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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關會議和有關領導指示精神,切實加強當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確保秋冬季,特別是國慶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去冬今春以來,全市各地溫度偏高、降水偏少,遭遇了年一遇的特大旱災,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持續偏高,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認清當前形勢,提高思想認識
今年是建國周年,要舉行隆重的慶祝活動,作為的“護城河”、“防火墻”,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維護生態安全,確保國慶活動順利進行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同時,隨著“十一”黃金周的到來,外出旅游人員急劇增加,加之秋收期間傳統的燒秸稈、燎地邊等農事用火屢禁不止,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加大。因此,各級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當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堅決做到思想上不能有絲毫的松懈,工作上不能有絲毫的疏漏,行動上不能有絲毫的怠慢,確保當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發生大的問題。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火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充分認識當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勢的嚴峻性和緊迫性,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并逐級派出工作組、督查組,由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帶隊,深入林區、草原,進駐基層單位督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確保各項預防撲救措施的落實,特別是要督促縣區將防撲火經費和專業撲火隊伍專項經費落實到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防火意識
各縣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十一”期間外出人員增多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既要重視向林區群眾、景區游客的宣傳,也要強化向機關單位干部職工和廣大市民的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意義,重點宣傳新的《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廣泛宣傳森林草原火災的典型案例,深入宣傳安全撲火的常識。要做到電視有影,廣播有聲,真正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別是要在進入風景旅游區的主要路口、售票點通過印發宣傳單、宣傳卡的方式,切實提高旅游人員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識。同時,對市防火辦為縣區提供的“森林防火宣傳牌”,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安裝。
四、嚴格火源管控,清除火災隱患
各縣區特別是的等縣區要緊緊圍繞確保萬無一失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及時政府公告,確定高火險期,劃定高火險區,嚴禁燎地邊、燒茬子、野炊、上墳燒紙等一切野外違法用火行為,并嚴格落實“五增”、“六看”措施,投入重兵,加強巡護,嚴格入山檢查,實行死看死守。各級森林公安機關要積極行動起來,聯合地方公安、林業執法,堅持“見煙就查、見火就罰、見災就抓”,重拳出擊,合力打擊,同時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教育群眾,震懾違法,達到處理一個、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五、完善撲火預案,快速處置火情
月日,將正式進入秋防期,各級要提前修訂森林草原火災處置應急預案,使之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要組織開展好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落實崗位責任,檢驗預案的整體性和各個環節的銜接性,切實增強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各級指揮員和管理人員處置森林草原火災的能力。另外要充分調動各級森林草原防火部門的積極性,加強各有關部門的協調,確保形成合力,做到各相關部門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整體聯動,確保一旦發生火情,能及時組織撲救。
六、嚴格備崗執勤,做好應急準備
各級專業撲火隊要進入臨戰狀態,做到集中食宿、統一管理,并開展好撲火演練;各半專業撲火隊要做好組織準備、撲火準備,開展好戰前培訓,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各級要加強物資儲備和管理,根據防火實際需要,備足撲火器具和物資,做好防火器具的檢修和維護,要把撲火物資儲備重心下移,向重點林區、草原延伸,做到重點區域重點武裝,確保遇有火情能夠快速反應,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標。同時要牢記撲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嚴格火案查處,強化責任追究
各級要嚴格按照新《森林防火條例》和市政府出臺的《市森林防火工作實施細則》,嚴肅法紀,依法治火,對每起違法違章用火特別是故意縱火、報復縱火行為,都要查清原因、明確責任,嚴查、嚴抓、嚴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火犯,絕不姑息。對每一起火災,都要堅持“四不放過”,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處置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堅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強化值班調度,及時處置火情
各級政府及防火辦要堅持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嚴禁漏崗、脫崗。各級護林員、瞭望員等,必須在崗在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市防火辦要對有關人員在崗情況進行檢查。各級要嚴格執行火災歸口報告制度,有火情要第一時間上報,不得遲報瞞報,確保信息通暢,處置有力。國慶期間,各級防火辦人員不準休假,防火任務較重的縣區及鄉鎮特別是臨近的縣區、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原則上不許外出,保證隨時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情和突發事件,確保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