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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和自治區黨委政協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領導,切實推進我市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更好地發揮人民政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的重大意義
1、做好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途徑。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把這一制度堅持好完善好,是提高黨的執政水平、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一項重要任務。做好人民政協工作,提高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能力,有利于推進黨的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完善民主監督機制,有利于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不斷擴大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增強黨的凝聚力。
2、做好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是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人民政協是實現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做好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有利于活躍我市政治生活,加強和改善共產黨的領導,充分發揮派的參政黨作用,實現黨的統一領導與廣泛民主、富有效率與充滿活力的有機統一,不斷增強黨和政府工作的活力。
3、做好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了解民意、凝聚民心、廣集民智的重要渠道,在溝通各界、協調關系、增進共識、團結群眾等方面有著獨特的作用。做好人民政協工作,有利于拓寬社會利益表達渠道,協助黨和政府把握社會動態,化解各種矛盾,營造公平正義、誠信友愛的良好環境,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基礎。
4、做好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是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必然要求。率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現代化國際商貿城建設,必須緊緊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緊緊依靠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團結奮斗。做好人民政協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政協的優勢和作用,調動一切有利于發展的因素,團結一切有利于發展的力量,形成凝聚黨心民心、促進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
5、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促進“三個文明”協調發展、率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人民政協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認識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人民政協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開創新時期我市政協工作的新局面。
二、堅持和完善政治協商制度
6、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重大問題的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努力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政治協商要堅持“三在前”、“三在先”的原則,對重大決策要主動協商在黨委決定之前、人大通過之前、政府實施之前;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先協商后決策、重要人事安排及人民生活中重大問題要先協商后決策、制定地方重大政策法規要先協商后決策。
7、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方針政策及重大部署;政府工作報告、財政預算報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行政區劃的重大調整;經濟社會發展中涉及面廣、投資額大、對城市建設和發展影響較大的重大項目決策;關系人民群眾生活和切身利益的教育、衛生、就業、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有關愛國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內部的重大事務;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認為有必要進行政治協商的其他重要問題。
8、政治協商以會議形式進行,包括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整體協商、常委會議專題協商、主席會議重點協商和各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需協商的事項,一般應在5—10天前提交政協,政協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協商工作,并將結果反饋給有關方面。根據會議議題,黨委、政府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參加會議,通報情況,聽取意見。
三、加大民主監督的力度
9、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政協充分運用提案、調研、視察、民主評議、社情民意反映、要情專報等各種民主監督形式,對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加大民主監督力度,提高民主監督實效。支持政協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人民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民主監督。支持政協不斷探索民主監督的新途徑、新形式,通過聽證會、雙向交流、群眾代表參加或旁聽政協會議等形式,促進民主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通過在媒體開設政協專欄等形式,促進民主監督與輿論監督相結合;通過聘請政協委員擔任有關行業的特約監督員,邀請政協委員參加重大事項調查、檢查等活動,促進民主監督與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紀律監督相結合,并逐步加以完善,形成民主監督的長效機制。
10、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要暢通渠道,廣開言路,認真聽取政協民主監督中提出的批評意見,積極采納有關建議,大力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重要批評建議要以書面形式向政協反饋整改情況。建立民主監督交辦事項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該辦不辦或該辦未辦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的,要追究有關承辦單位的責任。切實保障政協委員民主監督權利,對抵制或阻撓民主監督甚至打擊報復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四、重視發揮參政議政作用
11、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發揮政協委員的專長,支持和指導政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選擇各族群眾關心、黨委政府重視、政協有條件開展的課題,組織調查研究,積極主動地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黨委要經常性地給政協交任務、出題目,安排一些重要調研課題,委托政協組織調研和邀請政協委員參與調研,為政協履行參政議政職能創造必要條件,提供必要的知情渠道。每年年初召開一次政府領導與政協領導參加的聯席會,交流工作情況,并就事關全市大局和各族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共同協商政協全年的重點調研課題,使政協的工作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和完善重大事項通報制度,政府每半年向政協常委會通報一次重點工作情況;堅持黨政有關部門與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對口聯系制度。對政協提交的建議案,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處理;政協的重點課題調研報告、重點提案和社情民意專報,黨委、政府分管領導要親自批閱;黨政各部門對委員提案要認真辦理,及時回復,加強督查。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政協委員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類活動,確保他們履行參政議政職責。
五、加強和改善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
12、政協工作是黨的工作全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要把政協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每屆黨委任期內要召開一次政協工作會議,黨委常委會每年要聽取一次政協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政協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黨委和政府都要明確一名領導聯系政協工作。堅持和完善政協主席列席同級黨委常委會議和其他有關重要會議制度。
13、充分發揮政協黨組的作用。政協黨組作為黨委的派出機構,在政協工作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委通過政協黨組實施對政協工作的領導,對事關政協工作的重要問題,黨委應事先征求政協黨組的意見。黨委可視情況委托政協黨組召開參加政協的各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座談會,通報重要情況,傳達重要文件,聽取意見和建議。政協黨組要認真履行黨委賦予的職責,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委的決定、決議在政協工作中的貫徹落實,并及時主動向黨委匯報工作。
14、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和管理。各級政協黨組要把政治理論學習擺在首位,認真組織廣大政協委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參政議政水平。各級政協要通過各種形式幫助委員了解有關情況,為委員履行職能創造良好條件。規范政協委員人選產生程序,各級政協委員人選的推薦和調整,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辦理。加強政協委員的日常管理,政協黨組對委員履行職能的情況,要定期向黨委組織部門、統戰部門及委員所在單位通報;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委員,可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由政協黨組提出調整意見。具體管理辦法由政協黨組另行制定。
15、加強政協組織建設。加強政協領導班子建設,優化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保持合理的黨內外比例。加強政協專門委員會建設,保證專門委員會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強政協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要把政協機關干部的培養、使用納入黨政干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同時加大政協機關與黨政機關及其他部門之間的干部交流力度,并形成制度,長期堅持。要加強政協干部隊伍培訓工作,關心干部的成長與進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學識豐富、業務熟練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16、加強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宣傳教育。各級黨組織、黨政領導干部要加強學習黨的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增強對貫徹執行基本政治制度的堅定性,提高對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自覺重視和支持政協工作。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統戰、政協理論及方針政策,列入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教學內容。報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單位,要注意經常報道政協的重要工作和活動,特別注意宣傳報道政協、政協委員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中的作用以及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并注意在報道內容、版面和播映安排上與政協的地位和作用相適應。通過宣傳報道,大力營造全社會重視和關心政協工作的良好氛圍。
17、改善政協工作條件。切實保證政協的經常性經費和其他必要的活動經費。對政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以及政協組織的視察、調研、考察學習等所需的專項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根據實際需要,逐步改善政協的辦公、辦公用房、工作用車、政協委員、機關干部培訓和活動等條件,支持政協加強信息化建設,為政協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