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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指導思想和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市2012年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目標,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不斷推進房屋登記與測繪機構規范化管理工作,加強住房信息系統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房地產市場監測和分析研究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與房屋登記與市場監管工作體系,為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事業的科學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任務
(一)深化房屋登記與測繪機構規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進一步深化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范化管理達標創優活動。各地要以房地產交易與登記規范化管理工作為抓手,把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有關要求體現到交易登記規范化管理工作中,推動房地產管理的全面規范化,年底前所有縣(市)要通過達標驗收。已通過驗收的單位,積極創建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稱號并積極申報先進單位。
二是房屋登記簿建設工作全面完成。各地要嚴格按照《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的要求,不斷健全完善房屋登記簿,在進行房屋權屬檔案數字化的同時,進行數據清理,推進存量房屋登記簿的補建工作,保證記載的信息全面、完整,年內各縣(市)要完成房屋登記簿建設工作,并做好房屋登記簿的異地備份工作。
三是推進大市區房屋登記統一管理。根據市政府會辦精神和進度要求,上半年要抓緊制定大市區房屋登記管理模式,研究制定房屋登記具體業務移交銜接辦法。努力在大市區實現“四統一”,即:統一發證主體,統一操作流程,統一網絡平臺,統一業務表單。
四是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訂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要包括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進度安排、預售房屋套數、面積預測及分攤情況、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具體范圍、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落實情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措施的等內容。年內建立完善商品房預售方案的申報、審核、公示和記載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通過預售方案來界定公共場所、公建配套等依法屬于業主共有部分的權利歸屬,明晰產權,有效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減少矛盾糾紛。
五是推行先進的服務理念,打造人性化服務窗口。各地要進一步堅持人性化服務原則,大力簡化辦事環節,優化服務流程,縮短辦件時間,改善服務條件,提高為企業、為市民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規范房產行政管理,抓好窗口前移,服務延伸,簡化企業辦事收件要求,推行服務電子化。要繼續堅持主動服務,進一步優化窗口服務,大力實施“綠色通道”、加急辦理、預約服務,堅持為各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提供主動服務。
六是落實房屋登記審核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各地要按照《房屋登記辦法》和建設部通知的精神,組織好本地房屋登記審核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要將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做為房屋登記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保證全市房屋登記審核人員考試通過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地要盡快制定相關配套措施,認真學習建設部《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明確職責任務,提出履行崗位職責所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要求,及時調整登記程序中最重要的“審核”、“登簿”環節的工作人員,并對通過“房屋登記官”考試的人員予以一定的物質獎勵。從2012年起,對本市未能的通過培訓考核工作人員,不得從事審核性質的工作。
七是進一步提升全市房地產測繪管理水平。房地產測繪機構要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為工作重點,實現房產測繪服務與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要不斷規范和強化測繪技術方案。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面積預測的技術方案,制訂和規范測繪業務流程。堅持“二級檢查、一級驗收”制度,從管理入手,加強完善,注重落實,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差錯發生率,同時做好特色服務。在服務質量、效率方面有明顯的改善。
(二)深入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開展房地產經紀行業專項整治活動。積極貫徹落實國家三部委《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以機構備案管理、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管理、從業行為、收費行為等四個方面作為重點,對本轄區市房地產經紀構和分支機構,以及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清理檢查。
二是推進我市房地產估價機構信用體系建設。根據《市房地產估價機構信用評價實施細則》,從規范服務、執業規則、健全制度入手,運用定性與定量分析方法對估價機構及估價師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經營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估價機構及估價師開展信用教育、賦予信用資產、實施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公示信用狀況的依據。通過開展房地產估價行業信用評價,不斷完善房地產估價行業信用體系,促進房地產估價機構嚴格自律、誠實守信、依法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各地要積極貫徹國家、省、市房屋征收政策文件精神,提導和監督房地產評估機構的房屋征收評估業務工作。
三是加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管理。研究思考租賃市場管理工作,加強非住宅租賃市場監管,完善租賃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規范化的日常動態監管管理機制,不斷深化和拓展交易登記規范化管理工作的內涵。租賃市場管理工作要有突破。
(三)統籌規劃全市房地產市場分析研究系統建設
