55%,農信系統、農發行和村鎮銀行涉農貸款占機構貸款余額均超過70%,農行和郵儲銀行涉農貸款占機構貸款余額50%左右。從總量指標看,涉農金融支持力度不小,但實質上這些以“農”名義的貸款資金大部分還是流向二、三產業,真正支持農地流轉和現代農業發展的資金嚴重不足。1.信貸對象結構嚴重不平衡,農業金融支持不足從貸款對象看,2013年對農戶和農村企業的貸款余額合計3243.99億元,占涉農貸款總額97.62%,對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只占2.38%。很顯然,對農戶和農村企業的金融支持主要是從事二、三產業,真正對從事現代農業生產的主體支持不夠,對農地規模化、產業化經營支撐不足,也制約了農地的進一步流轉。截止2014年9月,溫州市對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才3筆。2013年,抵押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57.24%,比2011年上升1.8個點,保證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40.51%,信用貸款僅占1.25%,抵押保證貸款占比遠遠高于信用貸款,而且呈逐年遞增態勢。由于農戶從事的二、三產業,抵押擔保資源較多,主要以抵押擔保獲得信貸;而農業經營可用于抵押、質押品缺乏,擔保機制也不夠健全,以信用貸款為主,其他貸款方式為輔。其中農地的經營權抵質押,可以作為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一個突破口。3.信貸期限結構不合理,以短期貸款為主從信貸期限看,中長期貸款(1年以上)總量有所增加,由2012年的273.19億元增加至2013年459.77億元,增長了68.3%。而1年期及以內短期貸款從2012年的2278.88億元增至2013年的2863.34億元,比重由75.46%提高至86.16%,增長更快。若從支持農地流轉角度看,貸款短期化和經營權的流轉期限、農業生產周期是難以匹配。4.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但涉農融資成本仍較高基準利率上浮30%以內的貸款發生額為3685.60億元,較以往年度有所增加,總體貸款利率有所下降。但用于支持農業發展的信貸,由于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利率水平普遍較高,上浮30%以上,甚至達到上浮50%。而農業作為極具外部效應的綠色產業,風險大、回收期長,這樣的利率水平仍難以承受,其融資成本仍顯過高。除信貸支持之外,擔保、保險等配套金融支持也沒有跟上農業發展和土地流轉新形勢。現階段,還沒形成評估、擔保機制,政策性農業保險難以覆蓋特色種養、休閑觀光和都市農業等新型業態,各項因素相互作用,致使整個涉農金融支持體系并未形成。
(三)溫州農地流轉金融支持供給與需求矛盾分析
可見,現有金融管理體制已難以適應農地流轉和農業集約規模發展所需,供需存在總量和結構性不平衡,資金配置效率不高,涉農金融市場有效性不夠,金融抑制現象較為嚴重。1.涉農信貸增長緩慢與涉農金融需求旺盛的矛盾農業經營風險大,回報周期過長,金融機構與農戶、涉農組織間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放貸收集信息成本高,導致涉農貸款總量增長緩慢,遠遠難以滿足農地流轉金融需求。2.貸款期限與農地流轉期限的錯配矛盾涉農貸款主要以1年及以內的短期貸款為主,2013年,1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僅占全部涉農貸款的13.84%,貸款期限短期化。而流轉后的土地大多用于規模化特色種植,資金投入大,回報期較長,存在貸款短期化與需求長期化的矛盾。3.信貸產品單一化與涉農金融需求多元化的矛盾農地流轉帶來資金需求新領域以及農地流轉出現金融需求新特點,都顯示對信貸產品需求呈現多元化趨勢,尤其涉農產權抵質押需求不斷增長,這與信貸產品單一、信貸方式僵化嚴重不符。4.信貸對象結構缺陷與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矛盾當前涉農貸款主要支持農戶和農村企業,比重高達97.62%,對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明顯不足。
三、需求導向型涉農金融支持創新路徑思考
農地流轉市場體系和涉農金融市場體系兩者間相互作用、互促共進,而現階段,兩者之間存在結構性素質性矛盾,難以形成良性互動。一方面,農地流轉市場不完善導致金融有效需求不足,農業產業和市場特點決定了農業經營主體有需求但難以滿足金融機構的客戶標準。當前,流轉市場存在農業經營組織制度不健全、涉農產權模糊、流轉配套制度缺失等問題,以致農業經營資產專用性很強,農地經營權、農業經營設施等涉農產權難以評估、難以處置,涉農金融交易成本過高,突出表現為農業生產經營領域的融資難、融資貴等金融需求抑制現象。另一方面,涉農金融市場不完善導致了金融支持有效供給不足,金融產業和市場特點決定了現有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難以提供符合涉農客戶要求的金融產品。涉農金融市場不同于傳統金融市場,是相對獨立于傳統金融市場,要求所需的金融支持更加多樣、產品更具個性、風險管控更加復雜。當前,涉農小微金融發展不足、金融服務流程和產品創新不夠,市場結構不合理導致了金融市場效率不高。可見,當前涉農金融最大的問題是市場有效性不夠,供求難以有效對接。因此,要把農地流轉制度建設和涉農金融市場制度建設有效結合起來,著力從供需兩個方面加強涉農金融市場有效性建設,充分發揮涉農金融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需求角度,要以形成金融有效需求為目標,以農地流轉制度完善為切入點,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流轉平臺、信用體系、評估擔保等配套建設,解決市場信息不對稱問題,不斷降低金融支持的交易成本,充分拓寬抵質押權范疇,增強涉農金融的有效需求。供給角度,以需求為導向,建立與市場需求多元化、多層次相匹配的涉農小微金融服務體系。一要推進組織下沉,強化金融技術創新,降低服務成本;二要推進產品服務創新,滿足多層次性、個性化的金融需求。