各地、各部門要加大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力度,依托房產管理業務系統數據,以商品房合同網上備案、權屬交易登記和住房保障業務等業務系統為基礎,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管理工作。針對目前我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的實際狀況,為規范市場信息系統建設,集中采集數據,加快實施進度,各縣(市、區)要按照“統一數據平臺,保證傳遞暢通、實現資源共享”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房地產市場分析研究工作機制和市場數據信息庫。
(四)提高全市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研究水平
一是建立房地產市場分析研究信息聯絡員制度
房地產市場分析研究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各單位和各部門要建立責任制,實行責任到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及時、準確上報房地產市場各類信息數據和市場監測分析報告。要指定專人負責房地產市場情況簡報和分析報告報送工作,對工作開展好的單位、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于工作不認真、上報不及時、存在瞞報虛報行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誤導決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分析研究材料定期報送和審核制度
(1)完善月度數據上報制度。繼續執行全市房地產市場月報制度,各縣(市、區)在每月7日前將房地產市場研究月報數據上報市局,市局在每月10日將全市月報數據匯總后上報局領導及政府相關部門。
(2)建立周報、快報、專報數據上報制度。目前市局已按照省建設廳和市政府的要求,建立了房地產市場動態周報、全市月度快報制度,為領導及時準確把握市場走勢、研究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科學依據。今后,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市局將適時調整數據上報范圍和要求,各單位和各部門要大力配合。當房地產市場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上報專題分析報告:①當地房價上漲過快或出現異常變化;②當地房地產開發投資規模過大或增幅過快;③主要媒體報道反映當地房地產市場的重大問題;④當地商品房空置套數或者空置面積出現明顯變化;⑤當地房地產市場出現其他敏感性或突發性重要情況。
(3)建立季度分析報告、年報上報制度。各縣(市、區)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將本地上季度市場分析報告通過電子郵件上報市局;市局在每季度首月20日前將上季度分析報告綜合后,上報局領導及政府相關部門。
(4)建立審核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數據的審核工作,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負責。要加強報告質量管理,建立健全各層次、各環節的責任考核制度,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分析判斷的科學性。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
一是整合各業務信息系統,建立統一平臺。建立以城市為單位,以樓盤表為基礎,測繪、預售、統計分析、合同備案、交易登記等子系統實時關聯的統一管理平臺,實現各系統間基礎信息的共享和調用,有條件的地方要引入GIS系統,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地樓房一體化”、“數圖檔一體化”。市區要建成大市區房產地理信息系統(HGIS)二期工程。確保房產交易大樓搬遷后正式投入使用,并在全市進行宣傳推廣。
二是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要實現省市縣三級聯網。今年3月底將實行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各地要加快推進檔案數字化工作,盡快完成數字化掃描,并實現房地產交易信息的關聯,盡快實現全轄區住房信息的全覆蓋,不斷夯實住房信息的數據基礎。要結合規范化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的前期謀劃和準備工作,為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三是進一步完善全市商品房網上備案系統功能。各地要認真研究當前實際工作的要求與商品房網上系統不適應的情況,形成系統待完善的需求方案,由市統一升級進行全市系統升級。確保全市操作口徑統一、系統平臺統一。
四是建立房產管理中心數據庫。各地嚴格按照《房地產市場基礎信息數據標準》、《房地產市場信息技術規范》以及省、市房地產市場分析監測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建立房產管理中心數據庫,加強數據中心建設,提高信息的處理和存儲能力,逐步采取“大集中”方式,實現信息系統運維的集約化。
五是建立存量房網上簽約系統平臺。各地房產管理部門要在年內完成存量房交易網上簽約系統平臺建設工作。按市局要求統一操作口徑、統一操作平臺,強化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力度,全面推行該項工作。做好存量房信息的采集、整理、統計工作,建立和完善存量房市場運行的監測、分析、報告制度。
六是增強房產管理門戶網站的信息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一要全面梳理網站咨詢、查詢等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二要以深化網上辦事為主線,實現網站同業務系統的對接。要把深化網上辦事功能作為網站建設的重點內容,實現從“能夠網上辦事”到“方便網上辦事”的轉變。三要建立各地網上樓市,實時公布各轄區內新上市商品房、存量房上市、銷售情況,與大市區網上樓市實行互聯互通,形成我市網上樓市平臺。
七是建立信息化培訓長效機制。各地、各部門要重視信息化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培訓工作,建立年度培訓計劃,分人群分批次進行培訓,不斷加強技術人員、操作人員水平,夯實信息化基礎工程。
三、督查考核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縣(市)房管部門要高
度重視房屋登記與市場監管綜合工作,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縣(市)房管部門的“一把手”要負總責。對涉及到機構、機制、體制、資金、人員等方面的問題,“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及時協調解決,在必要時爭取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配備得力人員,明確責任分工。
(二)加強指導,搞好督查。市局有關職能處室和單位要加強對縣(市)房屋登記與市場監管綜合管理工作的指導,根據時間節點,對三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開展定期督查,并實行進度排序的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在面上進行推廣。在檢查考核中,要堅持標準,客觀評價,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對工作嚴重滯后的縣(市),必要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向地方政府報告,并在全行業內進行通報。
(三)密切聯系,開展交流。各縣(市)在實踐中,要相互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及時報送信息簡報,互通信息、匯報工作進展及問題,實現上下聯動,推動工作整體進展。行業內將積極開展業務交流、學術研討活動和“一幫一”、“市帶縣”活動,加強對落后縣(市)的指導和幫扶,幫助其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促進全市房屋登記與市場監管水平的進一步提高。