四、有關政策建議
(一)加強政策集成創新,培育涉農金融有效需求
1.健全農地流轉配套制度加快農地確權頒證,完善農地流轉農戶的社會保障體系,探索建立耕保基金,增強農戶流轉意愿。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加大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合作農業經濟的支持力度。以縣域為單位探索建立土地流轉池,對山地、林地等拋荒地實施征用、收購、置換,然后對土地進行集中開發和儲備,實施委托經營,加以證券化發行地票,強化其融資功能。完善信貸違約配套措施,探索村集體內優先流轉處置、優先贖回制度。2.深化豐富農地流轉平臺市、縣級平臺要加強政策宣傳指導,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詢,強化流轉信息搜集、登記、、合同備案、規范管理等功能,鎮級平臺積極做好集中連片整理、基礎設施改善相關服務,創建規范有序的流轉市場。培育和引入市場化的土地流轉、資產評估、風險評定等中介機構,豐富流轉市場功能,建立市場化的流轉配套服機制。3.建立健全風險補償機制建立財政貼息制度,對農地流轉項目信貸進行貼息,降低融資成本。建立農業風險補償機制,按照抵質押貸款額度的10%比例建立全市統籌的風險補償基金,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貸款損失予以一定比例補償。
(二)加強小微金融建設,完善涉農金融市場結構
1.發展壯大涉農金融機構引導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率先開展農地流轉有關的金融支持創新,推動與農村“三位一體”農業經營體系、農業企業的金融合作。鼓勵郵儲銀行、農業銀行等涉農銀行下沉服務機構,合理布點涉農專營機構,擴大涉農服務半徑。以普惠制金融為導向,加大對涉農金融機構在發展小微金融機構和涉農金融專營機構方面的政策傾斜和扶持鼓勵,給予財政存款和稅收優惠上的支持。2.培育發展新型金融組織以金改為契機,制訂出臺新型民間金融組織支持農地流轉的專門辦法,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支持農地流轉和農業發展。深化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等機構建設,探索與涉農產權交易平臺合作機制。探索建立全市農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快小微農業企業上規模、上檔次,拓寬其債股權融資渠道。3.建立健全農信擔保系統建立多主體、多形式的農信擔保體系,鼓勵政府出資的各類信用擔保機構和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對土地流入具有一定規模、符合產業化發展方向、具備經營規模、資信狀況良好的新型農業經營者提供貸款擔保。深化農村信用合作,積極開展圍繞農業產業鏈的擔保創新,鼓勵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農業公司為農業大戶的土地流轉項目融資提供擔保。
(三)加強金融技術創新,提高涉農金融市場效率
1.建立健全涉農征信體系加快農村征信體系建設,推進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評定,營造良好農村社會信用環境。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制度,將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公司等經營主體的信用狀況納入人民銀行征信體系,并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權屬)登記系統中公示,降低涉農金融支持機構的信息搜集成本。2.鼓勵信貸審批流程創新要加強基層金融機構的金融審批自,提高涉農貸款的不良容忍度,建立獨立的信貸考核制度,激發涉農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動力。要督促各涉農銀行將經營權、農業設施抵質押納入信貸系統常規流程,重視涉農業務流程優化,實現貸款設計、申報、審批、發放、貸后管理等業務環節專業化分工、標準化操作,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有效控制風險。3.鼓勵微貸技術創新職能部門牽頭,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涉農金融機構,組織開展涉農金融服務的專業知識培訓,引入臺灣等先進地區的小微信貸技術和管理理念,培育涉農金融信貸專業團隊,轉變涉農服務理念,降低金融技術創新的培訓成本。借鑒省內臺州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浙江民泰商業銀行推行的微貸技術,注重實地調查,多方獲取軟信息交叉檢驗管控信貸風險,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四)加強金融產品創新,構建涉農金融產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